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例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亥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韶关市养犬管理办法 韶关养犬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养犬行为规范管理,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小区养狗最新管理规定
7. 小区养狗管理办法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业主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 一、小区不提倡养犬。 二、根据《养犬管理条例》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并且需办理养犬登记证,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三、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关手续,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要携犬...

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的“三法十二律”都是什么?
你说的“三法十二律”,应当是:三法:《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十二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畜禽标识...

如果在某乡发现有动物疫情,领导指定由你负责组织人员开展防治工作,你该...
参照《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

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主体是谁
【法律分析】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其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除以上所述外,还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

传染病管理办法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

动物实验结束后,废弃的动物怎么处理
动物实验废弃物及其尸体的处理管理制度:为防止实验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及对工作人员的危害,进一步规范实验动物尸体及相关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根据《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陕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中山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动物防疫规定的行为,由市农业部门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 违反第十六条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引发动物疫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广元市养犬管理条例
管理,保障公民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和《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东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东莞市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制定了《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东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养犬备案与免疫 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人身健康...

华残15885699949问: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畜禽养殖要具备什么条件 -
松潘县欣可回答: 一、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华残15885699949问: 中国养狗的法律规定?
松潘县欣可回答: 一、中国养狗的法律规定?中国养犬的法律规定关于养狗的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华残15885699949问: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何内容?
松潘县欣可回答: 对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动 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 法所得. 对尚未出售的动物、动物产品,未经检疫或者无检疫合格 证明的依法实施补检;证物不符、检疫合格证明失效的依法实 施重检. 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补检或者重检,应当按照本办法第 二章、第三章规定的检疫程序进行.对补检或者重检合格的 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或者疑似 染疫的,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依照《动物防疫 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涂改、伪造、转让 检疫合格证明的,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予以 处罚.

华残15885699949问: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二条内容是什么?
松潘县欣可回答: 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 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并接受监督.

华残15885699949问: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
松潘县欣可回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派驻乡(镇)或者特定区域的机构依法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并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华残15885699949问: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五条内容是怎样的?
松潘县欣可回答: 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但农 民家庭散养的除外: (一) 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 开; (二)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 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三) 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 化处理设施、设备; (四) 有专职防治人员; (五) 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六) 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七) 防疫制度健全.

华残15885699949问: 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疫病的预防有什么?
松潘县欣可回答: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水平、动物饲养经营企业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华残15885699949问: 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五条的内容是什么?
松潘县欣可回答: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环保、商务、交通运输、林业、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督促、指导村(居)民履行动物防疫义务.乡镇(街道)兽医机构,承担动物防疫、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

华残15885699949问: 本人是买鸡的,但是去那里办理鸡的防疫证,还要办理什么证? -
松潘县欣可回答: 1)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20条;“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28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2、3条; (2)办理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动物防疫法”第19条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5条至14条; (3)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本场站动物防疫情况书面报告1份;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份,免冠一寸近照2张;相关人员健康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份; (4)办理程序: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审查→合格→发证;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国家物财价费字〔92〕452号; (6)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华残15885699949问: 《动物防疫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物,是指? -
松潘县欣可回答: 第三条 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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