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规章制度

作者&投稿:夙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高空作业员工规章制度~

  1、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前,不能进行工作。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缆绳、吊钩,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使用;

  2、高空作业时,禁止乱扔物料、工具,所有工件应随手妥善放置,只可传递物件不能抛掷;

  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防滑,必须有人在下方扶住梯子,才可攀爬;

  4、作业过程发现设施有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

  雷雨天不得从事攀高作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1. 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 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 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 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 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警示牌。
  8.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 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免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 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 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 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4.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5. 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6. 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7.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18.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19. 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 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 50厘米,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劳动法》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 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 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5.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扩展资料: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
(5)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6)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7)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
(8)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9)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10)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参考资料:高空作业-百度百科

劳动法》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标准分级: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 基本定义

1.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1.4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空作业



1 、目的
为确保工厂建设维修等工作所涉及到高处作业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建设维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高处作业
凡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4.1 高处作业的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4.1.1 作业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1.2 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1.3 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1.4 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 高处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4.2.1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c.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2.2 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5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各企业应严格控制以下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5.1 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
5.2 在温度25℃以上作业时间长达4小时;
5.3 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
5.4 施工现场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5.5 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5.6 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
5.7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5.8 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5.9 人员单次搬运物件超过15KG。
6 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6.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高处作业的资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6.2 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恐高症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精神不振、心绪慌恐不安、心情过分激动等人员,暂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6.3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和设备。
6.4 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6.5 高处作业前,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6.6 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内容,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
7 高处作业管理要求
7.1 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验收。
7.2 对生产组织人员的安全要求
7.2.1 做好高处作业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遇恶劣性天气(强风、暴雨、大雪)或作业场所及附近有危险因素(高压电线;有毒有害气体泄放;有高温蒸、烟气喷发的;施工现场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时,禁止安排施工。
7.2.2 明确施工内容和作业顺序,落实施工所需的安全设施(脚手架、照明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7.2.3 凡施工中有上、下混合作业时,应事先协调联系,在作业期间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加强相互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7.2.4 作业过程中应监督高处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7.2.5 作业结束后应督促作业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工作,并对施工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安全栏杆、盖板、安全网及脚手架。
