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孝”概念在欧美实践的几个问题

作者&投稿:止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外国人是不是没有孝顺的概念~

外国人并非是没有孝顺的概念,其实外国人对于自己的父母也是很孝顺的,只不过和我们中国人相反的是外国人相对独立意识更强一些,他们的对于父母的孝顺表现的更含蓄一些,而不是像我们这那么的直接,他们对于自己父母的孝顺。往往更多的是一种人文关怀,而且他们对于自己父母的孝顺,不像我们表现得更多的是一种物质上的付出,或者说是一种精力,时间的付出,他们表现的是对于自己父母人生观价值观的充分尊重,他们不会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自己的父母身上,而且他们爱自己父母的方式也要相对浪漫一些

道,是中华民族五千年进化传承实践下来的,专指万事万物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运行轨道或规律,更是指世界万物遵守的规则和信仰。如果一个人不孝,其他的伦理道德就不必谈论了。 孝与感恩是中华民族传统首要美德。自古孝道是高度的实践伦理,中国自古以孝治国,教育以孝为本,家庭以孝为先。感恩,因意识到被给予而自发认为是被恩赐或被爱,从而有感谢对方的意愿产生的心理活动或现实行动。感恩是对一个人是否具备善良品质的的基本参考特征之一。 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那么将来无论做什么!都是一个不懂得感恩的人!一个不懂得感恩的人,更不会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任。

1西方中世纪是普遍存在着家庭暴力的,近年来2有3譬如,父母把一部分救济金...马克思并未以物化的方式理解生产关系。除了资本先生与土地太太,人们还会在街上碰见计划先生和市场太太。生产关系总是存在...人民应能免于为其本人和子女的物质需要而陷于焦虑。 有...
4林语堂是对的。看法:妇女遭受到暴力侵害的问题日益引起广泛的关注。针对妇女的暴力既有社会上的暴力犯罪,也有家庭暴力,还有针对特殊人群的暴力,如针对怀孕妇女的暴力,针对女同性恋者的暴力,针对卖淫妇女的暴力等。家庭暴力是近年来妇女反应最为强烈的社会问题。各种救助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害妇女的机构、组织、设施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个过去长期以来被人忽视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注意的焦点。在中国,一个最引起关注的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是绑架和拐卖妇女。由于这一现象同妇女的婚姻流动掺杂在一起,增加了解决问题的复杂性,以致在全国范围内有较高的发案率,使不少妇女的安全受到威胁。虽然由于打击有力,这一犯罪的势头已经减弱,但它对妇女安全的威胁依然存在,并且引起了关于中国妇女地位的思考。

与物质和制度方面的改变相比,更难改变的是习俗和观念。在世界上的各个文化中,沿袭了千百年的习俗和观念的作用既是强大的,又是潜移默化的。它在不言中要求人们的遵从,无情地迫害越轨行为。印度寡妇的殉夫习俗,阿拉伯妇女的面纱,非洲妇女的阴部环切术,种种陈规陋习仍在摧残着妇女的健康乃至生命。不仅在欠发达国家,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种种不利于妇女的思想观念也仍在大行其道,远远没有受到清算。从亚里士多德到尼采,从<<圣经>>到被女权主义者尖锐批评为父权制的意识形态,还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压抑妇女的身心发展,禁制着妇女身体和精神的自由。因此,习俗和观念上的改变不能不是一个更持久、更艰巨的过程。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对两次妇女运动的回顾及对各主要女权主义理论流派的评介。

妇女运动的第一次浪潮始于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初年达到高潮。这次妇女运动的主要目标是为妇女争取选举权、就业权和受教育的权利。这次妇女运动的主力虽然是西方中产阶级的白人妇女,但她们的目标和运动的影响绝不仅限于这个阶层和人群。运动为广大妇女群众争得了政治、经济和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机会,造福于全体妇女。运动的影响不仅限于西方社会,在东方国家如中国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且促进了这些国家内部类似性质的妇女运动的形成。

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兴起于本世纪六、七十年代。这次运动的范围之大、影响之广更远远超过了妇女运动的第一次浪潮。在这次运动中,妇女研究在学术机构登堂入室,发展为一个具有专业水准的学科,吸引了大量的研究者和学生,极大地改变了妇女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地位。各种女权主义流派纷纷建立,在运动中表现得非常活跃。

