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时能射杀对方医疗兵吗?为什么?

作者&投稿:校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是可以的。

根据国际法,军队的医疗人员,是享有特权。

双方作战人员,均不能随便对其开火。所以,原则上医疗兵可以到战场任何地方救人,敌人不能杀死他们。

然而,这有两个先决条件:

第一,必须佩戴鲜明标志。

大家都知道,医疗兵都必须带着醒目的红十字标志。

美军医疗兵,直接将红十字搞在钢盔上。

如果灭有明确标志,敌人不能识别你的身份,打死你就是活该了。

第二,医疗兵不得参加军事作战。

医疗兵可以携带武器(大家不知道吧),主要用于遭到敌人攻击下,可以还击自卫。

但无论什么时候,医疗兵不能主动向敌人开火。

只要一开火,国际法也就自动失效,敌人可以将你当做普通敌人杀死。

一般来说,只要掌握上面两个原则,医疗兵还是相对安全的。

尤其是西方战场,没有人会去杀死医疗兵。这是因为,战场的一切都是相互对等的。

你不杀我的医疗兵,我也不会杀你的。

这样一来,你的伤员有人救,我的伤员也有人救,皆大欢喜,双赢。

作为军人,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自己就不会受伤。

而士兵受伤,绝大部分是死于抢救不及时的失血过多。所以,医疗兵的救护是必须的,也是保命的。

大家都希望医疗兵能够救自己,当然不会随便去杀了。

理论上不可以,实际上可以射杀!

我先把结论放在这!

虽然日内瓦条约等系列条约规定了不允许射击杀害对方医护人员,但是实际上怎样做到杀死敌方作战士兵又不杀死医疗兵?

如果仅仅根据日内瓦条约而不能射击杀害对方医护人员,那么我派医护人员持枪进入敌国境内杀死高级将领,如果他们不反抗,那就等着战败灭国,因为高级将领都死了,没人指挥怎么打;如果他们反抗,那就是违反条约,等着被国际法院制裁吧,我用一个医疗兵换国际制裁怎么看都合算,而且之后还占个理。

还有一点,那就是正当防卫的问题!如果有人持刀杀我,我还手反杀,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医疗兵持刀杀一个作战士兵,作战士兵还手反杀了医疗兵,那么算正当防卫还是违反战争法?

一般医疗兵干了不该医疗兵干的事就可以射杀,比如拿起武器。

现代战争的话,一般不打医疗兵,我们会直接连地方后勤基地连同野战医院里的一票医疗兵一起炸上天。

为了道义,我们不开枪打医疗兵,我们拿炮轰!

其实不刻意去打也不会有什么强烈谴责等等,即便周围有无辜群众,一起炸飞也问题不大,这就是战争。

在二战期间,由于人口的大量死亡,前线兵力不足,许多国家纷纷投入了大量的女兵,她们可能是通讯员、飞行员、狙击手、坦克手、更多的是护士和后勤兵。

苏联应该是投入女兵最多的国家之一了,据估计大概投入了100万以上的女兵。

让我有点难受的是我翻了翻其他回答,竟然有人评论战争时候某些军人杀人杀的十分尽兴。

但是军人有选择的权利吗?军人也不想有战争,因战争产生的仇恨是永远无法化解的。

就像德军残忍的杀害苏联人,但是苏联人活活肢解德军俘虏,数十军士对一个德国女孩做出惨绝人寰的事情难道不该承认吗,战后很多老兵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有那样的暴行。

人类在不断的进化,世界也是如此,虽然这个过程很漫长。

但我相信,现在这个欲望综合的 社会 ,以后会成长为追求更高层次的时代。

我满心欢喜的期盼着。

不能。不管是从日内瓦公约还是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交战双方的士兵都不应该射杀对方军队里面的医疗兵。

