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什么样的女人法律规定不许纳为妾?

作者&投稿:温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到底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还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多姫制?~

中国古代大多数朝代其实都是一夫一妻制,严格的说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制。
受影视剧和小说的影响,现代人常误解古代是一夫多妻制或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以为妾是可以随便纳的。事实并非如此,古代不仅妻子只有一个,妾也只能纳一个,不是想纳就可以纳的,满足条件了才能纳。
娶妻有严格的礼法步骤: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妻子和丈夫对家庭有共同话语权,举案齐眉、互相尊重。丈夫想要休妻也不是那么容易,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七出:不侍公婆、无后、淫、口舌、妒忌、盗窃、恶疾;三不去: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贱娶贵不去。
值得一提的是:无后是指没有儿子,只生了女儿也不行,不过生了女儿没有儿子丈夫可以纳妾不可以休妻,如果儿子女儿都没有生,丈夫想要休妻也是等妻子五十岁之后,不过古代平均年龄三四十岁,活到五十岁也够呛。还有贱娶贵不去相当人性化,我们现代很需要啊。
丈夫想要纳妾有个前提:娶妻二十年或者满四十岁,妻子没生儿子。而且妾是不可以扶正的,妻子如果死了会再娶一个妻子,而非妾扶正顶上。
多妾的情况直到清末民国才开始混乱起来的。
所谓一夫一妻多妾的妾,都是周朝后早期贵族的特权,庶人多无妾。蔡邕《独断》:“天子一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夫人九嫔。诸侯一取九女,象九州岛,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如果是平民百姓,一个小老婆也是不准娶的,“庶人一夫一妇”,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
从中可看出,即使是周朝,卿大夫以下最多也就只能纳一个妾,天子的妃子就连皇贵妃也都是妾。这些多妾都是特例,不是民间嫁娶制度。
汉文帝时期提出了一夫一妻,然而那个时候的一夫一妻和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有差别的。汉初律法《二年律令·置后律》:“大夫后子为簪袅,不更后子为上造,簪袅后子为公士。其毋适(嫡)子,以下妻子、偏妻子。”。规定庶子也有继承权。
推恩令是汉武帝推行的法令,大致内容是: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都有继承权,是为了蚕食地方藩王的实力。(嫡长子继承制开始瓦解)
到了唐朝,就已经有了明文的规定根据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律典籍《唐律疏议》上的记载,一个男子只能正大光明的娶一个妻子,只有在这个妻子病故之后方可以取另一个妻子。不能同时娶两个妻子,但是可以有小妾但是不能举行仪式。还有倘若已经是男子的小妾之后,就算是男子的正妻去世之后,小妾也不能进位成为男子名正言顺的妻子,小妾依旧是小妾。除此外古代男子可以休自己的妻子,但是对于男子的小妾而言由于这些小妾的身份并没有得到认可,所以根本不需要写休书只需要将她们赶出自己的家即可。
对妾的数量也提出了要求,除了皇帝,从汉朝时期开始丞相除了自己的正妻之外,只能纳三个小妾,剩余的官员要么两个要么一个。从中可以看出纳妾数量是一种统治特权,不是民间的老百姓能随便“享受”的。
妾是合法的,同时,妾在家庭中的权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
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其次,妾是能被用作交换的。
据记载,曹操的二儿子曹彰偶遇一匹好马,想要买下来,但是马主人说什么都不肯卖。曹彰没办法,于是便用一名美貌的侍妾跟马主人做了交换。这或许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曹彰得到了想要的骏马,马主人也得到垂涎的美女。然而,他们都没问过那名妾的感受。
第三,妾是能当赌注的筹码。
据记载,五代时期吴国大臣严续有一位绝世歌姬,长得绝美,歌声还动听。同僚唐镐有一条犀带,也是天下绝品。双方均觊觎对方的心头好。二人最终按耐不住对对方宝物的垂涎,相约来了一场赌局。双方玩了一种叫做“呼卢”的游戏,最终唐镐获胜,成功抱得美人归。
其实对于不少妾而言,其地位就相当于男人的玩物,只是在男人需要的时候才有利用价值,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简直就是生育工具而已。
