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了一个公司,口头试用期半个月,在我工作了一个半月之后突然解雇了没有合同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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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公司半个月,已经提交了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然而我现在不想在这个新公司了,可以要回离职证明吗~

不可以要回离职证明,应该重新履行离职手续。
如果当事人在新公司属于试用期,还没有到社保备案,或者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直接要回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如果当事人在新公司虽然属于试用期,但单位已经到社保备案,或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通就应该履行离职手续,取得目前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予当事人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的,或者故意刁难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所以如果你的合同上是说“试用期”一年的,肯定违法。
但是现在在许多国有企业中还在实行“见习期”规定,一般本科生是一年,到期后通过考核“转正”。如果合同其他规定没有违反劳动法,且合同中也没有写明见习期的期限,那么如果对方一定要赖帐也是没有办法的。
当然,如果在见习期内有发生疾病或因事不能坚持工作的,如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见习期应顺延相应的时间。

单位解雇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可以要求补偿半个月工资
单位入职一个月不签合同,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多入职的半个月可以要求再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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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我在单位入厂的时候口头约定试用期工资15天(半个月)1500块钱,后来他们改话了! -
宦邦本悦: 最好说一声,另外最好别去仲裁和起诉,你耗不起,找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好了,把录音拿出来,那个公司给你的口头约定说法很特殊,比较模糊,存在误导或者欺骗劳动者的嫌疑,找劳动部门出来协商~

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劳动法类的问题,上个月11月5号我进了一个厂上班,上了有二十来天班,填表入职的时候说的试用期是半个 -
宦邦本悦: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虽然你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已经是正式员工了.试用期满,只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才能解聘你,这个公司很难举证.所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得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公司根本没有批不批准的权利,只要距离你辞职满一个月,就可以了离职了.最后,如果你想马上走也可以,只是公司可以不理会你,等待你申请辞职那天开始算满一个月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这一个月算你连续旷工,然后以你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关系.当然必须强调一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不管你提前还是不提前,你工作多少日就得多少日的工资,只是如果不提前,是按你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不发生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的问题.

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用人单位与员工口头约定入职后试用期为1个月,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
宦邦本悦: 口头没有效的.没有签订书面的试用期合同,法律上就认定为正式工的

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公司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想问这样合法合理不??? -
宦邦本悦: 劳动案劳动案件比较简单,完全可以自己处理,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

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朋友我去一家公司面试之后试用期是半个月我怕过不了试用期公司觉得我不适合这个公司让我走人怕没工资 -
宦邦本悦: 1、就算试用期不过也有工资的; 2、工资按照实际出勤情况发放.

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公司在我们口头试用期一个月时间后把我们辞退我们应该得到如何的赔偿,我们会得到劳动法多少的维护 -
宦邦本悦: 首先:请问你们入职多久了?有没有签书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超过一个月?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签劳动合同,则他们就要付双倍工资了.请见楼上的说法.其次:建议你们多搜集你们在公司工作的有关证据,比如工卡、工资条等等.这样,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半年的为半个月,半年以上的为一个月工资,一年以上的每多一年多一个月.而且,如果真的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反而对你们会有利.因为公司就无法证明试用期实际为多久,也就无法以还没过试用期为理由辞退你们.总的来说,如果仅仅是辞退你们,基本上就上面这些赔偿了.如果有别的情况,可能会有别的赔偿.

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公司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说是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
宦邦本悦: 可以申请仲裁1、劳动法规定从入职的第一天起,劳资双方就必须签订纸质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薪酬等事宜,以及入职的第一个月就必须缴纳社会i保险.2、你公司的情形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赔偿,补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

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我在公司面试口头试用一个月,工资是正式员工的一半,现在工作一个半月扔未转正,转正申请已经交上去半个月了.我现在想辞职,需要多久才能离职,工资多久可以结清,应该怎么给我算工资?求解答,QQ 236113085 在线等
宦邦本悦: 你好!公司一般按照自己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管理离职申请,离职一般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经由所在部门的经理审批然后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审批最后到总经理审批才可以到财务处结算工资.既然你入职前与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员工的一半,那么未转正之前你还是按照这个工资来计算的,工资一般都是一次性结清,有些公司会打到你原来发工资的银行卡里,有些则是发放现金.

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公司口头说试用期3个月 我试用了一个半月 就被辞退 没有签合同 有没有补偿 -
宦邦本悦: 在你应聘时不签订用工合同,这一点首先就是一个错误.虽然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和公司存在着劳动事实,如果在你的岗位上没有对公司造成任务经济损失,或是在上班期间没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和一些违法乱纪行为,公司理由支付你在职期间的工资.

玉树藏族自治州15035166559: 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没有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几个问题:1试用期内我不干能拿到工资吗?2.试用期满不 -
宦邦本悦: 试用期内不干当然是没有工资的,在试用期内是可以随时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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