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余华:“你写作《活着》的灵感是什么?”当时余华的回答是什么?

作者&投稿:昌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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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记者曾经问余华是从哪里获得灵感写《活着》的,余华说,他的灵感源于偶然听到的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因为被歌曲中历经磨难但依旧拥抱世界的老黑奴所感动,便想写一篇这样的小说。于此,我们今天才得以看到《活着》这样的优秀作品。

我因一本《活着》开始认识余华,书中,作者用朴实文字描述故事主人公“福贵”那苦难多于喜悦的一生。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读完“福贵”趋于悲剧但却不是悲剧,亦绝对不是喜剧的一生,我没有忧伤,反而是陷入了沉思:原来被苦难堆砌但依旧顽强、乐观,便是“活着”的姿态。

《活着》一书引起了我对生命的思考,也给了我许多启发,我从余华笔下主人公被撑死的外孙,看到了何谓“可怜”和何谓可悲;我又从“福贵”的一生、书中的两句话,明白了何谓活着、何谓幸福。

1、思考一:可怜和可悲有何区别?饿死是可怜、撑死是可悲

纵观《活着》中的多个悲剧人物,让颜小二印象最深,也最是唏嘘的,其实是“福贵”外孙的死。

外孙苦根是“福贵”女儿生命的延续,为了生下苦根,福贵的女儿凤霞死在了产床上。而后,福贵又失去了深爱他女儿的女婿二喜。

二喜是一名搬运工人,好不容易娶了自己喜欢的凤霞,过了一段安生日子,他虽珍惜这样的日子,但却并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上帝赐予了他一个儿子,却带走了他的妻子。自妻子难产去世以后,支撑二喜活着的,就是儿子苦根了。

只是二喜还来得及抚养苦根长大,就在工地被两块石板砸死了,他死前最后喊的,也是苦根。

没了父母的苦根,终于还是和福贵一起来到乡下生活。

可是,即便福贵再宝贵苦根,苦根还是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去世了。

因为苦根生病,福贵给苦根煮豆子吃,但是对命苦的苦根来说,连豆子都是难得的食物,他没有病死没有饿死,却是吃豆子给撑死的。

作者余华在此处设置的情未免残酷与夸张,让人大吃一惊的同时却引起了我的思考:生命不就是这样吗?在匮乏中死去,这是可怜,但是,匮乏的人忽然可以获得满足的时候,这“满足”带来的可能不是“希望”与“幸福”,而是杀机暗藏。于此,饿死虽可怜,但撑死则的确是“可悲”。匮乏,到底是激起斗志,还是激发贪欲、摧毁理性?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许多人正在面对或者在未来可能会面对的问题。

2、思考二:幸福是家人的齐聚一堂

我们每一个人可以说都是为了自己或者自己家人现在与未来的幸福奔走、奋斗,于此,我们可能会背井离乡,甚至还会与家人分离,以此获得更多机遇。

但余华用活着告诉我们:“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人活一世,求的是什么呢?飞黄腾达?功名利禄?到最后,只有我们自己才能深刻体会、飞黄腾达、功名利禄是福分,而这些福分没有家人、朋友和我们一起分享的时候,福分也填补不了生命的空虚。

我们追求什么,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于此我们远走他乡,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幸福的方向,不能在追求福分的时候,失去了最应珍惜的“幸福”。

我们老百姓的幸福有时候真的很简单,就是简单柴米油盐酱醋茶下“安然相伴”。

3、思考三:活着是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余华笔下的福贵一生经历了太多悲欢离合、大起大落,他本衣食无忧,却好赌成性败光家产,在他醒悟以后决心振作之时,为了医治母亲,在求医的路上被抓了壮丁,当他回家的时候,已时隔多年,母亲早已去世,他忠贞顽强的妻子帮他拉扯大了一双儿女,可惜的是女儿因高烧成了哑巴。

本以为他回归以后,生活会走上正轨,但悲剧接踵而至。他的儿子因为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在救县长夫人时因为抽血过多,失去了生命;他的女儿嫁给了搬运工二喜,却因难产死在产床上;他的女婿在干活中被两块石板砸死,他的妻子在经历儿女死亡以后,也活不下,一睡不起;而他的外孙苦根,因难得吃豆子,一次生病吃太多豆子给撑死了。

孑然一生来到这个世界的福贵,本有一大家子人陪伴在他的身边,但世事无常,一次又一次的苦难终于让他最后的路,还是要一个人走,孤寂而惨淡。这个时候,他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怨恨。

福贵“活着”的姿态,让颜小二第一次从拥抱苦难的角度看待生命,就像余华在书中说的那样:

作为一个词语,“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们一直在躲避生命里的苦难,回避生活中的无聊和平庸,但是,幸福、困难交织,才是生命的样子,无聊和平庸才是我们避无可避的生活常态。躲避无济于事,苦恼、懊悔更不能发挥半点作用,因为这便是“活着”。