日内瓦公约有过规定,交战双方不允许射杀军队里的医疗兵。从现实来看,大多数交战国的双方也都是十分遵守日内瓦公约的规定,除了一个国家就是日本,所以日本有现在这个下场也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日内瓦公约为何要规定不得射杀医疗兵呢?其实这里面是有缘故的。准确来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是被一场传染病给终结的,在账户里面才发现,为何会引起大规模的传染病,就是因为在战场上受伤或者是死亡的士兵得不到很好的处理。以至于传染病在战场上大肆盛行。从那个时候起,人们就开始意识到了医疗兵在战场上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制定的日内瓦公约,许多参战国家也都十分遵守。

杀死敌方一人不如杀伤敌方一人。这是所有上过战场士兵们的共识,打死对方一个人,对方就缺少一个人的战斗力。而如果只是将对方其中一个能击伤,那么对方的军队必须至少抽出两个人去来照顾这一个伤员。这样就间接的相当于牵制了敌方的三个人行动。所以现代化的武器都不强调大规模杀伤,而是强调使人致残而不致死。

最后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心理安慰了吧。一个高度紧张的士兵如果受伤,那么他最希望得到的就是及时的救治,在战场上唯一能给他活下去希望的人,也就是自己的医疗兵。所以在战场上面对敌方的医疗兵,心里的因素也不会让他抠下扳机。可能量子这句话很多人会反驳,在战场上哪有人性可言。但是大家不要忘了,能够上战场的都是我们普通的人,哪怕是经过过硬的军事训练,我们还是一个普通的人,只要是人就会有 情感 ,就不会做到铁石心肠。所以在战场上,只要不是像日本鬼子那样丧心病狂的东西,一般是不会对医疗兵扣动扳机的。即便如此,在战场上也是枪炮无眼,谁又能够保证医疗兵能够不被波及呢。

在世界战争史中,不论是区域性的小规模战役还是像一战和二战这种系统性战役,每个国家大大小小都会有伤亡。奋勇杀敌是军人的天然使命,这和意识形态无关。但在战场上,有一类兵种是不能够射杀的,那就是医护兵。

1864年,16个欧洲国家加入了《日内瓦公约》,又由5位知名日内瓦公民组成的“伤兵救护委员会”宣告成立,它就是现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为了表示对瑞士的敬意,第一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议决定把白底红十字作为这个救护伤员组织的标志(瑞士的国旗是红底白十字),这就是现在的红十字会标志。

其中,第四章第25条明确规定:“缔约国军队经过专门训练的从业人员,允许搜寻、运送和治疗的伤员,即使落入敌手,他们的应受到尊重和保护。”

第29条:“第25条人员被俘后是战俘,但需要时仍可承担医疗职责。”

虽然当时只有16个国家认同《日内瓦公约》,但其中对医护兵的保护政策,却在全球内得到一致的认同。因此,如果在国际战争中射杀医护兵,等同于战争犯罪。

然而,有一个国家却无视它,那就是二战时期的日本。

在日本国会中非常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对于军事人员,一些日本国会议员纠结于《日内瓦公约》中对待战俘和使用战俘的一些细节性条款,他们认为在日本这些条款毫无意义,因为日本的士兵(包括海军和空军的士兵)是不会不顾自己的荣誉向敌人投降的,死亡将是他们喜欢的结局。同时,对于敌国的医护兵,他们也选择无视。

二战时期的太平洋战场,在硫磺岛战役中美军参战士兵达7万人,战后死亡6821人,受伤人数则高达2万3千人。这场战役,被称为美军在太平洋战争中伤亡率最高的一场战役。日本的22786名士兵之中除了1083人被俘之外,其余全部阵亡。

事件发生在1945年2月19日至3月26日,日军已是强弩之末,为何美军还能有这么大的伤亡?

据多部著作记载,在硫磺岛战役中,日军无视美军医护人员,钢盔上和胳膊上的红十字反而成了鲜艳的射杀目标。一个个红十字倒下,众多美军伤员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最终冤死在硫磺岛。

美军在硫磺岛的惨重伤亡,也使美军的高层意识到如果进攻日本本土,一定会遇到比在硫磺岛更顽强的抵抗,美军的伤亡将会更惨重,因此,日后美国对日本使用原子弹,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担心在日本本土登陆将会遭到硫磺岛那样的巨大伤亡。

