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不同

作者&投稿:谯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不同??~


1、申请的条件不同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2、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3、法律效力不同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只能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达成的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4、处理机构不同企业劳动调解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并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1)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人社局下属的行政执法部门,是受理举报和投诉的,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2)劳动仲裁是准司法部门,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大队不能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是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行为。
2.
如果用人单位有侵权行为,可以先拨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和投诉。
3.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
 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劳动监察是人力社保局下属行政执法,劳动仲裁是准司法部门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三、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欠工资、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收取押金、非法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
  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工资支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生争议等),可以进行行政调解。若事实不清或无法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限于一些相对案情简单或是数额较小的案件,也不需要交纳费用。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交纳仲裁费,要取证、开庭质证、审理,然后下裁决书,裁决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并不影响您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依据您的劳动争议实际情况自己斟酌决定。

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作为 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属于行政执法

劳动仲裁: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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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1、申请的条件不同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2、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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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内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二、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的...

大同区19455414955: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不同?? -
蒯饶溴丙: 不同之处大于:劳动监察大队主要是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而申请劳动仲裁是当事人有劳动争议时采取的一种措施.一个是劳动争议处理单位一个是劳动争议处理方法.附注:劳动仲裁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其不同点在于: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然后才能据此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劳动争议的仲裁,则不要求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只要当事人一方提 劳动仲裁出申请,有关的仲裁机构即可受理.

大同区19455414955: 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哪个管用
蒯饶溴丙: 两者的功能作用不一样,各自有各自的作用.主要区别包括:第一,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第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第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大同区19455414955: 劳动监察大队与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
蒯饶溴丙: 1、申请的条件不同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2、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

大同区19455414955: 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可以同时申请吗
蒯饶溴丙: 当事人一般不可以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同时申请劳动仲裁和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劳动监察部门发现案件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的,要告知当事人按劳动仲裁程序处理;而当事...

大同区19455414955: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纠纷中的作用有什么不同? -
蒯饶溴丙: 前者是监督管理用人单位的,可以对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对其处罚不服,单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后者是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纠纷的,以仲裁裁决的形式作出.对其裁决不服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到法院进行诉...

大同区19455414955: 是申请劳动仲裁好呢还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好呢? -
蒯饶溴丙: 1、发生劳动纠纷,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仲裁的优势是,属于准司法程序,经过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劣势是,如果劳动者自己对劳动法方面的知识不懂,需要请律师,如果涉案标的不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 3、劳动监察大队的优势是,不需要太多的证据,不需要花钱找律师,只要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即可;劣势是,各地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力度并不太严,到最后可能会不了了之.

大同区19455414955: 是申请劳动仲裁好呢还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好 -
蒯饶溴丙: 如果从时间效率上来看,在一线发达城市,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及时处理纠纷,而劳动仲裁除了需要走时间程序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应诉的能力,同时即使有了仲裁结果,如果用人单位不服裁决还会提出向法院申请诉讼,拖延时间更久不利于纠纷解决.

大同区19455414955: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 -
蒯饶溴丙: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1、执法主体不同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

大同区19455414955: 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有何不同?各自的权限是什么? -
蒯饶溴丙: 劳动监察大队属于行政机关可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仲裁委员会是准司法部门,可以受理争议,但做出的决定不是最终的.

大同区19455414955: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两个的区别是什么? - ? -
蒯饶溴丙: 监察大队负责监督、处理用人情况.劳动仲裁是处理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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