8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及要求
8.1 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中“三个必有”、“六个不准”、“十不登高”的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8.1.1 “三个必有”:①有洞必有盖;②有边必有栏;③洞边无盖无栏必有网。
8.1.2 “六个不准”:①不准往下乱抛物件;②不准背向下扶梯;③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④不准嬉闹、睡觉;⑤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⑥不准在安全带未挂牢时作业。
8.1.3 “十不登高”:①患有禁忌症不登高;②未经认可或审批的不登高;③没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的不登高;④脚手板、跳板、梯子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登高;⑤攀爬脚手架或设备不登高;⑥穿易滑鞋、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⑦石棉瓦上无垫脚板不登高;⑧高压线旁无隔离措施不登高;⑨酒后不登高;⑩照明不足不登高。
8.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工具、设备不得使用。
8.3 当接到管理、监督人员发出暂停作业指令时,作业人员应绝对服从。
8.4 无照明设施或光线阴暗的情况下,禁止高处作业。露天六级以上强风、大雨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悬空登高作业。
8.5 凡进入高处作业场所,一律要戴好安全帽。在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在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水面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或救生衣,必要时应架设安全网。
8.6 禁止上下垂直立体交叉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人员上下行走必须按规定的路线上下。
8.6.1 使用梯子时,梯子上端应突出600mm以上,并缚扎牢固,下端须采取防滑措施。
8.6.2 上下梯子时,应扣好安全带、面向爬梯,做到“三点着力”(即两手两脚要保证有三肢受力) ,不准一手拿物,一手抓扶梯,肩上不要负重,也不要在口袋里装手电或工具,如戴手套应戴五指手套。
8.6.3 禁止两人同时在同一梯上下,或两人同时站在同一梯上作业,梯上有人不得移位。
8.6.4 在脚手板上走动时,至少应用单手扶着扶手。
8.6.5 脚手板等高处作业面,遇有水、油、泥、沙及其他易滑物应及时清除。
8.6.6 作业场所不得攀上爬下、将扶手当梯子上下、奔跑、跳越、剧烈碰撞以及在管子等易滚动物件上行走。
8.6.7 禁止在扶手和栏杆上站立或将扶手和栏杆当垫脚物,禁止将物件搁在扶手上或将电焊皮带、氧气天然气皮带及其他管线挂放在扶手上等。
8.6.8 发现扶手有缺损或不牢固时,应通知有关人员尽快整修。
8.6.9 高空作业、随身携带的工具、材料和其他物件必须放置稳妥,禁止上抛下掷。
8.6.10 高空传接物件时,应做到从手交到手。上下传递物件时,必须使用强度足够的绳索,以免掉落。
8.7 擦洗玻璃窗或挂横幅标语等非生产性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挂牢。
8.8 凡是承载机械设备超过十五米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搭设部门设计,并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主管审批方可搭设。
8.9 不得直接站在舱口围上拉氧、天然气胶管,焊线等。
8.10 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要求
8.10.1 搭设、拆除脚手架时,施工单位应设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护。
8.10.2 在搭设、拆除脚手架时超过2米(含2米)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8.10.3 两层以上的多层脚手架(包括固定式脚手架),每层必须设固定的上下行人斜梯或直梯并设有扶手栏杆,梯级必须坚固,不得缺层,梯级间距不得大于40cm。
8.10.4 各种脚手架、板的搭设,必须平稳牢固,不得松动摇晃,脚手板的临空一面,必须按规定设置1.05-1.3米高的防护栏杆(悬空高度大于15米时,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3米),如因施工需要,局部不设防护栏杆的,必须通知搭架队在无防护樯杆处应用安全防护绳加以保护。脚手架、板的附近,不准架设高于36V输电线和电气装置。如有无法拆除的原有电气设备,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
8.10.5 悬挂式脚手不能用麻绳等可燃物质作为吊挂物。
8.10.6 单根角铁支撑的脚手应有斜撑。
8.10.7 舷外、舱内以及离地面(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任何部位的高处作业,脚手板的搭设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用于打砂、喷漆的悬挂脚手板总宽度不得小于100厘米,其搭头处伸出横档的长度不得小于30厘米。板与板之间及搭头处必须紧固牢靠,防止滑动和翘起,板面不允许有易滑和有碍操作的杂物。
8.10.8 悬空单行跳板或引板的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双行跳板或引板的宽度不得小于120厘米,活动搁置端头不得短于1米,坡度不能大于30度,跳板两侧必须架设不低于1.2米的护栏,同时下方要设安全网。木质跳板或引板必须使用坚硬木质板,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板面要设防滑板条。
8.10.9 依附工程本体(舷侧、舱室等)搭设临时固定式脚手架时,其水平横档必须加设承重防摇的斜撑,支点最大距离不得超过2米,焊接应由正式电焊工承担,焊后要除渣检查。禁止使用腐朽、扭曲、严重损伤以及有横透节的木质脚手架、板和锈蚀严重的钢质脚手架、板。
8.10.10 使用的木质脚手板的长度在4米以上的,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并应三点受力支撑,两端搭头30厘米,并绑扎牢固。
8.10.11 搭设的脚手架在5米以上应设φ8-10mm钢丝绳或加设钢性栏杆,供移动作业人员系安全带。
8.10.12 脚手架、板搭好后,应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8.11 脚手架使用的要求
8.11.1 只有经过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才能使用。
8.11.2 对已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板,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设。
8.11.3 脚手架严禁超负荷使用,常规脚手架每平方米的承载重量不能超过200公斤。
8.11.4 在使用过程中,搭设脚手架的单位应经常巡查脚手架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8.12 其他
8.12.1 各层甲板或平台开工艺孔时,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及时设围栏和在明显部位挂警告标志。
8.12.2 对一切形成或即将形成高坠或踩空态势的开口、工艺孔(特别是双层底)、道门口、舱盖开口以及边界,应及时采取盖板、护罩、围栏、安全网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防护装置。
8.12.3 集装箱船舱盖吊开以后,在横向的步桥和纵向的过道上要搭设钢性护栏,防止人员在作业、行走时发生高处坠落事件。
8.12.4 在打开或关闭的舱盖面(或二层舱舱盖面)周围必须设置刚性安全护栏,防止人员在作业、行走、摆放设备等时发生高处坠落事件。
8.12.5 对一些船体结构形成隐蔽垂直通道的应采取相应的防高坠措施,如船舶槽型壁搭架后凹槽从上至下形成直坠通道,应至少保证每隔一层脚手架平台延伸至槽形壁凹槽内。
8.12.6 内底板到双层底内的通道应设置专用梯子。
8.12.7 工艺孔、打开的舱盖板等容易产生人员及小型材料、废钢、散落件等坠落的部位,必须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围护,底部边沿必须加装防护挡板。所有小型材料、废钢、散落件等容易坠落的物件以及垃圾斗应放在离工艺孔边沿800mm以外。
8.12.8 使用高空车进行施工作业时,要注意高架车的安全工作负荷,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高架车上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使用高空车在水面作业应穿好救生衣,系好挂安全带,具体执行《高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9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⑺高处作业面上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材料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传递料具应安全可靠,严禁抛掷,禁止重叠施工。⑻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注意防止其它部分坍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模板、脚手架时必须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待其所承担的全部结...