一辈子也再无出头,哪怕很得宠爱,也无济于事。
因为,从被纳为妾之后此生再无出头之日,这是因为其在夫君的眼中就像是买回来的商品,高兴则宠爱你,不高兴打骂你,重则更可以随意侮辱、杀害,而且古代对此并不会有太大的惩罚。
唐朝名将严武八岁时就用铁锤把父亲的妾在睡觉之时,砸碎其脑袋。理由就是“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可想妾的地位之低,在小孩子心里也已经根深柢固了。
随着商人阶级的出现这一种纳妾制度也发生了改变,
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它拥有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极度膨胀的男权主义,基于这两个因素,“纳妾”在宋朝忽然变成了一种商业市场经济,买妾就如同买菜一样,摊开了卖,使劲儿挑。
要说宋朝的商业革命还真是名副其实,穷人家养大女儿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等她长大了卖掉。这个可以在宋代廖莹中的《江行杂记》中看到:“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
这看起来像什么?
这不是青楼培养人才的方法嘛!
所以,在宋朝,出现了一个词叫“以妓为妾”。这帮姑娘未来有两个发展方向,
一个是当妾,
一个是当妓。
不光如此,那会儿居然还出现了“雇妾”这样一种市场活动,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翻翻《夷坚志》卷第八的《郑主簿》,还有《癸辛杂识》的《银花》,都有记载。
要说宋朝的制度令人费解,还有一个方面,那就是地方官是不能携带家属上任的,使得妾的购买者群体规模扩大。
说完了市场经济的因素,我们再看看男权主义,三纲五常、男尊女卑这俩词我们听得多吧,从司马光的《家范》记载的:“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就能看出男权主义被这帮士大夫们拔高到了“天”的高度。我们知道,宋代之前的唐朝,那可是“妒妇”和“悍妻”盛行的年代,从武媚娘这么一个柔弱女子都能当皇帝就能看出来嘛。在宋代,可真是正儿八经的老爷们说话姑娘家闭嘴。南宋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过两个官员因为管不住家中母老虎而被降职的案子。
那个年代,真可谓是男权主义的极度膨胀期,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的妻子才会乖乖地跑出去买妾送给丈夫。你要搁今天,逛街多看某个小短裙一眼,回家都没完。
当然,妾的法律地位还是有保障的,我们可以看到《宋刑统》的规定,妾是居于妻之下、婢之上的三阶等级的中层,有些人不知道婢是什么,就是婢女啦,这是从在家庭的角色来区分,另《宋刑统》第十二卷的第195页写明“妾者,取良人为之”,所以从法律地位上来区分妾和婢,那就是——
一个是良人,
一个是贱人。
如果你看上了家里的烧饭丫头,
怎么办?
《宋刑统》告诉你——
首先要将婢放良,把她变成良人。具体方法见《宋刑统》第十三卷的第215页。
虽说宋朝法律对妾是有一定法律保障的,比如遗产继承权。但许多学者反驳:
妾本身就是财产的一种,
可以随意买卖,
也可以雇佣或送人,
这样一“物件”,
何来财产权之说?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特意去翻了《夷坚志》志补,看到卷第十的第1641页记载了一个故事:
朱逊买了个叫福娘的姑娘为妾,后来又娶了妻,就叫福娘滚蛋,但福娘那会儿有身孕了啊,不愿意离开,结果被朱逊强行遣走。后来,朱逊死了,他之前娶的妻子又没怀上孩子,于是,朱家赶紧把福娘的儿子接回来继承香火,朱家特别高兴,给这孩子该名为“朱天赐”。
看到这里,你们以为这篇文章就是为妾打抱不平吗?
你们错了,
接下来,
我来讲讲——妾的逆袭。
通常最自然的逆袭就是偏房转正,在正室去世或者离异之后,男主人偶尔会把妾扶正,但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侧室扶正就涉及到继承人的问题,所以历代法律都会规定不能这么干,宋代法律是沿袭唐代的,所以宋代也会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但根据史料,并没有发现有太多的处罚案例,反而“以妾为妻”这种大团圆结局很多。我猜想,可能是唐高宗留下的前车之鉴,这家伙不能以身作则,废了王皇后,改立武媚娘为后,给后世立了太坏的榜样。
第二条路就是,通过妾自身的努力,赶走正宫娘娘。《夷坚志》支甲卷第五中第751页记载了一个小故事:
刘恕的妻子死了,又娶了高氏,当高氏怀孕的时候,刘恕的一个妾坐立不安了,她彪悍狡诈,想着自己的地位本来就这么低,如果高氏生了个儿子,那以后自己还有好日子?所以,她以“淫邪之说”蛊惑了丈夫刘恕,赶走了正房嫡妻,摇身一变成为了这个家的女主人。
这是多么励志的故事!
但我们理解,一个长期受压迫的女性,在夫君的轻视以及嫡妻的嫉恨下,在法律的霸凌和社会的伦理道德下,她们只能靠自己,学会一点才艺,利用自身姿色和年龄的优势,占据夫君的肉体和精神世界。


