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3次 是否给换

作者&投稿:丘泻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电子产品质保期内三次质量问题,是否要求更换?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

质保期内可以一修二换三退货,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当然可以要求更换。

简单来说,就是质保期内,同一个问题维修3次还是没修好,可以要求厂家直接换新机。注意保留购机发票,我曾经一次DELL笔记本维修救遭遇过,主板换了3块还是有问题,DELL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换机。

可以。

消法、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

若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了两次以上的质量问题,经过维修还无法正常使用的话,需要客户提供修理记录和证明,商家可以给予退换货。



扩展资料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 责任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方式并不仅限于这三种。

如果消费者买到的产品给其造成损失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如误工费、大件商品运输费等。(新三包规定,由修理者提供应当进行修理的大件产品合理运输费用。)

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销售者出具发票,检查是否附有三包凭证,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上述证明。

对于已经使用过的产品,符合三包规定换货条件,而消费者不愿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退货,但要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网购纽曼平板频出故障 京东:提供维修证明可办退换货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专家称手机若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下面就三包法的具体内容,关于电脑整机和计算机选购件部分谈一谈计算机产品的保修情况。
  1. 整机
  实行三包法以后,按照国家的规定, PC 整机的保修期限是 1 年,主要部件 2 年 , 主要部件包括 CPU ,主板,内存,显卡,硬盘,电源。
  如果你仔细阅读了三包法具体内容你会发现,三包法规定非常有利于购买品牌机,对兼容机的规定不是很多。三包法中详细规定了主机,外设商品在七日内, 15 日内如有问题时可退可换,而没有对选购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兼容机)进行相应的规定。主机和外设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如因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不过三包法中的第十五条规定不是很好,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主机或外设在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要求换货的,需要按规定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国家规定的折旧为日 0.25% ,如果你的机器在购买 400 天后出现问题,还没有超过两年,这时如果算折旧的话,已经没有价值了,但是如果按发货票价格退款,倒是很划算,退回的钱即使买一台高性能的主机后,还要有余钱。
  在实际的应用中,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在钻法律的空子,再加上消费者不了解三包的具体内容,更何况一些专门负责 315 的人员也不是很了解电脑三包的详细内容,想退货清款,几乎没可能。
  2. 选购件
  在没有实行三包之前,主板,内存,硬盘,显卡等还有保修三年的,但是自从三包实行后,保修期限都改为 1 年。国家规定的是在 1 年内换新,并且换新后需要重新计算保修期限。
  这里就有一个容易发生歧义的地方,那就是我在电脑公司买的是一台组装机,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的时候,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这是商家是不会给你退整机的,只会对相应的故障件进行更换或修理。因为咱们大家所认为的 “ 整机 ” ,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整机,而是选购件,只不过我们购买的选购件,在电脑公司那里被装在了一起,最后以整机的形式拿回了家。因此我们在电脑公司购买的 “ 兼容机 ” 的三包只能按 “ 选购件 ” 的三包规定执行,哪个部件坏了,只能对哪个部件进行修理,而没有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退换整机的说法。
  请参考<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第十七条如下: 第十七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有一点不错,无论是整机还是选购件,只要更换了新品,其三包有效期将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3. 外设
  在电脑三包中,显示器,键盘,鼠标,光驱,软驱等都属于外设,保修期限都只有 1 年。其中也有不少相矛盾的地方,主机里面规定了硬盘驱动器,电源属于主要部件,但外设里面也有硬盘驱动器和电源,不知道实际应用中该按哪个执行?
  在三包法第二十八条中也规定了不实行三包的条款:
  ( 一 )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解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保了,再修理当然要花钱了。
  ( 二 ) 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解释:这条有点麻烦,具体的使用要求不大好判断是谁的责任。
  ( 三 ) 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解释: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主机有故障时,在三包期内千万不要私自拆开机器或请朋友或其他非指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否则可能脱保。 “ 拆动造成损坏 “ 这几个字如果理解成 “ 我拆了但是没有损坏也应该是在三包之内,但是有没有损坏,是谁说了算的,这个你考虑过没有?
  ( 四 )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解释:三包的有效凭证是购机发票,并且是以购机发票的日期为计算日期,并不是以三包凭证来计算的。注意:在购机发票上要注明购机的型号,名称等相关内容,防止出现尽管有发票,但是也不能证明这张发票是自己的购机发票。
  ( 五 )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解释:这不用说了。
  ( 六 )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解释:当销售者对你购买的机器进行维修时,如更换了相关部件时,一定要其在三包凭证是进行标注。另外,不要因为品牌机的配置低,而私下与经销商协商更换档次更高的部件,如更换 40G 或 80G 的硬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来机器发生故障时,指定的维修站是不会给予修理的。
  ( 七 )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解释: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点很难辩别。
  ( 八 )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解释:主要是 CIH 等能够对硬件进行破坏的病毒,造成机器不能正常启动。
  ( 九 )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解释:三无产品是没有三包待遇的。
  ( 十 )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附件二所列总成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附件三所列系统的同一总成或零部件因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本规定所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是指汽车产品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质量问题,这种问题使消费者无法正常操纵控制汽车,或者使汽车产品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第三十一条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消费者接受更换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修理占用时间的计算自消费者送修之时起,至交车之时止。1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第三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行驶或者不能行驶的,修理商应当提供现场修理,或者提供合理的拖运费。每次修理占用时间(包括等待维修备用件时间)超过2日的,修理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由修理商与消费者协商后给予消费者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第三十三条 在损耗件三包有效期内,损耗件出现质量问题,修理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负责更换。
