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粮田有继承权吗

作者&投稿:象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口粮田没有继承权。
因为农村口粮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但农村口粮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即农村口粮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
实现继承权要具备如下条件:
1、前提条件。继承人具有继承权,且并未丧失或放弃;
2、时间条件。被继承人死亡;
3、程序条件。必须按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4、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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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15049918945: 我父亲是农村的过世了请问他的口粮田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
印残可杰: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长安区15049918945: 老人去世口粮地应该有赡养人继承吗 -
印残可杰: 您好!首先要解决口粮地是否属于遗产的问题,如果口粮地属于农村承包地、自留地以及其他拥有相关证照的土地(含林地等),那么应该划归遗产范畴;依照我国继承法规定,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当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个人见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长安区15049918945: “口粮田”及“果树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
印残可杰: 在承包合同的有效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配偶或子女(户口在本村的)可以继承“口粮田”及“果树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合同到期后,承包经营权自动终止.

长安区15049918945: 我父母没有儿子,就我自己是女儿并且已出嫁外村,我还能继承父母的口粮田吗? -
印残可杰: 口粮田当然继承的,放心好了,我老婆也是另一个镇的,她还有自己的田.

长安区15049918945: 我和母亲哥哥有口粮田,哥去世了他嫁出的女儿有继承口粮地的权利吗 -
印残可杰: 如果在已故人的遗书上面没有写明,你是有的,这个具体的你可以去问问法律顾问或者一些律师

长安区15049918945: 我和母亲哥哥有土地,哥哥去世,他出嫁的女儿有继承口粮田的权利吗 -
印残可杰: 不可以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庭承包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长安区15049918945: 我是农民,父母是单独立户已经去世了.请问我能继承他们口粮地的使用权吗? -
印残可杰: 在村民组未调整耕地之前你是可以继续耕种的

长安区15049918945: 村里分给单身兄的口粮田合同没到期弟能继承吗? -
印残可杰: 村里分给单身兄的口粮田合同没到期弟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但不能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长安区15049918945: 潍坊市户主死亡儿女有权继承其口粮田吗? -
印残可杰: 口粮田在有效期内不会收回的.农村普遍存在死亡或者嫁娶的都不会收回跟添加田地.

长安区15049918945: 急!!老师帮忙!!!口粮田地算遗产吗?子女能分口粮田地吗? -
印残可杰: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现在的地承包人是你父亲不是你爷爷奶奶,他们想告就让他们告去.根据《土地法》土地不属于遗产继承.这个土地目前属于你父亲承包期,相关征地补偿由你父亲一个人得,你父亲弟弟们无权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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