西方女权主义的理论流派众多,它们在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上不仅存在分歧,有时甚至针锋相对。自由主义女权主义是最老的一个女权主义理论流派,其思想渊源可追溯到西方中世纪过后的启蒙运动。它赞成自由主义思想原则,主张每位妇女在现行体制内通过个人之间的公平竞争,获得与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与社会地位。因此,它致力于男女之间的平等权利,反对所有歧视妇女的法律。但是它并不主张对妇女实行保护性立法,或给妇女特别的保护性待遇,因为这样就等于承认了妇女的弱势地位,而且有损于公正及公平竞争的原则。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则恰恰相反,其理论前提就是承认妇女是弱势群体,并且认为妇女所处的不利地位不是单个妇女的过错,而是体制的不平等造成的。它在具体策略上同自由主义女权主义也是针锋相对——竭力为妇女争取保护性立法,强调对妇女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因此它更强调平等,而不是公正。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主张将妇女所处的不利地位同阶级压迫、阶级剥削以及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加以考虑,并认为,妇女要取得最终的解放,离不开受剥削阶级的斗争和解放。它很注意妇女在家务中所付出的无酬劳动,认为这是使妇女沦为二等公民的一个重大原因;它的目标之一是为妇女争取家务劳动的补偿和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

激进女权主义的主要理论倾向在于强调妇女在生理上的特征,它不仅认为妇女的生理特征——其中最值得重视的是生育能力——是使其陷于不利地位的主要原因,而且认为妇女的生理特征是优越的,尽管它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受贬低的地位。激进女权主义创造出父权制理论,用以概括男权社会的压迫性质,并认为性别间的压迫是人类社会最古老、最普遍又最典型的压迫形式,其重要性超过了其他的压迫形式,如阶级压迫、种族压迫、民族压迫等。激进女权主义是一种基于本质主义的女权主义理论流派,其中最极端、最激烈者甚至认为,只有依照女性的特质,才能建造一种更和平、更自然、更和谐的社会秩序;因此,弘扬女性特质是解除人类社会种种弊病的最好办法,人类的希望就寄托在这里。

后现代女权主义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的女权主义流派。由于它所借重的后现代主义理论极具颠覆性,鼓吹对所有大型理论体系的否定,其中包括对以往两性概念的划分及所有有关两性关系理论的批判,所以又被人称为妇女运动的第三次浪潮。它是反本质主义的。它的目标不是在现行体制中争取男女平权,也不是要把男人压迫女人的现行体制颠倒过来,而是要消解现行的两性观念,解构所有以往有关于两性关系的理论。它强调话语即权力,致力于创造妇女的话语。它强调身体、感情和直觉,抨击男性中心的精神、理性和逻辑,力图用一套新的话语来取代性别主义的话语。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的女权主义流派之外,还有众多次要的理论流派,如生态女权主义,心理学女权主义,第三世界女权主义,黑人女权主义,分离主义女权主义,文化女权主义,女同性恋女权主义等。这些女权主义尽管在一些基本点上还略有一致看法,但其分歧点已大大超过其共同点。它们各自致力于自己所关注的领域,但又常常在一些问题上争得不可开交。

本书的第三部分就是当代妇女发展中引起争论和关注的新问题,围绕这些新问题的争论,预示着下个世纪妇女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在众多的新问题中,妇女运动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为妇女争取特殊照顾和保护性立法。妇女运动中的一派认为,由于妇女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被压抑、被歧视的状态,所以完全有理由提出对其加以特殊保护的要求,其中包括保护性立法,在各级选举中自上而下规定的保护性比例,劳动中针对妇女生理特征的劳动保护措施等。另一派则以公正的原则来否定平等的原则,认为对社会中的某一群人实行特殊照顾有损公平竞争的原则,从长远看,也会损害妇女的利益。

正在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国家中的妇女就业热潮方兴未艾之时,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国家中所实行的改革却引发了关于”妇女回家”的讨论。这是因为,在低工资、高就业政策实行多年后,妇女大量普遍就业的态势业已形成;但是在各用人单位开始实行较计划经济时期严格精细得多的经济核算以后,妇女的一些弱点就开始显露出来,并由此导致了有关妇女回家的讨论。主张妇女回家的一派认为,性别角色分工的破坏造成了女性的男性化,就业机会不足和两性关系的紧张,如果让女人回到家庭中去,似乎既可解决就业机会紧张的问题,也可以恢复传统的性别分工秩序。反对妇女回家的一派则指出,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其实已成不可逆转之势,许多女性并非仅仅因为经济需要才出来工作,而是因为家庭之外的工作和事业已经成为她们的生活方式,成为她们的一部分”自我”,要剥夺她们的这部分”自我”,既不可能,也不公正。

两性气质的异与同在妇女运动中是一个长期争论而且魅力不减的问题。强调”同”的一派主张,男女两性既有相同的能力,就应当有相同的权利,应当做相同的事情,得到相同的报酬和评价。强调”异”的一派则有截然相反的两种立场:一种认为女性天生不如男性,二者在生理上的差异是女性不如男性、男性统治女性的生物学依据;另一种则反其道而行之,鼓吹女性优越论,引用大量生理学、心理学实验证据,企图证明女性不仅在生理上比男性优越,而且在心理上拥有很多长期受到鄙薄的优越品性,如哺育性、容易与人建立亲密关系的特性、爱和平的特性、接近自然的特性等等。她们主张,如果彰显这些女性特征,强调其不同于男性价值的价值,则会使人类社会趋于合理和美好,使人类走出由男性价值观造成的困境。