  第三十四条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换货条件的,因销售商无同品牌型号整车的,应当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同品牌整车。无同品牌型号整车,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同品牌整车,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退货,消费者接受更换、退货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第三十五条 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合格的汽车产品,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更换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三十六条 按照本规定换货的,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整车证明。消费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凭更换整车证明等资料办理变更车辆登记等事宜,同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规定,凭更换整车证明、更换的新车发票及原车车辆购置税原始完税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变更手续。更换整车时,所发生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由销售商承担。
  第三十七条 按照本规定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贷款购车的,销售商应当按合同约定一次退清货款),但消费者应支付因使用该车所产生的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同时,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消费者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8号)的有关规定,凭退车证明和车辆购置税原始完税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第三十八条 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四条对整车更换或退货时,消费者应向销售商支付的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制造商在0.5至1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第三十九条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或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而答复意见不符合本规定的,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六章 免责规定
  第四十条 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当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汽车产品用于出租、租赁或者其他运营目的的;
  (二)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又不能证明其所购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三)发票或者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与要求三包的整车产品的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不符的。
  第四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能够证明不是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 对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当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购车时,以书面形式被告知汽车产品存在瑕疵的部分;
  (二)因消费者未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部分;
  (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因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造成损坏的部分;
  (四)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部分;
  (五)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的部分;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部分。
  第七章 追偿与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销售商承担三包责任后,可以依据与制造商、供货商之间订立的书面产品买卖合同或者相关法律规定,依向制造商、供货商追偿。
  制造商或者销售商与修理商订立代理修理合同,因修理商原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制造商或者销售商承担三包责任后,依照代理修理合同向修理商追偿。
  第四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进口商按本规定向消费者承担三包责任后,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境外供货商追偿。
  第四十四条 销售商、修理商、制造商破产、兼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发生争议时,可向消费者组织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质量投诉处理机构申请调解,必要时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申请调解。上述机构或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当地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消费者组织应当将受理的投诉信息按规定格式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反馈。
  上述机构或组织在受理和调节争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争议双方根据责任承担。
  第四十六条 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申诉处理机构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消费者与修理商因修理汽车产品发生争议,可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受理。
  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 消费者因三包问题与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发生纠纷,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 需要进行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并被授权的国家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进行质量检测或者鉴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和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 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损耗件名称
  序号 类别 名称
  1 摩擦件 雨刷胶条、制动摩擦片、传动皮带、离合器片
  2 定期更换件 空气滤清器滤芯、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油液类、脂类
  3 其它 轮胎、车灯、电路保护装置、蓄电池、火花塞、减振器
  附件二 涉及更换退货的主要总成名称
  序号 总成名称 主要零部件名称
  1 发动机 缸体、缸盖、曲轴、凸轮轴、气门、活塞、连杆、轴承、轴瓦
  2 变速器 箱体、齿轮、齿轮轴类、差速器
  3 车身(车架) 纵梁、横梁、车身骨架、前后车门车罩、车门锁体、 发动机罩锁体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日前联合发布第四号令,颁布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2001年11月15日施行的《规定》共31条,其要点如下:
  一、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二、《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三、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应认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的损失。
  五、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七、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十二、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十三、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
  十四、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十五、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十六、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十七、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价款每日0.5%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
  十八、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十九、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消费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该《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直接退要跟商家联系,无偿更换是必须的

