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为什么会使穷人愈穷,而富人亦贫

作者&投稿:友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教老师,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为什么损害了百姓的利益?~

北宋时,民间高利贷非常猖獗。以致造成许多下等户农夫破产。实施“青苗法”是为了实现国家与农民互惠互利。该法规定,如有需要,农民可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青苗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收获了再附带一部分利息偿还官府,一来使资金周转困难的农户免受高利贷剥削,二来不致影响了农业生产,三来官府也可以收些利息来增加财政收入。

青苗法是“熙宁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行青苗法,王安石一开始很有信心,因为早在他任鄞县父母官时就试行过这一法律,效果很好。后来陕西转运使李参以及京东转运使王广渊不谋而合,先后在自己的辖区开展过“试点”,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了慎重起见,在正式实施这项法律前,王安石又特意先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再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才正式推向全国。而且,在颁行之前,他还特别加上了“禁抑配”这一条款,即禁止强行摊派贷款。

但就是这样一部法律,在全国各地实施时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有的地方严格按照朝廷的规定办事,执行得好,百姓得到实惠,对此法就非常拥护,老百姓就欢天喜地地歌颂朝廷。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官不按规定办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想方设法多放贷款,多收利息,不惜层层下达指标,强行摊派贷款,特别是将贷款强行摊派给不需要贷款但有偿还能力的富户,而不愿贷给真正需要的贫农,由此引起了富户与贫农的共同反对。百姓对新法自然也就怨声载道。

据史料记载,虽然规定的利率半年是20%,但是地方官员们却常常私自提高利息到30%甚至更多。如在陕西,农民向官家借陈米一石,到还的时候是新的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有的记载甚至说实际利率有达到原先设定的3至5倍的。若光是私自提高利率倒也罢了,农民如果嫌利息太高,不去借就是了。但要命的是,地方官不仅擅自提高利率,而且还“抑配”,也就是强行摊派,分任务,下指标,逼迫百姓借钱。为了保证青苗钱的可回收性,新法原本规定“五户以上为一保”,商量好要借多少钱,大家互相担保。而到了执行过程中,竟变成了官府强令富户为各等级贫户提供担保,并向各等级民户摊派青苗钱。收钱时若贫户无力偿还就向富户索取,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富户。