在现代社会中,性与色情品问题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争。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对性的赞赏与反对两大派。在女权运动的初期,女权主义者多为反性者,后来在色情品的问题上,激进女权主义者也采取了这一立场。她们认为色情品是对女性的商业利用,而且可以认为色情品本身就是针对妇女的暴力,必须加以禁止。她们掀起了制裁色情品的运动,并不惜同福音派传教士携手,利用法律手段制裁色情品的制售与消费。尽管如此,她们宣称,自己绝不是从道德角度而仅仅是从女权角度反对色情品的。另一派女权主义者则从言论自由和反对检查制度对出版自由的禁制角度提出问题。她们认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基本人权,从任何角度出发对这一权利的损害和限制都会最终损害妇女的利益和限制妇女的权利,因此,即使仅仅从妇女的长远利益出发,也不应当禁止色情品。

在暴力、性骚扰和卖淫等问题上,也存在着某些争议。在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性骚扰行为的界定、处置办法等方面,世界各国正处于一种探索性的阶段,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常常通过各类传播媒介成为公众关注的中心;受害妇女庇护所、全女警部队等新事物、新制度更以不同社会文化为背景在各国出现。在如何看待卖淫现象的问题上,西方法律界和社会各界一直争论不休。女权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又为这一原本就很复杂的争论增加了一些新的视角。例如,妇女是否有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被强奸的妇女有无决定是否起诉的权利等。女权主义各个理论流派之间在卖淫问题上也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围绕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问题的争论触及了哲学领域和人类认知行为的深层结构。首当其冲的问题是,究竟存不存在独立于一般认识论之外的女权主义认识论;其次还有这种认识论的范畴、内涵及其适用性的问题等等。女权主义提出,在西方世界当前的”理性危机”中,妇女应当有所作为,她们试图创造出一套反本质主义、反基要主义的全新的女权主义认识论。在妇女研究中,女权主义者还创造出口述史、提倡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感情交流、绝不标榜客观性与价值中立的研究方法论。这些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合法性及其生命力仍处于考验之中,它是否能够最终进入人类精神宝库也还在未定之天。

大学哲学系吧?

〔基本释义〕
(1)孝顺:尽孝孝子|
(2)旧时尊长死后在一定时期内遵守的礼俗。
(3)丧服:穿孝|戴孝
[儒家伦理思想]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维系统治(“家国同构”,混淆群己权界,公私互犯)的最根本的礼教准则,是汉民族家庭美德与传统文化罪恶糟粕极具争议和威力的混合体。需要明辨的是,理论上及现实中的儒家孝道体系是中国特色封建专制主义社会历史的产物,并非人类的“普世伦理”或客观的普遍真理。

儒家所主张的依靠暴力实行的“慈-孝”(倒设前提)(无条件的奴隶主义:所谓“亲憎我,孝方贤”,舜就是以此起家的政治阴谋家,开了扭曲人性、高压伦治、孝廉腐败的恶例。此后中国进入奴隶社会,后世有无数“以〔特定关系〕人为神主圣王”的儒家邪教造成的社格人格畸变良知理智沦丧的案例。附: 参考资料2)、“权力-责任”严重不对等,制度倒挂设计的孝道是违背《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的根本原则与具体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违背现代文明社会的契约伦理与责任伦理、生物界的“责任伦理”和自然法的“道德金律”的。

儒家礼教——孝道推行的实质包含着不平等自由主义、道德相对主义、伦理特殊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上位霸权主义及主观唯心主义。(参见:自我中心 内圣外王 权力意志)没有平等——公平正义,就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对真理和人权、人类尊严的尊重,也就没有真爱和博爱。

封建孝道在中国根深蒂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自古以来严重威胁着中国人特别是弱势儿童的生存权(儒家传统认为包括身体发肤在内的整个人格的主权属于父母,通过国家暴力和群氓暴力维护这种贿赂人心、婆媳循环、轮流坐庄、一盘散沙的反动统治秩序,却从不愿正视并防止父母侵害其法定被代理人的身体发肤等等)、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获得救助权、表达权、参与权、发展权、婚姻自由权、不作伪证权……以至年长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妨害社会进步,只能养儿防老——现在有的人都不需要“养儿防老”了,更容易暴露人性中的罪恶与孝道之本质)。中国的家庭暴力与社会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淫情暴孝,从小训练;有礼有众,无法无天。)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和孟子的成长过程都没有正常的父爱(包括教育)和家庭结构。

伟大的哲学家老子这样看待“礼教圣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伟大的科学家、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墨子指出:“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儒家孝道思想的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立健全民主法治,才能最终根除封建礼教的社会基础。

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鲁迅先生曾撰文批判,揭露礼教的吃人本质和孝道对国民性的巨大危害,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二十四孝》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这4章内容相关,故一并解释。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懿子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之后,樊迟为孔子驾车时,孔子告诉他这件事说:孟孙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他:不要违背。樊迟问: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在世时,要依礼来侍奉他们;当他们去世之后,又要依礼来安葬及祭祀他们)。