高空作业员工规章制度
1、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前,不能进行工作。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缆绳、吊钩,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使用;2、高空作业时,禁止乱扔物料、工具,所有工件应随手妥善放置,只可传递物件不能抛掷;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

高空作业安全制度和办法
(10)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或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12)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并且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13)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处作业。(14)高处作业、高处悬吊...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要求所有高空作业者必须执行的规章制度。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2、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

高空作业规章制度
1 基本定义 1.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1.3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1.4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

高空作业要求
6、作业人员禁止踩在彩钢板等不承重的物体上进行作业;7、临边、洞口作业必须架设围护措施;8、建筑施工、吊篮高处作业,安全带需符合相关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

高空作业法规
5、配备专职安全员,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安全员还应对下吊作业员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对现场的安全严格把关,确保万无一失。6、在施工前应对客户进行安全交流,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必须征得客户...

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高处悬挂作业是指从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绳索通过悬挂设备,在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所用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作业。第二章 安全保障第四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三)施工工艺方案;(四)悬挂设备...

谁有完整的高空作业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请求各位悬赏一份!!!
2.4.4因高空作业车车型不一,开关位置不同,高空作业车司机相互替车前,必须先熟识性能后方可从事作业。2.4.5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2.5作业中 2.5.1 进入作业现场,要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2.5.2进入高空作业车工作平台斗内,一定要关好安全门,然后再发动车。作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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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茂妙纳: 1、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前,不能进行工作.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缆绳、吊钩,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使用;2、高空作业时,禁止乱扔物料、工具,所有工件应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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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茂妙纳: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yyfhxw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1、凡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从事高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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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茂妙纳: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高空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高空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

洛隆县14726528190: 高处作业有哪些安全规定?
店茂妙纳: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凡在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为高处作业.进人高空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皮带.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应使用工具袋.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设置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以防落物伤人.

洛隆县14726528190: 登高作业的规定 -
店茂妙纳: 登高作业首先要系上安全带. 第二,要有专人监护. 第三,要佩戴好安全帽,做好防护措施.

洛隆县14726528190: 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基本规定有那些 -
店茂妙纳: ”电气工程中,高处作业面积较大、作业人数较多、或技术难度大时,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的材料、设备、机具,应列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落实实施. (3)作业负责人应对工程中...

洛隆县14726528190: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有哪些基本规定?
店茂妙纳: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基本规定如下: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 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

洛隆县14726528190: 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
店茂妙纳: 1.严禁向下抛掷物体、工具及其他杂物;2.严禁在吊运物体及吊笼设备上行走;3.严禁作业人员从脚手架、龙门架上下;4.严禁在四周没有架设安全网时从事高空作业;5.使用的小型工具要带上笼头;在传递物体、工具时应使用吊绳.

洛隆县14726528190: 高空作业具体规定是什么 -
店茂妙纳: 空高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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