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如何行使权利与义务

作者&投稿:毛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应当充分尊重教师的权利;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和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这也是教师的权利之一;
二、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体罚学生,尊重学生;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责任心;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学生,及时家校沟通,时刻关心学生的身心状况,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品质;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即使纠正学生的错误;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1.正确理解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含义。《教师法》对教师权利的规定,是对教师这一职业群体除了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以外的权利所作的特殊规定。教师享有的特殊权利是与其职业特点相联系的,是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员所不能享有的。各级政府、社会各界要依法保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也应懂得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为此,必须自觉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教师法》对教师的义务也作了相应的具体的规定。教师在明确自己应享有什么样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明确自己应尽的义务,因为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规定其应履行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应的,无此轻彼重或此重彼轻之分。在执法过程中,教师既应享有自己的权利,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在赋予法律关系一方权利时,实际上也同时规定了另一方的义务;在规定法律关系一方义务时,实际上也同时赋予了另一方权利。换句话说,对于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权利的,对另一方则是义务;反之亦然。例如,《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教师享有这一权利,第九条就相应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即“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池教育教学用品”。
3.在不同场合下,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义务。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没有认真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他也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就是他的失职。又如,《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教师的权利,只不过是以义务的形式出现罢了。应该说,这是对教师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对于改变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更具有针对性。如果哪一个组织或个人阻正、妨碍教师接受进修和培训,那么教师就可以依据《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要求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
总之,对于教师应当如何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和履行教师的法律义务,是一个辨正统一的问题,只有明确他们之间正确的关系,用以指导实践,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一名教师应尽的责任。这还有待于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

教师权利义务体系是教师法律地位的表现.要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明确教师在各种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科学定位教师的法律身份.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及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教师的法律地位问题显得日益突出和关键,已成为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要重构我国的教师权利义务体系,必须采取如下措施:在修正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更新教育观念、拓展教师权利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职关,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通过在立法中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确定为公务员身份并采取职位聘用制,来实现教师职务的稳定性和公共性,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教育立法,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来确认和保障教师的法律地位.
 作为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师,是履行向受教育者传递文化科学知识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的专业人员。应该指出,教师在科教兴国、培养人才的基础性作用是不可质疑的,是全社会公认的,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尊师重教”的口号我们已经喊了十几年了,然而忽视和轻视教师的地位,侵犯教师权益的现象仍屡屡发生。 “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维护教师的权益,这是广大教师都极为关心的问题。对教师权益中法律保护和救济进行探讨,目的在于希望这些问题能得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管理层以及广大教师的重视,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得以解决。一、教师的基本权利 教师的基本权利是教师在履行教师职务过程中,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待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可能性。这些权利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主体,有权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具体地说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二)从事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权利 。(三)指导学生和评定学生的权利(四)按时获取报酬的权利(五)对学校教学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六)参加进修和培训的权利。
二、教师依法履行的义务。(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它有两种不同形式: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即必须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教师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消极义务即不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不得体罚学生的义务。绝对义务与相对义务。对一般人承担的义务,例如教师不得侵害法律所保护的任何公民的基本权利。相对义务指对特定人承担的义务。如教师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中只对学校承担义务。(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如何在教育活动中行使自身权利和履行教师义务呢?我先来说说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一、我国幼儿教师的权利是:
1、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成长发展的权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5、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二、我国幼儿教师的义务是: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按归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地教育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每一个幼儿教师都应当为自己肩负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感到骄傲和自豪。每一个幼儿教师都应当珍惜和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地、主动地位幼儿教育事业奋斗,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爱护。
本人认为,还应当深刻领悟《教师法》精神,明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辩证统一的关系,要做好以下三点:
1、正确理解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了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3、在不同场合下,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并可以相互转化。
综合幼儿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再加之《教育法》的三点精神,在教育活动中幼儿教师既要做到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成长发展;又要做到保育的工作,例如:当一名家长在可以要求幼儿老师教授小学化的知识,老师就应该提出正确的观点,不能一味的托和家长的说辞而不顾孩子的年龄发展特点。再例如,家长对老师不尊重甚至动手打老师时,我们老师也要捍卫自己权利,不能忍气吞声!
常言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当然作为一名教师,大度、宽容之心是必备的,所以说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更多的要想到自己所付出的!
总之,对于教师应当如何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和履行教师的法律义务,是一个辨正统一的问题,只有明确他们之间正确的关系,用以指导实践,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一名教师应尽的责任。这还有待于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