此章的“无违”由孔子自己后面的说明看来,应是不违背礼的意思。

至于为何孔子在此要分两段解释无违呢?有学者以为孟懿子的父亲孟僖子贤而好礼,所以孔子只要他能做到不违其父之志向行为就可以算是孝了。但是一般人的父亲言行未必一定合礼,此时子女就不应以不违背父亲为孝,而应该以不违背礼为孝了。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孟武伯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让做父母的只因为子女的疾病而忧愁烦恼)。

此章有三种解释分述如下:1.使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2.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子女须小心保重自己;3.子女应只担心父母的疾病,其它则不宜过分担心,否则反而会使父母不安。

小弟以为第一解涵意较广,故详细说明如下:

此章言外之意乃是因为疾病并非人力所能控制,其它各方面则人的主控力较强,所以作子女的必须在其它各方面勤勉努力表现良好,使父母不会因为除了疾病之外的事情,为子女担心操烦。

事实上以今日医学的角度而言,疾病仍有一部份的成因或程度可以操之在己。例如有些传染性疾病有其地域性,能不去这些地方就应该尽量避免(泰伯篇的“危邦不入”或也与此有部份相同之意)。如果一定得去,有些预防措施就一定不该省略,如疟疾可以藉行前开始服药预防。另外也有些传染病与个人的行为有关系,当然也能且该禁力避免危险的行为,如性病。还有些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自己也应定时按医师指示使用药物,因为这与病情的控制相当有关;适当的饮食和运动也同样重要,同时也是可以操之在己的。还有一些健康行为,如:均衡的饮食、体重的维持等也与健康息息相关,这些应该也属自己可以注意的。

由此观之,孔子此章之真意也许可以理解为:子女须尽全力做好每一件可以做好的事,以期使父母不因为子女多担操烦。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游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今日所谓的孝是指能够供养照顾父母。但是家中的狗和马也一样也有人供养照顾啊!假若心中少了敬意,那又如何可以分辨这两者呢)?

此章的“至于犬马,皆能有养”有两解:1.狗和马也一样有人供养;2.狗和马也一样可以侍奉人;但若依第二种解释似乎就不须“有”字了。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子夏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当有事时,年轻人去做;有丰盛美食时,由长辈吃;这样就可以算是孝了吗)?

此章的“色难”亦有两解:1.晚辈的神色(详解如上);2.长辈之神色:是指能够在父母神色未变之前,先得知父母的心意。

“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6(5+1,一章重出)章,即为政篇这四章加上学而篇,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6(5)章皆属“两端四角”启发式教学。

综合这6(5)章之意如下:父母在世时,与父母相处自己要秉持恭敬的心意;保有和悦的神色;行为要合义合礼;另外也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以尽量减少父母为自己担忧;父母过世之后,丧祭亦应合义合礼;且必须时常缅怀他们,并效法他们合义合礼的言行,如此都能做到,才算是孝吧。

五大符合普世伦理(符合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的所谓“孝”的原则:

一、《孟子》提到了周代的伦理风俗:“不肖有三,无后为大。”保护传承祖先的基因血脉,实现发扬家族的社会功德,保证子女的生存和发展,是为人父母的法理责任和历史使命。忽视/虐待子女,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者,不配以儒教恶俗倚老卖老,因为这是悖逆自然法的。

二、《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儿童权利公约》宣告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由此而始。身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渎职侵权,漠视/摧残子女的生命健康,要求子女适应罪恶生活方式的主观唯心主义亡命之徒有什么强求“子孝孙贤”的物质基础?

三、《圣经·旧约·出埃及记》20:12十诫第五条:当HONOR你的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中国曰:“显亲”。百年树人,责任重大。为人何以“光宗耀祖”,德泽后人?为“亲者瞒瞒瞒”的道德相对主义礼教恶俗隐去的是真诚扬起的是罪恶,“抬头三尺有神灵”,天网恢恢,无处是、家天下,您的一言一行关系子女的命运与品格。求真理走正道才能荣耀先祖造福后代。明理爱幼(好学重教)正是法天敬祖。天伦之福何等贵重!

四、《孟子》本位主义主观片面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曾经作为家国代群越界侵权的“规矩”(心性群氓“推己及人”地发泄维护,代代相传)。而《礼记·礼运·大同篇》反映了万恶的儒家天下旧社会劳动人民的美好空想:“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墨子》指出“孝,利亲也,以亲为爱”,子女“能能利亲,不必得”,“欲人之爱利其亲也”,自己必“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然即交孝子者。”以真理大义驳倒儒家血腥私险恶俗阻碍破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的逻辑混乱的“小九九”。用不用养儿防老——都不尊重子女(“还不如养狗听话养猪省事”)的人只配回到旧社会甘当“家贫之犬”。总有一天,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事业能兼爱曾被孝道拖成“东亚病夫”的所有中国公民,男女老少每个地球人依法平等享有以公平正义为实现条件的福利和尊严。