4、苦难可贵欢乐难寻,无聊平庸是难得

有一句话说得好,最有勇气的事情,就是发现了生活的真相,依旧热爱生活,我想,余华笔下的“福贵”就是这样一位老人。而我们面对我们时不时一地鸡毛、经常性无聊平庸的生活,需要福贵的那种坦然与乐观,因为我们真正拥有的、真正在创造的,就是我们分分秒秒下的生活。

或者这么说,“活着”是一件无聊的事,又是一件意义非常的事,是一件幸福的事,亦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滋味众多,我们才称之为“活着”。毕竟苦难可贵欢乐难寻,无聊与平庸却最是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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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朗读者》节目中,董卿曾面对面采访了余华。年过半百的余华,俨然对这样的场面早已习以为常,他褪去了刚刚成名时不知所措的青涩。此刻他已经能毫不拘束地谈起写作,谈起过往,语言幽默风趣。“别人都说我的作品语言简洁,那是因为我认识的字少。”一句话惹得全场哄堂大笑。

唯独当他谈起故乡的时候,眼底便流露出最自然的眷念和温柔。人的一生,能够去的地方有很多,但能够回的地方却不多。故乡成了他创作灵感的来源,可以说,他笔下的一切都源自于那个他出生和成长的南方小镇。田野,油菜花,水牛,草篮子,木桥,蛙声……南方的景致风物,不止一次地出现在他的作品中。对此,余华感慨万分:“当你开始写作的时候,你寻找一个让你感到安全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故乡。所以我写作就是回家。”



不谈死,何以言生?更让人惊讶的是,余华住了十年的医院宿舍,对面就是太平间,几乎整天都能听到死者亲属的哭声。太平间的旁边是公用厕所,每次他去上厕所的时候,都要经过太平间。到了后半夜,哭声渐多,或嚎啕大哭,或低声啜泣,此起彼伏,交织出一股浓郁的悲伤。对此余华这样说道:“人总是在后半夜比较容易离开这个世界,那个时候好像就是世界已经不再留他们了。”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儿时的余华面对太平间,面对死人,却毫无惧意,甚至因为夏日贪凉,而躺在太平间里睡午觉。他从童年起,便用一种极为习惯的态度来看待死亡,这些鲜血淋漓的现实,让他对残酷的描写刀刀见血,文字风格也更加冷峻凌厉。可以说,没有这段记忆深刻的童年,也就没有如今的《活着》。


作为一个目睹了无数死亡的作家,却写出了一本名为《活着》的书。然而,这本书的问世并不顺利。在那个读书无用的时代,他经历着最荒诞的十年动荡,却又戏剧性地正好在高中毕业那年迎来了高考恢复第一年。毫无意外,高考落榜。在父亲的要求下,他成了一位牙医,每天对着病人张开的血盆大口,用他的话说:“那是世界上最没有风景的地方。”从早到晚地拔牙,一拔就是五年,拔了一万多颗牙齿,他愈加感到人生的无聊。而站在临街窗前遥望,那些文化馆工作的人却让他羡慕起来。为了能进文化馆工作,一个简单而又纯粹的愿望,让他买来一本《人民文学》,读了两页,便拾起笔,踏上了写作之路。那一年,他22岁。

这条路注定常坎坷。如余华自己所说,他认识的字并不多。缺乏文学知识储备,没有丝毫创作经验,就连标点符号的使用,也是他对着杂志书籍一本一本地琢磨起来的。写完便是投稿,他将小说寄往中国各地的杂志,接着,便是无数次的退稿。每次退稿,邮递员总喜欢把稿子从围墙外面扔进来。父亲一听到啪嗒一声,就说退稿来了。那时,距离他写出《活着》,还有整整十年。


同样是对死亡的描写,余华的后期小说《活着》则有了很大改变。在这本书中,作者更多投入地是一种人道主义关怀。作者看待死亡的态度,更多的是来自于对生命的尊重。创作的关注点已从死亡本身转移到死亡背后的主体人的物质与精神上的需求。死亡与苦难是不可动摇的过程,对待世界的超然,坚忍和豁达的态度才能表现“活着”二字的力度。一个作者作品风格发生转变,必然要有相关契机。用余华的话说,这缘于一个梦。“有时候,人生和写作其实很简单,一个梦,让一个记忆回来了,然后一切都改变了。”那个深夜,他梦见自己如同小时候见过的犯人那般,被押上刑台执行枪决,这个噩梦让他吓得不轻。从这一刻起,他的写作中血腥暴力的趋势减少了。也许是自身小家庭迎接了新生命,也许就是因为那个梦,余华的文字开始从内在流露出温情的一面。



他说灵感来源于美国的一首民歌,这个民歌说的是一些老黑奴的事情,他是非常感动的,所以想要写一篇这样的小说。

来源于一个名叫老黑奴的美国民歌,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歌曲。

他偶然间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他从这首民歌中获得了灵感,而且也被主人公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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