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关于公务员探亲假实施细则

作者&投稿:元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公务员考试都考什么啊?~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都考什么内容?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都考什么内容?

探亲假是指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自己的直系亲属分居两地,每年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的到异地探望亲人的假期。该探亲假期可带薪休假并报销往返路费(飞机票除外)。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间: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第八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2月9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细则

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 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 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劳动总局劳总险字(81)12号 1981年3月26日

为便于各地区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现就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二、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新规定》的待遇。

三、《探新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四、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路费。职工本人当年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

五、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五十六天(难产、双生七十天)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六、职工的父母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七、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八、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待遇仍按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通知》第一条中所规定的假期天数应改按一九八一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假期天数执行。。

九、职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坍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行政提出申请后,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十、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职工探亲的假期,务求不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不得因此而增加人员编制。

十一、各单位对职工探亲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对无故超假的,要按旷工处理。

十二、有关探亲路费的具体开支办法按财政部的规定办理。

十三、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劳动部对于制定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予以废止。

铁道部、交通部也可以根据《探亲规定》,参照上述意见制定铁道、航运系统的实施细则,在本系统内统一执行,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扩展资料:

享受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

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探亲假



一、探亲假定义

探亲假是指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自己的直系亲属分居两地,每年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的到异地探望亲人的假期。该探亲假期可带薪休假并报销往返路费(飞机票除外)。其中直系亲属是指:

  • 职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 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在此列。

  • 二、探亲假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

  •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劳总险字〔1981〕12号)

  •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财事字〔1981〕第113号)

  •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 人薪发〔1994〕11号)

  • 铁道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 三、简要说明

  •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 国家劳动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细化了对“父母”、“固定职工”、“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等问题详细解释和规范。

  •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 关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工资、路费待遇等问题,国发〔1981〕36号文件和198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等文件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 铁道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更是对国务院的探亲假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多达23条的细化,做出了详尽的具体规定。

  • 国家对归侨、侨眷职工和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探亲,国际职员配偶出国探亲,也都作了规定。

  •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 四、国家相关文件全文

    1.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国发〔1981〕36号

    一九八一年三月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国务院公布施行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对《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说明

    一九八一年三月六日国家劳动总局局长康永和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言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作如下说明。

    我国职工的探亲制度是一九五八年建立的。这个制度建立以来,职工与亲属长期分居两地的团聚问题得到了一些解决,广大职工群众十分拥护。但是,由于探亲制度规定的与亲属团聚时间过短,已婚职工夫妇双方居住在同一地区的,不能探望住在外地的父母,因此,要求修改探亲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从一九七八年到一九八〇年,国家劳动总局收到这方面的人民来信就有三千多件。在五届人大几次会议和政协会议上,都有不少代表和委员提出提案,要求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据此,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并到部分省、市、自治区征求了意见,对一九五八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我现在将修改和补充的主要地方说明如下,请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位委员审定。

    一、延长了探亲假期。对与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由原来给假十二天(不包括法定节日,下同)改为三十天(包括法定节日,下同)。这是因为,近二十年来,工业布局作了调整,三线建设大规模进行,不少职工单身调入或者分配到边远地方去工作,长期与配偶分居,每年只享受十二天的探亲假,时间太短,每次探亲来去都很匆忙,特别是路途较远的职工,到家刚刚恢复途中疲劳,又立即动身返回工作岗位。有些职工反映,一年十二天的探亲假是“三十年的夫妻,只过一年的同居生活”。适当延长探亲假期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对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由原来每年十二天改为二十天,并规定两年探亲一次的,给假四十五天。这样修改,主要是鼓励未婚职工两年探望一次父母,以便集中精力学习业务技术,同时也可以减轻交通运输上的压力和节省财政开支。

    二、增加了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规定。同父母分居两地的已婚职工,这次规定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这是考虑到有很多职工,由于工作需要远离了家乡,因结婚后没有探望父母的假期,又受经济条件的限制,不少人十年、二十年不能回家探望父母,职工的父母很不满意。有的职工为了探望一次父母,将多年的积蓄用光,甚至欠下一身债,多年还不清。已婚职工没有探望父母的假期,对青年职工支内、支边及毕业分配工作均有影响,父母也多为此而不愿意子女远离家乡。从长远来看,增加这一规定对于提倡已婚职工只生一个子女也有好处。

    考虑到目前国家财政困难,这次规定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只能给予报销一部分,即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部分由职工自理,超过部分由职工单位负担。

    在这个规定颁发以后,迫切要求探亲的人数必然很多,只要各单位从生产、工作方面考虑,适当安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不会影响生产、工作的。

    新的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多年的愿望和要求,体现和发扬了国家关心群众生活的优良传统,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实行后,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劳动总局

    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总险字〔1981〕12号

    为便于各地区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现就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二、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新规定》的待遇。

    三、《探新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四、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路费。职工本人当年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

    五、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五十六天(难产、双生七十天)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六、职工的父母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七、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八、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待遇仍按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通知》第一条中所规定的假期天数应改按一九八一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假期天数执行。。

