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成为一个法律原则产生于哪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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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特点~

亲亲得相首匿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具体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可以相互包庇隐瞒,不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亲亲得相首匿最早是由孔子提出,将该伦理原则上升为刑罚适用原则的是西汉宣帝。

扩展资料:
汉宣帝地节四年(前66年)下诏明确规定卑幼隐匿有罪尊长,不追究刑事责任;尊长隐匿有罪卑幼,死罪上请廷尉决定是否追究罪责,死罪以下也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刑法适用制度自汉宣帝以后成为中国古代重要刑事法律原则之一,并一直为后世历代所沿用。
新中国成立后,因批判封建文化传统、封建法律思想, 废除了沿袭几千年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明文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尤其是在六七十年代,亲属之间互相举报成一时之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亲亲得相首匿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最早确立于____________. 【答案】汉代

亲亲得相首匿 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具体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亲属之间隐匿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来源于孔子宣扬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   汉宣帝地节四年(前66年)下诏明确规定:“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书》卷八《宣帝纪》)据此,卑幼隐匿有罪尊长,不追究刑事责任;尊长隐匿有罪卑幼,死罪上请廷尉决定是否追究罪责,死罪以下也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刑法适用制度自汉宣帝以后成为中国古代重要刑事法律原则之一,并一直为后世历代所沿用。

  汉朝的汉宣帝时期。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汉朝


2.论述汉代刑事法制中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亲亲得相首匿 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这种亲属之间隐匿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来源于孔子宣扬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具体指三代以内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谋大逆等罪之外,有罪应互相包庇,不得向官府...

简述汉代定罪量刑中“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内容。
简述汉代定罪量刑中“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内容。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即祖孙三代、夫妻之间,卑幼隐匿尊长罪行的,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隐匿卑幼罪行的,除死罪要上请,其他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刑法原则是汉朝引礼入法...

亲亲得相首匿 具体是什么意思
亲亲得相首匿具体是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可以相互包庇隐瞒,不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

亲亲得相首匿 具体是什么意思
这种传统观念源于战国时期孔子在《论语·子路》中的记载,叶公提到的直躬故事,与汉代法律的精神相契合,强调的是在亲情和道德原则下的直率和公正。总的来说,亲亲得相首匿在古代中国法律中,是一种保护家庭和谐,维护亲情伦理的重要制度,它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家庭关系的重视和对人性温情的接纳。

关于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
今天,当我们走向法治国家时,如何科学地对待“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应该说是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间相互隐瞒罪行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思想由来已久。早在周礼中就有“为亲者讳”的说法,春秋末期孔子又将这一传统宗法原则概括为一种司法主张。《论语·子路第...

“亲亲得相首匿”何解?出自何处?
【条目1】汉宣帝时期确立了一项法律原则,即“亲亲得相首匿”。【条目2】这一原则主张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隐瞒犯罪行为,不必承担刑事责任。【条目3】其理论基础源自儒家思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条目4】根据这一原则,如果卑幼亲属隐瞒了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现在的法律中能 亲亲得相首隐 吗?
你说的是“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这个正式确立与汉宣帝。在明朱元璋的《明大治》后基本废除,清代和民国法律没有继承,新中国移植的是前苏联的法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现行法律中没有这个规定。还规定有包庇罪和窝藏罪。这个是对这一古老原则的重大打击,更没有生存的空间了。

2.论述汉代刑事法制中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在汉代的刑事法制中,"亲亲得相首匿"是一项重要的原则。这一原则允许亲属之间相互隐瞒犯罪行为,不予告发或作证。它源自孔子在《论语·子路》中的说法:“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意味着亲属间的这种隐瞒行为是合乎道德的。具体来说,这项原则规定,在三代以内的血亲之间,以及夫妻之间,...

简述汉代定罪量刑中“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内容。
在汉代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一项被称为“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这一原则允许亲属之间相互隐瞒犯罪行为,不进行告发或作证。具体来说,如果祖孙三代、夫妻之间有人犯罪,卑幼者可以选择隐瞒尊长者的罪行,不会因此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反过来,尊长者隐匿卑幼者的罪行,除了死罪需要上报皇帝外,其他罪行不负...

简述汉朝的刑法原则。
解析:1、矜老恤幼原则,刑事责任年龄,几次变化:10岁—70岁;8岁—80岁;7—80岁;10—80岁。2、上请原则(贵族官僚有罪先请原则)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不交一般司法机关处理,而应先奏请皇帝裁决。官贵犯罪可以请示皇帝给予优待。3、亲亲得相首匿(亲属相隐原则:汉宣帝),...

漯河市19480922773: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成为一个法律原则产生于哪个时期
枞时先必: 汉朝的汉宣帝时期.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漯河市19480922773: 我国现在的法律中能 亲亲得相首隐 吗? -
枞时先必: 你说的是“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这个正式确立与汉宣帝.在明朱元璋的《明大治》后基本废除,清代和民国法律没有继承,新中国移植的是前苏联的法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现行法律中没有这个规定.还规定有包庇罪和窝藏罪.这个是对这一古老原则的重大打击,更没有生存的空间了.

漯河市19480922773: 单项选择题38: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是那个皇帝在位时确立的
枞时先必: D宣帝

漯河市19480922773: 2.论述汉代刑事法制中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
枞时先必: 亲亲得相首匿 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这种亲属之间隐匿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来源于孔子宣扬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 具体指三代以内血...

漯河市19480922773: 汉朝的司法制度 -
枞时先必: 根据1973年、1974年在甘肃出土的居延汉简,以及1983年、1984年在湖北江陵出土的张家山汉简,可以看到,汉朝的诉讼审判制度较秦朝更为完备,关于告劾、传覆、断狱、系囚均有专门法令.汉朝的起诉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告劾,由当事人自己或被害人及其亲属向官府提起诉讼,类似于现在的自诉;另一种方式是由各级官府、监察机关±动察举违法犯罪行为,类似于现在的公诉.与秦朝所不同的是,汉朝确立了“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除大逆及谋反等重罪以外,亲属之间不负有告奸的法律产务.在逮捕羁押罪犯的程序中,对贵族、官吏、老、幼、废疾、孕妇实行特别优待,他们或者由于身份高贵,或者由于身体条件,可以不戴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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