反观二战时期日军的盟友——纳粹德国,却值得尊敬。

在敦刻尔克大撤退时期,德军潜艇在多佛尔海峡碰到两艘英国卫生舰。当德军潜艇看到红十字标志后,果断放弃了进攻,双方互发两枚信号弹,以示敬意。

或许,二战之后德军受到尊敬,日军受到鄙夷,都是从这些细节上回馈的。

敌方医疗兵,又可以理解为对方的防弹衣或者复活币,是一方中重要的角色存在,只要有医疗兵,战场上的敌军就能很大程度的给自己造成二次伤亡,在打的不可开交的时期,只是康复时间问题,因为全民参战。

为什么要战争,要消灭敌人,就是要给敌人致命打击,让其无作战反抗能力

最简单的例子,电影《血战钢锯岭》,看过的都知道电影战斗火拼场面特别真实血腥,但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当年真实战争情况比电影中的场面还要血腥数十倍甚至更多,电影中主角美国大兵一人偷偷摸摸救下那么多负伤同胞,最终都送去医疗救治,那么被救治的这部分人群,谁会知道他们重返战场后能对日军造成多少人员伤亡

反观日军为什么杀红了眼,因为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在国家存亡和个人生命面前,什么战争契约和人道主义都将不存在,消灭对方直到无反抗能力才是终极目的,更不用说观察谁是医疗兵,更不会放过医疗兵任由救人!反而会专挑红十字全力开火,发现却不射杀敌方医疗兵简直是天方夜谭

历史 上,真实存在过一些医疗兵把红十字袖章专门取下保命,用一些其他方法让己方士兵识别出医护救治身份,从而救治。因为日军就有专门的狙击手寻找医疗兵,重点狙击医疗兵的实例。

现在全民反毒,为什么有一句话叫对走私毒品犯罪人员的一丝仁慈,就是多给犯罪人员一发子弹枪击缉毒警察。要从根源上扼杀一切威胁!

在战场上作战,士兵往往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敌人,在战场上消灭敌人多少能够衡量一个士兵作战的英勇程度,所以各国士兵都会尽可能的消灭敌人。但在战场上,枪口谁都能够对准,就是不能对准他们,只因为他们身上有一特殊标志,那就是医护兵特有的红十字标志。

这一个兵种就是医疗兵,战场上面士兵可不都是杀人的机器,还有救人的医疗兵。在著名的电影《血战钢锯岭》当中,主人公就是一位医疗兵。在那场战役当中,主人公一枪未发,没有打死敌方一个士兵。但是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战场上救了己方75人,他所做出的贡献是非常巨大的。

正是因为医疗兵是救人的,而不是杀人的,所以在国际法当中就规定了,不允许随意射杀敌方的医护人员。因为在残酷的战场上总有一丝人性的光芒,那些挽救士兵生命的医疗兵理应得到尊重。医疗兵不仅仅是救自己的士兵,甚至在一些场合,面对敌方的伤兵,医疗兵都会施以援手的。

很多人都听说过,在战场上面,有的时候打死一个士兵不如打伤一个士兵。因为打伤了一个士兵之后,就需要多人对这个伤兵进行照顾,还可以消耗对方的医疗设备,削弱敌方的战斗力。有的时候医疗兵甚至可以影响整个作战行动的进程,如果在战场上没有医疗兵,后果是非常可怕的。

如果医疗兵被随意杀害了,战场上伤兵得不到及时的医疗,可能将会在痛苦当中死去。并且还会形成恶性循环,双方互相杀害对方的医疗兵。因为伤兵得不到照顾,在战场上的伤亡率就会大大增高。特别是战场上的尸体,如果没有处理好可能成为造成疾病的传播。

所以说,在实战当中,交战的双方都尽量不去杀害对方的医疗兵。这种人性的光芒还体现在如果战机被击落,飞行员跳伞了,对方的战机也是不能对跳伞的飞行员进行射杀的。不过有的时候子弹是不长眼的,如果没有区分好医疗兵跟普通士兵的区别,那么战场上的医疗兵还是有可能会被误杀的。

