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知《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全文,谢谢!

作者&投稿:语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问有没有《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全文百度云,谢谢谢谢!~

《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快穿]》作者:骑鲸南去.txt: https://t00y.com/file/22807494-415620343

  什么地方可以“建私房”,怎样建才不违法?2008年4月3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武汉市个人建设住宅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市老百姓征求意见。

  用地:不再新批国有土地建“私房”

  《规定》对个人建设住宅进行从严控制,规定了禁止建设的区域。本市国有土地上,不得批准新增个人建设住宅用地,个人原有住宅土地改建、扩建,不得超过原土地使用权范围。原土地使用权边界不规则或压占城市道路规划路幅、消防通道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适当调整原土地使用权边界,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建设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所划定的禁止建设范围、城市绿化用地、山体和湖泊保护用地、城市道路、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线、车站、码头、市政公用设施等规划控制区域.

  建设:建三层私房须有专业设计

  为保证“建私房”的安全,规定对个人建设住宅的标准、规模均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建设住宅总层数不得超过3层,每层层高不得超过3.2米,并应符合城乡规划和《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房屋间距的要求.

  个人建设三层或者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个人建设住宅的施工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城中村:不得单独新审批宅基地

  “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按“城中村”规划,集中统一建设多层及多层以上住宅楼,不得单独新审批宅基地。

  对未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符合单独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每户宅基地应作出明确规定:中环线内占用农用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中环线外占用农用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住宅,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若原有房屋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或农村村民户人均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新分户后再审请,都将不予批准。

  个人建设住宅总层数不得超过3层,每层层高不得超过3.2米,并应符合城乡规划和《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房屋间距的要求.

  个人建设三层或者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个人建设住宅的施工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 第143号 规定的很清楚
第十一条 居住建筑间距,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建筑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下同)的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为:
1、纵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密度一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0.9倍,密度二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1.0倍,密度三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1.1倍,其中在国家级开发区和东西湖、汉南、江夏、蔡甸、黄陂、新洲等区的建制镇规划区内不少于建筑高度的1.2倍;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
2、纵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密度一区内不少于10米,密度二区内不少于12米,密度三区内不少于14米;3山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建筑高度在12米以下的不少于6米,建筑高度在12米以上的不少于8米。
(二)建筑高度24米以上(不含24米,下同)的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为:
1、纵墙面与纵墙面的间距,其中24米以下部分间距按前项第1目计算,24米以上部分在密度一、二区按不少于所增加建筑高度的0.3倍进行递加计算,在密度三区按不少于所增加建筑高度的0.4倍进行递加计算,不足26米时,按26米计算;其最大间距,在密度一区内可以不超过40米,在密度二、三区内可以不超过45米;
2、纵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纵墙面在南面时,不少于20米,其余情况下不少于18米;
3、山墙面与山墙面的间距,密度一区内不少于14米,密度二、三区内不少于15米;
4、点式建筑的间距,按建筑之间的南北向重叠面进行计算:无重叠面时最近点距离不少于15米;重叠面小于12米时,间距不少于18米;重叠面大于12米时,按本项第1目计算。
(三)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居住建筑与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为:
1、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建筑纵墙面与其南侧的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筑的纵墙面之间间距按本款第(一)项第1目计算;与其北侧的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筑的纵墙面之间间距按本款第(二)项第1目计算;
2、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建筑山墙面与其北侧的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筑纵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20米;与其南侧的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筑纵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18米;与其东西两侧的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筑纵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14米;
3、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建筑纵墙面与其北侧的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筑山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18米;与其南、东、西侧的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筑山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14米;
4、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建筑山墙面与建筑高度24米以下建筑山墙面之间间距不少于14米。在密度一、二区内临城市主、次干道,根据城市规划用地条件及城市空间景观要求布置的建筑与周边现有的永久性建筑之间间距按前款执行确有困难的,其间距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少于应退间距的50%,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
第十二条 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可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间距适当减少,但减少幅度不得超过20%,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
第十三条 居住建筑与其南侧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确定;与其北、东、西侧非居住建筑的间距,可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适当减少,但减少幅度不得超过20%,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
第十四条 建筑间距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建筑间距按相邻建筑外墙轴线间距计算;
(二)建筑纵墙面外挑阳台、梯平台、走廊及凸出辅助设施部分的累加长度超过纵墙面长度二分之一的,其间距以最大外凸部分或外凸部分轴线的垂直投影线计算;
(三)建筑山墙设置外挑阳台的,建筑间距按阳台外轴线的垂直投影线计算;
(四)建筑山墙若开有卧室窗,则按建筑纵墙计算建筑间距。建筑间距按前款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非平行布置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按建筑之间的平均距离计算。非平行布置的建筑之间最近点的距离应不少于标准间距的0.7倍,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非平行布置建筑之间的角度超过60度的,则按建筑纵墙面对山墙面的规定计算建筑间距。
第十六条 建筑后退规划用地范围线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相邻建筑双方各自从规划用地范围线起计算后退距离,后退距离不少于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间距的一半;
(二)在现有永久性建筑南北两侧新建居住建筑,且永久性建筑未按前项规定退够应退间距的,新建居住建筑的后退距离应在自身应退规划用地范围线间距基础上再行后退,其中:新建居住建筑在北侧时,间距不少于本规定的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间距的80%;新建居住建筑在南侧时,间距不少于本规定的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间距的90%,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新建学校的教学用房、医院的医疗用房和其他特殊工程项目以及与其相邻的新建筑物(含居住建筑和非居住建筑),建筑间距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要求外,还应在各自应退距离基础上加大10%。
第十七条 沿城市规划道路新建建筑物,其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等级、建筑物建设规模、使用性质等情况确定,但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居住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3米;
(二)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24米以下底层带商业用房的建筑物及小型公共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
(三)新建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在密度一、二区内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确有困难的,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少后退距离,但不得少于应退距离的80%;
(四)工业厂房、仓库、居住区管理用房等,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
(五)临城市规划道路修建的围墙、挡土墙,必须后退规划道路红线0.5米,其形式应美观、通透;不临城市规划道路修建的围墙,不得超过其规划用地范围线。
在城市规划道路两侧修建建筑物,其台阶、坡道、基础、地下室、施工维护桩、雨棚等,均不得超出规划道路红线。本条规定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从建筑物底层凸出外墙起算,外挑部分垂直投影线超出底层凸出外墙的,按外挑部分的垂直投影线起算。
第十八条 新建建筑物退让公路、铁路、供电高压走廊、危险品库、排水走廊等,按相关规定执行。在城市现状公共通道边新建建筑物,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邻各方关系确定建筑间距。