《元史》是这样记载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朝廷从之。”也就是说,老百姓纳妾需要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四十岁以上;二是没有孩子。由此可知,政府对平民纳妾是有限制的。
到了开放的明代,比宋、元时期宽松多了。即使够格纳妾,也不是一生都可以随便娶的。虽然明朝的帝王大多荒淫无度,但对民间的男女关系控制则从紧,庶人娶妾也是不许的,“仿元制”。嘉靖三十一有例,“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如果敢偷偷纳妾,则要受皮肉之苦,要被痛抽40大鞭:“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明朝普通百姓四十岁之后还没儿子才能纳妾,不然犯法。
《大明会典》: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明朝的一些纳妾规定。
1、不能纳义女为妾,违法
《明英宗实录》○民有收义女为妾者法司论奸大理寺评事王亮奏请行勘原卖与媒合人果系义女罪之如律若通房使女收为妾而立约明白两相愿者不治罪不离异从之遂著为令
2、通房侍女变为妾室是要立文书的。
《明英宗实录》○民有收义女为妾者法司论奸大理寺评事王亮奏请行勘原卖与媒合人果系义女罪之如律若通房使女收为妾而立约明白两相愿者不治罪不离异从之遂著为令
3、妾如果殉夫,是可以得到诰命的,比妻子的诰命要小一级
4、妾在夫主死亡后,是可以改嫁的
《明英宗实录》○丙申山西按察司佥事刘翀下狱有朱氏者先为安陆侯吴杰妾杰死改嫁指挥张能能死又嫁指挥程鹏皆为妾鹏坐事诛翀慕其赀貌取为妻至是巡按御史曹泰劾奏翀忘廉耻配失节妇为风宪玷上命逮翀下狱鞫之
5、守丧期间,不能纳妾
《明英宗实录》○锦衣卫指挥佥事倪正居母丧娶妾六科十三道交章劾之法司拟正赎杖还职上以正行止既亏难居近侍调边卫差操
6、官员纳了良家子为妾,妾被妻整治虐待,妾的父母可以告官自家女儿是被强取为妾,可以得到朝廷支持,男人重的话被绞杀,轻的话被免官——良家妾的日子应该没有那么惨。
《明英宗实录》○谪监察御史时纪戍威远卫先是纪巡按狭西回经长垣县县丞萧节之为聘殷氏为妾纪妻妒致殷父母忿怒扬言挟娶己女为锦衣卫所发刑部比强夺良家子女为妾律坐绞遇赦当为民上曰御史不才如此其谪戍边
7、官员纳同僚,下属妻女为妾风险甚大,是有罪的
《明英宗实录》○先是辽东苑马寺少卿黄琰为行太仆寺主簿田畯奏其娶部属定辽中卫千户萧成翟广女为妾又侵置庄田一所往来饮酒淫乐妨废公事下巡按御史廉察未报至是琰以三年考满至吏部以闻命都察院执治之
○福建按察使谢庄谪戍大同威远卫坐娶部属子女为妾及挟妓饮酒也
8、治内不严,妾跟人私奔了,是被人极度耻笑的
《明英宗实录》○吏部右侍郎洪玙卒玙浙江淳安县人永乐辛丑进士授刑部主事转工部主事随侍郎罗汝敬巡抚狭西有能声善谈论大学士杨士奇奇其才正统初荐充经筵官改翰林院侍讲预修宣宗实录寻用士奇荐升吏部右侍郎进退人才必求其实不苟为异同然治内不严致妾淫奔士论少之 
9.收兄弟的妻妾是死罪
○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
10、“离异”——是指跟妾断绝关系。PS:现在离异这个词,归夫妻啦
○山西等道监察御史桂怡等劾武进伯朱英服制未终娶乐妇为妾诏宥英罪乐妇离异
11.和尚道士娶小老婆要被强制还俗,兼打的半死
凡僧道娶妻妾者、杖八十、还俗。女家同罪、离异。寺观住持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12、官员不能纳妓女为妾,纳了也要原样退回
○守备万全都指挥江福占妓者为妾诏宥其罪命给还其家福眷恋不遣巡按监察御史张蓥复奏其罪诏仍宥之 
13、官员管不住妻妾偷人,是会被免职的
