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佣工人已结算工资路途出车祸是否跟雇主有责任?

作者&投稿:愚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雇佣的工人在上班的路上出车祸了 我有责任么~

你应该承担责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属于工伤。你应该承担工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如果伤残的话还应该承担伤残补助费用。不过如果车祸责任认定工人无责任的话你可以向车祸肇事者追偿

有的,如果他结清工资后没在雇主家喝酒,自己开车回家而出事,雇主是没有责任的。而他喝酒后雇主没安全的把他送回家,就存在了过错,所以有一定的责任。

你好,雇主没有责任!如果雇主与雇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只有雇工在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损害的,雇主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已结算工资后,双方解除劳务关系后,雇员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显然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应当注意的,如果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雇主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非雇佣活动中,雇员出车祸,雇主不承担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出车祸,导致雇员或他人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解除合同关系当天的二十四时内,还处于劳务(劳动)合同期内。系劳动合同关系,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从因果关系及公平原则,济与人性化补偿(只是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这个雇主必须承担责任,雇佣工人虽已结算了工资,这只说明工人的工作已经完成,但雇佣关系并未结束,只有当工人平安回家以后这种关系才算完结,因为雇佣关系是从工人出发之时到返程结束这一完整时间段,所以雇主必须参照工伤标准给雇佣工人予以赔偿。

如果是解除合同关系当天的二十四时内,还处于劳务(劳动)合同期内。系劳动合同关系,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系劳务关系的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从因果关系及公平原则,济与人性化补偿(只是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
结算完工资,没有劳动关系,发生车祸,自己承担,与老板没有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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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18743294418: 盖房子 工钱结算清的情况下 工人在回家路上出交通事故 我有责任吗?? -
政永盐酸: 如果是劳动关系的话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你们应承担相关责任.但请人盖房子,你们之间属于雇佣关系,非劳动关系.故你没有责任.

汶川县18743294418: 我雇佣的工人在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请问我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吗?有多责任? -
政永盐酸: 还要看责任,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依法购买了工伤保险,正常通过工伤保险支付损失即可,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属于工伤保险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必须全部承担.所以,首先要看你的工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才能判断你是否需要负责.

汶川县18743294418: 雇用工人上班途中出车祸是否算工伤
政永盐酸:

汶川县18743294418: 我给员工发工资,如果员工出了事故,是老板责任??还是那个发工资人责任?? -
政永盐酸: 你给员工发工资,但你并不是老板,你只是代老板行使权利而已. 如果出了事故,责任应由老板承担,因为员工是为老板打工,或与老板形成劳动关系. 当然,如果员工出的事故是在工作期间,就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可依据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汶川县18743294418: 当天结算工资的小时工出车祸属于工伤吗? -
政永盐酸: 你不具备劳动关系,不能认定 工伤.只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认定不是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你不具备认定工伤的条件

汶川县18743294418: 如果职工在上班路途中发生事故,其薪资应该如何发放?
政永盐酸: 这要看你发生的是什么事故? 如果是车祸,你的工资以及其他收入应由肇事者赔偿. 如果是伤害,你的工资以及其他收入应由伤害者赔偿. 如果是发病,你的工资以及其他收入应由单位按病假处理.

汶川县18743294418: 雇佣关系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用工单位负什么责任 -
政永盐酸: 构成劳动关系的,属于工伤.如果只是你所说的雇佣关系,或者说是劳务关系,这个就不好说了.

汶川县18743294418: 雇佣的工人在上班的路上出车祸了 我有责任么 -
政永盐酸: 你应该承担责任.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属于工伤.你应该承担工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如果伤残的话还应该承担伤残补助费用.不过如果车祸责任认定工人无责任的话你可以向车祸肇事者追偿

汶川县18743294418: 我临时雇佣的工人接给工资离开我这里45分钟后在路上出车祸死亡我有责任吗 -
政永盐酸: 如果你们之间临时雇佣关系已经结束,并当面结清款项,那么后面发生的事故与你无关

汶川县18743294418: 雇佣工人下班后出了车祸,雇主要负责吗 -
政永盐酸: 如果是下班路上出的车祸,雇主是有责任的.但既然是交通事故,就应首先作为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处理赔偿能够达标的,雇主就不需要再进行赔偿.只有交通事故理赔不够赔偿标准的,余下的雇主就要负责.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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