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集体工,合同工,临时工是否在劳动法上一样?

作者&投稿:章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问小集体职工是临时工吗?劳动法怎么说?~

1、从劳动法的角度,职工是包括集体工,合同,临时工的,在劳动法上面享受的权力义务是一样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现在哪还有临时工啊。
全员劳动合同制,是劳动法1995年实施前提出的,劳动法实施后加强的,就是单位里由劳动局招的,不管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包括计划经济时期 的临时工,也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单位管理时,还是有三六九等的,国有企业的集体企业改制时,临时工是不在改制范围内的。
只是按劳动法规定,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待遇。
目前,企业基本走上正轨,合同只有长期短期之分,没有临时工之说了,但是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临时性用工还是存在的,因为他们进不了编,只能按劳动法的规定享受待遇,因此,和国家招用的在编人员,还是有区别的。

这四个名词是不一样的含义。

职工,旧时指工人。目前通指我国企事业、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工作人员。

大集体职工是指大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职工,是指财产属于城乡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所谓“大集体职工”就是大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主要是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较大类型的企业职工。

合同工(contract worker),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是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关于待遇问题:目前,在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里,由于编制问题,编内人员由财政拨付,编外合同制人员由单位支付,所以待遇存在差别。但因为在编人员一般是参照公务员法,而编外人员参照劳动合同法,所以即便待遇天差地别,也属于法律规定的范畴。

有以下区别:

1、代表集体不同

职工是90年代对工人的统称,集体工是指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人,合同工是个人,临时工是口头约定以日结工资的工人

2、形式不同

职工,集体工和合同工都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临时工没有合同

3、劳动分配所得不同

职工和合同工是月结工资的工人,劳动所得为个人所有;临时工日结工资个人所有;集体工按照集体分配劳动所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1、从劳动法的角度,职工是包括集体工,合同,临时工的,在劳动法上面享受的权力义务是一样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职工、集体工、合同工在劳动法上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只有一种称呼叫职工。只是在一些老国营企业里面,内部有这样的区分,但国家的劳动法是不承认的。临时工在劳动法上应该称为钟点工,这个和合同制工人是有点区别,主要是解除劳动关系的难易程度上有所区别。

其实是一样的 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实际遵守的不多

劳动法规定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实际遵守的不多


什么是全民工,什么是集体工,为什么要有这样的区别呢?
全民工是指国有公司工人,但仍然是合同制工人属性。集体工,是根据公司生产需要,通过计划内集体用人指标招收的工人,签订一次性劳动合同后,用公司所得支付其劳动薪水和公司的福利待遇其他相应的社会保障。严格讲,所谓的全民工,集体工等,都隶属合同制工人,只不过因其所就职的单位分别而称呼分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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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工与城镇合同工退休金算法一样吗?
一样,因为无论是集体还是城镇合同工他们的退休金都是本省或自治区的在岗平均工资和个人养老金余额最好得出的退休金算法是一样,只是在个人余额不同退休金会有所差异。

颍东区15027884180: 职工,集体工,合同工,临时工是否在劳动法上一样? -
骆乳万唯: 他们是有区别的:临时工是指临时性的人没有签合同的,合同工是指有签合同的,集体工是指在集体所有制制企业工作的,职工是指在单位有编制的``!在待遇上有明显的差距

颍东区15027884180: 75 - 78年合同工是劳动局办理的现在算合同工吗 -
骆乳万唯: 建议你这样试试看:职工身份问题1. 75一一78年2. 有国营职工,集体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当时合同,临时工是一样的.这样做的好处:那时的合同工和新劳动法后的合同工完全不一样 注意事项:不能同等待遇.

颍东区15027884180: 在国有企业中正式员工与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是什么 -
骆乳万唯: 但在1995年随着贯彻《劳动法》实现了全员合同制.所以,不存在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应该说随着劳动法、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国有企业的职工只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区别.某些国有企业中存在有劳务派遣公司派出的劳务工.这些劳务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颍东区15027884180: 什么是本企业职工?是否包括临时工与合同工? -
骆乳万唯: 包括企业实际用工的全体员工.现在已没有临时工这一法律概念.

颍东区15027884180: 集体企业有没有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之分 -
骆乳万唯: 没有

颍东区15027884180: 在职职工属于何种类型国企中在职职工是属于劳务派遣工还是临时工还是
骆乳万唯: 国企在职职工首先是合同工.现在所有员工都是劳动合同制员工,只是合同期限不等,无论国企还是私企. 正式工是非正式说法,在国企里为了区别企管员工(与国企签的劳动合同)和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签合同),把企管员工习惯叫“正式员工”,习惯把派遣员工、外包员工叫临时工. 派遣员工也是在职员工.

颍东区15027884180: 请问小集体职工是临时工吗?劳动法怎么说? -
骆乳万唯: 不一定,临时工是工作时间较短或季节性用工,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分临时和正式,大家待遇都是一样的,只是工作时间长短不一致而已.

颍东区15027884180: 我国为什么分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在编、非在编、等.宪法不是规定劳动者平等吗?同工同酬吗? -
骆乳万唯: 平等都是相对的,是基本的权利义务平等.而每个人都是有能力差距的,不同行业对劳动者的要求也肯定不一样,自然为了适应这种差距会有不同用工形式.至于同工同酬,是相同劳动力要有相同报酬,你觉得在编和非在编在一个岗位是干的一样的事情吗?工作能力和效率都不一样的,当然不同报酬.

颍东区15027884180: 单位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是什么? -
骆乳万唯: 正式工待遇好,一般不出错就能长期干.合同工有合同保护,一般合同期内不会出问题,但到期不保证续约.临时工有的有合同,有的没有,待遇最差,甚至没有保险.

颍东区15027884180: 什么时候全国没有临时工 -
骆乳万唯: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间的产物,是相对于劳动局审批固定工而言的. 1995年,劳动法正式实施,严格地说,那时就没有临时工一说了.只有临时性用工,短期用工,长期用工之分,对职工身份不能用临时工这个词了. 在企业中,统称职工,分为管理岗位,和工人岗位. 用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 但是国有企业内,由于国有职工身份没有退出,部分省份的部分企业还仍然存在着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到后来全国的国有企业改制,目前,已经没有临时工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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