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哪些问题

作者&投稿:莘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想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不知道从何下手~

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与探索

作者:未知 文章出处:论文网 发布时间:200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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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与探索
摘要: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运行态势良好,但农产品加工率低、地区发展不平衡,从业人员增长缓慢,企业效益低。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缺乏专用规模化加工原料基地、农产品加工资源紧缺,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标准与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脱轨,加工业技术水平落后、技术创新能力低,管理不科学,农产品加工业税负重。为了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应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加工业的管理与规划。
关键词:农产品加工;产品结构;质量标准体系
农产品加工业是指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包括食品加工制造业、饲料工业、纺织业、服装业、皮革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农产品化工和制药工业以及文教艺术用品工业等。农产品加工业是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的统计标准,与农产品加工业有关的行业有: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和橡胶制品业等12项。笔者将就这些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态势

1. 农产品加工业总量快速增长。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十年来,农产品加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其增加值已占中国GDP的14%,并形成了涉及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皮革等12个行业,具有多层次、多特色、多样化特点。许多加工产品由于风味和工艺独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农产品加工出口额现已占中国出口总额的30%以上。根据初步统计数据,2005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4.1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全国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7万多家,从业人数达1785万人,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的28%。从1995年至2004年,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总产值从15931.13亿元提高到近40000亿元,年均增长10.77%;销售收入从15076.94亿元提高到39104.63亿元,年均增长11.2%;利润从262.16亿元提高到1825.83亿元,年均增长24.1%①。目前,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也是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九五”以来,农产品加工业以年平均8.6%的速度增长,初步统计“十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的年均增长速度15.4%左右,高于同期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
2. 12个产业均得到发展,食品工业仍占绝对优势。从1998至2003年,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个产业的增长情况分别为:农副产品加工75%、食品制造88.6%、饮料41.3%、烟草62.7%、纺织业76.5%、服装69.8%、皮革90.8%、木材101.7%、家具144.3%、造纸103%、印刷材料86%、橡胶71.5%。经过六年发展,除了纺织业结构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外,其它各业所占比例基本持平,包含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在内的食品工业依然占1/3强,大体上体现了食品工业在加工业中“三分天下有其一”的重要地位。
3. 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态势与世界工业化国家趋同。按照世界工业化国家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农产品加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其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应有所提高。1995年至2004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均呈增长趋势,但农产品加工业的增长趋势远低于工业,略高于农业,2003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农业总产值,达1.04∶1。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由1998年的27.49%下降到2004年的21%,与农业产值的比例由1998年的0.76∶1提高到2004年的1.1∶1。这说明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态势与国际上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态势基本一致。
4. 农产品加工业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以加工业为龙头,以种植业为基础,中国现已形成诸多有特色的产业带,出现了一批农产品加工业专业乡、专业村,或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特色块状经济格局。如浙江的水产品加工,山东、陕西的果品储藏与加工,黑龙江的优质大米和土特产加工,内蒙古的乳品和羊绒加工,新疆的棉花、葡萄和番茄加工等。农业部在确立13种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农产品加工九大产业带和以大城市郊区为依托的加工区,使农产品加工向产区和大城市郊区集中,初步形成了一批优势产业集群,使规模优势、区域优势和市场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5. 农产品加工企业实力不断增强。1998至2004年,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从57170个增加到72701个,每个企业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平均余额由1998年的0.32亿元增长到0.39亿元,年均增长1.66%。近年来,国内已涌现了一批起点高、成长快、规模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成为农产品加工业的中坚力量。如北京燕京啤酒、深圳农产品、温氏集团、内蒙伊利、鄂尔多斯、上海大江、吉林德大、江苏如意、河北三鹿、四川希望和云南玉溪等,都是国内著名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的20%以上是由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创造的②。
6. 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转变。随着农产品直接消费需求的下降,加工制品的比重上升,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品结构开始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方便食品、快餐食品、休闲食品、营养保健食品等发展迅速,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主要农产品深加工或二次以上加工的比例达到30%以上。仅以速冻食品为例,中国的速冻食品从无到有,目前已发展到数百种。就某一种产品加工来说也在细分化。例如玉米加工,目前国内已有玉米方便粥、玉米爽饮料、玉米淀粉、玉米油、玉米蛋白、玉米糖浆、果葡糖浆、淀粉糖浆、饴糖、酒精、各种变性淀粉,还有黄原胶、甘油、山梨醇、各种味素和氨基酸等20几种产品。品种结构细分化趋势表明,中国开始出现了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好兆头③。

