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的内容包括什么

作者&投稿:初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音乐美学基础的主要内容~

《音乐美学基础》是作者在中央音乐学院从事音乐美学教学的一项成果,也可以说是最近几年来作者在音乐美学方面研究的一个小结。在书的章节安排上,针对历来从事该学科的研究者普遍关注的基本问题,选择了有关的八个方面。在具体的论述中,作者一方面重视和批判地接受前人的理论,另一方面也充分注意到从认识角度上提出一些新的看法。

(1)定义
音乐美学Aesthetics of Music从音乐艺术总体的高度研究音乐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性的基础理论学科。音乐美学同一般美学、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学、音乐评论等都有密切的内在联系,而且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发展和深化,往往离不开从上述这些领域的成果中吸取营养。
(2)对象
音乐美学在研究对象上却同上述的这些领域不同。一般美学把艺术作为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从总体上研究艺术的本质和普遍规律,而音乐美学则把音乐作为艺术的一个特殊种类,研究它的特殊本质和特殊规律;音乐技术理论(如和声学、对位法、曲式学、配器法等)研究音乐创作的技法、音乐构成上的具体准则,而音乐美学则把音乐作为一个总体,从更概括的角度考察它的本质和规律;音乐评论从实践上把具体的音乐现象作为它的分析和评论的对象,而音乐美学则对音乐的总体进行基础理论性的学术研究,为音乐评论提供理论前提。

(3)研究角度

音乐美学的研究可以从以下不同的角度进行:哲学的角度、心理学的角度、广义社会学的角度以及音乐作品自身的美学特性的角度。对音乐艺术进行哲学角度的研究,主要涉及下列一些问题:音乐的本质是什么?音乐的内容是什么?音乐同现实的关系是怎样的?等等。这些问题同哲学认识论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具有根本性质,是音乐美学中首先要探讨的问题。从心理学角度研究音乐艺术所要回答的问题,诸如音乐创作、表演、欣赏的心理过程是怎样的?人们究竟是如何感受音乐的?音乐是以何种方式作用于欣赏者的?20世纪以来,心理科学的发展为从心理学方面研究音乐提供了自然科学的基础和前提,为音乐美学研究的这一新领域开辟了道路。从广义的社会学的角度研究音乐艺术,涉及诸如音乐的社会功能、音乐的价值标准、音乐的阶级性因素、音乐的持续存在和继承性等等一系列问题,至于从音乐作品自身的美学特性的角度研究,则涉及诸如从音乐作品的结构、诸构成因素的内在特性等方面来考察音乐美学等一系列问题。
人们可以分别从上述不同角度的某一个角度从事音乐美学的研究,但是音乐美学作为一门科学,它应该是一个具有自己完整体系的整体。对音乐艺术进行哲学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以及音乐作品自身的美学特性的研究,这四者之间包含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任何以孤立强调其中的一个方面来贬低、甚至否定其他方面研究的价值都是不正确的。只有将以上 4个方面研究的有价值的成果综合起来,才能构成音乐美学完整的整体。
(4)历史发展

