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超占最新政策

作者&投稿:宇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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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超出120平方米,一般超过120平方米需要收费。我国在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实行“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每一户的宅基地标准面积为80至120平方米,建房的面积不可以超过宅基地面积。如果是使用耕地建房,总面积不能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坡建房,总面积不能超过210平方米。

建房不可以超过三层,总面积不能超过360平方米。联排别墅不可以超过四层,总面积不能超过450平方米。3人以及3人以下的家庭,建房面积不能超过80平方米。3人以上的家庭,每加1人,占地面积可加20平方米。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增加20平方米房子占地面积。

一、建房需要使用耕地需要什么程序?

1、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2、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哪些土地需要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1、原有宅基地

2、村内空闲地

3、其他非耕地土地(耕地需审核)

三、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法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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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育苗基地补偿办法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3、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该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4、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

农村有房、有地将有新变化,具体又做出了哪些新规定?
2.创建城乡规范的用地市场。在满足计划和主要用途管控的前提下,准许乡村集体营业性用地转让、租赁、注资,推行与国有土地同价。从最新政策中我们可以知道,最新政策突破了以往乡村集体土地不可以进入市场的束缚,在合规合理的情形下,农民可以将自身土地资源和房基地的使用权租赁或是出让给本人和公司。第二...

一户多宅会被强拆吗?农村一户多宅基地如何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二、农村一户多宅基地如何处理?1、确权处理 有些一户多宅的情况是合法的,比如因继承等导致的情况还是会确权处理,而对于这些一户多宅的情况,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在农民...

国土资源局是否可以直接审批农村屋基地
房屋修好后然后在把审批表提交给当地国土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样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后在返回国土所去你家看你家是否和审批表上的审批表现是否相符,如果超占会罚款,没有超占就会发证给你,这样你的土地使用证就合法了。大约这些程序走下来如果你修房子二个月的话其它的应该一个月能办理完毕。

国家发改委:到2025年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拟推荐的示范基地应满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相关产业规划、已制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建设运营主体明确、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超过65%、具有不少于5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企业等条件。拟推荐的骨干企业应满足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为主营业务、年综合利用产值占企业总产值60%以上、掌握关键...

一户多宅房屋拆迁有没有补偿?
对此地合君连夜查看了当地的相关政策,政策规定,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的合理使用,将会采用节约有奖、超占有偿、推出补偿的原因严格进行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跟网友的反应还是有一定的出入。随着现在国家对于农村土地的严格管控,规范农村土地的使用,未来新建的农村房屋将会更加集中,而且对于宅基地面积、多出宅基...

森林康养基地涉及的用地问题及主要建设内容
但目前我国森林康养基地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发展过程中涉及诸多问题仍需不断 探索 ,上文提到的用地问题就是发展森林康养基地中需要解决的重要一环。虽说国家目前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管控十分严格,但近年来积极支持森林康养等项目用地供给的政策频发,也证实了国家对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所以,综合 社会 效益...

农村宅基地确权一户多宅怎么办?
3、农村超占和多处宅基地的农户将会收费 目前,很多农村地区都会出现超额使用宅基地和一个农户拥有多处宅基地的情况,随着新政策的开展实施,超占和多处的宅基地将会另外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还不清楚,据悉是由每个省份各自拟定收费标准。4、在宅基地新建或者翻修老房子均需审批 众所周知,前些年在...

云南省关于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如何处理?
五是制定相关的奖励政策,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干部签署层层责任状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减少“一户多宅”现象。对于那些建房户,村民申请新建住房时,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期限内拆除旧房,按城市规划和审批手续建房不得超占面积,建新房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限期将旧宅基地拆除后交村集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村干部现场...

农村房子拆旧建新,乡镇不批合法吗
目前,农村很多家庭的房屋所占面积都是超出了当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虽然目前大部分地区对超出面积部分都是采取了“保持原状”的政策,不会强制拆除。但是,相关政策也明确规定了,超占的面积在以后分家、房屋重建时是要进行处理的。如果旧房占地超出了宅基地面积标准,那在拆旧建新时,超出的面积...

济宁市14747251630: 宅基地面积超出罚款多少
盈韵可力: 一、宅基地面积超出罚款多少根据国土资源农村土地登记发证的要求,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宅基地超过审批面积的情况,在土地使用证时,按审批面积登记,在记事栏载明...

济宁市14747251630: 宅基地超占,怎么处理? -
盈韵可力: 首先,你应当明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是个人所有.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居住房屋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量和尺度.如果你居住的房子超过标准,且已过7年,时间长了,政府部门一定给你登记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证,这是合法的.如果没有证,邻居家告你,政府部门应当根据你家宅基的实际情况,对超出部分予以罚款或能拆除且不影响你宅基房屋的可拆除腾出多占部分.另外,还要看你宅基的手续是否合法.

济宁市14747251630: 农村宅基地确权之后超过的部分面积如何处理 -
盈韵可力: 第一,超占的面积在合理范围内的,不予拆除.之前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相对宽松,很多农民在建房的过程中,会有超占多占的情况.按照农村土地确权的规定是要进行拆除或者不予确权的.但是这种情况在农村普遍存在,本着维护农民住房利益的出发点,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拆除.国家会给予一个明确的范围,超出的面积在这个范围内的,是可以确权,暂时不予拆除,但是会在确权证书上注明.以后涉及到房屋规划,会予以拆除.涉及到征地拆迁时,只能以未登记的土地进行处理,无法享受征地拆迁补偿. 第二,超占的面积超过合理范围的,予以拆除.一些农民的房屋严重大面积超标,因此而影响农村的整体规划的阻碍其他农民进行房屋建设的;严重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的,这种情况下不能确权,必须予以拆除.

济宁市14747251630: 新批宅基地超建筑面积是否会被拆除?
盈韵可力: 一、新批宅基地120平方米超平方会不会被拆除不一定会被拆除,超出部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对于农村宅基地超出...

济宁市14747251630: 宅基地面积超标怎么确定使用权?
盈韵可力: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村民宅基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组织.参考法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

济宁市14747251630: 农村宅基地闲置太多国家有何新政策出台 -
盈韵可力: 国家或许别的工作太重要,无暇顾及宅基地,如果以后国家决定治理宅基地,那么多余的宅基地就会无条件收回,视情节进行处罚

济宁市14747251630: 农村宅基地超标会怎样? -
盈韵可力: 1、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超标的部分会被拆除,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承担相应的处罚(如:罚款等); 2、不过实际上来说,如果超标的面积不是很多,对公共建设影响不大(比如对道路通行等的影响),邻里之间关系较好,而本人人脉关系又可以的话,也就是交点钱的事了.

济宁市14747251630: 宅基地超面积怎么处理 -
盈韵可力: 宅基地有规划,强调的是位置和尺寸,违反规划就是违反规划,不要避重就轻说超面积,根据国家政策,在实行宅基地规划以后再违反规划盖房的,政府可以拆除房屋进行调整使其符合规划

济宁市14747251630: 农村村民宅基地超面积的,应当如何登记发证?
盈韵可力: 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农村村民超占宅基地的现象很普遍.如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通知》根据三个不同的时间段分别规定了处理方法,笔者认为应当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登记.即: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

济宁市14747251630: 宅基地超占了,交了罚款,是不是就合法了 -
盈韵可力: 《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晋中之窗建了房屋的土地、晋中之窗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晋中之窗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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