所以,它损害百姓利益

一、就是农忙时节,穷苦百姓可向官府借钱借粮方便种植,有收成后,返还所借钱粮,付一定利息(远远低于民间地主商人借贷),这样就适当避免权钱阶层收过高利息而导致百姓卖地卖身。但这样一来就严重影响既得利益阶层的收入,这些人基本控制大部分京城以外权力,所以实际执行却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
二、详情:
北宋时,民间高利贷非常猖獗。以致造成许多下等户农夫破产。实施“青苗法”是为了实现国家与农民互惠互利。该法规定,如有需要,农民可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青苗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收获了再附带一部分利息偿还官府,一来使资金周转困难的农户免受高利贷剥削,二来不致影响了农业生产,三来官府也可以收些利息来增加财政收入。
青苗法是“熙宁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行青苗法,王安石一开始很有信心,因为早在他任鄞县父母官时就试行过这一法律,效果很好。后来陕西转运使李参以及京东转运使王广渊不谋而合,先后在自己的辖区开展过“试点”,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了慎重起见,在正式实施这项法律前,王安石又特意先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再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才正式推向全国。而且,在颁行之前,他还特别加上了“禁抑配”这一条款,即禁止强行摊派贷款。
但就是这样一部法律,在全国各地实施时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有的地方严格按照朝廷的规定办事,执行得好,百姓得到实惠,对此法就非常拥护,老百姓就欢天喜地地歌颂朝廷。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官不按规定办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想方设法多放贷款,多收利息,不惜层层下达指标,强行摊派贷款,特别是将贷款强行摊派给不需要贷款但有偿还能力的富户,而不愿贷给真正需要的贫农,由此引起了富户与贫农的共同反对。百姓对新法自然也就怨声载道。
据史料记载,虽然规定的利率半年是20%,但是地方官员们却常常私自提高利息到30%甚至更多。如在陕西,农民向官家借陈米一石,到还的时候是新的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有的记载甚至说实际利率有达到原先设定的3至5倍的。若光是私自提高利率倒也罢了,农民如果嫌利息太高,不去借就是了。但要命的是,地方官不仅擅自提高利率,而且还“抑配”,也就是强行摊派,分任务,下指标,逼迫百姓借钱。为了保证青苗钱的可回收性,新法原本规定“五户以上为一保”,商量好要借多少钱,大家互相担保。而到了执行过程中,竟变成了官府强令富户为各等级贫户提供担保,并向各等级民户摊派青苗钱。收钱时若贫户无力偿还就向富户索取,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富户。
三、人物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 “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一、就是农忙时节,穷苦百姓可向官府借钱借粮方便种植,有收成后,返还所借钱粮,付一定利息(远远低于民间地主商人借贷),这样就适当避免权钱阶层收过高利息而导致百姓卖地卖身。但这样一来就严重影响既得利益阶层的收入,这些人基本控制大部分京城以外权力,所以实际执行却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
二、详情:
北宋时,民间高利贷非常猖獗。以致造成许多下等户农夫破产。实施“青苗法”是为了实现国家与农民互惠互利。该法规定,如有需要,农民可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青苗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收获了再附带一部分利息偿还官府,一来使资金周转困难的农户免受高利贷剥削,二来不致影响了农业生产,三来官府也可以收些利息来增加财政收入。
青苗法是“熙宁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行青苗法,王安石一开始很有信心,因为早在他任鄞县父母官时就试行过这一法律,效果很好。后来陕西转运使李参以及京东转运使王广渊不谋而合,先后在自己的辖区开展过“试点”,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了慎重起见,在正式实施这项法律前,王安石又特意先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再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才正式推向全国。而且,在颁行之前,他还特别加上了“禁抑配”这一条款,即禁止强行摊派贷款。
但就是这样一部法律,在全国各地实施时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有的地方严格按照朝廷的规定办事,执行得好,百姓得到实惠,对此法就非常拥护,老百姓就欢天喜地地歌颂朝廷。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官不按规定办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想方设法多放贷款,多收利息,不惜层层下达指标,强行摊派贷款,特别是将贷款强行摊派给不需要贷款但有偿还能力的富户,而不愿贷给真正需要的贫农,由此引起了富户与贫农的共同反对。百姓对新法自然也就怨声载道。
据史料记载,虽然规定的利率半年是20%,但是地方官员们却常常私自提高利息到30%甚至更多。如在陕西,农民向官家借陈米一石,到还的时候是新的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有的记载甚至说实际利率有达到原先设定的3至5倍的。若光是私自提高利率倒也罢了,农民如果嫌利息太高,不去借就是了。但要命的是,地方官不仅擅自提高利率,而且还“抑配”,也就是强行摊派,分任务,下指标,逼迫百姓借钱。为了保证青苗钱的可回收性,新法原本规定“五户以上为一保”,商量好要借多少钱,大家互相担保。而到了执行过程中,竟变成了官府强令富户为各等级贫户提供担保,并向各等级民户摊派青苗钱。收钱时若贫户无力偿还就向富户索取,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富户。
三、人物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 “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历史】
王安石执政后,在西宁(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县中国家庭借贷现钱或谷物,如前向地方当局每年在夏天,收盘于补贴农业。富人与穷人之间有10人为保罗的家庭,互相检查。每家每户的贷款金额除以资产五个一流户一致的每一次,借15月底户一致。当借款人返回春秋两税分期利息实际重量的34。