音乐美学这个概念在18世纪末叶德国音乐学者的著作中已经出现。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则是19世纪后半叶在欧洲逐步建立起来,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探索,它已经成为一般美学和音乐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但是,各国音乐家们对音乐的本质、音乐审美感受、音乐的社会功能和价值标准等基本问题的思索和探讨却早已进行了,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它的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遥远的古代。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发源,可以追溯到史前时期。在古文献中的材料说明,先民们不仅早已具有关于音乐的审美意识,而且也发生了关于音乐的起源及其功能的种种想象性思维,认为音乐起源于对自然、风、气的模仿,音乐的功能是可以帮助人类征服自然、战胜敌人等等。当时这些看法都是在宗教与神话的形式中出现,成为以后文明社会中音乐思想的胚胎和萌芽。
庄子认为:音乐的规律与宇宙自然的规律之间是相通的、一致的。自然界本身含有音乐中所具有的许多因子,如节奏、韵律、合规律、和谐等等。所以在庄子看来:音乐也是以大自然为蓝本而被创造出来的,而蓝本必定胜于模本,自然美必定胜过人为美,因此无声之乐必定高于有声之乐。大约这就是“至乐无乐”的涵义所在。欧洲古代至中世纪的音乐美学思想  欧洲古代音乐美学思想早在公元前 5世纪前后古希腊时代就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西方近代音乐美学思想发展的最早的胚胎和萌芽。
毕达哥拉斯在探索音乐同数的关系上、琴弦长短同其声音高低之间的比例关系上,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他把数解释为音乐的本质,强调存在一种由天体运动形成的听不见的宇宙音乐等,却明显地具有客观唯心主义甚至神秘的色彩。在古希腊奴隶制兴盛时期,对音乐本质的理解占主导地位的是模拟论。思想家们通常把音乐同其他艺术一样看作是一种模拟,所不同的是各种艺术的模拟对象各不相同。唯物主义者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0~前480)、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460~约前370)等人通常把音乐模拟的对象理解为自然界的实在客体(如鸟鸣);而客观唯心主义者柏拉图(约公元前428~约前347)虽然也承认音乐模拟的对象是现实世界,但这现实世界只不过是理念世界的派生物或影子,而音乐不过是“影子的影子”。柏拉图的贡献在于他强调音乐的社会作用,认为音乐能对人的精神道德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他反对把音乐看作是一种娱乐,主张把音乐作为培养其“理想国”公民的重要手段。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把音乐同人的感情生活联系起来,他不仅指出音乐可以模拟人的各种感情状态,而且指出音乐具有这种能力的原因在于它同人的情感一样都是一种运动过程。他不仅承认音乐的道德教育作用,而且承认音乐的娱乐作用,认为它可以使人们在闲暇中享受精神方面的乐趣,使心灵得到净化,产生快感。上述强调音乐的道德伦理作用的理论,后来被称为“艾托斯学说”。
亚里士多德的学生亚里士多塞诺斯(公元前 4世纪)突破了他的前辈,将古希腊的音乐美学向前推进了一步。他反对把数理解为音乐的本质这种思辨的态度,强调音乐的感性的、听觉的性质的重要性;他甚至把感觉和记忆看作是音乐理解的两个组成部分。这样,亚里士多塞诺斯便为当时音乐美学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方向,成为后来从心理角度研究音乐的先驱。艾托斯学说在奴隶社会走向衰落的时期受到了一些人的否定。这种倾向在恩皮里库斯(公元前2世纪)和菲洛得穆斯(公元前1世纪)的著作中都有明显的体现。他们认为音乐既不能表现人们的情感和精神品质,也根本不具有道德伦理作用,断言艾托斯学说是一种明显的错误。在恩皮里库斯看来,音乐至多不过对人的感情生活起某种临时的缓冲作用。以基督教思想为精神支柱的欧洲中世纪音乐美学思想从古希腊吸取了一些观念加以歪曲和改造以适应其宗教世界观的要求,这样便使古希腊音乐思想中许多有价值的成果被抛弃或阉割。在早期基督教神父希波的圣奥古斯丁(354~430)的著作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这种倾向。他一方面承袭古希腊的理论,把数看作是音乐的基础,承认音乐的感情作用和娱乐性,但同时又认为音乐应该使人们摆脱世俗的邪念,净化人的灵魂,加深人的宗教感情。这种倾向在对音乐有更为深入研究的罗马思想家A.M.S.波爱修的著作中也能看到。中世纪的经院神学家们认为,音乐的内容既同现实的客观世界无关,也同思维的理念世界无关,而是同彼岸世界的上帝相联系的。在他们看来,音乐的根源是上帝;音乐的美不过是上帝在这个对象身上打下的烙印,是上帝自身性质的体现;而音乐中所表露的情感只能是对上帝的虔诚信仰、对彼岸世界的憧憬和对尘世苦难的忍耐。这种看法成为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音乐观的中心内容。
编辑本段音乐美学发展转折点中国魏晋以后音乐美学的发展  从魏晋开始,中国的音乐美学思想明显地出现了一个转折。人们已不满足于就音乐的起源、 本质、 特征、功能等问题进行一般性考察,而是转入了对音乐自身的规律和各个具体部门(古琴、声乐、戏曲等)的特殊规律进行深入的研究。这个转变的最初代表,便是嵇康和他的两篇名作──《声无哀乐论》及《琴赋》。《声无哀乐论》的主要观点是:否认音乐具有人的情感内容,认为音乐的本质仅在于声音的单、复、高、埤、舒、疾等所构成的形式方面,音乐的美即由乐音组成的形式美。“声无哀乐”论总的倾向是强调音乐艺术的独立性,否定音乐与社会政治的关系。这种倾向虽属唯心主义,但它却符合魏晋时期出现的有关艺术自觉的时代潮流;同时对于秦汉以来居于统治地位的儒家礼乐思想是一种叛逆。有其历史的合理性。《琴赋》的观点与“声无哀乐”论基本一致。在此文中,嵇康对琴的音乐的和谐美、形式美作了淋漓尽致的描绘,可视为对其“声无哀乐”理论所作具体形象的发挥与运用。
魏晋以后,中国音乐美学发展的重心,逐渐转向琴(七弦琴)的领域。琴的美学在中国同样发轫很早。两汉时代已经出现了不少有关“琴”的篇章。例如:刘向的《琴说》、扬雄的《琴清英》、蔡邕的《琴赋》、桓谭的《琴道篇》等等。但它们大都不够系统,这时的琴学还处在酝酿阶段。琴的美学真正的奠基时期是在唐宋时代。琴学史上第 1部较有份量的著作可算是唐代琴家薛易简(活动于742~756年间)的《琴诀》。据朱长文(1041~1100)的《琴史》所记,这部著作共有7篇,全文今已不传,只剩下一些片断。在这些片断中曾经提及:“故古之君子,皆因事而制,或怡情以自适,或讽刺以写心,或幽愤以传志,故能专精注神,……”由此可见琴的以写心传志为主的美学精神。
在宋代著作中,规模最为宏大的是朱长文的《琴史》,其中的观点,却少有对于传统的突破。而真正有所突破、真正审美地对待琴艺研究的,当首推北宋琴家成玉□(活动于1111~1117年间)的《琴论》。其中所涉及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认为“操琴之法大体以得意为主”,可说是意境论的先声。
② 提出“雅淡”、“清和”、“简静”,“自然”以及“气韵生动”等作为琴的艺术的美学准则。
③ 在取声方面,既反对“失于轻浮”,也反对“过于刚劲”,认为只有“质而不野、文而不史”,方属上乘。
④ 在论弹琴修养时,合儒、道、佛兼而用之。例如说:“攻琴如参禅”,等等。继成玉□之后,直至明清,琴学著作大量涌现,不可胜数。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宋刘籍(生卒年不详)的《琴议篇》、元陈敏子(活动于1314~1320年间)的《琴律发微》、明李贽(1527~1602)的《琴赋》、清苏□(活动于1744年左右)的《鼓琴八则》,以及祝凤喈的“传神说”等,虽各有特色,但大都超不出成玉□《琴论》的畛域。