○山西按察司副使章绘奏军官多纵勒妻妾与人通奸丧廉耻坏风俗宜例以败伦伤化削职为民从之
14、纳妻子的从家婢为妾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称为次妻,犯法。
○彭城伯张瑾初收其妻朱氏从嫁婢为妾婢死自称次妻上章乞祭祀礼部以无例格之至是为校尉所觉六科十三道劾举其罪下都察院狱具当徒都御史寇深按瑾下乱家法上欺朝廷难处以常律上是其言命锦衣卫固禁之 
15、私通别人家的妾,是有罪的,国法难容
○丁巳巡按四川监察御史钱琎奏守备威州都指挥佥事马云诱奸前巡抚侍郎罗绮之妾命执治之
16、官员如果卖自己妹妹给别人当妾,是可能会被砍头低
○府军前卫指挥佥事杨洪以屡失朝参纳赎致贫卖其妹与监生为妾因而劫之捕获诏斩于盗所
17、官员不能纳罪臣之女为妾
PS:罪臣之女,跟妓女一样惨,连官员妾都做不得
《明宣宗实录》○法司奏河南都指挥佥事王真坐买罪人女为妾罪应徒上命罚役以赎
18、妻虐妾致死,妻是会被治罪的——妾也不是妻想虐杀就虐杀的。
PS:看来妾的生命安全还是有一定保障的,妾的地位也有了一定提升。
○行在都察院奏御史傅敬妻殴妾中其要害妾自缢死当治其妻罪缘已受封上曰杀人岂可容罪之如律因与侍臣曰妇妒是恶行况以妒杀人其恶甚矣
19、明朝官员的妾是可以正经上奏朝廷的
PS:明朝对纳妾管的很严,但是妾的日子应该没那么艰难
○命故清平侯王友庶孙鉴袭羽林前卫指挥佥事永乐间友坐逗遛下锦衣卫狱子顺授羽林前卫指挥佥事宣德间友故至是其妾乞以鉴袭爵上以友在先朝既坐死论故有是命
○司礼监故太监吴诚妾姚氏奏诚随驾迤北阵亡存日曾于香山置坟今欲将诚衣冠按魂安葬从之仍命礼部赐祭 
20、王爷要纳良家子为妾,都要给皇帝打报告
○甲午淮靖王妃萧氏奏长子淮王祁铨先册李氏为妃自婚之后染患风疾无子恐误宗嗣乞照襄世子祁镛例自备财礼于本境地方官员军民良家子女内选娶一妾从之
PS:良家女为妾和奴籍女放良为妾区别还是很大的。明朝限制宗室妾媵数量,宗室奏选妾媵必须开明本人年纪,有无嫡子,是出于宗 室嫡配无出,征选妾媵意在续嗣的考虑,得到允许后才能拿纳妾。而且按规定不能纳乐户、妓女为妾。如果不强调无子,不是良家女,还不会被允许纳妾哩。
21、姐姐当元配,妹妹当继室的实例,在明朝,我现在还没有看到
PS:我怎么觉得这种事情是丑事啊,咱么在宅斗文中那么普遍呢?庶女文中的典型女主出路啊,给姐夫当填房,好恶心啊。
三言二拍中有篇就是说一个女子死了,鬼魂还要撮合自己的妹妹嫁给自己的未婚夫的事。虽然正史没有,说明社会上层基本没有这种事,但是民间应该不少的。“小说中有”,反映了社会中下层的情况。而且小说也说“不忍断亲,续上小姨,乃是世间常事”。
以明朝市场价作为参考,男人如果要纳妾,需要花费一百多两白银,这个跟现在娶老婆给的礼金差不多,不过都是平民价而已。但虽如此,要知道当时古人一年生活的开支(家庭)仅需几两白银,所以明朝纳妾是很贵的,也不是一般人能纳的起妾的。
清朝就不多少了,例如和珅有权和有钱,但他只有一个正室,两个侧室,这就证明官员不是随便可以纳妾的。
可是在民间有钱有势的男人不能只看着皇帝权贵们娶很多个女人啊,而他们就只能一妻最多一妾啊,所以就有了后来的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其实影视剧中的多妾基本都是多婢也就是通房丫头的情况,通房大丫头就是主子夫妇行房事的时候,她不但可以贴身伺候,还可以在主子招呼下,一起行房。
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通房丫头的地位要低于妾。只有办了手续、有了名分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通房丫头在性事上和妾差不多,地位却不如妾,但要高于一般的丫头。
通房丫头∶旧时指名义上是随女主人一同陪嫁到男方家的婢女,实际是姬妾的人。通房丫头和陪嫁丫头是两码事。陪嫁丫头是女主人带来的,但能不能当通房丫头或姨娘却要看情况。