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章 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程序
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章详细规定了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程序,旨在提升行政效率,便利申请人。以下是各章节的主要内容:第四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实行联合办公,集中办理规划许可及相关行政许可,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方便建设项目参与者。第四十八条:城市规划部门需公开办事程序,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关于选址意...

请告知《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全文,谢谢!
(五)临城市规划道路修建的围墙、挡土墙,必须后退规划道路红线0.5米,其形式应美观、通透;不临城市规划道路修建的围墙,不得超过其规划用地范围线。在城市规划道路两侧修建建筑物,其台阶、坡道、基础、地下室、施工维护桩、雨棚等,均不得超出规划道路红线。本条规定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从建筑物底层凸...

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第六章 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程序
第四十八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办事程序,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受理条件。第四十九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派出机构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东湖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

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以及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第三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修建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相关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第...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到底做了哪些年份的
1、1954年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1959年版《武汉市城市建设规划(修正草案)》3、1982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82-2000年)》4、1988年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方案》5、1996年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6、2010年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另外你可以参照武汉政府...

武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 武汉市城市管理常识 2013年2月18日,武汉市宣布自3月1日起,《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精细化的管理标准。该《条例》共分5章79条,涵盖建筑景观、临街商业网点、建筑立面容貌、道路桥梁、公共排水等20多项内容,涉及20多个职能部门。2....

武汉市三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城乡规划局 规划国土资源局 法律依据:《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本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市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规定权限...

武汉市城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搞好城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促使城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应有的水平,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城市水域(以下称水域)。涉及水、船舶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武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 武汉市城市管理常识 武汉市城市管理常识 1.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介绍 基本介绍2013年2月18日,武汉市宣布,自3月1日起,《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据悉,这将是我国首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城市管理明确了精细化的管理标准。该《条例》共分5章79条,涵盖建筑景观、...

大厂回族自治县15212344831: 收集10条武汉市近10年颁布的建筑法规或管理条例? -
隗视盐酸: 1、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2006-9-4) 2、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2003-5-28) 3、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 武汉市...

大厂回族自治县15212344831: 谁有《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啊.谢谢 -
隗视盐酸: http://www.bjghw.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zwxx/zwxx.html?menuid=left_menu_csghgl&menugrade=2&conmentid=right_csghgl

大厂回族自治县15212344831: 建筑工程中,楼的高度和和楼间距的比值好像是1:0.8,这个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
隗视盐酸: 房屋的间距和高度的比值在设计规范里没有具体规定,设计规范里只有日照间距和消防间距的要求,一般要看工程所在地规划部门所发布的规划条例细则和本工程规划技术要点,规划条例适用于所有当地项目,规划技术要点适用于单项工程.以武汉市为例,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年版)对新老城区及房屋四周的间距均有日照间距和消防间距明确要求.老城区是0.8,一般城区是1.0,新城区和开发区是1.1~1.2.总图设计时,要同时满足日照间距、消防间距和当地规定,兼顾建设用地周边环境综合考虑.

大厂回族自治县15212344831: 武汉历史违建 -
隗视盐酸: 在90年以前的违建,是可以计算补偿的,但是补偿的标准要看各拆迁办的具体公告.而且你要拿出个证明或发票,来证实你的违建是在90年之前.(这可以和社区居委会商议一下,如果社区不愿开据此证明,那你就到市场上去操作一下吧,必须...

大厂回族自治县15212344831: 武汉市城市私房规定楼层? -
隗视盐酸: 什么地方可以“建私房”,怎样建才不违法?2008年4月3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武汉市个人建设住宅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市老百姓征求意见.用地:不再新批国有土地建“私房”《规定》对个人建设住宅进行从严控制,...

大厂回族自治县15212344831: 一般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什么部门公布 -
隗视盐酸: 有规划批准部门以及制定部门公布

大厂回族自治县1521234483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区别在哪里 -
隗视盐酸: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区别如下:1,用处不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产测量规范》适用于测定和调查房屋及...

大厂回族自治县15212344831: 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设计标准?其产权属小区业主还是开发商?小区楼房(多层6+1型)之间的间距为多少?有无相关规定?请告知 -
隗视盐酸: 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设计标准没有具体规定,其产权属小区业主所有,小区楼房之间的间距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一般以日照时间计算,即楼房底层窗接受日照的时间不低于1小时.你可以参阅下《城市居民区规则设计规范》.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