五、《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这句话昭示着每个人的新生。(参见:博爱 婆媳关系 亲子关系)人间正道是沧桑”,别了,淫情暴孝!
1西方中世纪是普遍存在着家庭暴力的,近年来2有3譬如,父母把一部分救济金...马克思并未以物化的方式理解生产关系。除了资本先生与土地太太,人们还会在街上碰见计划先生和市场太太。生产关系总是存在...人民应能免于为其本人和子女的物质需要而陷于焦虑。 有...
4林语堂是对的。看法:妇女遭受到暴力侵害的问题日益引起广泛的关注。针对妇女的暴力既有社会上的暴力犯罪,也有家庭暴力,还有针对特殊人群的暴力,如针对怀孕妇女的暴力,针对女同性恋者的暴力,针对卖淫妇女的暴力等。家庭暴力是近年来妇女反应最为强烈的社会问题。各种救助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害妇女的机构、组织、设施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个过去长期以来被人忽视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注意的焦点。在中国,一个最引起关注的针对妇女的暴力形式是绑架和拐卖妇女。由于这一现象同妇女的婚姻流动掺杂在一起,增加了解决问题的复杂性,以致在全国范围内有较高的发案率,使不少妇女的安全受到威胁。虽然由于打击有力,这一犯罪的势头已经减弱,但它对妇女安全的威胁依然存在,并且引起了关于中国妇女地位的思考。

与物质和制度方面的改变相比,更难改变的是习俗和观念。在世界上的各个文化中,沿袭了千百年的习俗和观念的作用既是强大的,又是潜移默化的。它在不言中要求人们的遵从,无情地迫害越轨行为。印度寡妇的殉夫习俗,阿拉伯妇女的面纱,非洲妇女的阴部环切术,种种陈规陋习仍在摧残着妇女的健康乃至生命。不仅在欠发达国家,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种种不利于妇女的思想观念也仍在大行其道,远远没有受到清算。从亚里士多德到尼采,从<<圣经>>到被女权主义者尖锐批评为父权制的意识形态,还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压抑妇女的身心发展,禁制着妇女身体和精神的自由。因此,习俗和观念上的改变不能不是一个更持久、更艰巨的过程。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对两次妇女运动的回顾及对各主要女权主义理论流派的评介。

妇女运动的第一次浪潮始于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初年达到高潮。这次妇女运动的主要目标是为妇女争取选举权、就业权和受教育的权利。这次妇女运动的主力虽然是西方中产阶级的白人妇女,但她们的目标和运动的影响绝不仅限于这个阶层和人群。运动为广大妇女群众争得了政治、经济和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机会,造福于全体妇女。运动的影响不仅限于西方社会,在东方国家如中国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且促进了这些国家内部类似性质的妇女运动的形成。

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兴起于本世纪六、七十年代。这次运动的范围之大、影响之广更远远超过了妇女运动的第一次浪潮。在这次运动中,妇女研究在学术机构登堂入室,发展为一个具有专业水准的学科,吸引了大量的研究者和学生,极大地改变了妇女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地位。各种女权主义流派纷纷建立,在运动中表现得非常活跃。

西方女权主义的理论流派众多,它们在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上不仅存在分歧,有时甚至针锋相对。自由主义女权主义是最老的一个女权主义理论流派,其思想渊源可追溯到西方中世纪过后的启蒙运动。它赞成自由主义思想原则,主张每位妇女在现行体制内通过个人之间的公平竞争,获得与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与社会地位。因此,它致力于男女之间的平等权利,反对所有歧视妇女的法律。但是它并不主张对妇女实行保护性立法,或给妇女特别的保护性待遇,因为这样就等于承认了妇女的弱势地位,而且有损于公正及公平竞争的原则。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则恰恰相反,其理论前提就是承认妇女是弱势群体,并且认为妇女所处的不利地位不是单个妇女的过错,而是体制的不平等造成的。它在具体策略上同自由主义女权主义也是针锋相对——竭力为妇女争取保护性立法,强调对妇女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因此它更强调平等,而不是公正。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主张将妇女所处的不利地位同阶级压迫、阶级剥削以及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加以考虑,并认为,妇女要取得最终的解放,离不开受剥削阶级的斗争和解放。它很注意妇女在家务中所付出的无酬劳动,认为这是使妇女沦为二等公民的一个重大原因;它的目标之一是为妇女争取家务劳动的补偿和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

激进女权主义的主要理论倾向在于强调妇女在生理上的特征,它不仅认为妇女的生理特征——其中最值得重视的是生育能力——是使其陷于不利地位的主要原因,而且认为妇女的生理特征是优越的,尽管它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受贬低的地位。激进女权主义创造出父权制理论,用以概括男权社会的压迫性质,并认为性别间的压迫是人类社会最古老、最普遍又最典型的压迫形式,其重要性超过了其他的压迫形式,如阶级压迫、种族压迫、民族压迫等。激进女权主义是一种基于本质主义的女权主义理论流派,其中最极端、最激烈者甚至认为,只有依照女性的特质,才能建造一种更和平、更自然、更和谐的社会秩序;因此,弘扬女性特质是解除人类社会种种弊病的最好办法,人类的希望就寄托在这里。

