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保密协议的规定

作者&投稿:杭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劳动合同法关于保密协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
保密条款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
1、内容要切合实际。保密协议的内容既要依据法律,又不能照搬法律。因为法律规定就全局而言的,对一个具体用人单位和一个劳动者来说,有不少具体的实际情况,协议内容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例如: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将本单位某某产品或工序的生产技巧、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决、设计图纸以及本单位的货源情报等一项或数项内容与劳动者进行约定,而不可照搬法律,笼统约定要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一句话。
2、条款要严密。约定的保密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的依据,严密完整的保密约定应当具备商业秘密的内容、期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泄密赔偿办法等项条款,至于约定的途径既可以在劳动合同正文中直接对保密事宜作出具体约定,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订一个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当然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提及有关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守,双方一致同意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员工保密规则制度、办法等执行。若仅有用人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但在劳动合同中未提及或未约定适用劳动者,那么就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追究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保密事项的赔偿责任就失去前提。
3、保密范围要适宜。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商业秘密的范围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但这些信息要构成商业秘密还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即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如果将不具有上述特征的一切技术与经营信息全部划为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进行约定,显然范围过宽。若事后以此约定认定劳动者违约泄秘,也缺乏法律依据。
4、管理要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保密事项后,认为一了百了,“合同一签,扔到一边”,双方是否按合同履行是一笔糊涂帐,合同管理杂乱无章,使合同的签订流于形式。因此,在约定保密事项的同时,加强合同的管理十分重要。首先,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从组织上营造商业秘密的保护环境;其次要加强文件资料管理,从中筛选出需要保密的经营、技术信息资料、磁盘实物等,确定其保密期限,加盖密级印章,交专人保管,规定借阅范围和时间,制定复制办法和销毁办法等,堵塞泄密露洞,将问题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保密协议的规定包括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离职签保密协议有补偿金吗
劳动者签了保密协议后正常离职的,用人单位遵守了保密协议约定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一、正常离职后签了保密协议有补偿金吗 1、劳动者签了保密协议后正常离职的,用人单位遵守了保密协议约定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

普通商密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保密协议中协商确定,但不应超过两年。与此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即使保密协议到期,劳动者仍需遵守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二、竞业限制 依据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包括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

关于保密协议的问题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第一条:商业秘密 1. 本...

什么情况保密协议无效
如保密协议的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时。劳动者无论在职或离职后均不得将自己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以任何形式告知任何第三方或者利用自己知悉的商业秘密进行自营等活动。但用人单位须给予履行保密义务的人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中的违约金约定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用人单...

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也是合情合法的。既然是协议,就是双方互相商量后,达成的一致决定,决不能是一方强迫另一方,所以员工有权拒绝签署保密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订保密协议,怎么样才有法律效应
要确保签订的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关键因素包括:首先,协议的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参与者需具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这是《合同法》第九条的要求。其次,协议内容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强制性规定。这意味着不得有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同...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竞业限制期限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法 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

关于合同的保密条款是怎么写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试用期保密协议有效吗
公司是可以跟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试用期的员工也是有约束力的,试用期签保密协议有效,但是协议的签订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客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

辞职后保密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详情请查看视频回答

西充县15178449069: 劳动合同保密规定是什么
沙诞舒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西充县15178449069: 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的内容都有哪些
沙诞舒思: 1、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的内容有:以用人单位和部分员工为主的保密协议对象;包括技术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的保密对象及其范围;禁止条款和保密期限;设定的违约责任条款.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西充县15178449069: 劳动合同保密条款这么约定
沙诞舒思: 劳动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西充县15178449069: 公司法保密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沙诞舒思: 关于保密协议,是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公司法》中并没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

西充县15178449069: 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的内容包含哪些
沙诞舒思: 有以下这些内容:1、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一定要注意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

西充县15178449069: 劳动者保密协议法律依据 -
沙诞舒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西充县15178449069: 劳动合同法中保密协议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急…… -
沙诞舒思: 不属违约的.关于商业秘密保护一般分为保密与竞业,保密是在职或离职都要尽的义务,主要是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或披露;竞业是你在离职后公司在向你支付竞业补偿金后要求你不得在同行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从业.就你的情况,第一,公司需明确哪些是保密信息,需要提供证明的,就你的职业来看,一般应不属保密信息;第二,就算属于,公司要你竞业也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否则你完全可以不理会公司.

西充县15178449069: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动合同中写入保密协议的内容吗? -
沙诞舒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这是我在北京本同事务所数据库中看到的.

西充县15178449069: 劳动合同法第几条是保密协议? -
沙诞舒思: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是对保密协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西充县15178449069: 我想请教一下关于保密协议的劳动法专家解答? -
沙诞舒思: 根据你的叙述,你和单位签订的是竞业禁止的条款.1、你是否需要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