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个人之间能不能签订合同?个人需要雇佣别人做事应该签订什么来约束对方?

作者&投稿:旗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个人雇佣合同范本~

分析如下: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 试用期限: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三条 工作岗位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第五条 工作报酬: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第六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第七条 病假和事假:1.乙方请病假,须凭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乙方在一个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_________天,工资按照_________%发给;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_________%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公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2.乙方请事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_________天:超过_________天,将扣发_________天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_________天,扣发_________天工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八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九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第十条 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扩展资料:
法律特征
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
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损害赔偿
雇佣关系侵权行为责任中国法律规定且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
1、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
2、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我国法律规定除非享有诉权的原告已作出选择,否则是允许其自由选择以那种诉讼请求进行诉讼。如果原告选择以侵权责任追究雇主的民事责任,那么在法律上就必须要确定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侵权行为的性质。
一、中国侵权行为人划分我国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分别是:
1、具有侵害行为;
2、损害事实确实存在;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它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谓过错就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时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在过错责任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
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两个:
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二是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但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危险事项的不断增多,加害人没有过错致人损害的情形不断增多,而证明加害人的过错也越来越困难基于社会公平正义和有效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目的,无过错责任原则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在侵权行为法中得到运用。
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上就注意:
1、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
2、受害人不需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存在,加害人也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
3、原告只须证明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存在即可;
4、我国实行的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出现法定事由时也可全部或部分免责。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就依法推定其存在过错,应对损害结果承担民事责任,实际上就是将过错责任的证明责任归于被告实行举证倒置。过错推定原则仍是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感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
在此种责任形式下受害人只需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直接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加害人为了免责就必须自行证明主观上无过错。必须注意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有法律有明确规定时才可运用。
二、雇佣关系中的赔偿问题我国在《民法通则》未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纳入特殊侵权行为范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把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纳入“特殊侵权纠纷”部分。由此可见,我国已把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归入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中来了。
三、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在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雇主承担民事责任既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因为如果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原告就必须举出被告对造成自己损害有过错的证据,即要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雇主只要举出自己对造成雇员或第三人损害没有过错的证据,就可不承担责任。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原告是很难举出有效证据证明雇主存在过错,在实践中是不可行,不利于保护雇员的权利。而在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下,雇主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利用其所控制的资源(如其他员工的证言等)是很容易就找出证据证明雇员的“过错”的,基于社会公平正义和有效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目的,显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不行的。
如果在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求原告举出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据和自己受损害提事实就可,而无须证明雇主是否对原告的损害有无过错,即可让雇主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符合《劳动法》和《合同法》立法精神的;也是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和有效保护受害人利益的要求的。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自己的损害有过失,则依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让第三人或雇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或者其雇员故意造成的,雇主则可依法免责。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是符合我国的社会发展和实际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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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之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劳务协议。个人与个人订立的是劳务关系,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个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适用于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你好!个人和个人之间可以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只要合同不存在胁迫、违法、损害他人、国家利益等情况,经双方签字后就生效,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的。以个人的名义请别人做事应该签订雇佣合同即可,你可以在网上找一下雇佣合同的模板。

1、一般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等,不侵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2、你说的情况,双方签订协议书即可,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具体事项、报酬、违约责任等,约定的越明确越好,落款处双方应签字并按手印,最好附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是不能签劳动合同,可以以别的名义签,比如委托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您好吗:
可以的。没有主体的限制,对于一般的民事合同。


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和睦相处,要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人与人之间不能和睦相处,要勾心斗角,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友好,那么别人也会同样对待你,所以不要有那么多勾心斗角

人和人之间能够做到绝对坦诚吗?
所以我认为人和人之间是没有绝对的坦诚相待!如果有绝对的坦诚相待就没有善意的谎言了!绝对的坦诚相待在我看来反而一种谬论,若是有了绝对的坦诚相待,有时候也会有更多的矛盾,毕竟这个社会有时候还是需要一些善意的谎言的!绝对的坦诚相待是不可能的,但是有坦诚相待这一说!有了绝对之后就觉得这...

