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是意外溺水死亡?

作者&投稿:产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怎么判断一个人的死亡是意外溺水?~

解读溺水“尸体语言”不会游泳的人在落水后往往本能地呼吸和挣扎,将大量溺液吸入呼吸道,一方面引起呼吸功能障碍,全身各组织器官严重缺氧,另一方面溺液通过肺毛细血管 进入血液,引起溶血和心脏负荷增加,最终使人死于窒息和循环衰竭。也正是由于水的作用,溺死者在尸体特征上的表现明显不同于其他的机械性窒息。由于水温远低于体温,所以溺死尸体的尸温比室温环境中下降得更快,通过尸温推断溺死者的死亡时间时,法医也往往适当缩短计算时间。由于落水者在冷水中剧烈挣扎,溺死尸体的尸斑分布不明显,但冷水刺激会加速尸僵的形成。生前落水后,由于呼吸作用,冷水大量进入呼吸道,刺激呼吸道粘膜分泌大量富含粘蛋白的粘液,这些粘液连同溺液、空气混合在一起,在呼吸道内形成大量的白色泡沫,并随呼气运动排出呼吸道,在口、鼻孔周围形成蘑菇样的白色泡沫。这被称为蕈(xùn)样泡沫( 点击查看蕈样泡沫图示 ,可能会引起不适。 ),它表明当事人落水时仍有自主呼吸,是判断生前落水的重要依据。此外,溺死者手中和指甲中的异物也可以证明死者生前曾剧烈挣扎。
生前溺水者的体内特征除了体表特征外,溺水者生前吞入的溺液和剧烈的咳嗽也会导致内部器官产生许多无法伪造的尸体特征。溺死者在溺水时会吞入大量的溺液,这些溺液会充满上呼吸道,甚至会到达消化道中。当溺液进入肺部后,肺的通气和换气功能受限,各级呼吸道内的大量泡沫使得呼吸变得极为困难,此时肺泡腔内含有大量溺液和组织渗出液,同时部分肺组织 内二氧化碳潴留,形成肺气肿。尸检时可见双肺体积明显增大,重量增加,肺表面有肋骨的压迹,边缘钝圆,触之有揉面感。肺脏表面颜色浅淡,光泽感增强,整体 呈浅灰色,其中夹杂着淡红色的出血斑块,即“溺死斑”。除了肺部外,溺液还会通过肺部的毛细血管进入血液,进而随血液通过肺静脉回流到左心房和左心室,导致溺死者左、右心腔内的血液成分有所不同。同时, 溺水导致的缺氧会使交感神经兴奋,脾脏收缩,将血液排出以增加携氧能力,供全身各重要器官使用。此时,表现为脾脏收缩,包膜皱缩,呈高度贫血状态,而肝脏 淤血明显。其他各器官均会出现明显淤血,粘膜下可见点状出血(Tardieu’s spot),符合窒息死亡的一般表现。
尸检如何判断死亡原因?在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的发布会中[2],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提到:“通过‘硅藻实验’,鉴定了是生前溺水死亡”。那这个“硅藻实验”是什么?硅藻实验,即在溺死者的血液循环中检验浮游生物,尤其是硅藻。生前溺水者,溺液被大量吸入到肺内,其中的硅藻通过肺泡壁 扩散进入毛细血管,随血液经肺静脉回流到左心房,进而进入血液循环,扩散到全身,分布在心脏、肝脾、肾、骨髓,乃至牙齿中。呼吸作用是浮游生物经肺脏进入 血液的唯一途径,所以,内脏器官和血液中检测出浮游生物对鉴定生前溺死有着重要的价值。(正巧最新的《犯罪心理》第7季第6集也讲到了硅藻实验。)据新闻报道,二次尸检结论需要“等内脏取材,化验结果出来后,才能做出”。这里提到的内脏取材,一般为通过器官组织切片、病理诊断等手段,判断尸体是否有因溺死者生前本能呼吸和挣扎所导致的生活反应。

不管是什么人是因为什么原因死亡的人,都可以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的,这个是要入电脑的,所以你可以去派出所开就可以了,在哪个地方落水死亡的就可以去那当地的派出所开证明。

在水中发现尸体,死因的确定是首要问题。到底是生前落水溺水而亡,还是死后抛尸入水,这是判断案件性质的关键所在。

水中尸体的检验分为好几个步骤,通常包括尸表检查、解剖检验和实验室检验等。

首先,查看尸体表面情况,比如手脚等有没有划伤,手中有没有抓着水草、泥沙等异物,这些很有可能是挣扎留下的痕迹。如果口鼻腔有白色的泡沫,也是溺亡的征兆之一。

在检查完尸表后,下一步就是解剖检验。通常需要注意气管及支气管、胃肠等部位,是否有水草、泥沙等异物。尤其是小肠内有水草、泥沙时,对确认生前溺死有重要意义。如果是抛尸入水,胃内可能有少量溺液,但一般不进入小肠。

