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制是什么时期创制的

作者&投稿:斗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简介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也叫「选举」。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惠帝、吕后(二人执政时间为公元前194-前180年)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 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1,300年之久,成为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
察举科目
总述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 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汉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时要求举贤良方正,汉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时要求举孝廉,这都是察举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为主的有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有道等科。但所有的科目,都以「德行」为先,在学问上则以「儒学」为主。
孝廉
在汉代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亦得人最多,出了许多名人 。「孝廉」之设,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武帝下诏,「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显示「孝廉」起初不是常科,不被重视,后来「孝廉」规定为岁举常科,才受重视,渐显重要。 孝、廉有「孝子廉吏」的意思。「孝」是指孝敬父母;「廉」是指清廉勤政。这是古时对官吏的普遍要求。汉代「孝廉」,大部分是通儒学的高官及富豪子弟。举「孝廉」之后,前程远大,升迁较快。「孝廉」出身的官吏,更被认为是「正途」、「清流」,很被看重。起初举「孝廉」是以郡为单位。东汉时,和帝(公元89-105年)采纳大臣的建议,改以人口为单位;郡国人口20万岁(年)举孝廉一人,不满20万二岁举一人,不满10万三岁举一人;外围郡国则作适当放宽。后来又采纳左雄建议,限年龄40岁以上才得举。但此种「限年法」实行不久,就废除了。
茂才
察举岁科之一「秀才」,东汉时为避光武帝刘秀(公元25-57年在位)讳,改作茂才(茂材)。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下诏:「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异等」,这是此科之始。后来,宣帝(公元前73-前49年在位)、元帝(公元前48-前33年在位)时均有诏令,举「茂才异等」。西汉时,茂才并不是岁举常科。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诏令:「三公举茂才各一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此后才为岁举,往往与「孝廉」并称,表明其重要性。不同之处是,「孝廉」为郡举,「茂才」是州举,所以数目是后者少、前者多,建武十二年总计岁举「茂才」才约有20人。
「茂才」多为现任官吏,如西汉的茂才萧咸是丞相史。这些现任官吏举「茂才」后,因本身资历高,多起用为县令(千石)。「孝廉」则多为郎官,六百石。还有不少人先举「孝廉」,再举「茂才」。「茂才」中有许多升至高位,成为汉代名臣。如东汉的周举(?—公元149年),官至光禄卿,为「八俊」之一。
察廉
「廉吏」是汉代察举岁科之一。「察廉」就是察举廉吏的意思,不是指「孝廉」。被举为「廉吏」者,多为低级官员,被举后,按原职升补;而举为「孝廉」者,一般皆入朝为郎官,这是主要区别。而「廉吏」与「孝廉」二者之间的具体差别,又可概括成以下四点:
(一) 「廉吏」为长官报请上级迁补属吏优异者之科目,而「孝廉」则 是郡国向中央「贡士」之科目;
(二) 「廉吏」限于「斗食」至「六百石」之吏员,而「孝廉」则 开放予所有吏民;
(三) 「廉吏」一般根据本秩(职位)直接迁补,而「孝廉」一般要入三署为「郎中」;
(四) 「廉吏」之「举主」范围广泛,包括郡守,而「孝廉」之「举 主」 仅限于郡守、国相。
「廉吏」一科,大约在汉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之前就有了,之后逐渐明确,成为一种岁举常科。被举的「廉吏」,最初都是小官,大概他们忠于职守,特别是为官清廉,才被「举主」看中,作为察举的对象。
光禄四行
汉元帝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春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据上述元帝诏书的内容,说明「光禄四行」的几项重点:
(一) 从永光元年开始,才有推举「光禄四行」一科;
(二) 质朴、敦厚、逊让、有行(或作节俭)是四种品行,也是「光禄四行」的选拔标准;
(三) 「光禄四行」为岁举常科; (四) 「光禄四行」的举主为丞相、御史,被举者为光禄勋的属官;
(五) 光禄勋每年依此科考核(「第」)他的属官。

