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作者&投稿:老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1)不成立

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
C公司的这次回复已经否定了对方的第一次发盘

但,D公司第二次的回复,“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令发盘再次成立

C公司的第二次回复““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错误地接受已失效的第一次发盘,而不是第二次确认发盘。合同不成立。


(2)有错误。
a. 最后回复时,接受对方16日发盘,错误,应该接受对方第二次回复的时间。

b. 对方尚未确认,却早早开出信用证。

c. 最后回复时,使用“请确认”字样,错误,画蛇添足。

6,从中国运输货物的国家达10天以上,那么90天见票后付款交单(D / P在90天以后的视线),这样的规定不使感 - 因为D / P付款交单单,也就是说,付款人必须支付可以得到的文件。 D / P长期(如30天或45天等),一般在海洋运输,该文件的货物到达之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但早在占压资金,D / P远期付款交单条件等货物到港后,影响支付给银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运输时间10天左右,但文件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到达,甚至比银行在货物到达后,D/P90天的付款条款不适用,并能可谓是多余的,毫无意义的。
因此,卖方接受并不排除 - 后10天货到香港,买方肯定需要的文件传送,D / P付款的原则,无论是转发的天数,为了带走文件时,一定要 - 这是主要的区别D / P和D / A

7,卖方应负责的损失 - 因为合同条款是FOB卖方将货物装后,风险转移给购货方,并在合同规定的装运货物的合同检验机构检验,符合质量的条件下。货物在航行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导致质量受到影响。因此,卖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我发现这样做合理的线 - 因为信用证是独立的处理开证行以外的合同文件提交的受益者,表面一致的资信证明文件支付,没有实际的商品。所以,我注意到拒绝发卡银行,该行是有道理的。

(1)开证银行的差异符合UCP600的规定。
(2)该业务的一个错误是误解信用证的,的信贷不明白的只是数量和装运的字母是不允许分批和允许转船条款和改变的意义后的信用证后,作为开证行指出:允许分批装运总量为500吨。一个公司,因为它错误500吨400吨和100吨的船舶,因此,不符合的。记录在转运的话,提交的提单,这也是违反信用证的规定,开证行拒绝支付。
正确操作:8月31日500吨的货物一次性的船直接安装到目的港,如何交单的谈判。

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茶叶属于全部损失中的实际全损。
烟草属于部分损失中的单独海损。
仪器属于全部损失中的推定海损。
亚麻属于部分损失中的共同海损。
第三和第四舱纺织品的钩损属于部分损失中的单独海损。

好像都包括了吧?

货物损失包括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其中,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部分损失包括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第一货舱的毛毯和茶叶均失去了原有的用途,所以属于实际全损。
第一货舱的烟草使用价值降低,属于单独海损。
精密仪器的整理费用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属于推定全损。
亚麻是为了维护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损失的,属于共同海损。
第三、四舱纺织物品勾损也是为了维护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损失的,属于共同海损


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
这一案例说明,即使在零关税下,企业依然需要像柯达那样运用规则争取市场,也能够像富士那样运用规则抵制冲击。 二、美日汽车贸易战 案由 1995年5月16日,美国政府单方面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301节、304节(即单边报复制度的“301条款”),将对来自日本的豪华轿车征收100%的关税。 日本车占有美国市场1\/4的份额...

五道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5道国际贸易事务案例分析题 1.可以赔偿,因为受热是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2.A公司得不到赔偿,因为“仓至仓”条款在实际业务当中,实际保险范围是“起运港”至“目的港”,所以A公司在工厂往“起运港”运输货物途中不是保险范围,得不到赔偿。 3.在信用证支付项下,《UCP500》中规定:信用证规...

搜集关于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2个案例,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6.为了防止单据的丢失,可以协商客户同意后,只提交提单2份,一份留存以防万一。如本案例中,其他的单据\/证书相对来说容易补,而船公司对重签提单的条件苛刻,往往需要大量的保证金和繁琐的保证文件,也需要较长的时间,这段时间里货柜在目的港口可能已经产生了较多的费用,如果货物再变质,后果会更严重。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中相关规定,买方未对货物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直到最后发生火灾,才提起索赔,不能够要求对方全部赔偿,而对方赔偿的话,对于由于买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卖方是不予赔偿的。《国际贸易实务》中,违约及其救济方法一章中有相关介绍。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求帮助,哪位大神帮忙给解决下
【分析】:(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国际贸易专业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 本案例的焦点在于乙方提交银行的议付单据中提单不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的要求。由于乙方在实际业务操作已经不可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向信用证议付行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便心存侥幸以备运提单作为正式已装船清洁提单作为议付单据。岂不知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合同的有关要求而且已经构成了诈骗,其行为...