在这样一番鉴定之后,法医通常还会在实验室进行硅藻检验。

硅藻是广泛存在于水中的一类浮游生物。生前入水的溺水者因呼吸、吞咽等动作吸入水,硅藻会随着水进入呼吸道、肺、血液,并跟随血液流淌到全身。如果是生前落水溺亡的,在肺、大循环各器官、骨骼甚至牙齿中均可检出相当数量的硅藻。然后,将死者体内检出的硅藻和现场水域里的硅藻进行对比,基本就能判断是否是在这里溺亡的。

所以说,硅藻的检验是法医学界鉴定溺亡的金标准。

但还有一种例外,叫做干性溺死,小孩、老人或者醉酒的人落水时,由于水温低,会刺激人体引起喉头痉挛、神经反射等导致呼吸心跳骤停死亡。这样一来,水也进不了气管、胃、肠,体内器官通常也找不到硅藻,这种溺亡就找不到水进入人体的迹象了。

法律分析:应当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这个可以根据目击证人,相关查证,现场情况等综合因素,由公安机关相关人员,根据调查结果,法医鉴定后,出具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由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应当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这个可以根据目击证人,相关查证,现场情况等综合因素,由公安机关相关人员,根据调查结果,法医鉴定后,出具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由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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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应当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这个可以根据目击证人,相关查证,现场情况等综合因素,由公安机关相关人员,根据调查结果,法医鉴定后,出具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由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不会游泳的人在落水后往往本能地呼吸和挣扎,将大量溺液吸入呼吸道,一方面引起呼吸功能障碍,全身各组织器官严重缺氧,另一方面溺液通过肺毛细血管 进入血液,引起溶血和心脏负荷增加,最终使人死于窒息和循环衰竭。也正是由于水的作用,溺死者在尸体特征上的表现明显不同于其他的机械性窒息。
因此,将溺水者救上岸后,如能迅速清理溺水者口腔及鼻腔内的异物,并在需要时争分夺秒地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可以为医务人员的后续治疗赢取宝贵的时间。  
急救步骤  
1.大声呼叫后实施水中救援:大声呼叫,以得到其他人的帮助。迅速120,随后救助溺水者上岸。  
2.迅速检查:迅速检查溺水者的身体情况,立即清除其鼻内的淤泥、杂草和呕吐物等(须用纱布或手帕裹着手指),解开其衣扣、领口。判断心跳、呼吸是否存在,如已停止,立即行心肺复苏术。(详见《生命救助手册》第5页)  
3.控水:若溺水者有心跳和呼吸,则可对其进行控水。  
方法
一:顶腹控水。救助者一腿跪地,另一腿屈膝,将溺水者的腹部项在屈膝侧的大腿上,使其头下垂;接着按压溺水者背部,使胃内积水流出。  
方法
二:抱腰控水。救助者从后面抱着溺水者腰部,使其背向上,头向下,使水流出来。  
4.穴位按压:用手指按压人中、合谷等穴位,溺水者苏醒。  
5.注意保暖:用衣服、毛毯等物包裹溺水者全身。  


怎么证明是意外溺水死亡?
4. 解剖检验时,特别注意气管、支气管、胃肠等部位是否有水草、泥沙等异物。如果小肠内有水草、泥沙而胃内没有溺液,这可能表明是死后抛尸入水。5. 解剖后,法医会在实验室进行硅藻检验。硅藻是水中常见的浮游生物,如果人是生前溺水的,他们的呼吸道、肺、血液以及全身器官都可能含有硅藻。6. 通过比较...

怎么证明是意外溺水死亡?
首先,查看尸体表面情况,比如手脚等有没有划伤,手中有没有抓着水草、泥沙等异物,这些很有可能是挣扎留下的痕迹。如果口鼻腔有白色的泡沫,也是溺亡的征兆之一。在检查完尸表后,下一步就是解剖检验。通常需要注意气管及支气管、胃肠等部位,是否有水草、泥沙等异物。尤其是小肠内有水草、泥沙时,对确...

一般身故与意外身故具体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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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身亡在农村怎么开死亡证明
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溺水身亡为非正常死亡,尸体火化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以排除他杀的可能性,确认意外死亡。注销户籍,凭借殡葬部门的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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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开具死亡证明?
或各乡镇卫生院)出具的死亡证明,须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公章。4、因意外死亡(含煤矿、石矿、建筑工地、工厂、溺水等),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并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或各乡镇卫生院)出具的死亡证明,须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公章及双方协商赔偿的劳动仲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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