二、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尽管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成就举世瞩目,但中国的农产品加工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1)农产品加工率低。统计资料显示,目前中国粮食、油料、水果、肉类、蛋类、水产品等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但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仅为30%左右,与发达国家80%以上的加工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一般为农业产值的2-3倍,而中国还不到1倍;食品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标志,现代农业发达国家都在2-3∶1的水平,我国食品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在0.3-0.4∶1之间,其中西部地区仅为0.18∶1,远低于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都是食品工业,美国、法国、日本全部如此,食品工业的产值占这些国家国民经济总产值的20%以上,是第一大产业;而我国只占7%,头几名都排不上。
(2)地区发展不平衡。全国282个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中,西部地区少,沿海省区多,如西藏3个、青海6个、宁夏8个,而沿海省份山东44个、浙江30个。全国约70%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与农产品原料产地相分离,而既有原料又有市场潜力的中西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则为数不多,严重失衡的区域布局使农产品加工业总体优势不能发挥,整个行业的效率和效益难以提高。



(3)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增长缓慢。统计数据表明,1998至2004年,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由18619.19亿元增长到40000亿元,增长了114.83%,几乎呈直线上升趋势;而从业人员从1559.37万人增长到1795.72万人,仅增长15.16%。至2005年加工业总产值增长到4.18万亿元,从业人员却下降到1785万人。
(4)加工企业效益低。1998年,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利润率为1.63%,同期工业企业为2.03%;2004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利润率为4.67%,同期工业企业为6.04%。农产品加工业的效益低于整个工业的平均水平。