    九、职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坍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行政提出申请后,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十、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职工探亲的假期,务求不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不得因此而增加人员编制。

    十一、各单位对职工探亲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对无故超假的,要按旷工处理。

    十二、有关探亲路费的具体开支办法按财政部的规定办理。

    十三、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劳动部对于制定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予以废止。

    铁道部、交通部也可以根据《探亲规定》,参照上述意见制定铁道、航运系统的实施细则,在本系统内统一执行,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国家劳动总局

    1981年3月26日

    3.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财事字〔1981〕第113号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三条 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第四条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五条 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六条 各省、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本省、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并报财政部备案。自治区的职工探亲路费规定,可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由自治区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七条 本规定自《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81年4月8日

    4.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  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

    人薪发〔1994〕11号

    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探亲假期工资和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如何计发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在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一)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二)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三)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四)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二、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以前条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三、本通知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字〔1985〕14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关于公务员探亲假实施,每年国家公务人员都要按时。而另有休假,而是弹琴,而是休假都有明确的规定。


如何去台湾探亲
如果只是去看一下.可以跟着旅行团一起去.但要长期留下来.就得看台湾陆委会的具体政策了.陆委会的网址是 http:\/\/www.mac.gov.tw\/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手续很多.网址上有电话.具体的请咨询.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对出国深造、在地方担任科技副职、不担任实职接近离退休年龄人员可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应交述职报告,组织上根据其述职报告和掌握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一般可视为称职。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的年度考核:新录用的在试用期间的国家公务员;调任不满半年的、因病休息或出差探亲超过半年以上的...

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何要收护照?
收护照是因为限制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境。如果需要因私出境,要提前向组织申请,组织同意后才可以出境。限制范围: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

劳动法第45条,带薪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1988年7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公务员计生证明模板
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第三条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公务员加班有何规定?
公务员有专门的针对公务员指定的《公务员法》,《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费不适用于公务员,他们没有加班费,只能安排补休。《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

65元年人的大病医保探亲费个人所得税
一、综合性的免税规定(一)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独生子女费;(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

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哪个待遇好?
各省市对参加考试的应届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例如北京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公告中对外地生源的规定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上海市规定报考者应为”上海高等院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含已划转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设的地方高校的...

赴美探亲,去美国的护照如何办理?
文化\/美术\/文艺工作者、教练、运动员、工程师、技术员、会计、企业管理人员、厨师、农艺师、工人、农民、牧民、渔民、医生、药剂师、护士、机长、飞行员、船长、乘务员、公务员、服务员、律师、商人、宗教职业者、家庭妇女、退休、无业、学生、儿童、职员、法律工作者、教授 是否可以申请加急办理护照,需要几个工作日...

中国所有法律分类
详情请查看视频回答

汉寿县17688734220: 公务员探望父母假是怎么规定的? -
弓魏脑得: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

汉寿县17688734220: 公务员的探亲假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
弓魏脑得: 公务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者原则上可每年给予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者每四年给假一次,假...

汉寿县17688734220: 公务员探亲假最新规定?! -
弓魏脑得: 一、探亲假定义 探亲假是指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自己的直系亲属分居两地,每年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的到异地探望亲人的假期. 该探亲假期可带薪休假并报销往返路费(飞机票除外...

汉寿县17688734220: 机关里探亲假的规定标准 -
弓魏脑得: 国家有明文规定,两地分居(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每年有十五天探亲假.但各单位自己解决.

汉寿县17688734220: 公务员探亲假怎么规定的 -
弓魏脑得: 探亲假是指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自己的直系亲属分居两地,每年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的到异地探望亲人的假期.

汉寿县17688734220: 最新的公务员探亲假期的规定 -
弓魏脑得: 探亲制度.公务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者原则上可每年给予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者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不包括路途时间.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本人标准工资发给工资.探望配偶和未婚者探望父母的,其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者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处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汉寿县17688734220: 公务员探亲假规定是怎么样的?
弓魏脑得: 如果未婚可享受每年二十天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已婚且与配偶不在一个地方,可以享受每年三十天探望配偶的探亲假,但探望父母的假就改为四年一次了,路程较远的,可适当增加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假期内发给原工资.各地区要根据具体的休假条例而定,但大体上都差不多.(具体情况最好是询问单位的人事部门)

汉寿县17688734220: 公务员休假规定? -
弓魏脑得: 1、公务员每周工作五天 周一到周五 周末休息 2、所有国家法定假期公务员都休 3、公务员根据工作年限每年都有带薪休假期 以五天起步 最多半个月

汉寿县17688734220: 公务员探亲假即报销差旅费规定是怎样的 -
弓魏脑得: 一、报销条件 凡工作满一年的全民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配偶路费;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父母路费.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望...

汉寿县17688734220: 急,我想知道最新的关于国家公务员探亲假和年休假的条例, -
弓魏脑得: 探亲假和年休假是可以兼休的,带薪年休假的文件里有明确的规定,不包含探亲假,所以你休了探亲假,仍然可以休年休假. 年休假与其他休假的关系是什么? 目前,我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