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履行地管辖

作者&投稿:孔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特殊地域管辖之合同纠纷的管辖有哪些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3条)难点1: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约定的履行地又不在一方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难点2:约定的履行地和实际的履行地不一致的情况,此时应当考虑合同的性质a、买卖合同以实际履行地为准;b、加工...

合同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应根据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

最高院观点买卖合同履行地
四、有多个合同履行义务如何确定履行地的问题合同项下的义务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个的,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当主要义务履行地无法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确定...

合同履行地有哪些依据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民诉法解释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的司法解释规定与民诉法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此前的司法解释中涉及到合同履行地确定的规定,凡与该条规定不一致,且不属于民诉法...

合同纠纷管辖地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接受货款一方所在地管辖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约定履行地怎样才算明确1、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向哪里起诉
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条款,有可能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选择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向合同履行地起诉,也可以向合同签订地起诉、被告或者原告的居住地起诉,然后当地人民法院会根据合同纠纷内容对双方进行责任认定和判决,如果合同中...

欠条上约定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主观:双方约定由 原告所在地 法院管辖是有效。《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 合同签订地 、 原告住所地 、标的物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当相关当事人欲对司法管辖权进行约定时,只要该约定不触犯到法院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等法定限制,便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合同条款中自行选定被告方的住所地、合同义务履行地、合同签署地以及原告方的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对于法律规定的因合同纷争引发的诉讼案件,若当事人已事先约定...

标婷13432543388问: 劳务合同履行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
新宁县捷凝回答: 劳务合同履行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纠纷要进行诉讼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管辖的法院才能起诉,我国规定的管辖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等.如果是劳动合同的纠纷,劳务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

标婷13432543388问: 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
新宁县捷凝回答: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标婷13432543388问: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 -
新宁县捷凝回答: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具体如下:(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

标婷13432543388问: 劳务纠纷是否可以在合同履行地受理 -
新宁县捷凝回答: 请明确是劳务纠纷还是劳动纠纷,两者不是同一概念(在此不累述,可百度了解),劳务关系通常都不会有合同,劳动纠纷的话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而且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起诉.

标婷13432543388问: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
新宁县捷凝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标婷13432543388问: 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
新宁县捷凝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标婷13432543388问: 劳动仲裁地域管辖分为哪些呢?
新宁县捷凝回答: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

标婷13432543388问: 劳动合同争议是否适用约定管辖? -
新宁县捷凝回答: 现有的情况是,合同签订地是在甲区,而A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在乙区. 本律师代表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后(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准备依法起诉,但是面临的问题是,应该向合同约定的管辖地——签约地甲区法院起诉,还是应该向用人单...

标婷13432543388问: 劳动争议案件为何适用法定管辖?
新宁县捷凝回答: 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二审”的处理机制,管辖权的确定皆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具体而言:在劳动仲裁前置阶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明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指引下,在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确定时,应遵循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专门规定.

标婷13432543388问: 劳动仲裁的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新宁县捷凝回答:一般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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