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为什么公司会让签劳务派遣合同?不明白这里面有什么猫腻,请知道的朋友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作者&投稿:军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为什么公司会让签劳务派遣合同~

1、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公司会让签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就是想规避用工风险,把劳动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单位,同时中断员工的工龄,不过最高法院的解释对此有特别的说明。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即使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合同到期,那也跟你关系不大,因为你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可以把你派到其他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所以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要求解除合同,你要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1、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公司会让签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就是想规避用工风险,把劳动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单位,同时中断员工的工龄,不过最高法院的解释对此有特别的说明。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劳务派遣合同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不是你和你工作的公司签的,也就是说你不是你工作公司的员工,而是派遣公司的员工
劳务派遣必须是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才能进行的,且不能自己给自己派遣

管他有什么猫腻,反正被派遣后你有权要求同工同酬。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你就不是公司的员工,你和他的关系仅仅是你为他提供劳动和服务,而不是它所属的员工,工资保险都有劳务公司给你发放,履行对员工义务的就变成了劳务公司。以后你有什么利害关系,都跟劳务公司有关系,跟工作的单位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样用工单位就会摆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困扰,以及解除合同后也不用给职工经济补偿金!

变相辞退


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前和实施之后的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前的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一般在新的未成立之前的经济补偿就需要按旧的法律条款来进行补偿,如果是属于在新成立之后的经济补偿就会按新的法律条款来进行补偿。 一、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前和实施之后的补偿是如何规定的?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本单位20XX年XX月XX日前的...

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为什么公司会让签劳务派遣合同?不明白这里面有什么猫...
1、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公司会让签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就是想规避用工风险,把劳动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单位,同时中断员工的工龄,不过最高法院的解释对此有特别的说明。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生效日期前可以吗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生效日期前可以。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就生效。所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两方中第二方签订的日期就是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法律分析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有效,以签订之日为准,但是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先订立合同。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经济补偿条件与办法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经济补偿条件与办法主要适用原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

员工离职提前30天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2、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企业可以和员工约定违约责任。但劳合法以明确禁止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任何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一下,是不是新劳动法出台前所有的相关都不算数
合同到期终止是不用支付补偿的。还是这个合同,如果是单位无理由与你解除,比方说就是看你不顺眼把你开了,那么就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这个补偿就必须从你签订合同的那天开始计算,因为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补偿的。你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参考上面的...

劳动合同法未生效前,劳动合同法之“用工之日”建立劳动关系,是否溯及...
应该是自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因为毕竟双倍工资的概念是在这个法律里提出的,如果想获得双倍工资应该按这个时间来计算。但是自98年参加工作,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可以确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在08年以前,适用于这个法律条款。到2010年,已经在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正式生效。A.2007年1月1日 B.2007年8月1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8年8月1日 正确答案:C

员工离职未提前30天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以上规定,提前30日和以书面形式通知,这两个条件是构成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成立与否的基础。根据规定,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提出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规定而不能成立;同样,劳动者虽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

劳动法实施之前依据什么
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并且要求员工对损失进行赔偿

灌南县19271469965: 08年1月1日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在07年12月要求前无固定期合同是否有陷阱? -
守楠重楼: 劳动法本身也就是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来您的公司态度很积极,是要主动的按照法律要求调整自己的做法了.明年要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是专门规范、明确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法律,是根据《劳...

灌南县19271469965: 在新劳动法出台前签订的合同是受旧劳动法的约束?还是受新劳动法的约束? -
守楠重楼: 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当然要受新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新法大于旧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灌南县19271469965: 新版劳动合同法生效后,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
守楠重楼: 我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组的法官,我可以肯定而负责任地回答: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如原合同中的内容与现行《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你可以要求单位修改,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单位不愿意签订补充协议,也没关系,将来发生纠纷,我们法院会按照现行法律判决的.请问满意吗?

灌南县19271469965: 新劳动法实施前,单位要改签合同,我该怎么办?懂法律的进啊 -
守楠重楼: 原来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你完全可以拒绝签定新的劳动合同,但为不能强制你签定,如果你不想再做这么长时间,我觉得你还是不签的好,即使是老的合同,其实到了2008年1月1日以后,都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了,虽然老动合同法说不溯及既往,意思就是对这部法律生效前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但他同时规定,原有法律和新劳动合同法想抵触的,还是适用新劳动合同法,说到底是一句话,就是按新法规定执行.如果单位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那根据你工作的时间,你可以享受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你签了,就不能享受补偿金了,因为经济补偿金从某方面来说,其实就是失业补偿,既然你仍然在这公司工作,也就不存在失业问题,因此不需要补偿.

灌南县19271469965: 新合同法生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
守楠重楼: 原则上不需要.如原合同中有与《劳动合同法》不符之处,如试用期的约定,可以协商补充.但如原合同不是现在规定的三种,即: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则必须重新签订.

灌南县19271469965: 之前的劳动合同还未过期公司要求再签合理吗? -
守楠重楼: 王律师:既然你们已经签订了一个3年期限的合同,就要继续履行,你可对公司要求你再签订合同的要求不予理.你没有理由要公司赔偿你. 乔律师:如果原合同中没有期满双方未提出终止则自动续签的约定的话,你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灌南县19271469965: <新劳动法>实施前,公司要求提前签约,我们还可以享受?
守楠重楼: 由于该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间是在2008年,如果此合同与新法不符的情况以新法为准;如果出现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合同法. 看看合同中是否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没有吧,如果有,则是公司恶意规避法律,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纠正.

灌南县19271469965: 公司要求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
守楠重楼: 公司要求订立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劳动者订立书...

灌南县19271469965: 前几年,就是劳动合同法刚出来那会,企业扎堆让本单位员工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到底在规避什么? -
守楠重楼: 使用人单位可以不必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因为裁员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不受同岗位工薪酬待遇标准限制从而同工不同酬,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风险,避免工伤导致的损失等等 事实上,现行劳动法,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相应解决了.

灌南县19271469965: 我前三年已经签了合同,现在老板又让签合同,说是新劳动法规定是三年,是不是这样啊! -
守楠重楼: 老板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不予劳动者签订合同,应当向劳动者双倍支付工资.只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控告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就可得到双倍工资.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