从国际公约和道义上去讲,医疗兵是不能射杀的,比如大家听得最多的《日内瓦公约》里就有明确规定不能射杀医疗兵等,除此之外,跳伞的飞行员和战俘等失去反抗能力的敌方人员也是不能射杀的,但是,所谓的不能射杀也仅仅是“理论”上去分析,实际上杀不杀就不一定了,毕竟在战争时期很多事情的发生都是不可控的,各种突发状况多了去了,误杀误炸的情况在战争中一直都有。

就比如美国天天在中东那边搞事情,这么多年来死在美军手里的平民还少了?那可是手无寸铁的平民,而不是医疗兵,就算是医疗兵都还有自卫武器呢,所以,真打起仗来连平民都能被误杀,那弄死几个医疗兵算得了什么?再说了,医疗兵有些也是有自卫武器的,如果人家都对你射击了,难道还不还击干死对方么?不存在的,枪炮无眼,战争时期死人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那些所谓的“保护平民和战争受害者”的和平国际公约,在战争时期能有多大的约束力根本就是个迷!(跟核武器有关的就不同了,这是五常定死了的,谁敢违反绝逼凉凉)

其实,对于现在的各种和平国际公约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区分“军事目标”和“非军事目标”,如果是军事目标话,那么你就是往死里弄也不会有人说你,但是那些非军事目标理论上是不能动的,动了的话舆论上不会放过你,比如明知道是战地医院、临时医疗救护场所(不属于军事目标),还敢来一波火力覆盖的话,那么这就是妥妥的违反国际公约法,而如果发现了一个普通的士兵队伍,百十人里面混有几个医疗兵,那么你要是把这些目标全部干掉也没人说你,因为你打击的就是军事目标,道理就跟美军经常误炸把平民炸死差不多,这个是避免不了的,我正常交火打死几个医疗兵根本算不得什么事,跟你特地用枪打死一个手无寸铁的军医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因此,医疗兵本质上是受保护的对象,在战争中是不能别射杀的(只针对手无寸铁的医护人员,有武器一律可以干死),但是在打仗时真正的执行情况有多好就不好说了,人命在战争时期是最不值钱的,连平民都能经常被误杀,就别说这些随着部队到处跑的医疗兵了,战场前线本就是炮火无眼,在战场上遭到炮击更是稀松平常的事情,就算有医疗兵被炮弹炸死了、被机枪射死了,也不一定有人能顾得上,死了几个医疗兵,影响不了一场战争,国际法没那么神奇,美军违反国际法的时候多了去了,又不见能怎样!

战争的目的不是侵略就是反侵略,战场上判断胜负的标准就是击退,重创敌人,使其丧失进攻能力。这个标准就是以杀敌数量来决定。医疗兵做为军队一员,首先是个兵其次才是医生。医疗兵也是要经历严格的军事训练。射击,战术等科目不敢说样样精通,也是个 “行家里手”。二战时期 日内瓦公约有着明确规定,战场上不能故意射杀医疗兵,不能虐待俘虏,不能攻击平民。而真正打起来,估计敌我双方都不会遵守这个规定了,因为在双方的眼里,不论是步兵,坦克兵,医疗兵等等兵种都是敌人,对于敌人就必须射杀。

在战争中,很多敌我双方也就是表面上遵守公约,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该射杀还是射杀,因为医护兵的特殊技能,他们能使轻伤员马上恢复战斗力,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它日重返战场,有时医疗兵还会成为敌人的重点射杀目标。二战期间,欧洲战场上也出现过维护公约的行动,曾有美军飞行员不攻击德军救护车的行为,就连德国法西斯也救助过敌军伞兵伤员。现在战争中,医护兵的作用仍旧其他兵种人员无法取代的,因为经历过各种战争的经验,医护兵虽然有日内瓦公约的保护规定,但战场上枪炮无眼,其实医护人员的安全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医疗兵能不能杀,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那么从战争的角度来讲医疗兵真的能杀吗?不能,至于为何,我想稍微了解战争的人都十分清楚,医疗兵之所以不能杀是因为国际法有明文规定,医疗兵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其发动攻击,这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不论从什么角度讲,都是不被任何的。并且,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你将会被送到军事法庭,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当然,这只是站在原则上的一些东西。如果真的爆发战争的话,哪有空看对面阵地有没有医疗兵,反正一顿炮轰就对了。至于会不会炸到医疗兵,这个不用你管。并且,在战场上医疗兵可以说是相当危险的一个兵种,想要救治一个人,并没有我们从影视剧中看到的那么随意,通常情况下医疗兵都会从战壕用爬的方式,爬到伤员身边,或者挨个翻尸体找伤员,哪有咋们想的那么安逸。因此,这种情况下,想要打到医疗兵也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容易。