后现代女权主义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的女权主义流派。由于它所借重的后现代主义理论极具颠覆性,鼓吹对所有大型理论体系的否定,其中包括对以往两性概念的划分及所有有关两性关系理论的批判,所以又被人称为妇女运动的第三次浪潮。它是反本质主义的。它的目标不是在现行体制中争取男女平权,也不是要把男人压迫女人的现行体制颠倒过来,而是要消解现行的两性观念,解构所有以往有关于两性关系的理论。它强调话语即权力,致力于创造妇女的话语。它强调身体、感情和直觉,抨击男性中心的精神、理性和逻辑,力图用一套新的话语来取代性别主义的话语。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的女权主义流派之外,还有众多次要的理论流派,如生态女权主义,心理学女权主义,第三世界女权主义,黑人女权主义,分离主义女权主义,文化女权主义,女同性恋女权主义等。这些女权主义尽管在一些基本点上还略有一致看法,但其分歧点已大大超过其共同点。它们各自致力于自己所关注的领域,但又常常在一些问题上争得不可开交。

本书的第三部分就是当代妇女发展中引起争论和关注的新问题,围绕这些新问题的争论,预示着下个世纪妇女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在众多的新问题中,妇女运动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为妇女争取特殊照顾和保护性立法。妇女运动中的一派认为,由于妇女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被压抑、被歧视的状态,所以完全有理由提出对其加以特殊保护的要求,其中包括保护性立法,在各级选举中自上而下规定的保护性比例,劳动中针对妇女生理特征的劳动保护措施等。另一派则以公正的原则来否定平等的原则,认为对社会中的某一群人实行特殊照顾有损公平竞争的原则,从长远看,也会损害妇女的利益。

正在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国家中的妇女就业热潮方兴未艾之时,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国家中所实行的改革却引发了关于”妇女回家”的讨论。这是因为,在低工资、高就业政策实行多年后,妇女大量普遍就业的态势业已形成;但是在各用人单位开始实行较计划经济时期严格精细得多的经济核算以后,妇女的一些弱点就开始显露出来,并由此导致了有关妇女回家的讨论。主张妇女回家的一派认为,性别角色分工的破坏造成了女性的男性化,就业机会不足和两性关系的紧张,如果让女人回到家庭中去,似乎既可解决就业机会紧张的问题,也可以恢复传统的性别分工秩序。反对妇女回家的一派则指出,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其实已成不可逆转之势,许多女性并非仅仅因为经济需要才出来工作,而是因为家庭之外的工作和事业已经成为她们的生活方式,成为她们的一部分”自我”,要剥夺她们的这部分”自我”,既不可能,也不公正。

两性气质的异与同在妇女运动中是一个长期争论而且魅力不减的问题。强调”同”的一派主张,男女两性既有相同的能力,就应当有相同的权利,应当做相同的事情,得到相同的报酬和评价。强调”异”的一派则有截然相反的两种立场:一种认为女性天生不如男性,二者在生理上的差异是女性不如男性、男性统治女性的生物学依据;另一种则反其道而行之,鼓吹女性优越论,引用大量生理学、心理学实验证据,企图证明女性不仅在生理上比男性优越,而且在心理上拥有很多长期受到鄙薄的优越品性,如哺育性、容易与人建立亲密关系的特性、爱和平的特性、接近自然的特性等等。她们主张,如果彰显这些女性特征,强调其不同于男性价值的价值,则会使人类社会趋于合理和美好,使人类走出由男性价值观造成的困境。

在现代社会中,性与色情品问题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争。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对性的赞赏与反对两大派。在女权运动的初期,女权主义者多为反性者,后来在色情品的问题上,激进女权主义者也采取了这一立场。她们认为色情品是对女性的商业利用,而且可以认为色情品本身就是针对妇女的暴力,必须加以禁止。她们掀起了制裁色情品的运动,并不惜同福音派传教士携手,利用法律手段制裁色情品的制售与消费。尽管如此,她们宣称,自己绝不是从道德角度而仅仅是从女权角度反对色情品的。另一派女权主义者则从言论自由和反对检查制度对出版自由的禁制角度提出问题。她们认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基本人权,从任何角度出发对这一权利的损害和限制都会最终损害妇女的利益和限制妇女的权利,因此,即使仅仅从妇女的长远利益出发,也不应当禁止色情品。

