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译+重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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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译+重点词)~

一、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鞅取信于民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扩展资料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
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

一、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二、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三、出处

《史记》

扩展资料

一、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记》)。

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二、作品赏析

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

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

三、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鞅取信于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词类:英语词类分十种:
名词、形容词、代词、数词、冠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感叹词。
1、名词(n.): 表示人、事物、地点或抽象概念的名称。如:boy, morning, bag, ball, class, orange.
2、代词(pron.): 主要用来代替名词。如:who, she, you, it .
3、形容词(adj..):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或特征。如:good, right, white, orang

商鞅立木建信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辙(就)予五十金,以明(表明)不欺。卒(终于)下令。 (选自《史记》)
商鞅立木建信
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商鞅立木文言文实词
1.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

商鞅立木建信第2段翻译求大神帮助
立木取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

商鞅立木读音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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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立木,取信于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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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鞅立木建信的古文
商鞅立木建信 令(指商鞍变法的条令)既具(已经准备就绪),未布(公布),恐民之不信己,乃(于是)立(竖起)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市场)南门,募(招募)民有能徙(移)置(放)北门者予(给)十金(古代计算贷币的单位)。民怪(对……感到奇怪)之(指代这件事),莫敢徙。复(又)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古代君王为了确立诚信,然路人搬木头赏黄金
商鞅立木建信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众人皆不信。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十金。商鞅想以此建立政策权威并取信于民,也称鞅徙木立信。商鞅...

商鞅南门立木“立木取信”一事所起的作用是什么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众人皆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商鞅想以此建立政策权威并取信于民,也称鞅徙...

商鞅立木的主要内容
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 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商鞅起草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就先叫人在南门立木,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金子。”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

帮助商鞅在秦国人民中树立威信的是什么事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众人皆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商鞅想以此建立政策权威并取信于民,也称鞅徙...

成语立木为信的典故
七子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立木建信”成为商鞅变法的突破点,大政治家就是有创意。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确保了新法的顺利实施,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而在“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立木取...

盐山县17289441422: 商鞅立木建信(全文翻译+重点词) -
韦素观通: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公布了法令.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盐山县17289441422: 商鞅立信的文言文翻译全篇翻译.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 -
韦素观通:[答案] 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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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素观通: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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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17289441422: 《立木取信》翻译 -
韦素观通: 译文: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

盐山县17289441422: 徙木立信文言文和译文
韦素观通: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孝公...

盐山县17289441422: 商鞅立木 - 《商鞅立木建信》译文新编高中文言文助读第102篇
韦素观通: 参考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盐山县17289441422: 立木取信 -
韦素观通: 商鞅任秦孝公之相,欲为新法.为了取信于民,商鞅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招募百姓有能把此木搬到北门的,给予十金.百姓对这种做法感到奇怪,没有敢搬这块木头的.然后,商鞅又布告国人,能搬者给予五十金.有个大胆的人终于扛走了这块木头,商鞅马上就给了他五十金,以表明诚信不欺.这一立木取信的做法,终于使老百姓确信新法是可信的,从而使新法顺利地推行实施.

盐山县17289441422: 商鞅立信翻译 -
韦素观通: 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人们都知道了左庶长言出必行,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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