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理不符+与法相悖

作者&投稿:焦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为什么说轻生等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__
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解释是属于法律还是部门规章?如果与法律规定相悖怎么执行?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属是正式解释,属于广义的法律。部门规章是国务院下属各个部委制定的法律。司法解释一般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对下级在司法审判中法律的具体适用所作的解释,如果真的与法律相悖,以法律为准。

法律与道德是否相悖。 辩论赛晚上开始、我是反方法律与道德不相悖、求...
小狗在公共场所乱方便这种行为。在某些地方,这种行为是一种犯法行为,小狗的主人要受法律制裁,如罚款等;但在某些地方,这种行为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表现,不受大众认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行为也可能会转化为一种法律法规。由上可知,法律与道德不相悖,它们是互补的,是相互依存,是互相促进的。

法律与人情相悖还是不相悖?
这要看怎么说了,有时候可能会有一些相悖,但是大部分法律对于公民来讲还是有益处的!

佛不是说一切都是变化的吗,那法呢,真理呢,这不是相悖了吗
个人知见,仅供参考:变化就是无常。世间一切都是法。世间法出世间法都离不开生活,穿衣吃饭皆为修行,修行——修正我们对于宇宙人生错误的认识,看法,行为。宇宙者,指空间(宇)和时间(宙)。佛典中称为法界,法是诸法,界是分界。又曰真如,因同一体性故。宇宙即世界,分有情世间、器世间二种。...

合同法,物权法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相悖时以谁为准
您好,一般来说,司法解释本身很少与法律条文相冲突。如果相冲突的话,根据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以法律条文为准。至于合同法与物权法,因为两者属于同一位阶,因此效力上没有差别,根据具体的情形选择合适的法律。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当客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度相悖时,应如何处理?_百度...
那就坚持原则,告诉顾客,这样不行。顾客坚持要求,你可以解除合同,这种不算违约的。

法理学经典案例一·泸州遗赠
只有穷尽规则才能适用法律原则。案情分析 本案涉及到两个行为,即婚外同居与婚外遗赠。公序良俗的适用涉及到三个问题,到底是婚外同居违反公序良俗?还是婚外遗赠违反公序良俗?亦或者是二者的结合违反了公序良俗?首先,毫无疑问的是,婚外同居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与其立法精神相悖(不构成犯罪)。

《合同法》适用于答辩书的法律解释吗?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被答辩人之诉求缺乏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一、答辩人已经向被答辩人足额支付了全部承包款,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仅支付承包款20万元不符合事实,也不合情理 1、答辩人已经按照双方之间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被答辩人支付承包款52万元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

老法律与新政策相悖如何依法依规?
旧法和新法律矛盾,那么依从新法律。但是新政策和就法规相悖,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毕竟,发改委行政命令,不能凌驾于《电力法》之上。

瞿索13370632491问: 哪些情况需要追索抚养费?
陇县胶体回答: 以下四种情况需要追索抚养费 一、未尽抚养义务的 二、原来制订的抚养费标准已不... 实际上鼓励了现实生活中类似的违法行为,于法相悖,于理不符,社会效果不好. 四...

瞿索13370632491问: 收到欺骗导致的婚姻可否撤销? -
陇县胶体回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谓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

瞿索13370632491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欺骗男方抚养费男方可否追讨的复函 -
陇县胶体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1991)民他字第63号 颁布日期:1992-04-02 执行日期:1992-04-02 时 效 性: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

瞿索13370632491问: 求教一个术语,是描述道德与法律相悖的 -
陇县胶体回答: 道德与法律的矛盾是哲学范畴的“二律悖反”(又称 二律背反)命题.二律悖反(antinomies)是18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的哲学基本概念.指双方各自依据普遍承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公认为正确的两个命题之间的矛盾冲突.康德认为,由于人类理性认识的辩证性力图超越自己的经验界限去认识物自体,误把宇宙理念当作认识对象,用说明现象的东西去说明它,这就必然产生二律背反. ============================================ http://baike.baidu.com/view/27407.htm

瞿索13370632491问: 为什么说自残、轻生是与法相悖,与理不合的事情 -
陇县胶体回答: 因为:可举例说明 “法” 分外与内 那是自身心理的问题,而法是管犯罪是社会 "是外法" 触犯法律才会是和法同一个归综 心理与法无关 得想办法挣脱心理的这套"内法"

瞿索13370632491问: 成语填空:x理x合? -
陇县胶体回答: 填空答案是:于理不合.于理不合:在情理上说不过去!注:这是个短语,不是成语.

瞿索13370632491问: 合同未到期向公司请辞,公司要求赔偿奖金,如何处理 -
陇县胶体回答: 无效,公司的规定大于法律规定,提前30天离职是合法的. 纵横法律网-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周雪峰律师

瞿索13370632491问: 法律与人情有所相悖如何辩论 -
陇县胶体回答: 法大于理,先法制再人情!

瞿索13370632491问: 劳动合同中可不可以约定放弃工伤认定 -
陇县胶体回答: 不可以.此约定为无效约定.

瞿索13370632491问: 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
陇县胶体回答: 解答:“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职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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