青苗法是从内容的角度来看,现在农业信贷的来源,性质是非常好的。王安石的人,但是,这样做出来的小人,他们自愿贷款成为一种冲动,掠夺农民的财富,也打消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外,这些腐败官员强行提高贷款利息,原先规定的两点,后来又得到34分,这些腐败官员的口袋里的钱,中间的区别! !
政策是好还是坏,其执行的结果。青苗法是一门科学,但执行是真正的贪官污吏,是注定要失败的。

将成为其历史评价:
[青苗法的本质,政府的农业信贷政策的实施,信贷必须基于自愿。评估强劲的信贷恶化的不同的税收负担。没有独立的机构正确执行的政策是提供培训人员王安石缺陷。 [兰台史馆·醉山

回答您的问题

很简单,法本良法,本意遏制高利贷。增加国家收入,但是中国历来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加上后来王安石变法以出贷青苗钱的多少来考核官员,其初衷大概是责成有关官员关心老百姓的生产,防止有老百姓想向国家贷款而官员消极对待而不予贷款,用贷款的多少来考核官员,这个做法初衷大概就是防止官员消极怠工,这跟后来发展成官员强贷、以贷款多少来考核政绩是两码事。但是地方上强制贷给人民,好比现在银行强制贷款给你们地区所有人一笔钱,利息还挺高,并且古代是小农经济,自给自足,大部分人完全不需要贷款,真需要的往往还不上。你说会怎么样呢?当然会使穷人愈穷,而富人亦贫.

历史和
在西宁(1069)王安石执政后,青苗法的实施需要借入准备现金或谷物县的中国家庭,因为在此之前,每年向地方当局在今年夏天,结束对农业的补贴。富人与穷人之间,10个保罗的家庭成员,检查对方。每个每户贷款金额除以年底的15户一致由五个一流户的资产。当借款人返回春秋两税分期利息的实际重量的34。

翠芽“的内容和源农业信贷的角度来看,自然是很不错的。王安石的人,但是,这样做出来的小人,他们自愿贷款成为掠夺农民财富的冲动,但也打消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外,这些腐败官员被迫提高贷款利率,原规定的两个点,34分钟后,腐败官员的口袋里的钱,中间的区别! !
政策是好还是坏的,其执行结果。青苗法是一门科学,但执行的是真正的贪官,是注定要失败的。

将成为历史评价:
的青苗法本质,政府的农业信贷政策的实施,信贷,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评估的强烈信用恶化的税收负担。政策的正确执行,有没有独立的机构,王安石缺陷培训师。 [兰台史馆醉山

回答您的问题

【历史】
王安石执政后,于熙宁二年(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借户贫富搭配,10人为保,互相检查。贷款数额依各户资产分五等,一等户每次可借15贯,末等户1贯。当年借款随春秋两税归还,每期取息2分,实际有重达三四分的。

从其内容来看,青苗法就是如今农业信贷的源泉,自然是非常好的。但是,王安石的手下确是不折不扣的小人,他们把这种自愿贷款变成了强行摊派,从而掠夺了农民的财富,也打消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而且,这些贪官污吏将贷款利息强行提高,原来规定的两分,后来收取三四分,中间的差额被这些贪官污吏中饱私囊!!
政策的好坏,在于其执行后的结果。青苗法是科学的,但是执行者却是贪官污吏,其最终必然会失败。

所以其历史评价也就变成了:
【青苗法的本质是政府实施的农业信贷政策,信贷基础必然是自愿的。而摊派性的强贷则变质为异种税负。没有另设机构去培训人员正确实施政策是王安石的败笔。】

兰台史馆·醉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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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安石出“青苗法”使辙熟议,曰:“有不便,以告勿...
王安石变法:实行青苗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 第(1)既可根据材料概括,也可据司马光得出,因司马光是反对变法的,题目问的是三则材料观点有何相似,因此司马光的观点即是材料二、三的观点。第(2)问可以任选一种观点说明理由。第(3)问考查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要从三次变法措施中选择与小农...