明清时代,最能体现中国七弦琴音乐美学特色及其成就的著作,应属明末琴家徐上瀛的《□山琴况》。它的主要贡献是发展了唐宋以来的“意境论”。《□山琴况》写了24种琴艺术的风格、境界。其主要论点有以下几个方面:①重视“意”的统率作用。它认为意境中不仅有情、有景,而且亦涵理、涵神,因而“意境”可说是“意”统率下的情、理、形、神的统一。②意境的特征是“无限”(琴中有无限滋味)、“深微”(意存幽邃之中)和在“弦外”(得之弦外则有余),意境是音乐形象的深层结构。③意境的获取需要运用想象(即“神游”),离开想象便不会有意境。《□山琴况》是继《琴论》之后的一部集琴的美学之大成的著作,它几乎囊括了中国传统的琴的审美理论的一切成就。除琴的美学之外,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还包括表演、演唱方面的美学思想。其最早的一部作品是元代芝庵(生卒年不详)的《唱论》。随后有明代魏良辅(活动于 6世纪中叶)的《曲律》、王骥德(活动于1573~1627年间)的《方诸馆曲律》、清代徐大椿(活动于1744年前后)的《乐府传声》等,皆为其代表性著作。中国传统唱论,具有应用美学的特色。其中大多数是讲吐字、音韵、声律、行腔等技术、技巧方面的问题,系统涉及美学问题则比较少见,但其中仍不乏可贵见解。中国表演美学不仅十分讲究声音的韵味美、形式美,同时也强调演唱要从内容出发,要按情行腔,须心中有意等等,由此略可窥见中国传统美学的精神所在。欧洲文艺复兴以后音乐美学的发展  在欧洲统治了近千年的基督教经院音乐思想随着15、16世纪人文主义思潮的发展,开始被动摇了。具有新型的人文主义世界观的学者和音乐家们打着复兴古希腊文化的旗帜,把古希腊的模拟论作为他们的音乐观的基础,赋予了这种学说以新的理论内容和时代内容。这表现在他们冲破了宗教神学音乐观的束缚,把新兴市民阶级世俗的现实生活,特别是他们的感情生活,看作是音乐所要模拟的广阔对象。音乐家V.加利莱伊大胆地劝音乐家们到集市上去观察各种各样人们的生活,倾听他们言语中丰富多彩的音调和充满表情的声音。人文主义的音乐学者们虽然还不能彻底摆脱神学世界观的影响,但是他们已经开始在音乐中把人的尊严和情感提到重要的地位,宣称音乐是“人们热情的心灵的表现”。这种音乐思想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时期的音乐学者们潜心于对音乐技术手段的研究,在这方面G.扎利诺作出了贡献。
在17~18世纪中叶的德国,音乐美学中的“激情说”得到了发展。这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音乐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发展,它对欧洲巴罗克时期音乐创作有直接的影响,它的代表人物是J.马特松以及F.W.马普尔格(1718~1795)、J.G.祖尔策(1720~1779)等人。他们把音乐看作是描写各种心灵波动、各种心底意向,表达人类各种激情的艺术。他们强调音乐的目的在于表现普遍的人类情绪,承认它对人类心灵的作用。这种学说在17世纪的法国也得到发展,M.梅尔塞讷(1588~1648)就是一个代表。他不仅认为音乐是人类思想情感的体现,而且承认音乐对人类的精神境界、道德情操产生积极的影响。18世纪后半叶,随着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发展,法国百科全书派的思想在音乐思想领域中也有所体现。J.-J.卢梭(1712~1776)、J.LeR. 达朗贝尔(1717~1789)、D.狄德罗(1713~1784)以及作曲家C.W.格鲁克等人进一步发挥了古代希腊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模拟论,强调音乐是对“自然”的一种模拟,而这“自然”实际上是被理解为人类本性和广泛的社会生活。他们同德国的激情说一样,强调音乐是人类情感、激情的表现。他们对音乐的社会功能的理解,更具有启蒙运动时期的理性主义色彩。稍晚一些的由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培育起来的 L.van贝多芬要求把每一种艺术,包括音乐在内,都看作是鉴别真诚感情的过程,他认为音乐是能把人类引向更高境界的一种精神启示。
18世纪末叶,德国出现了对后来西方音乐美学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I.康德(1724~1804)的音乐思想(《判断力批判》,1790)。康德并不一般地否认音乐中包含着情感因素,但他从自己的哲学美学体系出发,排除了纯器乐的内容因素,将它只看作是本身并无意义、并不表现什么的一种符合目的性的形式,这就必然导致贬低音乐艺术的思想价值和社会功能的结论。康德的音乐思想为后来的形式音乐美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19世纪上半叶,在音乐思想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是浪漫主义音乐美学思潮。浪漫派音乐家强调音乐是一种表情艺术,他们崇尚情感和幻想,把它们看作音乐艺术的中心内容,甚至将它们置于理性之上。他们高度肯定自身(包括自己的情感)的价值,强烈要求冲破旧的精神束缚,进一步发展个性,解放个性,他们把音乐看作是这种精神倾向能得到广阔发展的最理想的领域。这种后来被称为“情感美学”的美学观念在R.舒曼(《论音乐与音乐家》)、特别是F.李斯特(《柏辽兹和他的哈罗尔德交响曲》,1850)的音乐评论中得到鲜明体现。对李斯特的音乐美学思想发生了深刻影响的是G.W.F.黑格尔(1770~1831)的美学。黑格尔在自己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引申出来的音乐观中,强调只有情感这种抽象的完全无对象性的内心生活才是音乐所特有的领域(《美学讲演录》)。强调情感内容的浪漫主义音乐美学,在19世纪中叶李斯特的论著中获得了高度体现之后,便受到了以E.汉斯利克为代表的强调形式的音乐美学思想体系的强烈冲击,于是在音乐美学领域中形成了内容美学和形式美学的明显对立。也正是在这个时期,音乐美学从哲学和一般美学中分离出来,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汉斯利克的先驱J.F.赫尔巴特(1776~1841)早在19世纪30年代就已经提出从形式方面说明音乐的本质,否认音乐能表达情感的论点。汉斯利克在他的《论音乐的美》(1856)中进一步发挥了这种思想。他提出:情感表现完全不是音乐的职能,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同音乐之外的思想范围无关。他的最终结论是:音乐的内容只是乐音运动的形式。汉斯利克对浪漫主义的情感美学的批评正是建立在这个理论前提之上。这种把形式作为本质的美学理论不久就被 R.von齐默尔曼(1824~1898)彻底地运用到包括音乐在内的各种艺术种类中去(《作为形式科学的普通美学》,1865)。
汉斯利克的形式美学在19世纪后半叶遭到内容美学激烈的反对。当时属于内容美学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A.W.安布罗斯、A.B.马克斯、F.von 豪泽格尔等人。安布罗斯的《音乐与诗的界限》发表于1856年,马克斯的《贝多芬传》发表于1859年,豪泽格尔的《作为表情的音乐》发表于1885年。稍晚的H.克雷奇马尔(1848~1924)同上述几人的观点有些不同,他强调对形式因素分析的重要性,但仍以承认音乐是有情感内容为前提而力求对之进行解释的。他是音乐释义学的创始人,他的著作《音乐释义学研究的倡议》发表于1902年。后来,德国音乐学家F.M.加茨将欧洲18世纪末叶康德以来的上述音乐美学的不同观点之间的分歧,归纳为互相对立的两个流派,即他律论音乐美学和自律论音乐美学(《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1929)。