个人跟个人能签合同吗?法律承认吗?
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当事人之间要意思表示真实否则可能由于当事人的一方的申请而被撤销。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是有行为能力人和权利人。法律分析个人跟个人完全可以签合同,并且为了个人的利益应当签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人与人之间不能走太近,这是为什么?
人与人之间不要靠得太近,靠得太近是灾难。灾难的意思是,不仅不能回到过去,还会颠覆过去。要想得到一个人,你可以接近他。要想快点失去他,你就无限接近他。接近的好处是你能很好地了解他。太近的缺点是你会太习惯的。

人与人之间相处为什么不能简单点?
真的不能简单点的,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和自己之间都不能太简单的,不然的话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因为人生是需要制造很多问题和矛盾的,不然好像不正常一样。即便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人之间,也是有一些比较复杂的事情,比如告白,如果你太简单的话,对方会觉得你根本就不在乎她,简简单单就想要对方做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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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是两个不同的个体,不可能事事思想都一致,不能把自己的一切强加...
我觉得你的分析是正确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每个人的思想观念都是不一样的,确实不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到别人的身上

人与人之间亲密距离是多少
亲密距离:在15厘米以内,一般适合夫妻或者恋人之间,双方可以肌肤相亲,体现出亲密友好的关系;如果是同性之间的好友,彼此十分熟识,也可以如此不拘小节。但是,如果是不够熟悉的人,尤其是关系不够亲密的异性闯入了亲密距离的范围,不仅会表现得很不礼貌,甚至会引起对方的反感。个人距离:在46~76厘米...

人与人之间最大的不平等是什么?
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大的不平等是思想上的不平等。正是因为从思想方面的不平等,所以造成了个体发展的各向异性。或许有人会说,难道人人不是生而平等的吗?我觉得这句话是不对的,每个生命在来到这世界的短时间内是平等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接触到的不同事物,接收到的不同思想,这些外部环境会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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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19321613422: 个人与个人之间能不能签订合同?个人需要雇佣别人做事应该签订什么来约束对方? -
卓邰柠檬: 1、一般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等,不侵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2、你说的情况,双方签订协议书即可,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具体事项、报酬、违约责任等,约定的越明确越好,落款处双方应签字并按手印,最好附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大祥区19321613422: 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
卓邰柠檬: 个人跟个人完全可以签合同,并且为了个人的利益应当符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大祥区19321613422: 个人能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吗,以个人名义与员工签订合同有效吗 -
卓邰柠檬: 劳动合同是存在于个人和单位之间的,需要有单位的主体存在.如果没有单位的主体存在,个人与个人签订的合同不能称之为劳动合同,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只能是建立雇#佣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大祥区19321613422: 劳动合同可以以个人名义签吗 -
卓邰柠檬: 不可以.劳动合同是存在于个人和单位之间的,需要有单位的主体存在.如果没有单位的主体存在,个人与个人签订的合同不能称之为劳动合同,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只能是建立雇佣关系.

大祥区19321613422: 劳动合同可以是人与人之间签订吗 -
卓邰柠檬: 显然你老板想骗你,虽然公司是他的,但是以他的名义签和以公司的名义签是不同的.雇佣合同是雇工提供劳务,雇主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是以雇工为雇主提供劳务为标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雇佣合同适用民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是临时用工性质,但是在解除合同的时候要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能不向对方支付补偿. 雇用期间属于临时性的劳动,可以不买保险的. 如果是劳动合同就不行了,要按照新的劳动法实施!

大祥区19321613422: 个人与个人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吗 -
卓邰柠檬: 个人与个人之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大祥区19321613422: 个人和个人签定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卓邰柠檬: 对个人和个人签订的合同,只要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大祥区19321613422: 我要在个人那边采购货物,个人跟个人可以签订购销合同的吧? -
卓邰柠檬: 可以,法律上个人可以做为法律上的主体签订合同的.

大祥区19321613422: 可不可以以个人名义去签订合同?谢谢 -
卓邰柠檬: 很多种类的合同都是可以以个人名义去签订的,如劳动合同、投资合同、买卖合同,等等.但如果作为单位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则有限制,一般须具备一定条件,否则则不行.

大祥区19321613422: 个人与个人能否签订买卖合同 -
卓邰柠檬: 当然能了,签了合同双方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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