贤良方正
古代比较贤明的君主,往往希望有一些公正无私、敢于直言的大臣,能指出自己的不足之处,以便更好地治理国家。汉代察举制度设立「贤良方正」科,就是这个原因。 「贤良方正」是最主要的特科,始置于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目的是「纳天下言」,即广泛听取对国政的意见。帝王们当时普遍认为,发生天地灾异,是自己犯了过失,即「人主(皇帝)不德,布政不均」。所以,这一科常常是在灾异发生之后举行。而「贤良方正」又多与「直言极谏」相连,这是皇帝「求言」的一种方式,所以称作「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汉代的皇帝大多开过此科。「贤良方正」科的「举主」很广泛,包括中央和地方的高官,诸王侯、三公、将军、中二千石、州牧、郡守等。皇帝很重视此科,被举者皆由他亲自主持对策,按等第授官,高者有为「九卿」者。
朝廷征求的人才也很广泛,包括儒生、有「道术」者,以及官吏等。有时也从贤良中直接选拔亲民的官吏,名目称为「贤良方正可亲民者」,如宣帝(公元前73-前49年)在位时,曾进行两次诏举。
这类目的在于「广开言路」的选才办法,在汉代以后曾长时间实行,后演变为唐代科举的制科之一。到宋代,则以「对策」的方式向全国征求治国之道。
贤良文学
在汉代,选拔人才既注重品德修养,也注重文化质素。「贤良」的含义就是德行兼备。自从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文学」的涵盖范围实际指「经学」。这样看来,察举中常见特科「贤良文学」一科,所立的选才标准是:品德与文才兼备,又有良好的经学底蕴。 汉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正式下诏举「贤良文学」:「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宣帝(公元前73-前49年在位)即位之初,曾发生地震,诏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不见于诏书的,在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时就有「贤良文学」之举,晁错属此科。可见,贤良与文学有时连称,成为一科,有时分开,各独立成科。不论怎样,此科是以文学为主,主要荐举对象是儒生。
在汉代察举制中,文学一科很受重视,西汉时每次察举「文学」的规模可达一、二百人。王莽时有四科之举:「有德行、通政事、能言语、明文学」,文学是其中之一。 两汉时期「贤良文学」一科,出了许多名人,包括晁错、董仲舒、公孙弘等,地位显赫,成就卓异。
直言极谏
中国古代有敢于指出皇帝的不足之处,提出治国建议与方略的大臣,被称为「诤臣」。于是有了「直言极谏」这个词,意思是「正直的言论谏诤」。汉代名臣晁错写有一篇《举贤良对策》,是对「直言极谏」的最好解释。

西汉官吏王吉,先举「孝廉」,再举「贤良」,任昌邑王中尉。昌邑王荒淫,他因时常劝谏昌邑王而遭到处罚。宣帝(公元前73-前49年在位)时召为博士、谏大夫,常上疏议论时政得失,但没有受到皇帝重视,只好托病还乡。元帝(公元前48-前33年在位)时召他为谏大夫,担任掌管议论的官员。
孝弟力田
《汉书》上说:「惠帝四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意思是:汉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的正月,下诏选拔有孝悌(悌同弟)的德行和能努力耕作的人为官。这时察举制度还没有正式建立。惠帝(公元前194-前188年在位)死后,少帝立,由吕后(公元前187-前180年在位)临朝称制,特设「孝弟力田」官一人,秩二千石,地位很高。