19、20世纪之交影响较大的H.里曼是这个过渡时期的代表性人物。他的观点有折衷的倾向,这表现在他承认有些音乐种类中是存在着非音乐的内容的,而有些则并不存在,为此他把音乐划分为标题音乐和绝对音乐,而后者是更高级的音乐。里曼的注意力更多地是集中在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美学。他研究的对象常常是欣赏者在感受音乐作品时所产生的听觉感受问题(《音乐美学原理》,1900)。然而里曼的这种折衷倾向并没有能消除形式美学(自律论)同内容美学(他律论)之间的对立。在里曼之后,在比较有影响的音乐美学家中具有形式美学倾向的有A.O.哈尔姆(《音乐中的两种文化》,1913)、E.G.沃尔夫(《自律音乐美学基础》,1934)以及作曲家I.F.斯特拉文斯基(《音乐诗学》,1942)等人;具有内容美学倾向的则有A.舍林格(《音乐构成及音乐听觉的培养》,1911)、E.索兰廷(《音乐表现问题》,1932)以及后来的D.库克(《音乐的语言》,1959)等人。中国近现代音乐美学思想  中国历史进入近代以后,尤其是“五四”运动以后,音乐艺术领域开始受到近代革命思潮的影响。当时的音乐理论家王光祈等人的音乐美学思想均不同程度地表现了民主主义倾向。王光祈主张:
① 音乐是民族生活的表现,必然具有民族特性。所以中国的国乐一定要建筑在中国古代音乐与现今民间谣曲上面(《欧洲音乐进化论》)。
② 音乐应该抒发民众的感情,而不是一部分知识阶级的感情。
③ 强调音乐的社会作用,认为用音乐可以唤起中华民族的根本思想和完成其文化复兴运动。
④ 建设新国乐还需要借鉴西洋音乐的科学方法。另一方面,“五四”运动以后,西方浪漫主义和表现主义音乐美学亦开始影响中国。
音乐理论家青主的思想即具有此种特征。他著有《乐话》、《音乐通论》,对音乐的本质、内容、形式、创作、表演、功能等一系列音乐美学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其主张是:音乐是“灵魂的语言”或“灵魂的一种世界语言”(即“上界的语言”);音乐是心灵的表现,是主观的创造,并具有改善人类心灵的功能。在重视音乐内容的情感性的同时,强调音乐的思想性、精神性,强调生活阅历对创作的重要意义。其不足是对音乐的民族特性有所忽视。20世纪30年代以后,在无产阶级革命音乐先驱者之中,冼星海是最初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观察音乐问题的音乐家之一。他在30年代末期,著有《论中国音乐的民族形式》、《现阶段中国新音乐运动的几个问题》等一系列论文,着重探讨了如何发展中国民族的、大众的音乐,以及如何看待音乐的民族形式等问题。其主张大体是:
① 发展中国工农音乐是创造中国民族形式最基本的出发点。新音乐的方向是大众化、民族化、艺术化。
② 内容决定形式。新的社会现实,新的民族的思想、感情和生活,即新的内容,必定要求有新的音乐形式与其相适应。
③ 新形式与旧形式之间有继承性。新形式只能产生于对旧形式的改造、加工、变化、发展的基础上。因此必须注重对固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的发掘、整理、批判、研究。
④ 要参考西洋的形式与方法,但不是照搬西洋音乐。⑤强调民族形式是民族生活传统、生活方式的反映;民族形式必须具有民族特有的风格与气派。欧洲现代音乐美学思想  欧洲20世纪30年代前后出现了以E.库特和H.默斯曼(1891~1971)为代表的新的音乐美学派别,有人称为“能量派”的音乐美学。这个学派同主张摆脱作曲家和听众的感情世界而独立地研究音乐作品自身的哈尔姆自律论有密切关系,但不同的是它显示出企图克服自律论本身在解释音乐本质时的弱点的倾向。库特认为音乐的本质并不是音响形式,而是音乐中的某种意志倾向性。这种意志倾向性同音乐材料、音乐构成的各种因素不可分割地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存在于音响现象内部的能量形式体现出来。构成旋律的音倾向的称之为动力性能量,构成和弦的音倾向的称之为潜在性能量。默斯曼在他的《应用音乐美学》(1926)中则以能量说为基础,对音响的物质材料的规律性做详细的所谓纯客观的考察。这种企图摆脱哲学世界观的制约,就音乐论音乐的倾向体现了30年代在德国兴起的“新客观派”文艺思潮的某些影响。在这之后出现了一个新的学派,即建立在E.胡塞尔(1859~1938)现象论哲学基础上的现象论音乐美学的学派,重要的代表人物是R.因加尔登。因加尔登认为音乐属于同现实世界并立的意向世界,将音乐看作是一种“纯粹的意向客体”。作为这种纯粹意向客体的音乐,它同现实世界之间并不存在本质的联系。因加尔登以音乐作品同作曲家、欣赏者的意识感受之间不存在同一性,音乐作品同该作品的乐谱之间不存在同一性为前提,提出了音乐作品的特殊的存在方式问题(《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现象论美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N.哈特曼、S.朗格等人的音乐美学思想。在因加尔登学说的启发下,哈特曼提出了音乐作品的层次论。他将音乐作品分解为作为声音实体的实在层(即前层)和作为内容含义的虚幻层(即后层)。前层是独立于欣赏者的意识而自律地存在着,后层则同具有艺术感受力的欣赏者的意识发生关系。这种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音乐的内容形式问题上调和他律自律之间矛盾对立的一种尝试(《美学》,1953)。朗格的音乐美学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现象论美学的影响,但他主要是从符号这个概念为出发点来解释音乐的本质。在朗格看来,音乐同其他艺术一样,是由比语言符号要复杂得多的特有的艺术符号构成的一种表现情感的纯粹的形式。这形式实际上只是一种虚像。在说明音乐形式同感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朗格借助了格式塔心理学的同构对应理论(《情感与形式》,1953)。但无论是哈特曼还是朗格,当他们把音乐看作是一种意向的客体或是某种虚幻的实体时,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将它同现实世界隔离开来进行考察的。在50、60年代从心理学研究的角度试图解决音乐中自律他律、形式内容之间对立的尝试,一直在进行着。在格式塔心理学基础上提出综合性的形式-表现美学的A.韦勒克(1904~ )的理论就是一个例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从50年代起,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反映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为出发点的音乐美学研究,开始在苏联和东欧国家发展起来。在这方面出现的主要著作有B.B.万斯洛夫的《论现实在音乐中的反映》(1950)、□.А.克列姆廖夫的《音乐美学问题概论》(1953)、Z.利萨的《音乐美学问题》和《论音乐的特殊性》(1953)等。他们把音乐看作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构成因素,指出它归根结底是社会现实生活在人们精神世界中的反映的产物,将它同社会经济基础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并在这个基础上对音乐不同于其他艺术种类的特殊本质进行了探索。60~70年代,这个学派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和发展。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吸取了西方音乐美学研究中的某些成果。在他们的一些著作中有时可
以看到现代语义学、符号学的某些影响(如利萨的《音乐美学新论》,1975),有的甚至具有现象学等理论的某些印记。
70年代以来,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的发展对音乐美学的研究开始产生影响,出现了一些这方面的论著。虽然它还处于探索性的初级阶段,但这个方向将无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未来音乐美学的发展可能具有深远意义。

