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找两篇简短点的,要古文和古文的翻译,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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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2,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3,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4,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惽5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6。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7,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8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9,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脟10肉,而知一镬11之味、一鼎之调。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12澭水。澭水暴益13,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14。向15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16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17,今为殇子18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19矣。
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20;以死守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日良剑期乎断21,不期乎镆铘22;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23。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24,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入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25善游哉?此任物26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白话译文
君主为什么不效法先王的法令?不是因为先王的法令不好,是因为无法效法它,先王的法令,经过了上世到了现在,人们或者增加它,或者减损它,怎么可能效法呢?即使没有人增加或减损,还是不能效法它。少数民族和中原的法令,古今的法令,言辞不同而内容也不相同、所以古代的名称和现在的说法也不一样,当今的法令也多不符合古代的法令。习俗不同的人民,和这种情况相似。人们的欲望相同,但做法不同。口音不同,说话相互听不懂,叫人不愉快,就像人们对舟车、衣冠、滋味、声色都有相同的要求,但是做出来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人们都自以为是,以他人与自己不同的说法为非。天下的学者多能辩说,花言巧语,不追求实效,而追求相互诋毁,以取胜为目的。这样的话,先王的法令又怎么能效法?即使能够得到,还是不能效法。
凡是先王的法令制度,是切合时代的需要的。过去的时代不能与法令制度的条文一同存在下来。古代的法令制度即使现在还保存下来,还是不能取法它。因此要抛弃先王现成的法令制度,而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是什么?先王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是人,自己本来也是人。所以明察自己就可以推知别人,明察现在就可推知古代。古代和现在是相通的,别人和自己也是相通的。明白事理的人,可贵的地方就在于他能够根据近的推知远的,根据现在的推知古代的,根据看到的推知未见到的。所以观察房屋下面的光影,就知道太阳、月亮的运行,早晚和寒暑季节的变化;看到瓶子里水结的冰,就知道天下已经寒冷,鱼鳖已经潜伏了。尝一块肉,就知道一锅里的味道,全鼎中的调味。
楚国人想要偷袭宋国,派人先在澭水设立标记。澭水突然上涨,楚国人不知道,顺着原来的标记在夜间渡水,结果淹死人的有一千多人,士兵惊骇的声音如同大房屋倒塌一样。以前他们设立标记的时候,是可以根据标记渡水的,现在水位已经变化,水涨了很多,可是楚国人还是照着原来的标记渡水,这是他们惨败的原因。现在的国君取法先王的法令制度,就像这样。他们的时代已经与先王的法令制度不适应了,但还在说这是先王的法令制度,因而取法它,用这种方法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可悲吗!
所以说治理国家没有法令制度就会混乱,死守古老的法令制度而不改变就会行不通,悖谬就不能治理好国家。社会变貌,时代更迭,改变法令制度是应该的。比如好的医生,病症会变化很多,用药也要变化多。病症变了而药不变,本来可以长寿的人,现在也变成短命的人了。所以凡是做事情一定要依照法度去行动,变法的人要根据时代的发展而峦化 如果惜得这个道理.那就没有错误的事了。
不敢议论法令的,是老百姓;死守成法的,是官吏;能顺应时势变法的,是贤能的君主。所以天下有七十一圣,他们的法令都不一样。不是故意不相同,而是时势不同的缘故。所以说,好剑要的是锋利,不必是莫邪的名称;好马要的是能行千里,而不是骥骜的名称。成就功名的人,就是先王的千里马。
楚国有个渡江的人,他的剑从船上掉到水里,于是他急忙用刀在船上刻了个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船停了,他从他刻着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打捞宝剑。船已经动了,但剑没有动,像这样寻找宝剑,不也是很糊涂吗?用旧的法令制度治理国家也和这样一样。时代已经改变了,法令却不变。用这样的法令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困难吗!
有个从江边上走过的人,看见有人正拉着一个婴儿,想要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大声啼哭。旁人问他这么做的原因。他说:“这孩子的父亲很会游泳。”即使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他的孩子难道就一定擅长游泳吗?用这种方法处理事情,一定会出错的。楚国的做法,和这个人一样。

<吕氏春秋》《齐宣王好射》原文:

齐宣王好射,悦人之谓己能用强弓也。其尝所用,不过三石。以试左右,左右皆试引之,中关而止,皆曰:“此不下九石,非王其孰能用是?”宣王之情,所用不过三石,而终生自以为用九石,岂不悲哉!
译文:
齐宣王爱好射箭,喜欢别人夸耀他能够拉开强弓,其实他使的弓只用三石的力气就能够拉开了。他把这张弓交给左右的人传看。身边的人都试着拉,但只把弓拉到一半,就装着拉不动的样子,恭维地说:“这张弓没有九石的力气拉不开。除了大王以外,谁还能够使用这张弓呢?“其实,齐宣王使用的弓不过三百多斤,可是他却一辈子以为自己能拉一千多斤的弓。这难道不是悲哀吗?


<吕氏春秋>找两篇简短点的,要古文和古文的翻译,快!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2,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3,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4,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

吕氏春秋两则的简介
作者:吕不韦组织的门客。 吕不韦,战国末期卫国人。“引婴投江”,“刻舟求剑”两则均选入“上海教育出版社初中六年级(预备班)九年义务教育课本语文第七单元先哲智慧的第二十八课《<吕氏春秋>两则》(P119)”。

《吕氏春秋》的内容简介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吕不韦重要的巨著,公元前239年左右完成,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的前夕。其书“基本上以道家为宗,取各家之长而弃其短,所以能成一家之言。”是秦汉道家的代表作之一。吕不韦是秦国一代名相,任职于战国末年。吕因散尽家财帮助在赵国为人质的嬴异人立嫡有大功劳,在异人继位为秦庄...

《吕氏春秋·仲秋纪》简选赏析
【原文】世有言曰:“驱市人而战之,可以胜人之厚禄教卒;老弱罢民,可以胜人之精士练材;离散系系,可以胜人之行陈整齐①;锄耰白梃,可以胜人之长铫利兵。”此不通乎兵者之论。今有利剑于此,以刺则不中,以击则不及,与恶剑无择,为是斗因用恶剑则不可。简选精良,兵械铦②利,发...

《吕氏春秋》两则里的不亦惑乎的惑是什么意思?
楼主说的《吕氏春秋》两则是指:引婴投江和刻舟求剑吧?不亦惑乎里的惑,是“糊涂”或者“令人觉得他糊涂”的意思。不亦惑乎是“不是很糊涂\/很让人觉得他糊涂吗?”

吕氏春秋两则文言文答案
②曰:“此其父善游。” (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者)。 4.请你围绕本文的内容,写三百字议论性文字。 5.搜集出自寓言的成语。 (二)刻舟求剑 【课文提示】1.题解。刻舟求剑:“刻舟”在船上刻记号;“求剑”寻找剑。 2.《吕氏春秋》是先秦杂家的代表著作,我国第一部理论散文总集。

求吕氏春秋的简介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公元前239年前后)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撰的杂家著作,又名《吕览》。《吕氏春秋》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内容驳杂,有儒、道、墨、法、兵、农、纵横、阴阳家等各家思想,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吕氏...

吕氏春秋.孝行览.遇合
七曰:凡遇,合也。时不合,必待合而後行。故比翼之鸟死乎木,比目之鱼死乎海。孔子周流海内,再于世主,如齐至卫,所见八十馀君。委质为弟子者三千人,达徒七十人。七十人者,万乘之主得一人用可为师,不为无人。以此游,仅至於鲁司寇。此天子之所以时绝也,诸侯之所以大乱也。乱则愚者之多幸也,幸则必不胜...

吕氏春秋的简介,要精炼的,有用的
他命门客“人人著所闻”,著书立说,为建立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寻找理论根据,这些著作最终汇编成了《吕氏春秋》。《吕氏春秋》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内容驳杂,有儒、道、墨、法、兵、农、纵横、阴阳家等各家思想,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

《先秦散文·吕氏春秋·适音》原文鉴赏
《先秦散文·吕氏春秋·适音》原文鉴赏 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①;目之情欲色,心弗乐,五色在前弗视②;鼻之情欲芬香,心弗乐,芬香在前弗嗅;口之情欲滋味,心弗乐,五味在前弗食③。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者④,心也。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在于和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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