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时,「孝弟力田」与「三老」同为郡县中掌管教化的乡官。以后「孝弟力田」成为察举的特科之一。
为什么要举「孝弟力田」呢?「孝弟」与「力田」,有时分开作两科,因为这是两种德行。「孝悌」是孔子提出的,「孝」是对父母尽孝,「悌」是对兄长尊敬。古时候中国人很尊崇孝道,因为它能使社会秩序和谐安定。至于「力田」,因为古代中国是农业社会,以农为本,农业「为生之本也」,希望大家勤于耕作,达到「家给人足」,国家富裕。在唐代,「孝弟力田」仍然是科举选士(举人)的科目之一,可见其仍受重视。
明经
汉代察举中的「明经」科,是最重要的特科之一。「明经」就是通晓经学。秦朝就有此科,到汉代地位开始突出。所谓「经」,原指先秦经典,自从汉武帝尊崇儒学,「经」就专指儒家经典了。其实,察举各科都有经学内容,被举者也要熟习经学;把「明经」特立为一科,说明经学在汉代政治上地位之重要。汉代的读书人无不自幼苦读经书,目的都是为了应举、入仕。
西汉时举「明经」科不按人口,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开始,以人口多少定举数。后来加上年龄限制,年50至70才可入太学。但在东汉初,年纪轻而精通经学,也可应举「明经」。如张玄「少习《颜氏春秋》,兼通数家法,建武初,举明经。」
汉代许多名臣,如孔安国、贡禹等都是明经科出身,韦贤、韦玄成父子皆以明经科入仕,先后位居宰相。重经之风一直延续到隋唐时期的科举考试,唐代的「明经」科试帖经,以通经比例决定等第。可见经学在汉代察举制中地位之重要。
明法
汉代治国是儒、法并用的。选官时既选拔通晓儒学的儒生,也选拔通晓律令的人才,因此设立「明法」一科,作为特科中的重要科目。
汉武帝时令举「四科人才」,其中第三科即「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这是设「明法」科的开始。在此之前,汉初就开始招天下明法之士,辅佐以法治理国政,可见朝廷对律令的重视。由于通晓律令而以明法入仕、位至高官者,汉代不乏其人。如:郑宾位至「御史」,陈咸、陈忠位至「尚书」,吴雄位至「司徒」。郭射「家世掌法律」,世代通晓律令,有七个人当上廷尉,即国家最高司法审判官。唐代科举考试仍设「明法」科,选拔明习法令的人才,为常科之一。
明阴阳灾异
汉代大儒董仲舒倡导「天人感应」说,认为天的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符;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天和人相类相通,天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亦能感应上天,自然界的灾异和祥瑞,表示着天对人们的谴责和嘉奖。
汉朝的君臣们大都认为阴阳灾异与国家政治有密切关系。所以,在察举的特科中设立「明阴阳灾异」一科,选拔有关人才。
由于这一科本身的特点,所以大都在发生天地灾异的年份才开科。如汉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因「风雨不时」,令「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安帝永初二年(公元108年),「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大风、雨雹」,是因为皇帝「不德」,造成万民饥馑,少数民族叛乱,特下诏,举明习阴阳等有识之士。
汉代是中国古代地震频繁发生的高峰时期,据统计,从公元96年到125年间的30年中,就有23次较大规模的地震,其中有的就发生在京城附近;以致汉朝的皇帝大为紧张,只好乞求于鬼神术数。大科学家张衡发明了可以观测地震的「地动仪」,可是并未被举「明阴阳灾异」科。可见,科学与迷信在汉代并非一途。