中国古代可以三妻四妾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古代男子如何纳妾?妾的地位是怎样的?男子可以随便纳妾吗?纳妾需要经过谁的同意?
在中国,妾的出现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千多年的殷周时期。以后,随着阶级名分制越来越趋向规范、严格,作为夫妻关系中妾的奴属地位更加固定化。一直到中国最后一个皇帝被推翻,西方的新文化、新思想的不断流入、传播,与人类文明格格不入的纳妾制,遭到人们的谴责,这才趋向没落。
一、妾的发展历史
妾又称“侧室”、“小妻”、“姨太太”、“如夫人”等,由某种类似婚姻契约而形成,为正妻之外具有类似婚姻关系的女性。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起源很早,是随着原始社会的夫权制的产生而出现的。如我国的大汶口文化(前4300——前2500)就出现了丈夫与妻妾合葬的现象。
中国有句古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说的就是中国皇帝的纳妾现象。传说周文王就有后妃24人。秦始皇灭六国后,曾将原六国宫中与各地挑选出来的佳丽上千人,全部收入阿房宫中。到了汉朝,汉元帝宠幸3000宫人,东汉桓帝蓄美5000。到了晋炎帝时,后宫美女竟然超过了1万人。隋场帝的后宫虽然只有5000人,加上各地的行宫,宫女人数也超过1万。最高记录的保持者还要数唐明皇李隆基,当时从都城皇宫到各地行宫的宫女人数竟达万之众。

