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哪些?

作者&投稿:招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合同中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以及保密等义务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当事人都要履行规定的义务,合同的义务也是包括了主合同义务、附随义务等,在主合同宣布无效后,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也是立即解除的,如果有违约情况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合同中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哪些?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
二、特点
通说认为,附随义务的形成,其理论基础为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债法的基本原则,为法官解释及补充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提供了法律前提。在现代民法中,诚信原则被奉为民法的最高原则,有“帝王条款”、“超级调整规范”之称。为了平衡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法的公平正义精神,当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能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加以明确时,法官应依诚信原则,对合同义务予以扩张,以补充合同内容,使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得到周全保护。诚信原则偏重于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弥补了合同自由原则以个人利益为本位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乃至当事人事实上的不平等等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达到衡平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的目的,它是道德价值在法律上的具体化。诚信原则是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附随义务是诚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附随义务具有可变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合同当事人很难在合同中约定附随义务的内容,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具有抽象性和效力的强制性,从而为确认与履行扩延合同义务提供了相应的模式。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从给付义务扩张到以前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甚至还扩张到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即特定合同一经成立,不但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债务人对于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亦负有照顾、保护义务,从而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照顾及保护等附随义务为内容之法定债之关系[16].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导下,先合同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及后合同义务相继确立,使附随义务有了完整的理论基础。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既是扩延合同义务产生的源泉,也是确认和[判断扩延合同义务的依据。
为了确保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也是会在与对方进行约定后签订相应的合同,同时也要在合同中写明各自的权利已经应履行的义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了任何的违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后,该合同也是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也是不需要再继续履行规定义务的。


合同中的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什么
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

合同中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哪些?
合同中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以及保密等义务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当事人都要履行规定的义务,合同的义务也是包括了主合同义务、附随义务等,在主合同宣布无效后,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也是立即解除的,如果有违约情况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合同中附随义务通常表现为哪些?我国《...

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包括保密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这些义务不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的,即合同条款中一般不会有关于其的说明,它们是在合同订立后,双方为了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民法典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包括哪些?我国《民法典...

合同附随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义务的功能不同。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的功能主要在于保护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上的利益。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除了承担这一功能 ,还具有辅 助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的功能。第二,义务违反后的责任类型不同。违反先合同义务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该责任已成为不同于侵权责任、也...

买卖合同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有哪些
通常买卖合同当中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就是说明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保护义务或通知义务等,有些附随义务都直接在买卖合同当中约定的很清楚,可是,法律没有规定买卖合同当中必须要约定这些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本来就是不确定的。 一、买卖合同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有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

附随义务和从给付义务、先合同义务的区别
从给付义务因以确保主给付义务为目的,故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而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 3、法定或约定的可能性不同。从给付义务的发生根据为: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约定、诚实信用原则。而附随义务的法源基础则是诚实信用这一民法中的“帝王”原则。从义务内容上看,从给付义务的内容...

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义务的功能不同。 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的功能主要在于保护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上的利益。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除了承担这一功能 ,还具有辅 助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的功能。第二 ,义务违反后的责任型别不同。 违反先合同义务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该责任已成为不同于侵权责任、也区别于...

附随义务的履行义务的条例有哪些内容?
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1.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

法律规定附随义务有哪些义务
1、两者本质不同所谓从给付义务,简称为从义务,是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而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

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如何区别?
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约束力,该义务即为合同义务,通常表现为给付义务。通过一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而满足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利益。(一)根据给付义务设定的目的,分为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1)主给付义务是指构成某种合同类型所必须具备的固有义务。...

明光市17645872262: 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方面
巴诗菲而: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

明光市17645872262: 附随义务有哪些类型
巴诗菲而: 通知义务.通知义务一般又称之为告知义务,它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

明光市17645872262: 合同法中的合同附随义务种类包含哪些
巴诗菲而: 根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明光市17645872262: 合同法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巴诗菲而: 1、附随义务是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2、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完善合同法立法与理论.3、附随义务内容随合同关系发展而有不同的体现,基于附随义务发生阶段的不同,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也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明光市17645872262: 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
巴诗菲而: 合同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主义务的法律概念,订立一份合同的主要性质和主要目的决定了合同的主合同义务,而附随义务种类很多,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的附随义务有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

明光市17645872262: 什么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有哪些特征
巴诗菲而: 一、什么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

明光市17645872262: 合同中附随义务分为几类 -
巴诗菲而: 随附义务包括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义务、照顾义务、保密义务以及保护义务这几种.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明光市17645872262: 附随义务和约定义务的种类究竟有哪些
巴诗菲而: 1、合同附随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的种类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其他附随义务.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明光市17645872262: 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巴诗菲而: 所谓附随义务,是指相对于给付义务而言,在作为债务的给付义务之外,基于债的履行中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为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并依社会的一般交易观念,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义务.作为合同给付义务以外的法定义务,其宗旨在于促使合同履行中当事人能够兼顾他方的利益,保护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安全,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圆满实现,最终是合同的履行顺利实施.我国《民法典》第九十二条就规定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合同终止后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

明光市17645872262: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附随义务是什么
巴诗菲而: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承担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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