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我去别得部门 我不愿意.就叫我走入 我签了终止劳动合同 做一个月后 走

作者&投稿:贲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试用期一个月,公司要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一个月后我要去别的地方上班,有什么影响吗?~

  如果劳动者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劳动者去别的公司上班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单位无法履行,则在仲裁调解协商解除合同

  公司调劳动者去别得部门,劳动者不愿意,用人单位就叫劳动者走人,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需要签终止劳动合同,等着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即可。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调岗,而且把持原有工资待遇不变情况下,劳动者拒绝的,而且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么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那你亏了,本人终止合同是没有任何赔偿的。


会宁县19186452017: 我被调到别的部门了 我真的很不愿意 -
史炎凉解: 你失去了一个人生品位提高的机会. 你为什么会被调到别的部门,你有没有机会重新回到比原来更重要的岗位上 辞职什么赔偿也没有.不过可以看统筹是否交齐,也可以通过协商要求企业支付每年一个月的解除合同补偿金.

会宁县19186452017: 公司调我去别得部门 我不愿意.就叫我走入 我签了终止劳动合同 做一个月后 走 -
史炎凉解: 公司调劳动者去别得部门,劳动者不愿意,用人单位就叫劳动者走人,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需要签终止劳动合同,等着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即可.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会宁县19186452017: 公司要调我去其他部门,我不愿意去,就要我自己辞职,怎么办 -
史炎凉解: 不要自己申请终止合同或提出辞职; 建议你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主张: 1、九月的社保完善; 2、要求企业继续原合同岗位、薪水履行. 通常这争议出现,多半协商解除,给你补偿一些钱了事.

会宁县19186452017: 领导调我去做别的岗位做一天,我不想做,直接跑了,然后就发个信息给他,我这样不服从安排会不会被炒鱿鱼 -
史炎凉解: 我觉得是有这个可能的 既然领导调你去别的岗位一天 或许是因为那里的人正好请假 需要有人顶上 你不想做应该和领导直接说 也不能直接跑了 如果领导不开心的话 是很有可能把你炒鱿鱼的

会宁县19186452017: 公司想调我去外地工作,我不愿意,他们就让我辞职,这是否违返劳动法了? -
史炎凉解: 像你这种情况,属于公司钻法律空子的一个典型,我实际接触的案子中大多数公司为了规避经济补偿都是采取这种做法的. 从公司角度讲,他们调动你到其它岗位或者地区工作都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作地的话,如果注明了工作地...

会宁县19186452017: 公司要给我调换部门,我不愿意.公司叫我辞工,有赔偿吗? -
史炎凉解: 应该有赔偿.

会宁县19186452017: 公司调离岗位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
史炎凉解: 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员工调换工作岗位,其强制的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员工有权拒绝,如果单位因此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会宁县19186452017: 我的公司想把我掉到其他部门,但是我又不愿意去,我们合同上是有具体规定的部门、地点,公司让我3天之内去 -
史炎凉解: 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公司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对员工进行岗位二次分配和调整;从原则上来说,在调整之前,应先和员工取得沟通,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调动,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一般以实际工作需要为首要条件进行调整,员工须无条件服从.针对你的情况,建议你还是去和公司沟通,把你的想法和要求告诉他们,除非公司是想变相劝退你,否则都会采纳员工的诉求而进行重新安排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会宁县19186452017: 公司岗位调动本人不愿意 -
史炎凉解: 一般本人是拗不过公司的,公司有的是办法让你同意,或者说有办法收拾你,还是同意的好,不过可以稍微提个条件.

会宁县19186452017: 老板要把我调到别的职位,可我不想做那个,我应该怎么办? -
史炎凉解: 1、搞清楚老板调动你工作的原因,是那个岗位缺人还是你不适合现在的岗位;2、不管是什么原因,建议你去新岗位,你是刚参加工作,需要学到新的东西;3、如果确实不想去,可以找老板谈谈,反正谈得成就谈,谈不成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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