宋代以后,帝王们的后宫妃妾开始减少。这并非说明帝王们不再好色,而是他们较以前的帝王们更务实了。据纪晓岚记载:明代熹宗在天启元年派人到天下各地选拨了5000名年少美女进京面试,第一关为检验形体,只有1000人过关,有4000名佳丽被淘汰,第二关检验“私处”,结果只有300人过关,第三关进宫“实习”,一个月后,只有50人被封妃缤,方能得到皇帝的宠幸。
除了帝王广纳天下美色之外,中国古代的民间也是纳妾成风。如《红楼梦》中的平儿、香菱都属于小妾。就连以刚正不阿著称的海瑞,也在年过花甲之时,买了两个年轻的小妾,以至妻妾争宠,导致两妾同时自杀。“举杯邀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的佳句已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唐代大诗人李白也是一位一夫多妻制度的“执行者”。李白性情豪放,风流调悦,洒脱不群,酒色二品最为钟情。据考证,李白不仅娶妻四次,而且小妾多得难以计算。李白也在自己的诗句中充分表现过,如“余亦如流萍,随波乐休明。自有两少妾,双骑骏马行”等。清末红顶商人胡雪岩更是妻妾成群。
在明代,法律上还明文规定:凡男子年满40而无后嗣者,得纳妾。这是因为中国有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娶上几个小老婆,都是为了给祖宗延续香火。这也给中国古代男子纳妾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注脚,使纳妾变成了一种堂而皇之的行为。当然,纳妾现象只是体现在富裕人家及官宦人家的,贫苦百姓一日三餐尚无着落,又何谈三妻四妾、“双骑骏马行”呢?在封建统治时代,一边是“朱门酒肉臭”,妻妾成群,而另一边则是“路有冻死骨”,一生无力娶妻,孤独而亡。所以这里可以看到,纳妾只是少数人的特权,而对於广大的平民百姓来说是不能纳妾的。
那么就是在少数可以纳妾的人中间,在古代社会的前期,也是有明显的等级之分。而且有关的朝代,还规定了官员纳妾的数目。比如说按照西晋的制度,西晋曾经发布过命令,它规定,王公一级的可以置妾八人,郡一级的公侯可以置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员置妾四人,三品、四品官员置妾三人,五品、六品两个人,七品、八品只能纳一个妾。再比如唐《六典》规定了唐朝的制度,按照唐《六典》的规定,在唐朝亲王的妾的数目是十二个,郡王以及一品官十个,二品官八个,三品官六个,四品官四个,五品个三个等等。那麼这些妾都是国家承认的,而且都是有一定的名分名号,一定的特权的。按照明朝的规定,从明朝的《万历会典》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它有这样的规定,它规定亲王可以纳妾十个,而郡王在结婚之后,如果二十五岁还不生育,可以纳妾两个,如果三十岁还不生育,可以再纳两个,也就是郡王一级纳妾四人,到此为止,另外不同级别的,它也有不同的规定,至於民间的百姓,按照明朝的法律规定,只有到了四十岁无子,才可以纳妾。
二、妾的地位
纳妾不是娶妻,纳妾不是正式的婚姻,妾不是男方的正式配偶。但是纳妾也要经过一定的程式,主要有两个要点,一个就是纳妾往往也有媒人从中说和,第二个就是纳妾往往也要订立一个文书,但纳妾订立的这个文书不叫书,而叫做契,它实际上是一种买卖的契约。这种买卖关系,注定了妾在封建家庭中的低贱地位。
在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但是,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而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虽然应该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权利却是很受限制的,十分卑微。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但是,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主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到中国近代社会,不管是清末的政权,中华民国的北洋政府,还是中华民国的南京政府,也就是国民党政府,都是承认纳妾的合法性。比如在袁世凯时期,纳妾之风愈演愈烈,袁世凯不仅一人拥有妻妾16人,这其中还有姐妹和姑侄。在国民党政府的法律里面,它专门有一条解释,它说纳妾不是婚姻,因此纳妾不是重婚,这就给这些个国民党的达官显贵娶姨太太创造了一个法律的依据。按照近代有的资料记载,在有些地区,纳妾成风,它把纳妾看成了是一个财富的象征。
在我们今天看来,纳妾制度是极不公平的,是对女性极为残酷的,是不人道的,是用无数女性的血泪写就的。但是,自纳妾制形成以来,却盛行数千年,根深蒂固,绵延不绝,这又是为什么呢?从根本而言,纳妾制其实是一种原始社会形态。在很久很久以前,男人出门狩猎,女人在家住守,猎到食物后,要先让男人吃饱,剩下的女人才可以吃。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生则令纳妾现象更为制度化、普通化,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殡妃,百姓也可以三妻四妾。夫权统治是封建社会的相应产物和特征,纳妾制度正是附合了封建帝王专制的需要,才得以延续下来,直至新中国成立,纳妾制度才被废除。

