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

作者&投稿:尘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和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三条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长的提名,决定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个别任免,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第四条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民政府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分别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省长、代理院长、代理检察长。如果上述副职中没有合适人选,可根据推荐机关建议,由主任会议提名,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合适人选为副省长、副院长、副检察长,再决定其为代理省长、代理院长、代理检察长。决定的代理检察长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五条 根据省长提名,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办)主任的任免。第六条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第七条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第八条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省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第九条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以及省人民检察院在铁路、劳改农场、工矿、林区等设置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第十条 省辖市、自治州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地区所属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市、州、县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或免职后,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未批准任免以前,仍由原任检察长履行职责。第十一条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任免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顾问。第十二条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室、研究室、人事工作室主任、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地区联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第十三条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时,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第十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办)主任,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须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其它人员,如无变动,不再重新任命。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五条 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案,必须在常委会举行会议二十日前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任免报告并附《提请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情况表》、考察材料及需要作说明的书面材料。第十六条 凡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第十七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任免案时,提请人或提请人委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第十八条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任命时,可通知拟任命人到会,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第十九条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任免案中,认为情况不清,任免理由不充分,需作进一步了解的,经主任会议提出,征得多数委员的同意,可以暂不提付表决,待了解清楚提出书面报告后再行审议。第二十条 省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案,应由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任免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顾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负责人、地区人大联络委员会负责人,采取逐人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对其他人员的任免,可根据情况,在征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同意后,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表决。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履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第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负责有关人事任免案的初步审查。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五条 本市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一)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或缺位时,根据主任会议提名,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职务。
  (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任免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顾问。
  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必须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
  (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顾问。
  (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第六条 本市国家行政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一)在市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根据市长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从副市长中决定代理市长。
  (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市长提名,决定任免个别副市长。
  (三)根据市长提名,决定任免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主任、局长。第七条 本市国家审判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决定代理院长。
  (二)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第八条 本市国家检察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一)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检察长,分别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派出的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批准任免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九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第十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代理市长、代理院长、代理检察长,如果上述副职中没有适合人选,可根据推荐机关建议,由主任会议提名,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为副市长、副院长、副检察长、再决定其为代理市长、代理院长、代理检察长。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一条 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名人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20天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任免案,并附提请任免干部名单、考核材料及其需要作出说明的书面材料。第十二条 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任免案可提出意见或建议报告主任会议。
  人事任免代表联系工作委员会,应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并向有关部门了解被提名人的情况。第十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的报告,决定是否将任免案提交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第十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免案的时候,提名人或其受委托人须到会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履行法律赋予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决定代理、推选代理、决定接受辞职、决定撤销职务等事项。第三条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四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时,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职务,直到主任可以工作或由市人民代表大人选出新的主任为止。第五条 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第六条 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第七条 市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从副市长中决定代理市长。
  代理市长的人选不是副市长的,应先行命为副市长,再决定为代理市长。第八条 根据市长或者主任会议提名,决定任免个别副市长。第九条 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任免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委(办)主任、局长。第十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人选不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应先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再决定代理。第十一条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第十二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批准任免区(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三条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名人一般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十五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交任免案,并附提请任免干部呈报表和考察材料。第十四条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人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意见并提交主任会议审议。提名人或被委托人应到会说明任免理由,介绍情况。第十五条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第十六条 人事任免案提出后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期间,有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被提名人重大问题的,提名人或被委托人应向主任会议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或口头说明。第十七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事任免案时,提名人或被委托人须到会说明任免理由,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第十八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命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必要时被提名人应到会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第十九条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人事任免案时,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提名人提出有重大问题,足以影响其任命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可暂缓表决。第二十条 人事任免案在交付表决前,提名人要求撤回的,对该人事任免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撤回人事任免案,应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条 人事任免案未获通过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名。两次未获通过,不得再提名为同一职务的人选。第二十二条 人事任免案采用无记名表决方式,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第二十三条 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决定代理、推选代理、决定接受辞职、决定撤销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
一、本市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各...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
三、本市人民政府会同南京都市圈相关城市人民政府联合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信息共享、执法协同、跨市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等工作,推动区域共同治理。四、本市人民政府与跨市域轨道交通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同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根据本决定授权,行使轨...

上海市人大办公厅主任级别
上海市人大办公厅主任的级别是正处级。这个职位主要负责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及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服务的工作。他们需要密切关注和了解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同时...

人民大会堂联系方式是什么
代表厅:人民大会堂内有会议厅、休息厅、办公室300多个。其中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都有一个代表厅,由各地的艺术家和建筑师们精心设计装修。厅内陈设风格各异步入其中,可以领略各地风光名胜、物产人情和建设新貌、欣赏来自祖国各地的艺术精品。除万人大礼堂、宴会厅外,现对外开放的代表厅有:北京厅、湖南...

中国五大国际大都市
1、北京 北京,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是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公所在地。北京地处中国华北地区,中心位于东经116°20′...

上海市政府组织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人民政府是上海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949年5月27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司令部指挥之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以及监督检查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制度。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应当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第十条 各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调整绩效考核和转移支付政策,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快规划体制改革,完善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空间规划学习宣传,形成全区上下关心规划、监督规划、遵守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欧洲的民主制度有何不同
¨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府两院”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撰文:“假如我是人大代表”。内容涉及人大代表的产生及职责,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3.8阐释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

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哪四个?
北京市,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 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公所在地。上海市,简称“沪”,是...

德州市18745654503: 请问市级的人大副主任怎么产生?请问一般市里的人大副主任怎么产生?是不是必须经过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才能上任?请知道的朋友说下,十分感谢. -
荀新盐酸:[答案] 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

德州市18745654503: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啥级别 -
荀新盐酸: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一级行政职务,属于副厅级领导职务,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机构中属于最高级别的副职.

德州市18745654503: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什么级 -
荀新盐酸: 一般地级市是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副厅级,县级市则是副处级.

德州市18745654503: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是谁 -
荀新盐酸: 朱景阳

德州市18745654503: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相当于 -
荀新盐酸: 题主是否想询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相当于高级官员吗?是的.上海市人大主任(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是中国上海市的地方政府高级官员,属于正省级(副国级)级别,这个职位在地方政府的行政体系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和权力.

德州市18745654503: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级别 -
荀新盐酸: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是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青岛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对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德州市18745654503: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能当省长吗
荀新盐酸: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可以当省长,但要看是否是担任副省级实职领导干部,比如是否有以下职务: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或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人大副主任不是主要职务)如:主要职务是地厅级负责人,如某市委书记、某厅厅长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可能希望就不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是省委常委、副省长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

德州市18745654503: 县人大常委会在哪里 -
荀新盐酸: 县委常委会当然是在县城关镇,一般县级行政区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都是在一个院子或是街道有各自的办公楼办公,就看当地的财政经济情况.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