在隋唐的科举考试中,有文、武两科,武科的渊源就是汉代察举科目中的特科:勇猛知兵法。作战勇猛又熟知兵法,能率军作战,这就是此科所选之人才。此科始于汉成帝元延元年(公元前12年),这一年发生日蚀,成帝恐天下有变,下诏令「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其后,汉朝频开此科,只是名目略有不同。如:
(一) 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诏举「勇武有节明兵法,郡一人」。 东汉安帝永初五年(公元111年),「灾异蜂起,寇贼纵横,戎事不息,百姓匮乏,疲于征发,重以蝗虫滋生」,说明这一时期天灾人祸频发,社会动荡不已。所以,「诏三公、特进、九卿、校尉,举列将子孙明晓战阵任将帅者」。
(二) 东汉顺帝永和三年(公元138年),诏令大将军、三公等各举地方「刚毅武猛有谋,堪任将帅者各二人」。
(三) 东汉灵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诏公卿,举列将子孙及吏民,有明战阵之略者诣公交车」。
从以上可知,主要是在「灾变不息,盗贼众多」的东汉,才急需较多军事征战人才。一般而言,汉代察举制仍以「明经」科为最重要的特科之一。
形成
总述
察举是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主要方法。「选」的对象为没有官职的读书人,「拔」的对象是下级官吏。按规定,他们都必须是品德高尚、学识才干出众的人。 由下而上推举官吏的办法,在秦代已有,但作为完整选士制度的「察举制」,则是在西汉时期才开始确立。汉高祖刘邦(公元前206—前195年在位)虽是「马上得天下」(靠打仗而夺天下)的,却深明不能以「马上治天下」(治国不能靠武力)的道理。所以高祖在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下诏求贤,辅佐帝业。
汉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在即位第二年就下诏,说:「天下治乱,在予(自己)一人,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这便是察举制度的开始。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又下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对策者百人,唯(晁)错为高第」。这里说明当时不但有了考试(对策),而且还有等第区别,显示此时察举制度已趋成熟。
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下诏举士,规定非治儒术者不取,董仲舒取为上第。这正标志着察举制度的完备与正式确立。这时候,汉朝的统治者已从初期的与民休息、清静无为,转为积极进取,确立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原则,并以法治绳之,达到了学术思想、政治体制、知识分子三位一体的结合,使中央集权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高祖召举三老
刘邦(公元前256—前195年)在与项羽的「楚汉战争」中取得胜利,建立汉朝,即西汉(公元前206—公元8年),他当上了皇帝,是为汉高祖(公元前206—前195年在位)。刘邦和他的谋士鉴于秦朝国祚短速,「二世而亡」,思考如何能长治久安。起初,刘邦瞧不起儒生。儒生陆贾与他谈《诗》、《书》,他说:「我马上得天下,《诗》、《书》有什么用?」陆贾说:「马上得之,不能马上治之」,治国不能靠武力。后来刘邦采纳了萧何、曹参的「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治国方略,使乱纷纷的局面得以稳定。
早在刘邦立国的第二年,曾下令「诏举三老」,就是要求选拔年龄在50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者,协助地方长官推行政令。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又下诏,把选拔人才的事情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刘邦了解选拔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对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他命令郡国向中央推荐人才,记录他们的「行」(品行)、「义」(仪表)、「年」(年龄)。要求郡国按一定标准推荐人才,开启了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
文帝召举贤良
汉文帝霸陵
汉代在惠帝(公元前194—前188年在位)、吕后(公元前187—前180年临朝执政)时期,均曾下令诏举「孝弟力田」,可免其徭役,或厚加赏赐,让他们「为民表率」,做乡官。这是汉高祖(公元前206—195年)「诏举三老」的延续。
汉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二年,第一次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文帝因为这一年发生两次日蚀,他深信这是因为上天对他施政的不满警告,所以文帝希望通过下诏求才,「以匡朕之不逮」。
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再下诏,要求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并由皇帝亲自考试——「对策」。对策的内容有四项:「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宜,民之不宁」。这一次晁错被选为高第,升迁中大夫。
文帝的两次诏举,明确订立了举荐制度,有了科目,有了考试办法,也分出了等级,这标志着察举制度正式形成。不过,当时科目仅有一种,没有固定的期限,也没有人数的规定,所以制度还未臻完备。
董仲舒应策
汉武帝时代(公元前140-前87年),察举成为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下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举主为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丞相卫绾上奏说,被举之人「或治申(即申不害)、商(即商鞅)、韩非、苏秦、张仪之学,乱国政,请皆罢」,不是儒学出身的都不取。这说明以儒学为正统,从这时开始确立。这实际上是武帝的意见。
董仲舒是此次被察举者之一,由汉武帝亲自策问。董仲舒认为治理天下,要靠皇帝的德政,不是靠天;并提出「刑者不可任以治世」,治天下不能光靠刑罚,又引孔子说:「不教而诛谓之虐」;因此,治国以宣德政、施教化为主。此外,董仲舒还提出培育人才的方法:「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关于用人,他说用「天下之贤人」,量才授官。最后,董仲舒提出,要推「孔子之术」,对其他各家「皆绝其道」。这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略。这篇对策,武帝听了非常信服,就定董仲舒为第,任为江都相。
到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又诏举贤良,董仲舒提出以各郡人口多寡定举人之数,以及「四科」之制,被采纳。这是董仲舒对察举制正式确立和实行所作的贡献,并奠定了察举制度的基础。
演变
总述
汉代察举制度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举士」(选拔人才)与「举官」(提拔官吏)没有分开。而且,「选举」与「考课」没有区分。察举的对象既有未入仕者(无官职者),也有入仕者(现任官吏)。选举科目的设置,也是对现任官吏的考课内容。总的来看,考试(考课)是辅助形式,不占主要地位。这说明汉代对选才、任职官吏的考核还未制度化、严格化。 汉光帝
到了东汉光武帝(公元25-57年在位)时,开始对选拔与提拔的对象,施行「授试以职」,即进行文字方面的测试,内容有策、经、笺奏(章奏文体)等。初在部分科目,后向所有科目渗透,说明考试这一环节变得愈来愈重要。
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年)诏辟四科,这所谓「四科」不是具体科目,而是与察举有关的四项标准。早在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董仲舒的一次对策中,就提出「四科」的概念。这两个时期提出的内容亦大体相同。
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时任尚书令的左雄提出「改察举之制」,主要内容是:
(一)「限年四十以上」;
(二)「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包括年龄及课试内容的规定。又提出「先诣公府」的办法,把考试分为两个层次,先在中央公府初试,再由尚书省复试。这是察举制度中考试环节的重大改革,是选才用才的一个进步。
东汉的察举人数