在暴力、性骚扰和卖淫等问题上,也存在着某些争议。在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性骚扰行为的界定、处置办法等方面,世界各国正处于一种探索性的阶段,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常常通过各类传播媒介成为公众关注的中心;受害妇女庇护所、全女警部队等新事物、新制度更以不同社会文化为背景在各国出现。在如何看待卖淫现象的问题上,西方法律界和社会各界一直争论不休。女权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又为这一原本就很复杂的争论增加了一些新的视角。例如,妇女是否有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被强奸的妇女有无决定是否起诉的权利等。女权主义各个理论流派之间在卖淫问题上也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围绕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问题的争论触及了哲学领域和人类认知行为的深层结构。首当其冲的问题是,究竟存不存在独立于一般认识论之外的女权主义认识论;其次还有这种认识论的范畴、内涵及其适用性的问题等等。女权主义提出,在西方世界当前的”理性危机”中,妇女应当有所作为,她们试图创造出一套反本质主义、反基要主义的全新的女权主义认识论。在妇女研究中,女权主义者还创造出口述史、提倡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感情交流、绝不标榜客观性与价值中立的研究方法论。这些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合法性及其生命力仍处于考验之中,它是否能够最终进入人类精神宝库也还在未定之天。

大学哲学系吧?

〔基本释义〕
(1)孝顺:尽孝孝子|
(2)旧时尊长死后在一定时期内遵守的礼俗。
(3)丧服:穿孝|戴孝
[儒家伦理思想]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维系统治(“家国同构”,混淆群己权界,公私互犯)的最根本的礼教准则,是汉民族家庭美德与传统文化罪恶糟粕极具争议和威力的混合体。需要明辨的是,理论上及现实中的儒家孝道体系是中国特色封建专制主义社会历史的产物,并非人类的“普世伦理”或客观的普遍真理。

儒家所主张的依靠暴力实行的“慈-孝”(倒设前提)(无条件的奴隶主义:所谓“亲憎我,孝方贤”,舜就是以此起家的政治阴谋家,开了扭曲人性、高压伦治、孝廉腐败的恶例。此后中国进入奴隶社会,后世有无数“以〔特定关系〕人为神主圣王”的儒家邪教造成的社格人格畸变良知理智沦丧的案例。附: 参考资料2)、“权力-责任”严重不对等,制度倒挂设计的孝道是违背《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的根本原则与具体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违背现代文明社会的契约伦理与责任伦理、生物界的“责任伦理”和自然法的“道德金律”的。

儒家礼教——孝道推行的实质包含着不平等自由主义、道德相对主义、伦理特殊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上位霸权主义及主观唯心主义。(参见:自我中心 内圣外王 权力意志)没有平等——公平正义,就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对真理和人权、人类尊严的尊重,也就没有真爱和博爱。

封建孝道在中国根深蒂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自古以来严重威胁着中国人特别是弱势儿童的生存权(儒家传统认为包括身体发肤在内的整个人格的主权属于父母,通过国家暴力和群氓暴力维护这种贿赂人心、婆媳循环、轮流坐庄、一盘散沙的反动统治秩序,却从不愿正视并防止父母侵害其法定被代理人的身体发肤等等)、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获得救助权、表达权、参与权、发展权、婚姻自由权、不作伪证权……以至年长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妨害社会进步,只能养儿防老——现在有的人都不需要“养儿防老”了,更容易暴露人性中的罪恶与孝道之本质)。中国的家庭暴力与社会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淫情暴孝,从小训练;有礼有众,无法无天。)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和孟子的成长过程都没有正常的父爱(包括教育)和家庭结构。

伟大的哲学家老子这样看待“礼教圣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伟大的科学家、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墨子指出:“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儒家孝道思想的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立健全民主法治,才能最终根除封建礼教的社会基础。

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鲁迅先生曾撰文批判,揭露礼教的吃人本质和孝道对国民性的巨大危害,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二十四孝》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这4章内容相关,故一并解释。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懿子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之后,樊迟为孔子驾车时,孔子告诉他这件事说:孟孙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他:不要违背。樊迟问: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在世时,要依礼来侍奉他们;当他们去世之后,又要依礼来安葬及祭祀他们)。

此章的“无违”由孔子自己后面的说明看来,应是不违背礼的意思。

至于为何孔子在此要分两段解释无违呢?有学者以为孟懿子的父亲孟僖子贤而好礼,所以孔子只要他能做到不违其父之志向行为就可以算是孝了。但是一般人的父亲言行未必一定合礼,此时子女就不应以不违背父亲为孝,而应该以不违背礼为孝了。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孟武伯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让做父母的只因为子女的疾病而忧愁烦恼)。

此章有三种解释分述如下:1.使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2.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子女须小心保重自己;3.子女应只担心父母的疾病,其它则不宜过分担心,否则反而会使父母不安。

小弟以为第一解涵意较广,故详细说明如下:

此章言外之意乃是因为疾病并非人力所能控制,其它各方面则人的主控力较强,所以作子女的必须在其它各方面勤勉努力表现良好,使父母不会因为除了疾病之外的事情,为子女担心操烦。