话说回来,通常情况下,作为一支有纪律的部队,是不允许杀医疗兵的。要知道,你在杀医疗兵的时候,身边的战友多少都会看到。这种情况下,即便是你运气好,不会再战场上牺牲,队友也不会上报,但必然会传遍整个军营,而军队中通常都是敢作敢当有血性的汉子,如此一来你杀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这件事会困扰你一辈子,人们永远也不会看得起你。

同时,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点,那就是己方军队的医疗兵日后很可能会遭到敌军的疯狂报复。毕竟,战争期间一名医疗兵的价值可是相当重要的。损失一名医疗兵就想当于许多战士将会在受伤时得不到及时的就是而失去宝贵的生命。所以,个人看来,不论是国际法中有没有这项规定,都不要轻易杀医疗兵,这是一个底线问题。


打仗时能射杀对方医疗兵吗?为什么?
不能。不管是从日内瓦公约还是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交战双方的士兵都不应该射杀对方军队里面的医疗兵。日内瓦公约有过规定,交战双方不允许射杀军队里的医疗兵。从现实来看,大多数交战国的双方也都是十分遵守日内瓦公约的规定,除了一个国家就是日本,所以日本有现在这个下场也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日内瓦公约为何要规定不...

打仗时能射杀对方医疗兵吗?为什么?
不能,至于为何,我想稍微了解战争的人都十分清楚,医疗兵之所以不能杀是因为国际法有明文规定,医疗兵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其发动攻击,这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不论从什么角度讲,都是不被任何的。并且,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你将会被送到军事法庭,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审判。当然,这只是站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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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争中,是不是交战双方都不能射杀对方的战地医生呢?战地记者是不是也...
如果是战争中有狙击手的话,会首先射杀是指挥官,接着是威胁到自己的敌人,第三是战地医生,最后是机枪手等。(前提是都在射程内的)估计记者不会去管他们。战地医生排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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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时,僧格林沁统帅的蒙古骑兵只能拉开几十斤的弓,所以在八里桥之战中,只造成了英法联军十几个人伤亡。第二,弓箭射程极远 就是弓箭的射程,还是以英格兰长弓为例,最远射程能达到400码,大概是360米,这应该是所有弓箭中最远的,但在实战中并没有什么意义,我们知道,古代士兵...

古代弓箭杀伤力不大,为何能一箭射死人?
但是弓箭也并非完全无用,因为弓箭会给敌人一种慢性伤害。古时候的医疗水平并不发达,所以有一些敌人被弓箭伤害之后,会因为伤口感染而去世。但是这样的时间又太长了,所以后人就开始进行改良,在箭头上抹上毒药,但毒药供应量又不多,而且携带麻烦,后面就干脆用粪便,这样也能让那些被射伤的人伤口更快...

古代打仗的剧中,人中了一箭就死了,你认为箭真的就能杀死人吗?
杀人的不是弓箭,而是落后的医疗条件。因为缺乏现代医学的理论,古代人对于细菌学说以及需要注意医疗卫生基本一无所知。一旦被弓箭打中,如果没有尽快截肢基本上就得伤口感染发言,然后一命呜呼。弓箭的威力确实不至于让古代军人当场死亡,但当它被弓箭击中成了伤员后,命运大抵已经被注定了。况且除了普通的...

