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不服的在多少日

作者&投稿:斗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轻微交通事故多少日期限处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4、赔偿调解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如何救济
复核过程由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理,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核结论。这个结论会对原责任认定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公正和准确无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同一事故,复核仅限一次。即使对复核结果仍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捍卫自己的权益。总的来说,面对不满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应...

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上诉吗
可以上诉。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仍不满意的,可以搜集证据由法院做最终责任认定。在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如果...

交警出的责任认定书签了字后不服多久可以复议出复议
如果确实认为有误,可以提起诉讼,此时交警简易程序认定自然停止执行,由法院来调查和判决。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没有可以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三日内上诉,这里的三日包括节假日吗
朋友,不知你遭遇到什么样的交通事故了,对交警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呢?是的,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应该是这三日内的规定,应该不包括法定...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不服可以复议。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是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 有异议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是在民事 诉讼 中,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等诉讼环节...

交通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时限是多久_百度知 ...
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时限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交通事故复议超过时间怎么办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超期未申请的,可以申请执法监督。

对交警定责不服,怎么申请复核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交警定责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报警,由交警对现场进行处理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

对交警定责不服的去什么地方申诉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貂胜19546081351问: 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怎么办 -
湖南省多种回答: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指出,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问责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但在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貂胜19546081351问: 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行停止检查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
湖南省多种回答: 不是千篇一律的,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可以十天半个月,或者一个月至更长.

貂胜19546081351问: 对人事处理不服的,原处理机关应在多少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湖南省多种回答: 为了督促公务员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公务员对人事 处理不服的,应当在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 复核. 同样,为了督促原处理机关及时对人事处理复核作出决定,以提高办 事效率、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法律还明确规定,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 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在复核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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