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唯物辩证法中根本的认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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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为什么是根本方法~

1、唯物辩证法的定义
唯物辩证法是继古代朴素辩证法和近代唯心辩证法之后的辩证法的第三种历史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辩证法部分。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精神的一般规律的学说。
2、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地位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根本是相对于枝叶而言的,是指树木最有用的部分,引申为事物最重要的东西。
①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基础的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毛泽东同志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
②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辩证关系原理也提供了一些基本的方法。包括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的方法、重视内容兼顾形式的方法、调整结构优化功能的方法、追溯原因预见结果的方法、通过偶然认识必然的方法、有利可能变成美好现实的方法。
③各门具体科学的方法都离不开唯物辩证法所论证的六对基本哲学范畴:

唯物辩证法坚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认为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扩展资料:
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
但辩证法也强调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
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把握规律。
其二,在改造世界时,也要依靠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的目的、因势利导地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引导规律起作用的具体方式。
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中根本的认识方法。
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指出:“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矛盾分析法:
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所谓矛盾分析法,就是运用矛盾的观点来分析处理问题的哲学方法,是对立统一等基本规律的综合和延伸。

同一性和斗争性
唯物辩证法指出: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贯通、或相互渗透的性质和趋势,表现了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内在的统一性;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否定、相互分离或互相批评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有对抗性斗争,也有非对抗性斗争。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相互依存,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两者相互制约:一方面,同一性要受斗争性制约,因为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也要靠斗争来实现;另一方面,斗争性又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因为同一性规定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毛泽东曾经指出: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他的意思主要是指同一性是有条件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他认为: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常驻性,而事物的稳定性、常驻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而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因而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但是也有人不同意毛泽东的这一看法,认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本身都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为存在的矛盾的双方必然同时具有某种同一性和某种斗争性,而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具体形式又都是有条件的、具体的、历史的、相对的、暂时的。还有人认为上面两种看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对一个问题不同角度的两种说法。

普遍性和特殊性
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运动。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这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本质,是世界上事物之所以有差别的根据。矛盾不仅存在于事物内部,而且存在于事物之间。对于任何事物来说都存在着内部矛盾,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内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外因。这是事物自我运动的源泉;它承认外部矛盾在事物变化发展中所起的作用。
矛盾特殊性的具体表现在:每个不同的事物和不同的运动形式各有其自身特殊的矛盾;在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都有各自的特殊矛盾。由于事物中所包含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不同,由于事物所处的外部矛盾、环境、条件的区别,矛盾的发展过程总是呈现出不同的形式;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的解决也是又多种多样的形式,可能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或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毛泽东同志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的关系与共性和个性(或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绝对和相对等范畴中两个方面的辩证关系是相对应的。

两点论和重点论
唯物辩证法指出:所谓“两点论”就是在处理众多矛盾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处理某个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要两点兼顾,只注重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就是一点论。所谓“重点论”就是在处理矛盾时,要重点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矛盾,在处理某一矛盾时,要重点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能等量齐观,要“一分为二”,“合二为一”全面分析,主次分明,否则就会胡子眉毛一把抓,无重点无主次,犯均衡论的错误。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是矛盾分析法的一个要主要内容。第一,任何事物都有对立统一的两点,而不可能只有孤立而绝对的一点。第二,两点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是同等重要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两点中重点。第三,两点以及两点中的重点,都不是孤立的、僵化的、或固定不变的,都是会随着内部矛盾的变化和外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的。第四,两点、两点中的重点、以及其变化发展,都是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有条件的和有规律的,而不是主观的、空洞的、任意的或无条件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都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重点分析具体矛盾的特殊性;其唯物辩证法的哲学依据就在于共性和个性、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等哲学范畴的辩证关系。
唯物辩证法指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与之内涵相类似的提法还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等等。与之相对立的包括抽象地空谈矛盾,或一刀切、模式化、机械化地处理问题,等等;这些在政治领域往往被称为“教条主义”。

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的观点和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包括: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
另外,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原理,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实际问题。
事物的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过程原理,要求我们十分注意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把握好事物的“度”。只有脚踏实地创造质变的条件,才能达于事物的飞跃;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必将事与愿违。当事物质变的条件已趋成熟,则应把握契机,乘势而为,勇于创新,促成事物的转化。如果故步自封,墨守成规必将一事无成。
事物发展是肯定和否定的矛盾运动过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要求我们不能奢望什么事情都是径情直遂、一帆风顺的,要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可能性,充分估计其困难和曲折,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这样才能经受困难和曲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社会的进步是这样,人生的道路也是如此。
总之,无论是对自然、社会、思维这三大领域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宏观把握,还是对实际工作中错综复杂的矛盾的细微分析,唯物辩证法都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按辩证法办事”,就能达于应事而变,顺势而为,就能做到运筹帷幄,高瞻远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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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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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什么?以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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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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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矛盾的观点。矛盾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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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解释: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和动力。这一规律表明,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和统一的结合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这种矛盾体现在自然、社会和思维等领域,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是什么?
方法论: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④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⑤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 原理: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系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普遍性和特殊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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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种泌列:[答案]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矛盾分析的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正确认识事物和处理矛盾的关键. 故空格处应填:对立统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东陵区15137304232: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是什么?” -
圭种泌列: 辩证法的三个规律:1对立统一、2否定之否定、3量变和质变1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2现存的一切终将消亡由更新的取代 3量变的结果是触发质的变化唯物辩证法 的核心是 辩证统一(对立统一) 既要看到事物共性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对立的一面,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展之目的.反对 机械的、形而上学、 片面、僵死看待问题.

东陵区15137304232: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认为,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是 -
圭种泌列: 矛盾分析法.书上有的,在对立统一规律的开头部分.

东陵区15137304232: 如何理解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
圭种泌列:[答案]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体现如下:①唯物辩证法是对整个物质世界的本质属性的高度概括,它要解决的问题是世界怎么样; ②唯物辩证法认为,万事万无都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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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种泌列: 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东陵区15137304232: 解释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
圭种泌列:[答案] 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从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两个角度回答就可. 比如,唯物辩证法认为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世界观,侧重强调世界是怎样的,是认识世界的),要求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方法论,侧重强调如何去做,是改造世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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