古代的弓箭有多厉害?射一箭真的就能杀死一个人吗?
所以也许当时射不死,但是接下来的致死率,其实是很高的。还有,古人为了提高弓箭的致死率,常常会在箭头上想些花招。比如在箭头上搞出倒勾,把箭头淬上毒液等等。这样的话,当弓箭射到对方士兵的时候,就很容易引发并发症。致死率就更高了。因此,不管怎么说,弓箭还是古代战场上的第一选择。

古代战争中,为什么大家都不敢轻易斩杀敌军派来的“使者”?
这件事情在后世也渐渐的演变成了“不杀来使”这样的习惯,如果连来使都被斩杀了的话,那么就证明这两个国家没有和解的可能性了。有的时候,处于弱势的一方来说可能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或者会引起对方强烈的不满而后果严重,如明朝嘉靖年间,蒙古想要和明朝通商,便派了石天爵、满受秃...

军医在战场上受《日内瓦公约》多大的保护?
公约无非是一块遮羞布,在战争面前公约毫无作用。很多时候医疗兵不死是因为并不在优先射杀的范围中,二战中优先射杀军官,其次火力点,剩下是士官和技术人员。现实不是游戏,医疗兵不能复活,只能把腿断的人背下战场,而这是敌国最希望看到的,一名伤兵意味着需要有3倍以上的资源和人力消耗。。现代战争...

东胜区14719448969: 二战时候允许攻击医疗兵么 -
符垂维普: 按战争规则,只要有明显标记的医疗兵或红十字会人员并且在履行救死扶伤工作,双方不能对其攻击.

东胜区14719448969: 战争期间可以攻打医疗队吗 -
符垂维普: 可以,医疗属后勤.后勤作为一种军事活动,有它特定的后勤机构和后勤保障内容.后勤破坏前头打仗出问题

东胜区14719448969: 在交战时,为什么能不杀医疗兵就最好别杀 -
符垂维普: 今日留一线 来日好相见 你做初一 别人会做十五 卫生员身上有红十字标志 根据相关国际公约不能攻击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或设施

东胜区14719448969: 二战时,敌对双方杀对方的医疗兵吗 -
符垂维普: 杀,日内瓦公约和国际法在战争面前就是一纸空文,有屁用.二战日本士兵就被告知在射击的时候优先击杀医护兵,因为干掉医护兵,就等于干掉了5个或6个他要去救的敌人.在双方士兵发生正面冲突的时候,狙击手负责狙杀敌人的高威胁单兵目标,医护兵也在内.楼上有人说那些医护兵没被杀是因为他们是俘虏,德军一般很少杀降,不像日本人那样恶劣.

东胜区14719448969: 战争是不是默认不攻击医护兵
符垂维普: 按照国际战争法则,对从事救护的人员、医疗机构和设备是不能攻击的.但有时双方杀红了眼,这个法则就丢一边了.

东胜区14719448969: 二战的时候是不是不允许伤害敌对医疗兵 -
符垂维普: 没有,战争法中并无此规定 大部分伤亡都是爆炸性武器造成,所以也无法避免

东胜区14719448969: 军医在战场上受《日内瓦公约》多大的保护? -
符垂维普: 公约无非是一块遮羞布,在战争面前公约毫无作用.很多时候医疗兵不死是因为并不在优先射杀的范围中,二战中优先射杀军官,其次火力点,剩下是士官和技术人员.现实不是游戏,医疗兵不能复活,只能把腿断的人背下战场,而这是敌国最希望看到的,一名伤兵意味着需要有3倍以上的资源和人力消耗..现代战争均以致残为主要目的

东胜区14719448969: 二战时,敌对双方打对方的医护兵吗? -
符垂维普: 不能打,因为要遵守日内瓦公约,其中规定医务人员为非战争人员.这就有点像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味道.

东胜区14719448969: 在二战之前有不可以枪杀医疗兵这个规定吗 -
符垂维普: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在二战前就有规定不杀医疗兵,根据日内瓦公约是不允许杀害医疗兵的.

东胜区14719448969: 二战中什么人不允许射击敌人 -
符垂维普: 除了西方国家当中有些军队有随军牧师不可以直接参与作战之外,其他的医护部、炊事兵、慰问团、后勤兵都可以拿起武器作战.电影钢锯岭中主角作为医护部不愿意拿起武器射击敌人只是极端的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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