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全球备受瞩目的关键问题,事关食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国家声誉。多年来,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把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源头管理,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努力构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可追溯系统就是在产品供应的整个过程中对产品的各种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存储的质量保障系统,其目的是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有效地查询到出问题的原料或加工环节,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实施有针对性的惩罚措施,由此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国内外可追溯体系研究现状
  食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最初是由法国等部分欧盟国家,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生物技术食品政府间特别工作组会议上提出的,旨在作为风险管理的措施,在一旦发现危害人类健康安全问题时,可按照从原料上市至成品最终消费过程中各个环节所必需记载的信息,追踪流向,召回未消费的食品,撤销上市许可,切断源头,消除危害,减少损失。在欧盟颁布的178/2002号法令中对有关食品的可追溯性、防止有害食品进入市场、食品业者的义务及进出口商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其中,把“食品的可追溯性”定义为:“对一种食品在生产、加工、销售等各阶段的踪迹均可追溯查寻”,即食品在整个生产和流通过程都可以找到踪迹。该法案的实施使欧盟可追溯系统覆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部食物链。
  我国加入WTO后,农业生产在国内面临着质量安全水平低,问题频发状况;在国际面临发达国家利用其技术优势,不断设置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局面。为彻底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国务院于2001年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各地纷纷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也就逐渐提到了议事日程。
  北京市农业局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界定生产与经销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建立了使用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是实现农产品生产、包装、储运和销售全过程信息跟踪。上海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管理,于2003年开发并建立了食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首次采用信息技术和条码技术,实现生产监控、条码识别和网络查询的系统管理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由中国农业大学和北京华芯同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中国肉牛全程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基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和电子化管理技术原理,建立了肉牛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成功实现了肉牛产品生产商、销售商和顾客之间“面对面”的信息交流。
  目前可追溯研究主要采取以蔬菜、水果、畜产品等农产品品种为重点,通过建立产销衔接机制,推行农产品标识管理,以条形码或者电子芯片为信息载体,按照信息可追溯、产品可追踪的要求,在重点企业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目前建立全面可追溯体系尚存在的问题
  目前推行和建立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国各地区、各行业发展不均衡,要实现全程监控,建立全面可追溯体系,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尚未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追溯平台。目前各地建立的追溯体系大多根据自身需要开展的,相互间缺乏沟通和交流,还不能相互兼容,往往是一种产品在一个区域内是可追溯的,到了另外一个区域则实现不了追溯,即目前的追溯都是局域性、环节性追溯,还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追溯。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要求还没有明确体现到法律法规条文中,这种情况使得可追溯的实施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保障。
  (三)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成本障碍。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可追溯的前提是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而可靠信息的获得是由生产者/企业提供添加的。如果提供添加信息的操作很繁琐,会导致人工成本或材料、仪器成本提高很多,并在短期内难以看到回报的情况下,生产者/企业没有动力去建设可追溯体系。
  (四)标准体系不健全。当前,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滞后,与国际对接程度不高,而且多集中在生产环节,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标准较少,不能满足全程追溯需要。
  在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全面可追溯体系的初步设想
  当前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形势仍然严峻,维护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面临很大压力。探索实施区域化管理、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是保障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扩大出口的有效途径。在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可追溯体系,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建立完善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五位一体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模式,注重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标准化基地建设入手,实施全过程监控。按照“统一配送、统一整治、统一指导”的工作思路,建立起农业化学投入品产、销、用全程管理体系,对农兽药经营店和药物品种等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禁和假劣农兽药流入市场。
  (二)设定有效的追溯单元
  针对农业生产方式多种多样,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不一的情况,科学设定有效的追溯单元,对那些标准化、组织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产品和主体,把追溯单元设定到追溯到每个产品和每个责任人;对那些标准化、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在加工流通中,需要重新分割组合的产品,采用批次追溯的方式,在发生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可以迅速锁定事故产品的来源和批次,从而为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提供依据。
  (三)健全完善标准化的产销档案
  设计标准化的生产档案模版,全面涵盖生产者信息、生产档案信息和产品管理信息,研发生产管理档案的填报和管理软件,为生产者提供生产管理信息的记录和查询服务,以便生产者检查生产环节的操作情况,建立生产环节追溯管理能力;结合追溯条码标签加贴和追溯信息管理的需要,设计农产品追溯管理的包装标识方案;构建标准化生产管理专家咨询系统,为各个生产环节的管理提供指导性建议,提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水平。
  (四)组织建立统一追溯信息管理平台
  目前,各地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相互间兼容性差,总结各地经验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加以研究,建立全质检系统的统一追溯平台,兼容各地的追溯体系,形成数据共享,逐步推广。
  (五)研究实用性更强,成本更低的技术
  可追溯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先进的科学技术,包括信息采集、信息转换、信息传递、包装标识等技术。目前由于小农户生产模式,农产品附加值低,农业企业规模小,各生产经营主体承担不起由于质量追溯需要而产生的过高成本,因此亟需开发推广成本低、高便捷性,符合我国国情的追溯技术和体系。
  (六)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结合建立可追溯体系的需要,制定新的农业标准,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提高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加强农业标准的普及工作。目前,广大农民的农业标准化意识不强,不能有效从根源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应进一步加大标准的普及力度,强化农民的标准化意识。

目前,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风险环节众多
农资质量安全涉及环节众多,有农资经销商、供货商、生产厂家,有农户、合作社、基地,还有各级监管部门,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出现疏漏,都会对农资质量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二)点多面广、参差不齐
农资经营类别广泛、准入门槛低,经营单位分散,而且数量庞大,从业人员的数量众多,规范经营的意识淡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照经营、违规经营的现象突出。
(三)经营者和监管者之间存在突出矛盾
长期以来监管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一个突出的矛盾:监管者总是在发生了一系列农资质量安全事件后,采取一轮又一轮的专项整治行动,想通过这些整治行动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而经营者总是会在一轮又一轮专项整治中寻找到应对的办法,确保在整治期间不被监管者处罚,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整治活动不会天天搞,整治活动结束后,又会回到原来的状态。
(四)政企缺乏沟通平台
监管部门和经营者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交流平台,监管部门难以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宣传引导,难以对经营者的信息数据等进行有效的统计汇总,无法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我认为是政策的落实与出现问题以后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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