汉代察举制度中,对被举者的年龄,在不同时期、不同科目中,有不同的规定。这里简述东汉时的规定。
东汉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下诏规定:「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举」,规定举孝廉必须在40岁以上。但又规定:「其有茂才异行,不拘此例」,就是对有特殊才干者,可以放宽限制。上述规定,源于尚书令左雄的意见。左雄在关于察举改制的建议中提出「限四十以上」,但对于「有颜回、子奇之类,不拘年龄」,即学识、才干特别高的人,年龄不受限制。朝中有人反对左雄的意见,但顺帝十分支持左雄的改革,最终颁布了诏令。
其实以上的规定也不尽然。如在征诏博士人才时,年龄限制则为50以上。到质帝(公元145-146年)时,又令郡国举明经之士,年龄限制在50以上,70以下。 从以上例子可见,东汉时期对被举者年龄的限制,普遍偏高,这并不一定是好现象,因为此举无疑是对于青年才俊仕途的压抑。
汉代察举是选拔人才的制度,在西汉武帝时(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确立,但如果从国家的需要出发,想获得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必须建立相应的培养机制,而这个机制由西汉武帝开始,至东汉时期发展至高峰。汉武帝时董仲舒就提出了「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的建议,说明董仲舒是很有远见的学者。而且把养士(教育)与选士相结合的做法,从长远看,对改善行政官员的质素,至为重要。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在都城长安(今西安)设立了太学——国家最高学府。进入太学的称为「博士弟子」,条件是年龄18岁以上,仪表端正。甄选方法有二:
(一)由中央有关部门 (太常)典选;
(二)由地方郡县长官推荐。
博士弟子在太学里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有《诗》、《书》、《易》、《礼》、《春秋》等。每一年考试一次,是选拔性考试,通「一艺」(一种儒家经典)以上,可以任官,考获较高等级的能任「郎中」。如「一艺」也不通,该名博士弟子会被打发回家,而推选他的人还要受罚。这样严格的制度,不只能培养人才,还直接为国家选拔优秀的官员。
太学刚成立时,招收的学生只有几十人,以后规模愈来愈大。主要原因是课程(经)门类增多(如 《公羊》、《左传》、《尔雅》等等),一种经就有若干博士。在成帝(公元前32-前7年在位)时,博士弟子的名额增至3,000员,东汉时更多达30,000人,为太学规模之极盛时期。
编辑本段魏晋南北朝的察举
汉代之后是魏晋南北朝,从公元220年到581年,长达300多年。这个时期的特点是分裂纷争,政权交错。这时的选官制度,针对东汉后期大族名士主持乡闾评议及控制选举过程的流弊,改行「九品中正制」。但察举选士的办法仍在实行,不过退居次要地位。九品中正与察举本质上代表着两种选官导向。由于以九品中正为主,所以察举受到它的制约:由察举入仕者,也须经过中正品第,而且,入仕者的成分、升迁、地位等也受到相当的限制。 汉代察举制中的童子科
这时期的察举制,仍以举荐为中心环节,而当中有所变化:
(一) 除岁科和常见的特科,如:孝廉、茂才、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等继续延设外,其特科的设置更为灵活,范围扩大,增加了许多特诏科目。
(二) 察举的对象,由原来的儒生、文吏两途,融合为一,儒生成为主体人选。这改变是从魏明帝太和二年(公元228年)开始的,规定「贡士以经学为先」。
(三) 考试范围扩大、黜落程度加深。东汉时仅对孝廉一科的考试、黜落较严,西晋时扩大到秀才科。
(四) 门第限制较宽松。魏晋南北朝时,下层人士通过察举入仕者,占了接近一半,在汉代仅占四分之一。至于高官子弟入仕,另有途径,不再通过察举了。总之,察举制的门第因素,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呈下降趋势的。
评价
实行了300多年的两汉选官制度——察举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实际情况观察,察举制度确实为汉朝选出了许多人才。究竟什么原因令察举制度能如此成功呢?总括而言,有以下几点:
(一)察举科目多,涵盖了国家所需的各种人才,选拔的范围也较广,为有才干的士人提供了较多晋身仕途的机会;
(二)相对而言,察举制度执行严格,对举主和被举者均有赏罚,特别是举主,不得不谨慎行事,因而减少了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
(三)最重要的是选拔与考试相结合,为被举者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使真正优秀的人才有脱颖而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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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科举制度是怎样的?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 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