两题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1)美方的要求确有依据。(2)进口方的失误在于没有注意FOB Vessel New York 条款在美国的商业习惯和法律中另有解释,即《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3)进口方如果不愿负担上述出口税费,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FOB释义版本《INCOTERMS2000》,即应在合同中注明FOB条款按照《INCOTERMS2000》...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某国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 ...
其实在整个国际贸易流程中,出口商要做好多事情:几乎包揽所有单据。例如合同,信用证开征申请,发票,装箱单,装船通知,报关报检,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商只要审查对方发来的单据,和信用证开证最后付款就可以了。出口商制作单据时一定要保证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容易造成货款拒付。进出口贸易公司主要...

国际贸易的案例分析题求解答
解析:买卖双方履约的主要依据应以贸易合同为准。因为,贸易合同是开立信用证的基础,一般情况下,贸易合同的一方(通常是卖方)既是贸易合同的当事人,又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因此,既受信用证约束,又受买卖合同约束。信用证受益人不能在合同之外要求修改信用证,信用证独立于合同,但除非双方存在新协议,...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1、因为是CIF条款,且卖方为货物投保了水渍险,那么货物在海上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船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到浸泡,以及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包装袋破损。这些损失显然是因为海水浸泡所致,且在水渍险承包范围内,所以,因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2、因为发盘规定B公司的答复必须在5月10日前到达中方,而...

嵊州市18937638439: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都骅都梁: 案例1:根据CFR术语规定,卖方有义务给买方发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可以及时买保险,而题中卖方显然未尽到责任,所以是卖方的责任.

嵊州市18937638439: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
都骅都梁: 主要考CIF合同的特点,CIF合同不是D类合同,本合同已经成立,买方不能拒接,没有办理保险那是卖方自己的问题,若出现问题则有卖方自己承担.

嵊州市18937638439: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
都骅都梁: 1. 问题是短装,不是公差; 2. 银行有权拒付,因为单证不符; 3. 教训:优势多跟杜甫沟通, 不要擅自主张.

嵊州市18937638439: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都骅都梁: 买方应当在货到后经检验发现有少数包装不良之时,就赶紧与相关责任方交涉,并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此案例中,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中相关规定,买方未对货物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直到最后发生火灾,才提起索赔,不能够要求对方全部赔偿,而对方赔偿的话,对于由于买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卖方是不予赔偿的.《国际贸易实务》中,违约及其救济方法一章中有相关介绍.

嵊州市18937638439: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都骅都梁: 本案中客户有理由拒付信用证.因为在国际贸易中,有效地单据必须签章,如果没有签章则视为无效单据. 另外,客户在交单之前必须审核好各单据是否有效. A公司的处理是可以的.但是,当时在发现问题时就应该及时跟客户商讨解决方法.或者让客户直接付款A公司直接将全套有效单据寄给客户.不用经过银行. 在信用证过期的情况下,A公司与客户商讨交涉,降价处理也比其他方式要好一点,因为如果不卖给该客户,尔在当地寻找其他客户,该客户是有权利提起仲裁的. 另外,如果如果在当地临时找客户的话,会产生滞港费等.

嵊州市18937638439: 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的案例分析
都骅都梁: 不对的.因为小王是11月23日装船并出港的.小王本应该当天应当通知进口商发出已装船的通知.但是小王是11月26日才发出的

嵊州市18937638439: 国际贸易实务的相关案例分析 -
都骅都梁: 1.10月16日既然已经收到装船通知,就应当按照通知集装箱外拖或者堆场直接装箱,而不该在码头仓库堆存.除了会发生火灾丢失等等风险,同时也增加了额外的不必要的仓储费用. 2.买方理由不成立.卖方仅为协助买方租船,而非价格条款约束违约.买方应与卖方协商,督促买方履行合同尽早派船.为促进贸易,适当考虑折价.并找手准备买方拒不履行合同的局面出现后,是否要申请仲裁以及货物的储存及转售问题.

嵊州市18937638439: 国际贸易专业案例分析题 -
都骅都梁: 原发布者:雪舞963案例分析题1.我某公司按FCA条件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合同中规定由卖方代办运输事项.结果在装运期满时,国外卖方来函通知,无法租到船,不能按期交货.因此我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10万元违约金,问:对我公司...

嵊州市18937638439: 5道国际贸易事务案例分析题 -
都骅都梁: 1.可以赔偿,因为受热是一切险的承保范围,2.A公司得不到赔偿,因为“仓至仓”条款在实际业务当中,实际保险范围是“起运港”至“目的港”,所以A公司在工厂往“起运港”运输货物途中不是保险范围,得不到赔偿.3.在信用证支付项下,《UCP500》中规定: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单据不全是不行的,可以拒付.4.不能接受,就说我们已经按规定投保了,而且CIF价在“起运港”风险就已经转移到买方了,所以我方没有任何责任. 如果我方想长期和对方建立合作关系,我方可以给一些感情补偿救济,实际当中常这样做.5.和上述第四题,答案一致.

嵊州市18937638439: 帮忙分析国际贸易案例 -
都骅都梁: 由于已经投保了一切险,包括了一般附加险中包装破裂险,所以此种费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另外交货时取得了清洁提单,最后却包装破裂,保险公司会代为向承运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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