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作者&投稿:天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得连续上班多少小时~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属于劳动者。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份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年薪休假。

根据安全法他是不答管你工作多少小时的。这个工
作时间,实际上是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每天
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休二天,每个月不得超一过二十三天,这是劳动动法规所规定的。

国家没有对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做出专门的规定。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是这样规定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及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确定办法的规定。
这一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 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 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 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机 械操作工(含电梯工)、生产经营单位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人员(含水处理人员)、压力 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矿山通风作
业人员(含瓦斯检验人员)、矿山排水作业人员等。
应当指出的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特种作业人 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确定。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一般都潜在危险性 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
危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以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 产安全造成威胁。

你好,没有规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得连续工作多少时间,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劳动法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特种作业人员的国家法规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

劳动法规定的特殊工种都有哪些?有没有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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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有哪些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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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如考核不合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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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建筑特殊工种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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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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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若干违法行为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一定的罚款。一、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二、未按规定聘用注册安全主任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

谁有其中机械方面的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建筑起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建筑起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予以处罚。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

化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措施化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此外,还有关于事故处理、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化工企业大修安全注意事项:1. 装置大修须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2. 对大修的装置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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