科举考试常识
殿试,为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廷对”,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唐高宗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

科举制的优点与缺点
二、科举制度的弊 1、封建社会后期的科举制度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更多的还是讲究官僚主义,举荐的都是官宦家的的亲属,官僚们注重门第,官官相护,徇私舞弊,出现的严重问题是:“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

介绍下科举制度
《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

科举制由哪一个皇帝提出的 由哪一个皇帝沿用的?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科举制度中的进士卷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

武举制度创始于武周时期一共进行过大约多少次
加上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因此,民间习武者对武举考试趋之若鹜。清代武举为国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产生了不少杰出人物。但清朝只设武举而无武学,可以说为近代中国军事落后埋下了祸根。唐代武举偏重于技勇,重点是马上Q法,只能说是武举的创制时期。宋代的武举考试,先考骑射的技艺...

...制度篇】 (1)秦朝在地方管理上推行的什么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
试题分析:(1)秦朝统一中国后,在地方管理上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度。(2)隋炀帝时正式设置进士科,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诞生。科举制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科举制由隋代创立,完备兴盛于唐朝,衰落于明、清。1905年,开始推行学校教育,...

武举制是由谁开创的
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武举的兴盛是明清两代。明朝武举创制甚早,但制度一直没有确定下来。清代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因此,民间习武者对武举考试趋之若鹜。但清...

明代科举史事编年考证目录
本文将详述明代科举制度的历史演变,分为四个关键阶段进行深入探讨。第一章:创制时期 (太祖至太宗)自太祖时期起,科举制度初建,奠定明朝教育基石。太祖以严格的选拔方式,确立了科举的基本框架。惠宗时期,这一制度得以延续并逐步完善。太宗时期,科举政策进一步稳定,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二章:...

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是如何进行的?
这种制度最有可能的是察举制。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1300年之久,成为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2010·十堰)我国由隋代开创直至清末才被废除的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是科举制。(2016·随州)我国古代正式设置进士科选拔人才的朝代是隋朝。(2012·黄石)科举制是我国...

宜丰县15826811282: 察举制的正式确立是什么时候? -
郑怕双将: 汉惠帝在位时,曹参、陈平执政,他们崇尚黄老,奉行“清净无为”的方针,各项制度均遵循高祖、萧何既定法令,无所更张.至文帝时,察举制度逐渐建立起来.文帝即位于公元前180年,西汉建国至此已近30年.从仕进的角度来看,这个时...

宜丰县15826811282: 察举制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
郑怕双将: 汉武帝在即位的第一年,就诏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6年之后,又下诏策试“贤良”.也就是在这一年,明确规定了郡国必须选举的人数.这就是察举制.

宜丰县15826811282: 察举是哪个朝代的职官选任制度 -
郑怕双将: 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一直到魏晋南北朝,持续了300多年.

宜丰县15826811282: 察举制是在我国哪个朝代开始实行的? -
郑怕双将: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开始的

宜丰县15826811282: 材料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 -
郑怕双将:[答案] (1)先根据材料说明东汉以来军阀混战、政局动荡,再结合所学知识从中央集权、国家分裂等方面进行补充. (2)依据材料... 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创议后,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等可得出原因.评价应从积极性与局限性两方...

宜丰县15826811282: 察举制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
郑怕双将: 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是与先秦的世官制和唐宋以后的科举制相区别的一种选拔制度.开始实行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后,再任命官职.

宜丰县15826811282: 察举制是哪个朝代的?察举制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
郑怕双将: 察举制最早起源于秦朝,后期经过时代的发展和繁衍,正式确立的比较完善的察举制是在于西汉时期是汉高祖刘邦进一步完善了此次制度.

宜丰县15826811282: 什么是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分别在哪个朝代作为选官制度? -
郑怕双将:[答案] 察举制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中央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官制度.汉高祖开察举制度的先河,而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汉武帝则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它不同于...

宜丰县15826811282: 察举制 科举制 八股取士 分别都是哪个朝代的啊? -
郑怕双将:[答案] 察举制是汉代的,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八股取士从明代开始

宜丰县15826811282: 我国古代什么时候有了察举制度? -
郑怕双将: 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从汉武帝时开始,由丞相、列侯、刺史等高给官员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设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科.目的在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为汉代做官的重要途径之一.到西汉后期和东汉,察举制度变成了豪门权贵扩大势力的工具.察孝廉、举茂才的所谓标准,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因此有童谣讽刺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弟良将怯如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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