应该给退或者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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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消法、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若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了两次以上的质量问题,经过维修还无法正常使用的话,需要客户提供修理记录和证明,商家可以给予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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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嘎县15569852750: 电子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3次 是否给换 -
爰芝养血: 应该给退或者换的!

贡嘎县15569852750: 电子产品一年内坏3次,是不是可以退货 -
爰芝养血: 不是...一年内,同一个地方坏三次,无偿换新的,但是不可以退的

贡嘎县15569852750: 电子产品保修期坏了3次可以要求退款吗 -
爰芝养血: 买瓶甲安磷切..不退死几屋里

贡嘎县15569852750: 电子产品保修期内统一问题3次维修不好能换新的? -
爰芝养血: 简单来说,就是质保期内,同一个问题维修3次还是没修好,可以要求厂家直接换新机.注意保留购机发票,我曾经一次DELL笔记本维修救遭遇过,主板换了3块还是有问题,DELL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换机.

贡嘎县15569852750: 我的手机在保修期内,以近维修3次,因为同一种原因.但是还没修好.我是否可以要求更换手机? -
爰芝养血: 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并且送修三次是可以退货或者换货的.你需要拿着买手机时的发票+保修卡(卡上应该有维修时间跟次数)这样的话你可以去国美或者去售后要求他们给予退货或者换货.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可以去找消协了

贡嘎县15569852750: 我买的手机,半年内同样的故障坏了3次,是否可以换新机器?如果他说厂家没货怎么办?就不给我换了吗?> -
爰芝养血: 我原来做过客服,我来回答你,如果你的手机是行货,在保修期内没有人为损坏而维修了三次,那么如果在出现问题...

贡嘎县15569852750: 我的手机买了4个月了,一个问题出现三次都没有修好是不是可以要求退货? -
爰芝养血: 可以 按照电子产品三包规定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就可以要求退货

贡嘎县15569852750: 方正电脑快过保修期了,但最近5个月内坏了3次 -
爰芝养血: 你也说了,电脑快过保修期了,根据国家的强制性三包规定,电子产品的保修是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保修.一年内连续出现相同故障2次维修后,第三次仍出现相同故障的用户可以提出换机要求.而电脑厂家的保修时长都超过了1年的强制三包.一般来说第二年起商家一般是不提供换机的服务的,除非是机器无法修复的.目前方正已推出台式机主要部件5年保修(在3年的基础上再延长两年)服务,和笔记本主要部件三年(在1年保修或2年保修的基础上延长2年或一年)服务.当然这样的延保服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方正的服务网站上有相关延保服务卡的建议价格.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维修站.方正客户服务授权工程师在线为您答疑,感谢您对方正的支持.祝万事顺意!

贡嘎县15569852750: 戴尔Vostro1014笔记本经常卡屏死机,画面定格,什么都不能用,只有强制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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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嘎县15569852750: 三星手机在保修期内,后盖起翘开胶,连续去售后三次维修没有修好,请问可以换机吗 -
爰芝养血: 楼主,你好. 根据三包条例,电子产品同一问题维修两次以上还未修好是可以换货的.如果已停产可以更换同价位其他产品. 不过要保留维修单据,另外还得看你售后怎么样了.理论上是可以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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