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六月份开始工作,试用期三个月,九月份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并入合同期间,后被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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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单独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从试用期满之后开始计算我的劳动合同时间,想问一下试~

问:公司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单独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从试用期满之后开始计算我的劳动合同时间,想问一下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就是说如果你公司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不足一年的情况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签订劳动合同不足三年的情况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签订合同。
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 律上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条规定,【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 诈、胁 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2、预期违约责任:所谓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信赖利益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

不必鉴定了,如果要证明劳动合同是9月份签订的,就要对劳动合同进行鉴定,时间长,费用高,就算最终认定为9月份签订的,那也就是你可以主张2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你的合同期限只有6个月,而试用期是3个月,同样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9、83条规定,且已经履行完毕,你可以主张2个月试用期满工资的赔偿。

如果你试用期满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相比,试用期工资低于试用期满工资的80%,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齐。

没有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的时间详见《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即你如果有证据表明你从6月份开始工作,那么7、8月应当是正式员工,企业应当发你全额工资。
并且如果确实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在9月份,(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后必须签合同,否则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主要规定都在劳动合同法,建议细读一下。
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70%。
3、这个是公司违约,劳动合同订立时必须告知员工工作地点,转换岗位时必须有合理理由(但你公司将你转换到其他公司,完全是没有道理的。建议录音。),一旦公司违约,员工可要求公司赔偿相应费用。(具体我一下子说不来,劳动合同法都有,关键是证据。)
4、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报案。让官方处罚企业,并且补缴这几个月保险。
5、关于录音证据的问题。起诉至劳动部门时,跟仲裁员沟通一下,如果对方企业不认可,就申请劳动部门鉴定(费用要你先垫付,如果你胜诉,可以写进裁决书让对方企业负担。)需要说明的话,如果那个企业是空壳公司,很可能你最好胜诉却拿不到钱。
如果你有精力的话,去工商局调取一下该公司的资料,看看股东出资是否充实。(不足部分股东承担补充责任,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方可实现,详见公司法解释三。)

合同期限半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三个月为违法。超过的试用期应该发给你正式的工资
试用期是3000的话80%是有根据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交社保违法你可以要求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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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应由A公司支付,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对A公司劳动仲裁,因为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无法取证,所以无法对B公司进行仲裁,但可以要求A公司进行赔偿。法律分析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未遵循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公司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7、社会保险约定。8、不要签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签订劳动合同后,企业不把合同给员工,是合法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面对以上的规定,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为了避免二倍工资的处罚,都能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但目前在广东省内却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员工入职后,以各种理由,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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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什么工资是从劳务派遣公司出的?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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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冉迈爽: 不必鉴定了,如果要证明劳动合同是9月份签订的,就要对劳动合同进行鉴定,时间长,费用高,就算最终认定为9月份签订的,那也就是你可以主张2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你的合同期限只有6个月,而试用期是3个月,同样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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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冉迈爽: 你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对此项有约定,如有约定,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如没有约定,就只能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执行了,因为年终奖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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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19734751414: 正式工作六个月后公司才给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
贾冉迈爽: 1、不但不合理,还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自从你第一天工作之日起,你与公司就建立了用工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是你公司应当在此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违反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10条: 【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除去第一个月外,剩余的你工作月份,公司是要支付你两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除去第一个月的合同签订期限》支付二倍的工资.

宜宾市19734751414: 公司跟我签的合同开始说是六个月的,现在知道他是把我当临时工对待,现在我很迷茫,求高人指点? -
贾冉迈爽: 恭喜你.你不但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等3险1金.还可以要求签订长期合同.比如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法,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单位不签或者不补缴,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你的合同原件一定要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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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冉迈爽: 您有没有毕业证不要紧,只要在职,就是企业的一名劳动者,在校大学生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您的合法权益受劳动法保护,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企业以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为由,拒绝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保险待遇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律的.)您和其他社会人员一样,只要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当然了,合同中会规定您入职的见习期(即实习期).如您在工作中,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和您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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