当时的法律虽规定不可娶二妻,却没让人不许纳妾,娶“二妻”犯法,纳“二妾”、“三妾”、“四妾”却无关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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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貌是遗传的,所以,古代女人的五官长相与现代人基本差不多,估计他们的肤色会白一些,因为那时的女人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被风吹被太阳晒的几率小。同时,她们的个子会比现代人矮小一些,因为运动量不足。

古代中的四大美女分别是怎样的人?什么性格?
西施与杨贵妃、王昭君、貂婵为中国古代四大美女,其中西施居首,是美的化身和代名字。 四大美女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故事: 1、春秋战国时期,越国有一个叫西施的,是个浣纱的女子,五官端正,粉面桃花,相貌过人。她在河边浣纱时,清彻的河水映照她俊俏的身影,使他显得更加美丽,这时,鱼儿看见她的倒影,忘记了游水...

中国古代四大丑女是哪四个,分别长什么样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和人都是有对立面的。比如说,有好的肯定就有坏的。在古代既然有四大美女,那么肯定就会有四大丑女!四大美女大家都家喻户晓的,但是说到这个四大丑女,大家肯定都不知道是谁吧?下面就和小编一来看看吧~!1、嫫母 中国古代最出名的丑女,第一非嫫母莫属,史书上记载嫫母形同...

古代男子可以三妻四妾,那究竟什么样的女子才会去当妾?
在古代中国,由于强调男尊女卑的秩序,因此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其中三妻包括:正妻、偏妻、下妻,这些妻子都是正大光明,有着媒妁之言娶回家的,地位相当高;四妾的地位就很低了,因为那时的妾其实就相当于奴隶,男主人可以任意打骂,由于地位低下,只要男子有钱,喜欢,都可以进行纳妾。那么究竟什么...

中国古代宫廷最具美丽,智慧与涵养集于一身的十大女性是?
历史记载杨贵妃体态丰腴,很多人理解成胖。可是一个胖女人怎能成为帝王崇爱?我猜想因为当初没有一个词,所以文人不知如何描写,那个词就是“性感”。能与前三位并称中国古代四大美人,说明她有足够的资本,排名第四没有问题。 5、古代十大美女之五陈圆圆 陈圆圆,原姓邢,名沅,字畹芬。明末清初江苏武进(今常州)人...

中国古代有名的美女有哪些?各有什么特点?
西子即西施,春秋乱世间越国谋士范蠡之恋人、情人,吴王夫差之姬,中国古代四大美人之一,有“沉鱼”之强力,为千古美女代名词。她违背良心做了一回吴国人民祸国殃民的坏女人。在导致吴国灭亡后,可能与范蠡扁舟隐逸而去,形迹缥缈无踪。2、【毛嫱】毛嫱,《管子》和《庄子》里都记载过的美女,和西施同时成名。《管子·小...

