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自动离职,协商辞退补偿

作者&投稿:滑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关于被公司辞退和自动辞职的补偿,请尽量描述详细些~

  一、被公司辞退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二、自己主动辞职

  认真看我下面的回答,这是正确辞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提出辞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三、以上两种情况都适用的内容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如果公司赔偿你的话,你看一下赔偿是不是能够达到你的心理价位,如果能够达到心理价位的话,那你就填辞职单,否则的话就不填,因为如果是公司和你终止劳动关系的话,按照劳动法是有赔偿的。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不可以
2、可以要求2008年2月开始未签合同的2倍工资
3、你不离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单位不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5-10个月的工资

首先你得看公司与你签的合同,还有补偿不是公司说的算,其次你也不要急着辞职,到相关劳动部门了解一下情况,最好请他们帮忙。

你好,我是北京的劳动维权人士,维权经历近10年,认为:
委托专业人士维权,跨越不良当事人的“陷阱”,为你摆平!!!
1.你是有过错的,公司可以不给任何补偿的
2.双倍工资应该有的
3.可以要求保险的

1:不能自动离职。
2:请假流程如果单位没有告知,你可以不必理睬。发生争议后由对方举证。若请假条已由部门经理签名,发生争议后可以首先不承认请过假。公司可能会举证你的请假条等书面证据证明,有部门经理签名已经足够了。
3:双倍工资应当是08年02月起开始折算。4:若公司执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一定要求出具相关证明。其内容不符合事实的拒绝签名但要保留该证明的书面文本。
5:非法解除的,可以以入职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参考实施条例〕。每满一年赔偿相当于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综合47,48,87条〕


公司强迫员工自动离职能否得到赔偿金
公司强迫员工自动离职能否得到赔偿金的情况: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如果员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在合同约定中包括了补偿金,此时员工离职是可以按双方约定拿到补偿金;2、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按第四十六条要求支付补偿金;3、上面两种情况,员工离职拿不到补偿。

公司要求员工自动离职算辞退吗
公司要求自动离职不合法,具体如下: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并非员工个人原因由公司主动提出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2、如果员工不同意属于非法辞退,还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因此公司强迫员工写辞职信是违法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裁员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公司要求员工自动离职算辞退吗
一、公司强迫员工自动离职是不是合法 不合法。公司侵犯劳动者权益,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岗位,降低劳动者待遇,强迫员工辞职,是违法的。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非法安排或不合理待遇,员工可以拒绝接受,也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根据《...

上司暗示你自动离职怎么办
或者,你也可以自己创造新工作,利用时间搜集资料提出新的企划案。总而言之就是别让自己什么事都没做,以免日后让公司更有理由要求你离职。善加利用人资部门。当你怀疑你已被暗示要自动离职,另一个恰当的处理方式是寻求人资部门的协助。透过人资部门较客观的第三者立场来处理,可以避免情绪性的冲突产生。

如何应对上司暗示你自动离职的技巧
一、搞清楚自己被离职的原因公司不主动辞退员工,而是想让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其目的很明确,就是想让你裸辞,不用给你经济补偿,老板就可以省下一笔钱。公司采取这种变相的手段逼迫你辞职,想赶你走人,肯定是有原因的。要么是你的工作能力不足,达不到公司的要求;要么是你的年龄偏大,是公司淘汰...

公司要求自动离职更换老板怎么办
1、首先不能自己离职,自己离职相当于放弃自己权益。2、其次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3、最后公司态度强硬,拒绝协商可以留存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不主动辞退员工,让员工自己离职,这时员工如何办?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不会主动去辞退员工,而会通过变通的方式逼迫的员工自动离职,在这个时候,作为员工,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确定自己是否属于公司将要逼迫员工, 因为自己工作能力的问题,就要自己做好两手准备一方面,一方面加强自己的技能培训以及技能的提升,争取让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表现的更加出色,脱离被辞退的境地...

被公司逼迫自动离职,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公司用手段强迫员工自动离职是能得到赔偿,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分析员工是否能因自动离职获得补偿取决于辞职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当事人...

双方协议离职和自动离职区别
- 双方协议离职:在双方协议离职的情况下,公司通常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因地区和劳动合同的类型而异。- 自动离职:自动离职通常不涉及经济补偿。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在员工擅自离职后要求其支付未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等。3. 员工权益:- 双方协议离职:员工在...

单位迫使我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
而如果说员工主动离职的话,那么公司就不需要进行赔偿。在这个时候我们千万不要如了公司的意愿,如果说公司没有给遣散费的话,那么是绝对不能够主动的去辞职的。不管怎么样,大家都是要在公司当中坚持下去,只要我们在这家公司一天,公司都是要给我们发工资的。千万不要妥协公司是绝对不能够强迫性的要求...

永清县15228601771: 主动辞职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荀任氯雷: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不可以向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但员工有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用人单位提出协商离职、非过失性离职、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因...

永清县15228601771: 公司想辞退我,与我协商,和我签订赔偿协议,让我主动辞职,对我获得 -
荀任氯雷: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辞职,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永清县15228601771: 公司要求我主动离职,我现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
荀任氯雷: 现在还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公司未辞退你,你也尚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你不能主动离职,主动离职公司可以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想不用你,你可以让公司辞退你,并出具离职证明.拿到书面离职证明后,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永清县15228601771: 主动离职有n1补偿吗
荀任氯雷: 劳动合同法所谓的补偿N+1是指协商一致辞退.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劳动者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永清县15228601771: 公司无故和我商议,让我自动离职,请问公司应该如何支付赔偿金. -
荀任氯雷: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上述规定,单位应该给予你N*2+1的经济补偿金,N是工作年限(你不足半年),2是二倍,1是没有提前通知的补偿,一共应该给你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永清县15228601771: 因为犯了错误公司说要开除我.但是公司提出要我自己辞职我该怎么办? -
荀任氯雷: 员工如果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看看自己有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公司开除或者变相让员工辞职都违法,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永清县15228601771: 公司想让我自动辞职,我同意了,是否应该给我经济补偿金? -
荀任氯雷: 很不幸的告诉你,公司给你下套了. 首先,人力资源总监找你谈话,让你自己辞职,明显就是在避免经济补偿的发放. 第二,给你的离职交接表,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写个人原因,难道公司暗示的?分析:你在离职交接表上填写个人原因,不用说也肯定有你自己的签字了,这个可以认定为你是由于自己的原因而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公司要辞退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用人单位无过失,你现在的情形公司完全可以这样说,况且有提交的离职交接表作为证据,很难再支持你了,哎!!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

永清县15228601771: 因公司原因让我离职 是否能要补偿 有何法律条款 -
荀任氯雷: 不管是试用期内还是转正辞退员工必须有书面证据证明你不合格或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带来损失等,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让你离职你不要主动离职,可以协商离职或让公司辞退你.不过辞退你对以后影响不好,可以协商离职,未满半年补半个月工资即可.强制辞退你就赔你双倍工资,没有这个部门可以要求他们给你调岗但不能降薪.

永清县15228601771: 员工自离是否需要赔偿公司
荀任氯雷: 1、员工自离,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需要赔偿公司.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永清县15228601771: 公司主动要求我离职,我能要求索取劳动赔偿金吗? -
荀任氯雷: 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应按规定执行医疗期,医疗期最短3个月,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仍不能胜任的可提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享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千万注意,不要自己提出辞职,否则就是乙方自愿提出提出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