  美学和音乐学的一种重要分支。在音乐学领域中,它是体系的音乐学中的一个领先学科。18世纪末,德国音乐理论家、作家舒巴特(Daniel Schubart,1739~91)首次提出“音乐美学”这个概念,但真正作为一门学科则是从19世纪下半叶起在欧洲逐步建立起来。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至今尚无定论。顾名思义,这是一门研究音乐的美和审美特性及其特殊规律的学科。艺术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它的美不仅体现在音结构本身,而且体现在寓于音结构中的内容,体现在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之中。为此,要弄清音乐的美和审美的本质和规律,首先就要研究音乐与现实美的关系、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特殊性、音乐美的结构形态等问题;其次,无论是音乐创作、表演还是欣赏,都是一系列的审美心理过程,研究它的特殊规律是近代音乐美学的核心;最后,音乐是社会的人所创造的精神产品,不是一种孤立的偶然现象,它总是与一定的时代、民族、阶级的社会生活与文化背景相联系,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和社会功能。从社会学角度研究音乐艺术,在音乐美学领域中具有悠久的历史。当然,音乐是由音响构成的,是通过特定的音结构来体现内容与形式的美,因此,不少学者还从声学、数学、生物学等角度进行研究。
同美学一样,音乐美学是一门边缘学科,需要不断地吸取其他学科的一切有价值的成果。音乐美学属于人文科学范畴,它要求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研究音乐艺术。音乐美学理论来源于具体的音乐实践,但它是从整体上把握音乐实践的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概括而得来的成果。这些成果一旦形成理论体系,又反过来影响或指导音乐实践,并为研究音乐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因此,音乐美学不仅是美学和音乐学不可缺少的分支,而且是二者的结合和深化。它对音乐学领域中其他学科具有指导意义。
音乐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历史并不长,但人类的音乐美学思想的产生却可以追溯到古代。在西方,公元前6世纪,毕达哥拉斯学派就开始探索音乐与数的关系,并提到音乐的“净化”作用;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强调音乐为政治理想服务,并将艺术模仿论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前384~前322)总结了前人的贡献,将音乐与人的感情相联系,并且首次指出音乐所具有的运动特征,肯定音乐的娱乐作用等。从古希腊多种多样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和萌芽。
在中国,最早的史书中就记载了生活在公元前8~6世纪的史伯、伶州鸠、季扎和晏婴等人素朴的音乐美学思想。其后,孔子(前551~前479)总结了春秋以前的音乐思想,强调音乐的伦理性质,提出了著名的礼乐观。老子(约前6、5世纪)提出美丑比较存在、音声相反相成以及“大音希声”的理论。庄子(前369~前286)从“法天贵真”思想出发,主张音乐合乎自然和人的本性等等。显然,当时已广泛涉及音乐与自然、音乐与政治的关系、音乐的社会功能以及音乐的审美准则等问题。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儒家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20世纪30年代,王光祈、青主曾在音乐美学方面进行研究;60年代,在报刊上开展过有关音乐美学问题的讨论。

