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唐朝实行均田制反而导致土地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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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唐朝实行均田制反而导致土地兼并?~

均田制在中国古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从北魏开始推行,到唐朝中期瓦解,它的实行对封建经济的恢复和繁荣起了决定性作用,它的瓦解也是唐朝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然而《中国古代史》(高中选修本)对均田制仅作简单的交代,特别是在第八章“唐朝衰落”一章中,重点突出安史之乱和潘镇割据,对均田制瓦解的影响仅仅涉及两税法,用墨很少,使学生不能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中去理解,笔者认为教材中应补充有关均田制的一些内容,使学生对均田制与唐朝的盛衰有明确的认识。
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收入,624年,唐高祖下令继续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唐代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
(1)对百姓授田的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废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受田三十亩,尼姑、女冠受田二十亩。
(2)对贵族官僚受田的规定有爵位的贵族和五品以上的官员,依照品级可受永业田五顷至一百顷。有战功者,可依照,勋级受勋田六十亩至三十顷。另外,各级官府还有多少不等的职分田和公廨田,职分田的地租作为官僚俸禄的补充,公廨田的地租充作官署的费用。
(3)对土地买卖的规定。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自由出卖。老百姓迁移和无力丧葬的,准出卖永业田。迁入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碾垲的,并准许出卖口分田。
均田制并未触动地主官僚的私有土地,对农民的授田只限于无主荒地。农民所受土地大都达不到法定数额。但一般说来,农民都从国家获得了相当数量的授田。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不合理的土地占有状况,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在授田对象中,增加了杂户、管户和工商业者,这说明这些人的地位在逐渐上升,变成了均田农民。均田制取消对奴婢、部曲的授田,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地主乘机占有大量土地的机会。
均田制是唐朝推行租庸调制的前提,租庸调制规定了农民役期的最高限额,特别是“输庸代役”的规定,使农民的生产时间有了保证,这都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为唐朝的繁荣昌盛奠定了基础。
均田制也是府兵府存在的基础。府兵制始于西魏、北周、隋唐虽屡有变更,但都相沿不废。唐代的府兵制是:基层单位是折中府,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府,分隶中央十二为统率。十二卫各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十。大将军是府兵的最高长官,直接受皇帝节制,每府兵额八百人至一千二百人不等,编制单位有团、族、队、火。军府绝大部分驻京师附近,意在“居重驭轻”加强中央集权。唐代的府兵制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兵农合一,兵士均田制农民中选拔,被选中者,免其祖庸调,士兵自备军诫从军征战,虽然兵役负担很重,但由于他们尚能分配到足够的永业田、口分田,府兵本人也能够免除租庸调。因此他们的经济比较优裕,这既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也使兵源有了保证。第二,中央十二督率各府,军府又相对集中于京师附近。第三,战士平时有训练,保证了战斗力。第四,府下有兵,但无调动权利,将帅受皇帝之旨有统兵之权,但事毕“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将帅不能长期控制士兵,士兵因“取之土著,恐累亲族”,所以也不敢“外叛内侮及杀帅自擅”,因此在府兵制下不会出现藩镇割据的局面,它的实行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封建统治的稳定。

  土地兼并是历朝历代都要面对的问题,不光是明朝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是土地私有所造成的,而土地私有在封建地主社会是不可避免的。要弄通这个问题就要先弄清楚土地私有的由来。 西周的时候是土地”国有“,即周天子拥有天下土地(所有权),各级贵族占有土地(占有、收益权)。收税形式基本上是”井田制“。自春秋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概念就成了废话。各阶层都有私占土地的情况。到了战国时候,各国变法更是将私有土地进行立法。不这样做是不行的,因为最早的”井田制“是劳役地租,平民和努力必须先把”公田“的农活忙完才能忙”私田“的活。而公田属于贵族占有,私田上的物产孳息才属于平民。这样的话一方面平民因为没有土地而缺乏劳动积极性。另一方面贵族们把大量田产私并到自己名下,而且不需要交税。在当时如果不承认并鼓励土地私有的合法化,国家税收财政就出现了困难。
  承认土地私有制后,土地兼并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了。因为土地是当时农业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经济的绝对支柱。占有更多的土地,就意味着能收更多的租税、有更多的财富。所以在那时没有人不想要占有更多土地。就好像现在人也在拼命追求财富一样,本身没有错。但土地高度集中就意味着更多的人没有土地,没有土地就没有办法交税,没有税交国家财政就会出现严重问题。
  比如说北魏实行到唐中期的均田制,历代都有一定变法。但基本上是规定每个从国家那里领取土地的人在理论上都,要从土地交税(当时是实物)。自然而然政府会对人口进行核查,税收额度进行确定。封建社会基本税收分两种,一种是”丁税“,是根据人口来收税。一种是地税,即根据占有的土地规模进行收税。比如一个10口的平民之家,占三亩薄田,其税收负担是比较重的。若土地被地主兼并,他们的税负则无法交。只得沦为地主的佃户,收地主剥削,对农民生活不利。还有很多地主隐匿田产,又对国家税收不利。这种情况在人口暴增的时候更为明显,就容易造成社会之动荡。
  所以即便是均田制,也是表面的文章,其实质不能触动权贵阶级的权益,不能改变土地兼并之问题(至少不能从根本改变)。当均田制下的土地兼并无法收拾,政府财政空前困难的情况下,新的土地和税收政策就出现了。即唐中期的”两税法“。 自然而然,一开始有效,后来也无法抑制兼并。
  到了明代中期,财政问题凸显,是由于政府征税偏重于农业税,而土地兼并严重。和前代的情况基本无异。 在这种情况下,万历年间税收政策进行改革,趋于将地税和丁税合一,并尽量用货币征税。 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改善了国家财政。

