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职责任务

作者&投稿:箕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工作~

1.编制《中国药典》及其增补本。2.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的药用要求与标准。3.负责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技术审核工作。4.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及其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技术咨询。5.负责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参与药品标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6.负责《中国药品标准》等刊物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及其配套丛书的编纂及发行。7.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949年11月卫生部召集在京有关医药专家研讨编纂药典问题。 1950年1月卫生部从上海调药学专家孟目的教授负责组建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和处理日常工作的干事会,筹划编制新中国药典。1950年4月药典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讨论药典的收载品种原则和建议收载的品种;随后成立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1952年底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年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1955年卫生部成立第二届药典委员会,但因故未能进行工作。1957年第三届药典委员会成立,药学专家汤腾汉教授为主任委员。1965年1月 卫生部公布《中国药典》1963年版,并发出通知和施行办法。1966年 由于“文革”动乱影响,药典委员会工作陷于停顿。1972年4月 国务院批复卫生部“同意恢复药典委员会,四部(卫生部、石油化学工业部、商业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参加,卫生部牵头”。1979年10月 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77年版自1980年1月1日起执行。1979年 卫生部聘请委员112人组建第四届药典委员会,卫生部部长钱信忠兼任主任委员。198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执行,明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1985年9月《中国药典》1985年版出版,并于1986年4月1日起执行。1986年卫生部根据药典委员会章程聘请委员150人组建第五届药典委员会,由卫生部崔月犁部长兼任主任委员,常设办事机构改为秘书长制。1988年10月第一部英文版《中国药典》1985年版正式出版。同年还出版了药典二部注释选编。1990年12月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90年版,并自1991年7月1日起执行。1991年组建第六届药典委员会,由卫生部聘请委员共168人,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兼任主任委员。1992~1993年先后编制出版《中国药典》1990年版第一、第二增补本,一部注释选编,《中药彩色图集》和《中药薄层色谱彩色图集》以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等配套丛书。《中国药典》1990年版英文版亦于1993年7月出版发行。1993年5月卫生部决定将药典委员会常设机构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分离出来,作为卫生部的直属单位。1994年卫生部批准颁布《中国药典》1995年版,自1996年4月1日起执行。《药品红外光谱集》第一卷(1995年版)出版;《临床用药须知》随《中国药典》 1995年版同时出版。1996年5月经卫生部批准,第七届药典委员会成立,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兼任主任委员。1998年9月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并成建制划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1999年12月《中国药典》2000年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布,并自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2002年10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第八届药典委员会成立。2005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中国药典》2005年版,并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2007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第九届药典委员会。本届新增委员的遴选首次向社会公开选拨,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向选举新增委员。2008年12月首次在编制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药典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药典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0年3月经卫生部批准,颁布《中国药典》2010年版,并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2010年12月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成立。

原卫生部药典委员会于1998年9月更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并成建制划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药品标准化管理的法定机构。基本职能: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药典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

(2)制定现行版药典增补本;

(3)组织地方药品标准再评价,并整理上升为国家药品标准;

(4)负责将新药试行标准审查核定为正式标准;

(5)编制药典系列丛书;

(6)负责审定国家药品通用法定名称;

(7)编辑出版《药典通讯》期刊,发布有关药品标准的信息;

(8)建立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各国药典委员会的联系,加强药品标准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国家药典委员会(原名称为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成立于195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负责组织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制定、修订国家药品标准,是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药典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人事处、业务综合处、药品信息处、中药处、化学药品处、生物制品处等处室,以及卫标发展中心、《中国药品标准》杂志社等分支机构


国家药典委员会职责任务
(4)负责将新药试行标准审查核定为正式标准;(5)编制药典系列丛书;(6)负责审定国家药品通用法定名称;(7)编辑出版《药典通讯》期刊,发布有关药品标准的信息;(8)建立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各国药典委员会的联系,加强药品标准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典,负责药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对药品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典的编纂规程、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检验方法等。2. 组织实施国家药典的编纂、修订和出版工作,并负责对...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等各类药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国家药典委员会作为药品监管领域的重要机构,其首要任务就是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制定药品标准时,委员会会综合考虑药品的科学性、技术性和实用性,确保标准的...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法律分析:国家药典委员会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修订和编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及配套标准。(二)组织制定修订国家药品标准。参与拟订有关药品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三)组织《中国药典》收载品种的医学和药学遴选工作。负责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四)组织评估《中国药典...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职责不仅限于药典的编纂,它的决策和标准制定过程,是对全球医学科技的追踪和应用,推动着我国药品行业的进步和发展。这个委员会的存在,犹如药品领域的灯塔,为所有参与者照亮了质量与安全的航道。总的来说,国家药典委员会在保障药品质量、推动行业规范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公众...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以及组织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检验等工作,以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有效。同时,还负责药典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负责药品通用名称命名的机构是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为:1、制定和修订《中国药典》及其增补本和各类药品标准。2、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的药用要求与标准。3、负责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技术审核工作。4、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及其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技术咨询医学,教育网。5、负责药品...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不包括
1、药品注册和审批:国家药典委员会不直接参与药品的注册和审批工作。药品注册和审批的职责由药监部门或类似的机构负责。2、药物临床试验:国家药典委员会不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的批准和监管,这是药监部门或类似的机构的职责范围。3、药品生产和销售许可:国家药典委员会不直接负责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许可的审批。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机构有哪些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机构有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地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检验药品生物制品质量的法定机构。主要职责为:(1)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检验和复验工作。...

在我国,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的部门是?
根据《药典委员会章程》第十七条 国家药典委员会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标准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药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任命。常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关的职能部门。第十八条 常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与...

邱县15391461921: 我国药品技术监督管理机构有哪些?我国药品技术监督管理机构有哪些?
惠东海立: 国家药典和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监局标准)

邱县15391461921: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地址 -
惠东海立: 原卫生部药典委员会于1998年9月更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并成建制划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药品标准化管理的法定机构.地 址:北京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四楼 邮 编: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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