分析苏轼是站在什么立场上评论王安石变法的
材料三 (王安石)臣以为,苟能抑制兼并,理财……不患无财。——以上材料摘自邓广铭《王安石》回答:(1)据材料一、二,指出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的实质。(2)据材料二分析苏轼站在什么立场上评论王安石变法。(3)综上所述,王安石和苏轼的对立属于什么矛盾?谈谈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答案:(1)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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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实行变法,为什么欧阳修,苏轼,苏辙等人都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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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是怎么回事?
一分钟了解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
如果王安石能认真考虑这些意见,搞好团结,修改一些条例,也许变法会有成效的。然而王安石却无容人之量,熙宁二年,王安石刚担任参知政事后不久,吕诲卿上书弹劾王安石,王安石就立即上疏乞辞,撂挑子了。熙宁三年,韩琦上书指责青苗法,王安石又“称疾家居”,又撂挑子了。熙宁七年,由于曾布反对市易法,王安石坚决辞相,如此...

王安石变法时天下太平吗,司马光执政时有元祐之治,究竟谁对哦?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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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历史背景和变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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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记事本末卷37王安石变法措施
”从之。其事与青苗法合,安石始以为可用,召广渊至京师,与之议,于是决意行焉。 壬辰,王安石荐吕惠卿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司马光谏曰:“惠卿憸巧,非佳士。使安石负谤于中外者,皆其所为也。”帝言:“安石不好官职,自奉甚薄,可谓贤者。”光曰:“安石诚贤,但性不晓事而愎,此其所短也。又不当信任...

海晏县15645317559: 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的局限性是什么?(简单概括)谢谢!!!! -
禽奇冻干: 实际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

海晏县15645317559: 王安石变法后为什么会导致 “今桑麻失利”? -
禽奇冻干: 材料出自宋人《京本通俗小说》:安石微服赴江宁,遇一老妪喂鸡豕,唤“啰,啰,啰,王安石来!”鸡豕俱来就食.问其故,老妪曰:自王安石为相公,立新法扰民.妾孀居二十年,也要出免役、助役等钱,钱既出而差役如故.妾本以桑麻为业,……今桑麻失利,只得蓄猪养鸡,等候吏胥里保来征役钱,或准与他,或烹来款待他,自家不曾尝一块肉.故此民间怨恨新法,入于骨髓.从材料可以看出免役法等新法加重了人民负担;用人不当,出现了官吏扰民现象;新法引起了民间不满.

海晏县15645317559: 青苗法的实施产生了怎样的积极作用 -
禽奇冻干: 作用: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原因:青苗法在推行过程中,富户为贫者担保, 损害地主的利益;各级官吏强行摊派,徇私舞弊, 增加农民的负担;统治集团内部认识不一;王安石用人不当.

海晏县15645317559: 王安石变法对农民的措施 -
禽奇冻干: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

海晏县15645317559: 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分析王安石变法措施的目的 -
禽奇冻干: 青苗法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募役法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均输法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方田均税法减轻了农民负担.

海晏县15645317559: 王安石的变法为什么会失败? -
禽奇冻干: (一) 变法事先缺乏宣传,导致在变法的过程中无法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在变法的反对阵营中,有一大批的知名人物,而其中的精英部分,在经过足够的宣传说服后应该是可以被吸收进变法阵营中的. (二) 政策执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

海晏县15645317559: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会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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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15645317559: 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有( )①地方官强制农民借贷 ②遭到大地主的强烈反对③利息偏高,农民负担沉重 ④触及了地主阶级的根本... -
禽奇冻干:[选项] A. ①②③ B. ②③④C. ①③④D. ①③

海晏县15645317559: 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中可增加政府收入且制高利贷盘剥 -
禽奇冻干:[答案] 青苗法 每年青黄不接时,政府贷款或谷物给农民,收获以后偿还,加手20%的利息.这样既能使农民免受高利贷盘剥,又能曾加政府的收入,巩固政权,有利于农民和农业生产发展对封建国家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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