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4年和集体购买的集体土地(领到集体土地证),现以建为楼房(并领到房产证),请问能换成国有土地证吗

作者&投稿:里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城镇户口84年在农村批地建房,有自家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上写的是集体土地),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交易吗~

可以,卖给同村的人,城里人不能在农村有房子的

集体土地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分析如下:
1、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
2、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扩展资料:
1、产生基础不同:国家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开发房地产均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农村则是集体土地所有与使用一体。农民申请修房均是在其范围内审批的宅基地上修建,这种房屋是不纳入城镇房屋交易的范围,其交易行为和结果不受保护!

2、没有产权证: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在这类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法律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3、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而通常的商品房,购买者享受的是完全独立产权,有自己的房屋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产权房

从笼统意义上讲,产权证(房产证)就是房屋的身份证,你没有产权证(房产证)就跟人没有身份证一样,所以没有办法证明该房产属于某人。虽然你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但是这只能证明在土地使用证中所示的红线以内的土地你可以使用。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如何取得产权证呢?首先,当然必须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在建房之先,你必须要到所属地的规划部门取得规划许可证,我是湖南某县级房管局的,我们这里办理产权证是这样要求的,必收要件(私宅):身份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蒸(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收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等同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你在买房时,卖家就没有取得产权证,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里是这样规定的,原文我不记得了,大概意思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过户,必须先转移产权,后转移土地。其次,上述二法也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交易过户。据我分析,你提到了村长,估计你是集体土地,当然,村长不是法律,他见证了也没用。
当然,你也不用担心,如果没猜错的话,你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了,集体土地只有通过补征,才能交易。那么,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到原房主,也就是卖方,让他们夫妻凭原产权证配合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交易过户。
希望能帮到你!

这个就要说一下,中国的土地是分两种性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的权是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权是使用权。
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等,是无法拿到国有土地证的。

不能的


我84年和集体购买的集体土地(领到集体土地证),现以建为楼房(并领到房产...
其次,上述二法也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交易过户。据我分析,你提到了村长,估计你是集体土地,当然,村长不是法律,他见证了也没用。当然,你也不用担心,如果没猜错的话,你现在应该是国有土地了,集体土地只有通过补征,才能交易。那么,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到原房主,也就是卖方,让他们夫妻...

84年企业与乡政府签订合同招工算工龄吗?
应当算入工作年限,可以找政府部门沟通。

请问我是铁路大集体的装卸工人2000下岗单位从84年给交的养老保险从下岗...
失业后,社保是可以暂停缴纳的。找到新工作单位后,续缴社保,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社保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越多。只要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费达到规定的最低缴纳年限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不影响你按月领取退休今待遇。

84年参加工作是大集体,社保基数是多少
社保缴纳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

84年买了生产队出售的集体财产 牛圈连同座基,没任何手续,现在座基性质...
是!

农村集体果园84年卖给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买卖合法吗
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可以通过买卖、转让、委托使用或者别的形式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了平等交易的原则,买方和卖方都应该遵守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农村果园出售是一项合法行为,只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可以进行。果园是属于耕地范围,是按照土地性质来划分的...

84年通过国企招聘到企办集体企业工作,退休是否跟国企退休人享受同等待遇...
完全相同待遇,没有任何区别。别信半瓶醋乱说,他都说不出哪儿不一样了。1984-1992或1993,这个阶段都同样享受“视同缴费年限”,只要受聘于单位就是以个人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这又哪儿不一样了,收入高缴费高,收入问题怨不得人,缴费年限缴纳一个月算一个月,缴纳12个月为一年,这又哪儿不以...

我是83年劳服工作,84年批入集体工人,90年入伍,现单位只承认90年至今工龄...
让弄丢文件的单位的领导证明!

84年参加工作,2015年下岗,是集体单位,女工自己续交养老保险,要到多大...
根据目前的退休年龄政策,你可以在50周岁办理退休

查询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在集体单位,单位应向劳动保险部门交不交失业...
那个时候交不交的,对你领取失业保险金都没有影响。

芝罘区13435997215: 1984年我在农村里买了一块土做为房基地现在是算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俞溥奇诺: 既然你都买了,那应该属于你的私有土地

芝罘区13435997215: 请问买方可不可以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俞溥奇诺: 1、对的,完全消除风险不可能,有可能的话,也只能当地政府部门你有熟人,他冒着违规违法帮你,但这样同样潜伏着风险.对于买卖宅基地双方,履行所签订的合同中的条款,其实也能保障你买方的权利,他作为卖方不出来争,谁还会没事...

芝罘区13435997215: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 -
俞溥奇诺: 1、“集体土地”只需向国家土地局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更为“国有土地”. 2、是否合法,要看土地使用的性质如何变更.如果是耕地变更,是要人命的非法;如果是为集体村民谋福利,属于合法. 3、集体土地国家收回会给相应的补偿,但是绝对不会很高,而且现有的地上建筑物一律不给补偿; 4、变更后,国家依然有权收回,因为我国土地都是国家所有.我们只是有使用权而已,并且根据不同的性质,使用年限从40~70年不等. 你所说的土地局不允许变更,你可以让他查一下土地性质.

芝罘区13435997215: 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转为个人所有? -
俞溥奇诺: 你说的这个情况比较复杂,我在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了很多年,仍然没有对该问题形成较为妥善的解决思路.分析给你听:一、集体荒地.当荒地上建盖了房屋后变成集体建设用地,称为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

芝罘区13435997215: 94年买的集体土地和房屋 土地证和房产证写的集体的名字 拆迁怎样补偿?
俞溥奇诺: 出具当时购买的协议,可以认同你为个人的财产.

芝罘区13435997215: 2004年我在村里买了一块地是村里的集体土地村委会给办的建设用地?
俞溥奇诺: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

芝罘区13435997215: 我是非农业户口在2006年买的农村集体土地 也签订了转让协议并通过村委会加盖公章公证,这受法律保护吗 -
俞溥奇诺: 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如果你的协议内容涉及所有权买卖是无效的.如果你的协议是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仅有村委会盖章也是无效的,《土地管理法农》第十五条第二款“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芝罘区13435997215: 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的房子可以买吗 -
俞溥奇诺: 我在房管局工作,答复如下: 一般来说,我们不建议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使有房产证),有以下原因: 首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抵押贷款时有的地方不能抵押,有的地方抵押价值低,专业术语叫产权不完整. 其次,这种房屋拆迁时补偿标准低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第三,一般来说,这种房屋的物业管理水平往往不高,周围邻居也多是村民,总体素质有待提高,而且在这种环境中,你是外来的,是孤立的...... 第四,根据国家的法律,这种房屋只允许本集体内部人员之间交易,你去买是违法的,即使你办了房产证,出现纠纷时,你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证. 祝你好运!

芝罘区13435997215: 我的土地已经买了差不多十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办到土地使有证,我该怎么去办? -
俞溥奇诺: 你自己办不了.1、应该先由国土部门向村集体征收,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2、个人再向国土部门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

芝罘区13435997215: 集体土地非集体人员不可以买卖是哪年定的?95年买的集体土地,不是集体成员,合同成立吗?而且也没过户 -
俞溥奇诺: 土地管理法,1986年实施 合同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情形,双方签字盖章就生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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