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国历代画论对形神的主张

作者&投稿:房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谈谈对中国古代画论中“形神兼备”和“气韵生动”的认识~

长久以来,形神兼备一直是中国传统绘画审美的理想追求。历代画论都会把形神问题放在首要的地位加以阐释,但对于形神的阐释,各家又互有出入,互有对立。它们孰先孰后,孰轻孰重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不同的看法。
一.何谓“形”?何谓“神”?
平日里,我们常会听到“形神兼备”才能称之为一幅好画的说法,但是什么是形什么是神我们又是否知道呢?直接的从字面上理解:形即形状,神即精神。它们是中国传统绘画中的两大元素,一个是揭示事物的外延的,一个是揭示事物内涵的,一个外在一个内在,两者关系是辩证的统一,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有形无神,则为木偶,陷于自然主义;有神无形,则为虚幻,容易脱离现实,形成唯心主义。形是神的基础,神亦是形的统率。形神兼备,才能成为一幅好画。
在我国古典画论中,“形”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韩非子论画》中:“客有为齐王画者?’曰:‘犬马难。孰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马,人所知也,旦暮磬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者,不磬与前,故易之也。”犬马是有形的东西,我们早晚都能看见,不容易画像;鬼魅是无形的,比较容易画,因为没人见过就不用管像不像。由此,我们可知,形是指画中客观事物的外在视觉现象,形是对象的外部形态特征。
神,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尽相同的内涵,但概括来说神有三方面涵义——画家自身的精神,所画对象的精神,画上表现出来的精神。石鲁先生的《学画录·造型章》中曾这么阐释“神”的内涵:他认为“画贵全神,而神有我神他神,入他神者我化为物,入我神者物化为我,然合二为一则全矣。”这里说的“我神”就是画家自身的精神,“他神”就是对象的精神,我神、他神的合二为一就是绘画表现出来的精神。
总的来说,形是相对事物外部而言的,是对象的外部形态特征;神则是相对事物内部而言,是指精神、气质、品德等因素。
二.以形写神
“以形写神”这个说法,始于东晋著名画家顾恺之,它的大致意思是指在描绘对象逼真的前提下,表现对象的精神面貌、气质和风姿。这个美学观点的形成有它的历史传承原因。
首先,在顾恺之之前,已经有了若干对形神方面的记载:如早在先秦时期的《庄子·知北游》中:“夫迢迢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再《荀子·天论》中:“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汉代时《淮南子·说山训》中:“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悦;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矣。”《淮南子·原道训》中:“以神为主者,形从而利;以形为制者,神从而害。”等,这些关于形与神的论述对魏晋南北朝的美学思想都产生了影响。加之魏晋南北朝时期,各类艺术和美学思想都有了极大的发展,绘画方面的题材愈渐贴近现实生活,画家已经开始注重刻画人物的个性。在这种前提下,有“三绝”之称的顾恺之,之所以会提出“以形写神”说不足为奇。
在我国画论的发展史上,顾恺之是最早留有成篇画论著作的画家。而“以形写神”是他画论的核心。他留存下来的仅《魏晋胜流画赞》《论画》《画云台山记》三篇文章。而《魏晋胜流画赞》一文,主要是顾恺之对人物画作品的具体评价,我们从字里行间可知顾氏评画是以所描绘对象之神为依据的:如评《汉本纪》之“龙颜一像,超豁高雅,贤之若面”,评《小列女》“面如恨,刻削为容仪,不尽生气,又插置丈夫支体,不以自然”,评《壮士》“有奔腾大势,恨不尽激扬之态”[…… 除去文字资料,传为顾恺之的《女史箴图》(见图1和图2)及《洛神赋图》(见图3和图4)等图像资料里,我们可看到顾氏笔下的人物形象、姿态各异,对神的刻画更是淋漓尽致,不得不令人惊叹。从流传下来的文字图像资料来看,无一不反映顾恺之对“传神”的重视,而在他看来“传神”又必须“以形写神。”那么是如何以形写神呢?

