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问责的六种情形

作者&投稿:悟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问责方式有哪几种
如果不将党纪处分纳入问责方式,不仅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符,也使问责制度脱离问责工作实践需要。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第八条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并且...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哪几种问责方式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问责方式具体如下:一、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

党内问责的方式主要包括
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员问责形式有哪些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1、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2、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3、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1、通报。对...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哪几种处置方式
本条规定了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履行处置职责的六种方式。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和保障监察机关的处置工作,既防止监察机关滥用处置权限,也保证监察机关依法履行处置职责。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了“红红脸、出出汗”。所谓“红红脸、出出汗”,是指根据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

党内问责处理种类有几种
法律分析: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八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检查。责令作出...

失责是什么意思
问题四: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是指什么 《中国 *** 问责条例》明确六种失职失责情形实行终身问责,这6种情形概括起来包括: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

对领导干部问责的四种方式
3. 引咎辞职:领导干部在自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或失职,主动向组织提出辞职请求的情况下,问责决定可以考虑其诚意和自省的态度,允许其主动辞职以示宽容。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本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 接受组织调查:对于那些被正式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的领导干部,这是一种更严重的问责方式。这种问责...

对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哪些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以及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

问责的方式分5种
法律分析: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检查。(二)通报。(三)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通报。(二)诫勉。(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四)纪律处分。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八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

衡终17536237917问: 违反工作纪律,有什么样情形的,对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
玛曲县灵泰回答: 第六条 履职不当,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违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二) 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

衡终17536237917问: 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是什么? -
玛曲县灵泰回答: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内容如下: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

衡终17536237917问: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哪几种处置方式 -
玛曲县灵泰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