在教育教学中如何践行师德
在教育教学中如何践行师德做法如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除了要有高尚的师德,还应该有深厚的教学素养和一套良好的教学方法。在日常工作中要深入学习业务知识,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每天工作再忙,也要重视政治学习,一定要把学习的危机感、紧迫感,提高素质作为生存和发展的紧迫任务。教学实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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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结合所学联系实际举例说明如何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践行教师职业道德...
我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关于如何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践行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议。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方向:1. 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应始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兴趣和需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例如,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如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2. 坚守...

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如何做到立德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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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幼儿数学教育实践中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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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如何在教学实践中实现其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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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教学中如何创造?
2、教师要创新教学研究,做一个研究型、专家型教师 教师不能只会一味地教,不会认真思考和总结经验。只有认真归纳和总结,用成功的经验指导自己的教学,收获的成功会更大。教育科研能力是在教育实践的基础上,超越教育实践的创新能力。教师要想使自己真正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必须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

如何在教育实践中实施活动性原则
活动性原则指的是在教学过程中,将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去,让学生自己去探究和发现知识,通过实践来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为了实施活动性原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教师需要创造一个积极、开放、互动的课堂氛围,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有兴趣参与到学习中去。2、引导学生主动...

教师如何在实践中落实六个下功夫的要求
5、要在培养奋斗精神上下功夫 历史只会眷顾奋进者,不会等待懈怠畏难者。艰苦奋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教育并引导学生勇于奋斗,处优而不养尊,受挫而不短志,做到自强不息。6、要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过程中贯穿着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要教育并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

教育实践中如何坚持教育的伦理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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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19653748427: 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有哪些权利 -
但亨云芝: ①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②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④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

山西省19653748427: 教师应有怎样的权利义务观 -
但亨云芝: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明确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活动的重要保障.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每一位教师具体拥有怎样的权利义务观,则直接影响其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享有.一、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的对等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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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亨云芝: 权利和义务应该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义务的权利是不存在的,没有权利的义务也是不合理的,我觉得,作为教师,应该首先把义务放在第一位,因为教师面对的是有思想,有意识的活生生的人,而且是少年儿童,祖国的未来,教育好自己的每一位学生,才是最重要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之后,在去谈权利.当然,时下教师的权利确实很难得到保障,工资拖欠,待遇低下,社会地位低下,让每一位作教师的都感到自己是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工作和社会压力还很大.基于上述,我想教师应该先完成自己的义务,其次去要求自己的权利.

山西省19653748427: 帮忙作题;结合实际谈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
但亨云芝:[答案] 根据我国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中与学生有关的有以下两条(其余略): a.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b.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教师行使权力的方式 对于教师来讲,行使其权力的方式不外乎积极和消极两种.奖励和...

山西省19653748427: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但亨云芝: 第四章 教 师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

山西省19653748427: 教师的权利有哪些?
但亨云芝: 管理学生权 《教师法》第7条第3款规定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方面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社会活动、劳动文体活动,师生及同学关系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公正的评价.教师有权利严格要求学生,对好的行为进行表扬,对不良行为提出批评.并根据学生的个性指导学生的发展方向”.

山西省19653748427: 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 -
但亨云芝: 教师义务:(一)遵纪守法教师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简称遵纪守法义务.(二)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教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山西省19653748427: 根据我国教师法规定老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
但亨云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有:(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山西省19653748427: 联系实际谈谈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
但亨云芝: 关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教学目标一、知识与技能目标: 通过教学要让学生了解劳动者的主要权利、主要义务以及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法定程序和基本内容,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作用以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的两个基本原则;了解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和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能结合实际畅谈自己的职业理想,并结合当前社会上一些人缺乏职业道德的现象谈谈劳动者怎样遵守职业道德并以主人翁的姿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二、过程与方法目标 通过到图书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社会调查、探究社会时政问题等活动,通过讨论、辩论、模拟教学和探究性学习等方法,突出教师的指导性、学生的参与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协作,从而培养学生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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