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业场所摔伤商家应否赔偿

作者&投稿:莘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营业场所内摔倒,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一款,“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在商场摔伤的,伤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若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在商场摔伤的,伤者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其中包括误工费的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故,根据以上规定,若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在商场摔伤的,伤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经营场所受到人身伤害的,如果经营者、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向该经营场所索赔,可以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可以索要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
如果由于第三人原因受伤的,可以向第三人索赔,经营场所的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要求改经营场所承担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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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摔伤赔偿流程
商场顾客摔倒处理流程是由商场工作人员出面解决,同时的话会有相关的侵权责任的产值通过判断责任的比例,然后由商家的人员进行一定的赔偿。迅速控制事态,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商场组织人员查清发生原因,查看顾客伤情,视伤情轻重决定是否要送医院治疗,现场拍照留存。物业公司根据顾客受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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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18518183242: 麦当劳拒绝赔付摔伤该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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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宇儿童: 在营业场所受伤的赔偿要根据导致受伤的原因来判断,如果是由于地面滑导致的,经过鉴定是可以获得赔偿的,问题是现在已经无法对当时的地面进行鉴定,能作的就是看是不是能找到证人,如果证人证言能得到法律支持,您就可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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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宇儿童: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有关规定,证券营业部是个对外经营的场所,应当尽到合理限度之内的安全义务.楼梯上有水,证券部应当及时予以清洁;而顾客自己在公共场所穿拖鞋又行走不小心.从楼主描述的情形来看,结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证券营业部承担主要责任(大约60%-70%吧),而顾客自己要负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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