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引争议,你认为判的合理吗?

作者&投稿:辛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初中生被群殴打致重伤,反抗刺死霸凌者被判8年,到底合不合理?~

永远都不要质疑法律的公正性!法院既然如此判决那就有一定的道理,不是说被人欺负了就能够成为杀人的理由,霸凌者虽然可恨但也罪不至死,陈某因忍无可忍拿出自备的刀捅向霸凌者算是故意伤害,被判八年也算合情合理。

一、因为买早餐陈某和校霸结仇,在被校霸欺负时拿出刀和校霸互搏,最终校霸死亡陈某被判8年。2014年4月陈某因为买早餐和校霸李某发生了争执,之后对方怀恨在心,有事儿没事儿就找陈某的麻烦,事发当天陈某已经被李某欺负了两次,被扇了10多个耳光,还被踩被踢被辱骂,甚至有人还用刀进行威胁,而后陈某被李某等人逼到墙角,这时陈某拿出了兜里的小刀和李某互殴起来,直到两人都受重伤后才选择离开,最终李某重伤致死陈某二级重伤。
按照陈某的父母所说,孩子从小听话懂事学习也是名列前茅,从来不调皮捣蛋,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陈某貌似和他家人说的不太一样,一个不调皮捣蛋的孩子能想到兜里揣刀?被李某一天欺负这么多次为啥不找老师,为啥不打电话给家长?难不成就等着被人堵住然后拿刀互搏这一段?要说陈某是完全的好孩子这事儿有点牵强,最起码他没有表象那么乖。

二、被校霸欺负有很多种反抗或者逃避的方法,没必要将人捅死,下这么狠的手很难算自卫了。学校有霸凌的事儿其实已经不算新鲜事儿了,那部《少年的你》里面的陈念估计还有人记得,虽说霸凌很让人无奈也很让人心痛,但这事儿绝对不只是有杀人这一条路可以解决,当天李某寻衅滋事是事实,殴打陈某多次也是事实,但为啥陈某却一直忍受不还手?就算是兔子被逼急了咬人了,那为啥要捅数刀直至双方受伤后才选择离开?
如果真的是自卫那就应该在刺了一刀或者两刀后赶紧跑,这才是想脱身想远离是非的样子,但从陈某的描述来看,他当时可是抱着和对方你死我活的态度,既然起了杀心又何谈自卫一说?李某是霸凌者不假,但也轮不到陈某在这做审判者,警察局、少改所都是李某可以去或应该去的地方,而不是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躺在殡仪馆,霸凌者就算坏他也是爹生父母养的,轮不到陈某在这充当上帝夺人性命。

最后:学校里的问题校长和老师真的应该重视起来,未成年人除了没成年其他任何方面都不输一个成年人,千万不要把他们当成孩子来看待。

一个初中生被霸凌之后,刺死伤害他的人被判刑了8年。我觉得这件事情可以讨论的点,并不在于他判了几年,而在于我们应该如何去面对霸凌者。

在校园生活中,霸凌与被霸凌的关系从来没有减少过,他们一直在那里客观存在着,有不少人在忍气吞声的受伤害,也有人选择反抗去回击。
不少影视题材也以此为背景,像大火的《少年的你》,也就是以这个题材为背景而展开的一个故事。里面的小北的选择,让我们觉得很心疼他,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怎么去面对欺负自己的人。
如果我们一直忍气吞声,这必定会造成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自己,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可是如果像这个少年一样选择反击,很有可能造成自己一辈子的伤害,因为自己从此就是一个杀人犯了。
而且反击的度,我们掌握不好,很有可能因为我们,反之遭遇力量悬殊的人对自己第2次进行伤害。
这些东西都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那么我们是该提倡忍气吞声还是该提倡反抗的?
这其实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也没有一个客观定义,因为怎么说自己都有可能受到很大的伤害,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

但是我还是建议大家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吗?尽量不要去招惹这些人,不要和他们硬碰硬。
如果实在避免不了见面的话,还是尽量和他们说话柔和一点,不要去激怒他们的点,也不要和他们进行比较。
如果可以的话,你也可以当面去迎合他们就说一些话,但是自己不要成为其中的一份子,跟着他们一起去伤害别人就行了。
希望这种现象早点消失,给孩子们一个可以快乐成长的校园环境。

近日一个话题登上了热搜,一位初中生刺死了霸凌者被判处了8年的刑期,在近日才出狱。事情的始末是陈泗翰在学校遭受到了李小东等人的欺负,并且这些霸凌者在欺负完之后还不罢休,把陈泗翰拉到了校外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陈泗翰奋起反抗,造成了霸凌者的死亡。校园霸凌这个行为无论在哪个地方都是需要抵制的,陈泗翰事件便是属于典型的校园霸凌,与一般事件不同之处在于他在最后奋起反抗但是造成了霸凌者的伤亡,很多人对此事十分不解,为什么在受到霸凌之后反抗却还入狱了呢,但即使有很多人持反对意见,我还是认为此案判的是合理的。


这件事涉及到了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那就是法律上的正当防卫行为,要是真的只是正当防卫,那么陈泗翰是必然不会入狱的,但他恰恰就是属于防卫过当。在了解案件的细枝末节后便可以发现,即使是李小东等人在学员对陈泗翰进行了霸凌,甚至是在放学后把他拉到了校外进行殴打,但这些行为仍然是没有对陈泗翰构成生命威胁的。而在没有造成生命威胁的前提下,陈泗翰却刺死了李小东等人,这是属于明显的防卫过当。

可能会有很多人认为此案不合理,甚至有很多人有着是否陈泗翰就应该让霸凌者欺负的疑问。但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是此案判陈泗翰无罪,那么在今后的校园霸凌中就会出现更多的诸如此类的案件,这会让更多的人以正当防卫的名义释放内心的仇恨,对如今的社会势必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法律是大家心中的一杆天平,无论是向哪个方向倾斜,都会造成难以制止的社会混乱,唯有平衡才能使社会安定。陈泗翰此案便是如此,他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直接刺死霸凌者却也未免太过了。



我认为不合理,但是现在对于青少年的管理还是不够严格,学生心理教育问题应该尽快完善落实,被判8年出来后基本会与社会脱节,所以我认为有些不合理。

合理。霸凌行为是错误的不合法行为,但不能因此而罔顾别人的生命过当防卫。

案情当时判故意杀人罪是因为这名陈某在被李某霸凌后,被约出校外时带着刀,被李某殴打时先出刀伤人,所以这样判刑,但是我觉得还是判的过于重了,毕竟是李某先欺负人的。

不合理。本来是被霸凌者欺负,反抗后,造成了死伤,而且他是未成年,应该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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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算是防卫过当。说白了防卫过当就是看你自身当时所处在一个什么环境之下,如果能一刀就让伤人者失去战斗力那还好说,如果是两刀的话,第一刀是正当防卫,补的第二刀就是防卫过当。所以在碰见有人准备伤害你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跑!往人多的地方跑,或者报警,等警察来了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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