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伤的认定始于多少年?始于那个文件?

作者&投稿:湛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什么时候算<老工伤>~

所谓“老工伤”,目前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截止目前为止,在国务院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的一切法规和政策文件中,从来没有“老工伤”这个词汇出现。在工伤保险实务中,一般的理解,是将发生在1996年10月1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事实上,这个理解也存在偏差。笔者认为,“老工伤”是个不规范的用词,恰恰是这个用词导致了人们对于“新”“老”工伤的划分,进而导致了对于工伤政策适用的争议。“老工伤”的规范定义应该是“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工伤人员”,这就意味着不仅1996年10月1日以前,就是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后,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关待遇的人员,都可以称为“老工伤”。在本文中,为了讨论的方便并简化措辞,仍然用“老工伤”来表述。

子女接班,是根据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开始执行的,其中规定: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自从我们国家颁布劳动法实行合同制以后,就终止了子女接班的规定,

  始于2004年一月一日 ;始于《工伤保险条例》。

  以下是工伤具体内容:

  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1],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始于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1951年我国由政务院颁布的包括工伤死亡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确立。在工伤保险方面,《条例》主要规定了职工因工伤亡的享受条件、待遇标准等。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1996年

新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中已有规定,1957年,卫生部制定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将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1994年的《劳动法》,也明确规定要建立工伤保险制度。1996年,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到2002年上半年,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工伤保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为了统一全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制定全国性的《工伤保险条例》十分必要。2003年4月2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 37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并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0年,我国又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扩大了工伤认定的范围,提高了赔付标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工伤认定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该部法律的实施将会对工伤认定产生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对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是否能认定工伤的问题,将会有更加明确的说法。长期以来,对于因为无证...

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
工伤认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确认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所需资料:首先,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以及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申请需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3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但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

律师您好!麻烦向您咨询受伤赔偿计算的问题:
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委员会有权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伤认定委员会受理后,其应当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假如做出了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那我恭喜你,因为你已通过工伤赔偿案件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予以认定,也不要灰心,你还有机会。要记住,从送达给你第二天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

济南市什么时候出台新的工伤保险对接2011年国家新的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

工伤的具体界定标准是什么?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做鉴定?为什么呢?
多项工伤备案:发生工伤后,三天内对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期限:职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规定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的,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

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是工伤认定后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鉴定早一点和晚一点进行,其鉴定结果有区别吗?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申请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
对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的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网友咨询:申请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对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的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寿阳县14781199490: 什么时候算<老工伤> -
集肢康宝: 老工伤是指1996年10月1日之前的工伤.哪些人员是老工伤?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0号)定义为“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形成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我国企业工伤保险始于1996年10月1日.1996年8月1日,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 [1996] 266号),决定自1996你那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实行工伤保险.

寿阳县14781199490: 工伤伤残鉴定是何年开始实行的 -
集肢康宝: 中国工伤相关法规是从1996年开始执行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寿阳县14781199490: 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 -
集肢康宝: 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寿阳县14781199490: 工伤如何认定 -
集肢康宝: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

寿阳县14781199490: 工伤时间认定
集肢康宝: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这是典型的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寿阳县14781199490: 我国工伤认定的标准和范围
集肢康宝: 一般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寿阳县14781199490: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最早建立于什么时间 -
集肢康宝: 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因此,工伤保险基金的出现,是各地实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时才有的.我国的工伤保险开始是各地自行开展的,各地自己出政策规定,早的城市1993年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全国铺开是以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出台,从199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04年1月1日国务院出台《工伤保险条例》,去年底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从2011年1月1日施行.到目前,工伤保险还是市级统筹,还没有开始省级统筹(已经有要求了),全国统筹还一点动静也没有.工伤保险基金对全国范围来讲,应该是1996年10月1日.

寿阳县14781199490: 我国首次将职业病列入工伤保险范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
集肢康宝: 1957年2月卫生部制定和颁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明确了14种职业病,首次将职业病列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畴.

寿阳县14781199490: 工伤认定时间? -
集肢康宝: 用人单位申请是一个月,所以已经过期,只能由用人单位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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