  总而言之,均田制能够抑制兼并、能够保障百姓和国家的利益,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地主贵族豪强利用各种手段去兼并、去隐匿土地。 失去了土地的农民生活困苦,被隐匿的土地无法收税影响国家财政。这是一个绝对的困局。 而当均田制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会换一种更适合的制度。但只要存在土地私有,土地兼并就不可能停止。

你没有搞懂均田制的实行范围,唐朝均田制不是全民的,而是在不触动现有贵族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土地再分配,有着固有的缺陷,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1.均田制的实质就是李唐王朝在王室贵族与平民百姓之间做出的利益权衡,即为了维护政权而双方都不得罪。
2.所以,均田的土地大多来源于战争人口锐减而无主的荒地,均田范围十分有限,从史料来看,授田不充分,很多农民没有得到规定数量的土地,这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3.原有贵族势力依然强大,想方设法扩大自己的土地,凭借家族势力以及官僚权利,兼并土地不是什么难事。
4。唐朝法律规定土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土地必定趋于集中。
5.小农经济固有的脆弱性,抵抗自然灾害以及战乱的能力差,大块土地更有利于获得效益,而不像今天的机械化农业之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能获得效益,这是优胜劣汰,自然选择,当时生产力条件下的必然趋势。

所以,唐朝均田制实行只是矛盾的暂时缓和,必然要崩溃

制度的漏洞。。。允许土地买卖,有地主当然就会有兼并。。。封建制度从来都是维护地主贵族的利益的。。。如果是 真正意义上的均田,那怎么会有贫富分化???会有压榨?会有反抗?

因为唐朝商业繁荣,实行土地私有制

这个叫马太效应


唐初施行均田制会不会触动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呢?
”也就是说,在唐武德七年之时国家开始实施授予农民土地的政策,按照不同种类的人给予不同数量的土地,所授予的土地,十分之二为“世业”,是不用归还国家的,其余十分之八为“口分”,要在被授田者嗣后归还国家。《旧唐书》的这段记载大致告诉了我们唐代均田制的具体情况。那么,均田制是否会触动...

在古代土地政策中,北魏孝文帝颁行是什么政策?
孝文帝推行的土地制度是均田制。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太和九年(485年),北魏政府颁布了均田令,对不同性别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详尽的受田规定。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别。露田种植谷物,不得...

均田制的目的是什么呢?
下面让我们来好好的了解一下均田制 ,均田制的目的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均田制出现的时代背景 是在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一种制度 ,他的目的就是缓解土地私有制带来的矛盾 ,如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所导致的贫富分化,这些是统治者非常不愿意看到的,因为这会引发农民的反抗...

唐前期实行的主要赋役制度是
唐代 唐初继续实行均田制。基本制度和隋朝差不多,在细节方面有所改动。土地买卖受到严格控制,也有可以出售的情况,但是规定买地者不得超过本人应占田限额。唐朝均田制也不触动地主占有的大量土地,往往只是从荒地上调拨。地主占田往往超额,而农民占田往往不足数。但是由于均田制禁止买卖土地和无限占田,...

唐朝均田令
从北魏太和九年(485)政府颁布均田令开始实施,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到唐建中元年(780)废弛,前后约三百年。均田制的内容北魏颁布的均田令由其前期在代北实行的计口授田制度演变而来,是当时北方人口大量迁徙和死亡,土地荒芜,劳动力与土地分离,所有权和占有权十分混乱这一特殊情况下的产物。其主要内容是:十五...

隋唐两代均田制的差别
(二)在课税数目方面的差异。隋朝课税标准为每丁年缴粟3石,服徭役30天;而唐朝课税标准为每丁年缴粟2石,服徭役20天。可见,唐朝采取休养生息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此外,隋朝可以说是均田制的推行者,而唐朝既是均田制的推行者,也是这项制度的终结者。唐王朝建立后,一开始重新推行均田令,成效...

唐朝为何出现藩镇割据?
租庸调制则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此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在唐朝初年,由于天下初定,战争又严重破坏了国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均田制自然可以得到良好的实行。但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加强,土地买卖、兼并现象...

为什么唐朝实行均田制反而导致土地兼并?
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收入,624年,唐高祖下令继续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唐代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1)对百姓授田的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废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

均田制的简介
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农民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北魏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并开始执行。北魏至唐前期都推行均田制作为基本的土地制度。后来的隋朝和唐朝初期仍行此制,在唐中叶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实行的基础——...