故八音有本体,五声有自然,其同物者以大小相君。有自然,故不可相乱;大小相君,故可得而平也。若夫空桑之琴,云和之瑟,孤竹之管,泗滨之磬,其物皆调和淳均者,声相宜也,故必有常处;以大小相君,应黄钟之气,故必有常数。有常处,故其器贵重;有常数,故其制不妄。贵重,故可得以事神;不妄,故可得以化人。其物系天地之象,故不可妄造;其凡似远物之音,故不可妄易。雅颂有分,故人神不杂;节会有数,故曲折不乱;周旋有度,故頫昂不惑;歌咏有主,故言语不悖。导之以善,绥之以和,守之以衷,持之以久。散其群,比其文,扶其夭,助其寿,使去风俗之偏习,归圣王之大化。(《乐论》)

这里,“八音”是指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种乐器,“五声”是指宫、商、角、徵、羽五种声音。“体”和“自然”指的是乐器和声音的自然属性。所不同的是,“体”的自然属性是纯粹物理的,意味不同的乐器使用的物理材料不同,声音也不相同;“自然”则是指声音的较为固定的关系,这种固定的关系也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人的作用在于,依照发音的规律,调和五声,使之成为优美的声音。然而,这些乐器和声音又必须遵循“大小相君”和“自然”的法则。所谓“大小相君”是指依据乐器的大小或所发出声音的大小来确定哪一种乐器或声音是主旋律,乐器或声音大者必是“君”。多种乐器或声音在演奏的过程中必须突出主旋律,这样才能保证声音的秩序,使之优美和谐。这是阮籍继承《礼记·乐记》音乐思想的明显证据,2 也是他发挥天人合一、宇宙和谐的理论,并从技术上对音乐的这种自然特质所做出的合理论证。这一技术的论证很有必要,它奠定了阮籍言说的基础。既然自然的八音、五声存在着等级秩序,那么,这种等级秩序是不可随意改变的,否则,就会破坏声音的自然特质。其实,“大小相君”也就是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法则。阮籍对音乐自然的独特阐述不在这里,而在音乐与人的相互感应上。他认为,八音和五声都有自己“常处”,都有自己发声的“常数”,这是自然的,不可错乱的。所谓“常处”就是由于乐器的金、石、土、革、丝、木、匏、竹等物理性质和声音的宫、商、角、徵、羽等自然的等级秩序所决定的、它们应该处于的位置;“常数”是指这些乐器(八音)和五声由于它们的构造或属性不同所形成的清或者浊的发声规律。3 既然八音和五声都有自己的“常处”或“常数”,而且,这些“常处”或“常数”又都是自然所赋予的,因此,它们就能与神或人相通,能够“事神”或“化人”,使神或人与音乐产生强烈的感应。尤其是,它能够教化人民,使他们改掉风俗的偏习,归顺于圣王的教化之中。音乐若做到这一步,可谓与自然一体、与万物一体了。