事实上以今日医学的角度而言,疾病仍有一部份的成因或程度可以操之在己。例如有些传染性疾病有其地域性,能不去这些地方就应该尽量避免(泰伯篇的“危邦不入”或也与此有部份相同之意)。如果一定得去,有些预防措施就一定不该省略,如疟疾可以藉行前开始服药预防。另外也有些传染病与个人的行为有关系,当然也能且该禁力避免危险的行为,如性病。还有些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自己也应定时按医师指示使用药物,因为这与病情的控制相当有关;适当的饮食和运动也同样重要,同时也是可以操之在己的。还有一些健康行为,如:均衡的饮食、体重的维持等也与健康息息相关,这些应该也属自己可以注意的。

由此观之,孔子此章之真意也许可以理解为:子女须尽全力做好每一件可以做好的事,以期使父母不因为子女多担操烦。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游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今日所谓的孝是指能够供养照顾父母。但是家中的狗和马也一样也有人供养照顾啊!假若心中少了敬意,那又如何可以分辨这两者呢)?

此章的“至于犬马,皆能有养”有两解:1.狗和马也一样有人供养;2.狗和马也一样可以侍奉人;但若依第二种解释似乎就不须“有”字了。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子夏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当有事时,年轻人去做;有丰盛美食时,由长辈吃;这样就可以算是孝了吗)?

此章的“色难”亦有两解:1.晚辈的神色(详解如上);2.长辈之神色:是指能够在父母神色未变之前,先得知父母的心意。

“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6(5+1,一章重出)章,即为政篇这四章加上学而篇,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6(5)章皆属“两端四角”启发式教学。

综合这6(5)章之意如下:父母在世时,与父母相处自己要秉持恭敬的心意;保有和悦的神色;行为要合义合礼;另外也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以尽量减少父母为自己担忧;父母过世之后,丧祭亦应合义合礼;且必须时常缅怀他们,并效法他们合义合礼的言行,如此都能做到,才算是孝吧。

五大符合普世伦理(符合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的所谓“孝”的原则:

一、《孟子》提到了周代的伦理风俗:“不肖有三,无后为大。”保护传承祖先的基因血脉,实现发扬家族的社会功德,保证子女的生存和发展,是为人父母的法理责任和历史使命。忽视/虐待子女,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者,不配以儒教恶俗倚老卖老,因为这是悖逆自然法的。

二、《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儿童权利公约》宣告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由此而始。身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渎职侵权,漠视/摧残子女的生命健康,要求子女适应罪恶生活方式的主观唯心主义亡命之徒有什么强求“子孝孙贤”的物质基础?

三、《圣经·旧约·出埃及记》20:12十诫第五条:当HONOR你的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中国曰:“显亲”。百年树人,责任重大。为人何以“光宗耀祖”,德泽后人?为“亲者瞒瞒瞒”的道德相对主义礼教恶俗隐去的是真诚扬起的是罪恶,“抬头三尺有神灵”,天网恢恢,无处是、家天下,您的一言一行关系子女的命运与品格。求真理走正道才能荣耀先祖造福后代。明理爱幼(好学重教)正是法天敬祖。天伦之福何等贵重!

四、《孟子》本位主义主观片面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曾经作为家国代群越界侵权的“规矩”(心性群氓“推己及人”地发泄维护,代代相传)。而《礼记·礼运·大同篇》反映了万恶的儒家天下旧社会劳动人民的美好空想:“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墨子》指出“孝,利亲也,以亲为爱”,子女“能能利亲,不必得”,“欲人之爱利其亲也”,自己必“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然即交孝子者。”以真理大义驳倒儒家血腥私险恶俗阻碍破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的逻辑混乱的“小九九”。用不用养儿防老——都不尊重子女(“还不如养狗听话养猪省事”)的人只配回到旧社会甘当“家贫之犬”。总有一天,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事业能兼爱曾被孝道拖成“东亚病夫”的所有中国公民,男女老少每个地球人依法平等享有以公平正义为实现条件的福利和尊严。

五、《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这句话昭示着每个人的新生。(参见:博爱 婆媳关系 亲子关系)人间正道是沧桑”,别了,淫情暴孝!

这里面是我跟句你的问题查了很多资料的

美国联邦政府在1983年就试图要求子女帮助照顾年迈的父母,这项要求是“医疗保健协助”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此项建议从未得到实施,虽然有大约26个州现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要求子女为贫困的父母提供援助。尽管这些法规很少实施,但是,它们所体现的观念很快就会成为社会公认的标准。
现在许多西方的立法和法典坚持遵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一格言式的主张,然而,他们在法庭也授予家庭成员某种例外的特权。例如,有些立法承认,作为社会不可分割的整体的家庭,应该受到国家的特别保护。因此,在法律诉讼程序中,亲朋都可以拒绝出庭作证——无论是双亲,还是兄弟姐妹,叔叔、伯伯、姑婶、姑舅,都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即亲属“作证豁免权”

关于孝,我认为西方多于理性话,从多个方面证明,没有象中国那么多道德来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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