为什么唐朝实行均田制反而导致土地兼并
4。唐朝法律规定土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土地必定趋于集中。5.小农经济固有的脆弱性,抵抗自然灾害以及战乱的能力差,大块土地更有利于获得效益,而不像今天的机械化农业之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能获得效益,这是优胜劣汰,自然选择,当时生产力条件下的必然趋势。所以,唐朝均田制实行只是矛盾的暂时缓和...

巩义市18040669364: 为什么唐朝实行均田制反而导致土地兼并 -
连黛安塞: 你没有搞懂均田制的实行范围,唐朝均田制不是全民的,而是在不触动现有贵族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土地再分配,有着固有的缺陷,我们具体分析一下:1.均田制的实质就是李唐王朝在王...

巩义市18040669364: 均田制土地不准买卖,为什么会出现土地兼并 -
连黛安塞: 当时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证统治的稳定,它在为农民实行一些政策的时候,也尽量不触动地主阶级的基本利益.所以大部分地主的除了受到一些限制以外,利益和特权依旧存在.因此在没有大程度对统治造成威胁,土地兼并依旧存在着.

巩义市18040669364: 为什么古代限田与均田会促进土地兼并 -
连黛安塞:限田制度虽然出现过但它并没有有效的实现.因为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是地主与贵族,限田制度受到了地主贵族的抵制所以没有实施.均田制度中分配的田地有二种:一种是公田,一种是永业田即私田.公田死后被官府收回,私田允许买卖.均田制初期,由于人口较少,所以土地分配较多农民能够养活自己,但随着人口增加土地随之减少,有些只能靠出售私田.这加剧了土地兼并.总的来说,只要有私田并允许土地买卖就有土地兼并.

巩义市18040669364: 为什么实行均田制不能真正意义上的阻止土地兼并? -
连黛安塞:[答案] 首先,均田制是把空地、无主之地分配给百姓.我国从北魏到唐代中期实行的计口授田的制度.始于北魏,唐中叶后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瓦解.“计口授田”是指政府根据所掌握的土地数量,授予每口人几十亩桑田和露田.桑田可继承,露田在年老或死...

巩义市18040669364: 北魏隋唐还实行均田制为什么到了明朝就开始土地兼并了 -
连黛安塞:[答案] 土地兼并是历朝历代都要面对的问题,不光是明朝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是土地私有所造成的,而土地私有在封建地主社会是不可避免的.要弄通这个问题就要先弄清楚土地私有的由来.西周的时候是土地”国有“,即周天子拥有天下土地(所有权)...

巩义市18040669364: 唐朝初期均田制瓦解的原因是什么?
连黛安塞: 唐朝初年实行均田制时,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土地交易.所以此时就存 在着土地兼并的情况,不过不太严重.武则天至玄宗时,土地兼并逐渐严重,均田 制遭到很大破坏.两税法的实行,标志着均田制彻底被瓦解.从此以后,土地兼并 就不再受任何的限制,大部分的田地便迅速向地主手中集中开. 土地兼并的发展和均田制的破坏,使大部分的农民失掉了土地,到处流亡,许 多农民脱离了户籍,成为了地主私家的佃农.安史之乱后,这种情况十分严重.这种状况使国家的收入锐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财政危机.

巩义市18040669364: 均田制为什么被破坏? -
连黛安塞: 封建土地所有制导致土地兼并,土地兼并使国有土地减少,均田制基础遭到破坏,人口的成倍增加使土地不敷分配的情况日益严重,这两个原因在封建王朝末期使均田制遭到破坏

巩义市18040669364: 唐朝时为什么均田制会破坏?从而唐后期两税法的提出…… -
连黛安塞: 关于楼主所说的可以买卖一观点,是其中的原因. 但是还有比较重要的原因我想是因为武周时期大力打压氏族地主,寒族崛起使得官吏编制大为增加,所谓的地主阶级也一下膨胀了起来,地主多了,土地自然是被一点点的集中了.还有就是武周事佛,佛教的势力大长,寺院经济再度活跃,我们可以从南北朝时期的寺院经济中看出其对土地兼并之势助长的些许端倪.以致武周之后,土地兼并一发不可收拾.只是个人的一些观点.诸多不足,勿怪.仅供参考交流.

巩义市18040669364: 唐朝前后土地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
连黛安塞: 天宝时期,唐玄宗逐渐骄奢淫逸,贪图享乐,李林甫.杨国忠先后把持朝政,政治黑暗,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口增加,土地兼并逐渐加剧,安史之乱后,人口大量南迁,土地荒芜,均田制遭到破坏.

巩义市18040669364: 封建社会土地兼并盛行的原因 -
连黛安塞:[答案] 土地兼并是中国封建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它直接导致了封建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加剧了社会的贫富悬殊,阶级矛盾尖锐,农民起义爆发,从而使一些王朝走向了灭亡.如西汉、唐朝、北宋、明朝和清朝等农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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