中国古代女性的形象~~
蔡文姬名琰,既字文姬,又字明姬,她的父亲便是大名鼎鼎的大儒蔡邕。 蔡邕就是蔡伯喈,有一出《琵琶记》的唱词,说的是蔡怕偕中状元后,不认发妻赵五娘,别娶丞相之女,可说是厚诬古人。东汉时根本没有状元,也没有别娶丞相之女这回事。对此南宋陆游曾感叹系之他说:“身后是非谁管得,隔村听...

蛟河市14766268310: 我国古代婚姻法对结婚的禁止性条件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
廖高依路: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必要条件和禁止条件共五条: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4)、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5)、禁止结婚的疾病

蛟河市14766268310: 古代一辈子没有结过婚的女人叫啥? -
廖高依路: 除了和尚道士因为宗教原因不许结婚,平民百姓根据法律超过结婚年龄官府就会指定结婚对象,不存在什么不婚的现象,而且穷人也晚婚不起,古代中国对违反计生对象的处罚也很严厉.如在汉初刘盈(惠帝)当皇帝时期(公元前195~公元前...

蛟河市14766268310: 为什么古代制度对女人的限制越来越严? -
廖高依路: 中国古代婚姻的标准是“门当户对”.西周时禁止贵族跟平民通婚,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门第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南朝士族王源嫁女庶族富阳满氏,被弹劾为“惟利是求”,并拟“禁锢终身”. 士族...

蛟河市14766268310: 中国古代休妻的标准都有哪些? -
廖高依路: 想知道,中国古代休妻的七条标准,还得先说说七出和七去,其实七出和七去(也称七弃)是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中,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 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

蛟河市14766268310: 中国历史上哪个朝代女性的地位最低? -
廖高依路: 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最低下的时期,是明清时期,也是封建社会的没落时期.古代女性并不是一开始地位就低下的,自从儒家宣扬男尊女卑的时候开始,女性地位不断下滑.即便如此,历朝历代都曾经出现过很多女强人,不断与男权社会抗争.尤其是盛唐时期,女皇武则天将女性的地位推向巅峰,涌现了大量的优秀才女.宋代女性地位逐步下滑,但是仍然出现了像李清照这样的才女.明清两代对女性的管制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各种专门歧视女性的法律,针对女性的酷刑和各种不讲理的清规戒律,将女性的权利剥夺的一干二净,从思想上到肉体上将女性牢牢束缚,是女性地位最低下,生活最黑暗的历史时期.

蛟河市14766268310: 中国古代有没有法律规定女人不能当国王/皇帝 -
廖高依路: 应该是没有,因为一般女人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个位子,因此没必要规定这个,武则天完全是个特例

蛟河市14766268310: 古代女性不能参加科举是因为有法律制约吗? -
廖高依路: 中国古代制约人的是礼法,中国古代的法律只是针对犯罪分子的.礼法中,妇女要三从四德,是不提倡妇女抛头露面去参加科举的,但并没有说完全反对

蛟河市14766268310: 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女人一直都是被禁止二婚的吗? -
廖高依路: 不完全是,如果男人把女人休了以拍,女人是可以别门另嫁的.所谓女人不能二婚,只是道德上的要求,而不是古代法律上的要求,也就是说是孔孟思想不允许女人改嫁,但法律不是绝对禁止的.

蛟河市14766268310: 古代有不让女性参与政治这一条侓吗?
廖高依路: 首先要搞清楚条律的意义,我是否可以理解成法律或法条呢? 其次,古代的法律似乎从来与女性能不能参政基本不沾边的.古代对于女性的行为要求大多参照的是礼法,而且很大一部分是朱老夫子制定的比较严苛规定.如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你试想一下,如果三从执行的较好,哪里有什么政能让女性参与呢? 当然在朱老夫子之前,比如像唐朝(并非仅武则天当政期间),女性的地位还是挺高,至于能否参政,应该也是不能的.

蛟河市14766268310: 古代婚姻制度 -
廖高依路: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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