首先我想说艺术(包括音乐)与美学不是同一概念。已美为目的艺术是唯美主义的艺术,其他则不是。有的甚至恐怖,比如勋伯格《一个华沙幸存者》


什么是音乐美学
音乐美学是一个综合性的学科领域,它探讨音乐艺术中的美学问题,包括对音乐的本质、形式、表现、意义及其与人类存在的关系的研究。下面将对音乐美学进行详细解释。一、音乐美学的定义 音乐美学是一门探讨音乐与审美经验的学科。它关注音乐的本质以及人们在聆听、创作、表演音乐时所体验到的美感。这一学科致力...

什么是音乐美学
音乐美学研究的领域还包括音乐语言学,揭示音乐中的语音、语法和语义如何共同构成音乐的表达方式;音乐社会学则深入剖析音乐在社会文化背景下的地位和变迁;音乐认知科学关注人类如何认知和理解音乐,探究音乐对大脑的影响;音乐技术学则关注技术在音乐创作和表演中的革新作用。总的来说,音乐美学是一个包罗万象...

什么是音乐美学
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多样,包括哲学思辨、实证研究、历史分析等方法。这些方法的应用取决于研究的具体问题和目标。例如,哲学思辨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探讨音乐的本质和审美价值等抽象概念;实证研究则可以通过调查、实验等方法,研究人们对音乐的感知和反应;历史分析方法则关注不同历史时期和音乐文化的特点,以及它们...

什么是音乐美学
除了上述提到的方面,音乐美学还有很多其他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例如:音乐语言学:研究语音、语法和语义在音乐中的应用,理解音乐中的语言性和表达性。音乐社会学:研究音乐在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作用和影响,探讨音乐在不同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下的演变和发展。音乐认知科学:研究人类对音乐的认知和理解过程,了...

音乐美学的内容包括什么
他的最终结论是:音乐的内容只是乐音运动的形式。汉斯利克对浪漫主义的情感美学的批评正是建立在这个理论前提之上。这种把形式作为本质的美学理论不久就被 R.von齐默尔曼(1824~1898)彻底地运用到包括音乐在内的各种艺术种类中去(《作为形式科学的普通美学》,1865)。汉斯利克的形式美学在19世纪后半叶遭到内容美学激烈的...

