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口粮田的规定

作者&投稿:申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老人死后口粮田归谁所有
法律主观:一、口粮田是归谁所有农村口粮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口粮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是补偿给所有人而非使用人,归集体所有,不归农民个人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的。根据《土地法》第八条条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

口粮田有继承权吗
口粮田没有继承权。因为农村口粮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但农村口粮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即农村口粮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 实现继承权要具备如下条件:1、前提条件。继承...

个人口粮田可以转让吗
法律分析:可以。农村的口粮田可以转让或者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口粮田和承包地的区别
而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合同的方式,承包集体的土地,土地的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2、取得的方式不同:口粮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的方式获得,而承包地是通过合同的方式获得。3、承包人不同:口粮田的承包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承包地的承包人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口粮田被征用的补偿金
对农村口粮田被征用补偿款归集体与个人的问题:依据土地属国家,即全民所有的原则:其土地征用款归集体所有;可将土地上附作物补偿款归个人所有的办理。如果涉及到农民靠土地生活的实际问题,可由该集体重新分配土地;确实没有土地予以分配的失地农民,也可申请失地农民的手续办法办理当否。国家对农村口粮田...

什么是口粮田和责任田?
口粮田和责任田不是私人财产。口粮田属于自留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同时《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口粮田可以被征用或征收,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

农村的口粮田和自留地是一回事吗?有什么区别?
交纳承包费。2、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二、 来源不同 1、口粮田是所有时期都存在的土地。2、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的产物,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

经济田能改成口粮田吗
经济田不能改成口粮田。农村经济田可分为口粮基本田、粮食保障田、经济作物种植田、蔬菜种植田、良种繁育田、特种经济作物种植田等。而口粮田是自留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口粮田的土地使用证能不能办理?
口粮田可以卖吗? 不可以。目前我们国家的 土地所有权 是国家与集体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 1、口粮田就是自留地 2、《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 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

什么是口粮田?有案例,解答好的给100分
1、口粮田就是自留地;2、《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

召古18833559772问: 口粮地是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临夏市的星回答: “口粮地”在法律上说应该是属于家庭联产承包地.现在的农村里,把家庭联产承包地分为口粮地和期他承包地,期中口粮地是为满足农民基本吃饭问题,依家庭现有人口数分配的土地.其他承包地,开始也是平分给农户的,后来搞投标了,村里就把口粮地以外的地集中起来,承包给种田大户了. 现在,一搬的农户,只有口粮地了. 也就是说,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口粮地应该是不存在的?…… 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已经没有了口粮田的说法. 那现在继续分口粮地算是违法吗?政府可以支持吗? 也不能这么说,法律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就不能说违法.

召古18833559772问: 什么是口粮田和责任田?
临夏市的星回答: 口粮田作为生活保障用地,根据公平原则,按人口平均分配,口粮田约占社区农地总面积的1/3,只负担农业税,不缴纳承包费,一般不负担国家定购任务,充分体现土地的社会福利功能; 责任田则根据效率原则,采取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等三种主要方式承包经营,经营农地为社区总面积的2/3,责任田要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土地承包费、承担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召古18833559772问: 我可以要口粮田吗口粮田 -
临夏市的星回答: 有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召古18833559772问: 农村口粮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可以归村集体所有吗?农民个人不能拥有吗? -
临夏市的星回答: 农村口粮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是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口粮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是补偿给所有人而非使用人,归集体所有,不归农民个人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土地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

召古18833559772问: 农村确权的口粮田权限多少年 -
临夏市的星回答: 确权只是对权属进行确认、发证,并不改变原承包合同的期限.农村土地家庭承包30年不变,现在确权后的期限,为30年减去已履行的期限.

召古18833559772问: 农村户口可以得到口粮田参照的是那些法律内容 -
临夏市的星回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

召古18833559772问: 农村土地口粮田与农村土地承包田有何区别? -
临夏市的星回答: 农村土地口粮田作为生活保障用地,根据公平原则,按人口平均分配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田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召古18833559772问: 村里分了部分口粮地,有一部分承包了,请问确权光确口粮地,承包地呢? -
临夏市的星回答: 1、口粮田: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 2、承包地简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召古18833559772问: 我一家四口人都是农村户口,没种过地也没有一点土地,我想种地的话,是不是可以向村里要口粮田, -
临夏市的星回答:《土地承包法》出台后,已经取消了口粮地、自留地和承包地之说词,统一为承包地,因此,你现在是不能和村委要所谓的口粮田的.根据该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实行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即生不增,死不减,因此,只要你村没有机动地或者新增土地,你现在是不能承包土地的.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你可以申请承包土地.

召古18833559772问: 口粮田是否需要交纳承包费? -
临夏市的星回答: 农村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即按人口分配的土地),不需要交纳承包费.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之外的土地,需要按承包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没有关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收费的规定,村集体不能擅自收取.但对于以招标等方式承包的土地,该法有承包费的规定,所以,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交纳.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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