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包法的内容是什么?或者在那里可以找到

作者&投稿:兴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包法的内容是什么~

包退,包换,包修.

国家新三包规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

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

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

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

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

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

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

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

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

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

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

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

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

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

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

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

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

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

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

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

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

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第十四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

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

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列换章。

第十五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

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

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第十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第十八条 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

用。

第十九条 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

法由产销双方商定。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

修理者双方合同约定。专款专用。生产者自行选择其他方式或者自行设置修理网点

的,由生产者直接提供修理费用。

第二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

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

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

受理。

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

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

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等8部委局发布的国标发(1986)177号《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国家新三包规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

  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

  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

  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

  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

  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

  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

  (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

  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

  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

  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

  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

  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

  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

  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

  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

  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

  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

  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

  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

  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

  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

  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第十四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

  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

  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列换章。

  第十五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

  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

  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第十七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第十八条 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

  用。

  第十九条 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

  法由产销双方商定。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

  修理者双方合同约定。专款专用。生产者自行选择其他方式或者自行设置修理网点

  的,由生产者直接提供修理费用。

  第二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

  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

  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

  受理。

  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

  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

  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等8部委局发布的国标发(1986)177号《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国家三包法简要

  一、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票据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二、售出后的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三、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四、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者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按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五、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不实行三包: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六)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七)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八)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九)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十)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终于找到了,所有回答都是瞎答。真是的额。

都是由质监局总局发布的,具体名字是叫为各个类别的《xxxx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政策,在质监局网站上有。我贴上的连接是微型计算机和家用视听商品的三包规定。

网页链接



包退,包换,包修。

纠正,此法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非三包法。


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法律依据】:《国家新三包规定》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

国家电器三包法保修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电器产品三包规定,不同种类的电器产品具有不同的保修时间。一般来说,大部分电器产品的保修期限在一年至三年之间。具体的保修时间根据产品的种类、品牌、质量等因素有所不同。消费者在购买电器产品时,应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或询问销售人员,了解具体的保修时间。三...

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

三包义务是哪三包
三包义务是指: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是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三包的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3.不符合以产品...

国家鞋类三包法规定全文
国家鞋类三包法规定全文为消费者在购买鞋类产品时提供了明确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要求。消费者享有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权利,并受到商家在知情权、购物凭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商家则应当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

电子产品三包法 具体内容是什么?
电子产品三包(手机三包)规定如下: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国家三包政策是什么
生产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加强国家对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履行三包义务和承担责任的监督管理。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国家对的三包规定
法律分析:包修、包换、包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

国家三包政策保修时间
执行。以上就是关于国家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作为消费者,在购买三保范围产品的时候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根据国家产品质量三包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同时消费者需要注意产品质量三包的时间规定,在有效的三包时间内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新三包法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

项城市17129047836: 什么是三包法?其具体的内容有哪些? -
漆哑甘思: 国家新三包规定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 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项城市17129047836: “三包”的内容是什么?简单概括
漆哑甘思: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项城市17129047836: 国家三包规定都有哪三包?具体又是什么?
漆哑甘思: 7天包退.14天包换.1年包保修. 其实就是形式上的.

项城市17129047836: “三包”的内容是什么 -
漆哑甘思: 是厂家对产品质量的承诺:保退、保换、保修俗称“三包”.

项城市17129047836: 我国关于商品“三包”有什么规定? -
漆哑甘思: 关于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规定早在1986年就经原国家经委等8部门颁布了,即.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的颁布施行;这个规章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1995年10月31日由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了.新的明确了销售、生产、维修三者的责任关系以及各自应承担的义务,规定了包括彩电、洗衣机等在内的18种商品自即日起首先享受新的“三包”待遇.还就具体的修理、更换、退货内容进行了系统具体的规范.是依据、而制订的部规章,它所规定的内容适用于全国.新同时废止.但在新发布前已售出的产品,销售者、生产者、维修者之间以及与消费者有约定的仍按原来的约定执行.

项城市17129047836: 三包包括什么? -
漆哑甘思: 三包法政策流程如下: 签收之日第二天起七天内,若手机出现非人为性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或者修理. 自签收之日第二天起8-15日内,若手机主机出现非人为性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主机或者修理. 华为手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一年; 电源适配器三包有效期一年; 可拆卸电池三包有效期6个月;内置电池三包有效期一年; 耳机三包有效期3个月.

项城市17129047836: 什么叫三包? -
漆哑甘思: 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如果不是人为损坏,在规定时间内(比如1~3个月内)可以去找商家换或者退.包修是终生的.

项城市17129047836: 三包的具体包括哪些?
漆哑甘思: 三包的具体规定:整机和主要部件在三包有效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材料费),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产品正常工作30日以上,承诺上门...

项城市17129047836: 国家三包规定有哪些 -
漆哑甘思: 洗衣机整机 1 年,主要部件3年: 电机、定时器、程控器、电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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