美学内涵是什么意思_论声乐作品的美学内涵
在气息的控制、共鸣腔的建立、音域的扩展及音区的统一包括语言的运用都能够十分自如,这样才能胜任对声乐作品的演唱。优美的歌喉、自然的音色、清晰的吐字咬字和声乐语调造型的艺术处理技巧,是体现声音美感的最重要的前提。第二,演唱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化修养。在演唱一首作品之前,我们应先做些...

乐记中的音乐美学思想有哪些
乐记中的音乐美学思想有以乐教化的思想、“和乐”的思想等思想。《乐记》中以乐教化的思想:《乐记》认为,音乐能够表现人的内心世界,能够反映社会风气,因而音乐与人的性情、性格、气质乃至整个社会风气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儒家从治理人心的角度出发,推崇音乐对人的教化作用。音乐的教化作用一方面表现...

音乐美学基本问题内容简介
第二部分转向音乐实践,包括创作、表演和欣赏等实践环节。这些实践问题与心理学紧密相连,因此,作者运用了当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从新的角度来理解音乐创作的心理机制,表演者的情感表达以及听众的审美体验。第三部分特别关注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内涵。它剖析了儒道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传统音乐实践的影响,以及这些...

音乐美学的内容包括什么
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至今尚无定论。顾名思义,这是一门研究音乐的美和审美特性及其特殊规律的学科。艺术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它的美不仅体现在音结构本身,而且体现在寓于音结构中的内容,体现在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之中。为此,要弄清音乐的美和审美的本质和规律,...

儒家的音乐哲学,音乐美学最主要的代表作是什么?它的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
1、乐为心声。《乐记》从儒家的心性之学直接切入,认为乐可以转化心性,是人的心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毛诗序》也...

临淄区17376909005: 音乐美学 - 搜狗百科
融马元治: 音乐美学Aesthetics of Music从音乐艺术总体的高度研究音乐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性的基础理论学科.音乐美学同一般美学、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学、音乐评论等都有密切的内在联系,而且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发展和深化,上述这些领域的成果中吸取营养.

临淄区17376909005: 学习音乐美学的方法? -
融马元治: 了解音乐美学的内容.要想学好音乐美学,首先得了解音乐美学的主要内容,音乐美学主要... 2. 了解音乐美学的发展进程.学习一门新的知识,想要学精学好,还必须要了解音乐美学的发展进程,... 3. 培养音乐美学学习的兴趣.音乐美学是很抽象的课程,音乐美学的学习,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4. 了解音乐美学的性质.音乐美学的性质是一门社会科学,它是一种研究美、美感以及美感 5. 坚持积极主动学习.要想学好音乐美学,你还必须要坚持积极主动地去学习

临淄区17376909005: 先秦音乐主要的美学思想 -
融马元治: 中国先秦音乐论著及音乐美学思想的典范是《乐记》, 《乐记》是《礼记》中的一篇.是迄今为止我国最早的音乐美学论著,它总结了先秦音乐美学的成果,具有较为完整的体系,在中国和世界音乐史上有重要地位. 其内容包括: ...

临淄区17376909005: 什么是音乐美学?
融马元治: 音乐美学首先是美学的一个分支领域.美学是研究人对世 界,尤其是对艺术进行审美活动的规律的科学.它要探讨人类审 美意识的起源和发展、审美的特征以及在艺术中...

临淄区17376909005: 儒家的音乐哲学,音乐美学最主要的代表作是什么?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方面 -
融马元治: 儒家的音乐哲学代表作品应该是《乐记》, 主要内容 1、乐之本体与末节. 《乐记》里面不讨论音乐的技能、原理,它认为那些是细枝末节.中国人更重视 “乐”背后的东西. 《乐记》告诉我们:“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

临淄区17376909005: 音乐美有哪几种 -
融马元治: 音乐美的本质不在现实音响的概括、客观齐响原型的人化或音响物质形式的运动,而在于表情广泛而自由地运用形式美的结构原则提炼、凝聚情感内容,音乐美可以陶治性情,移风易俗,甚至起到激奋情绪、鼓舞士气的作用. 音乐美是指音乐这...

临淄区17376909005: 古代研究音乐的史料有哪些 -
融马元治: 1 先秦音乐论著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竹书记年》、《尚书》、《左传》、《国语》、《吕氏春秋》等文献中,均有有关音乐的记录以及对音乐的评论和述说,墨子、荀子也曾对音乐有过专门的论述. 《吕氏春秋》中的“古乐”、“音初...

临淄区17376909005: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有哪些主要特征 -
融马元治: 一 要求音乐受礼制约,成为礼乐 孔子在政治上崇尚“先王这道”,主张“以政以德”,提倡“礼治”,重礼、乐的政治作用,强调音乐从道德上能感化人,(音乐的社会功能).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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