在《论画》中“若长短、刚软、深浅、广狭与点睛之节上下、大小、浓薄有一毫小失,则神气之具变也”这段论述,能得知顾氏重形体之传神作用。形乃是造型艺术的基础。正确、严谨的造型在顾氏看来是使画面具备神韵的大前提,对形之刻画容不得分毫之误差,形不正确神则扭曲。
“以形写神”是顾恺之画论的核心,“以目传神”则是顾恺之“以形传神”的核心部分。《魏晋胜流画赞》中云:“以形写神而空其实对,荃生之用乖,传神之趣失矣。空其实对则大失,对而不正则小失,不可不察也。”眼睛是精神的集中体现,他认为,欲为一个人传神,在画人物时,必须注意他的眼睛,更具体说是重视人眼睛所注视的东西,如果视线无所对,则无法表现出眼睛的神气,是为不传神。再者,《世说新语·巧艺》中云:“顾长康画人或数年不点睛,人问其故,顾曰:‘四体妍媸,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 。”这段侧面记载对眼睛描绘的强调不仅是对绘画的研究,还表现出顾恺之把眼睛视为传神写照的关键。除了“以目传神”达到传神的目的,顾恺之还提出了要多与画外人物感情交流以及“迁想妙得”的方法。“迁想妙得”之说,与形神也有关,但这主要是从画家自身创作的角度而谈的:要做到传神,必须要观察对象的自然状态才能看出这个人的性情,大凡每一个人都有一些特点,而这些特点正足以表现这个人的精神。特点有的在眉宇之间,有的在鼻口等。也就是把作者的思想及体会迁入到所画的对象身上,以深切体会对象的思想感情,然后才能领悟对象的奥妙之处。既已得到对象的奥妙之处,掌握了对象的思想感情及主要特征,最后用艺术的表现手法表现在画面上,所画的艺术形象不但生动地表现了对象的思想感情也巧妙地表达了作者自己的感情,因此画面上具有丰富生动的思想感情,使所画之物、人栩栩如生,看画的人也被感染。艺术作品的“神”是作画者通过画面,向观者直接表达自己对客观世界的真实感受而不外借的一种力量,亦是自身生活素养和技术修炼的结果。
以上所述顾恺之“以形写神”观点直至唐朝,主要都是针对人物画而言。五代后,山水花鸟画大盛,宋代文人画兴起,顾恺之“传神”论的涵义也随之起了变化,不再局限于人物画,山水花鸟也都有了各自的传神标准。但是后来以传神为中心的绘画美学理论都是在顾恺之绘画美学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三.以神写形
与顾恺之先形后神的“以形写神”观点相对立的则是先神后形的“以神写形”论。
唐代,张彦远在其《历代名画记·论画六法》中载:“彦远试论之曰:‘古之画或能移其形似而尚其骨气,以形似之外求其画,此难可与俗人道也。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这是张彦远对谢赫六法中“气韵生动”的理解,它的意思是“古代的画,不专在形状相似,而以得到骨骼气力为尚,这种在形似以外论画,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现在有些画纵使得到形状相似,但是缺乏气韵,没有气韵就没有精神,用气韵来要求画面,那形似自然就在其中。”此段记载,强调了张彦远主张表现对象的神,以神带动形,气韵高于形似的观念。“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他认为空有其形,没有神韵是不行的。不过,这不代表他排斥形似,张彦远的论述只能说是他除去形似这个要求外,更高的追求是气韵,气韵放在先于形的位置。再具体来说,张彦远所指的气韵生动包括了三方面:一是画家本身的气韵,二是对象本身的气韵,三是画面的气韵。画家自身必须具有蓬勃的生气,丰富的文艺修养,敏锐的眼光以及熟练的技法,这是气韵生动最基本的一环。所画对象的本身应有生动之状,须神韵而后全,人物鬼神,山水花鸟,飞禽走兽都有各自的精神状态,应把握好对象的精神所在,始能作气韵生动的表现。具备以上两大前提,画家既有气韵,对象也有气韵,合二为一,表现在画面上,画面则形神俱全。
宋代,主张发展个性、抒写性灵的文人画兴起,反映自然美的绘画日趋兴盛。“重神轻形”是当时的评画标准,这也是古代画论发展的一大变化。北宋欧阳修是“重神轻形”美学观的代表人物。其在《盘车图诗》中云:“古画画意不画形,梅诗咏物无隐情。忘形得意知者寡,不若见诗如见画。”拥护“重神轻形”主张的著名人物沈括,他在其《梦溪笔谈·书画》中说道:“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以形器求也。世之观画者,多能指责其间形象位置,彩色瑕疵而已;至于奥理冥造者,罕见其人。”由此也可见,沈括这位通才也是强调神韵的。
北宋苏轼尤为主张“重神轻形”观,而且他的影响相对较大,其中《以书陈怀立传神》最为突出,文中载:“传神之难在目,顾虎头云:‘传神写影,都在阿堵中。’其次在颧颊,吾尝于灯下顾自见颊影,使人就壁模之,不作眉目,见者皆失笑。知之为吾也,目与颧颊似,馀无不似者,眉与鼻口,可以增减取似也。”此话看出苏轼不否认顾恺之“以目传神”说,但是面部的颧骨脸颊等也很重要,灯下照在墙上的侧影,模下来,虽然不画眉目,也一看就知道是谁,可见颧颊像了,别的就容易像,至于眉毛、鼻、口,可以增减取似。苏轼在他的《以书陈怀立传神》中还提到“传神与相一道,欲得其人之天,法当于众人中阴察之……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或在眉目,或在鼻口”,这短短的一句是说明每个人的个性特征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外在表现也不同,抓住了这个特征也就抓住了“神,要如何去抓呢?就要“欲得其人之天,法当于众人中阴察之”。就此看,苏轼对“神”的概念有了具体的阐释,在顾恺之之时,“神”的概念还是比较含糊的。这是古代画论中的一个进步。除去上文所述,他在《书鄢陵王主簿所画二首》中“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的论述也常被后代一些“重神轻形”者引用,苏轼认为如果绘画仅仅是追求与对象外形上的形似,并把形似作为品评标准的话简直就是幼稚的见解。这就像作诗一一样,如果仅仅以局限于诗所描绘的对象,没有艺术联想和想象力,不能在直接描写的对象身上寄托丰富的意蕴,那就不是一个真的诗人。诗和画相通,苏轼不追求形似,要求绘画要像诗歌学习,具有诗一般的艺术意境。
到了元代,“重神轻形”的观点得到进一步的弘扬。如倪瓒《答张仲藻》中云“仆之所谓画者,不过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耳。”宋元时期,画家们虽重形但并不代表贬低形。但到了明清时期,不但不求形似,更有甚者贬低形似。
以上所述,都是魏晋南北朝后不同历史时期对顾恺之“以形写神”论的不同看法,而且尤为偏重于“神”。
四.“以形写神”与“以神写形”
无论是“以形写神”还是“以神写形”,我们不难看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都是推崇绘画作品要有“神韵”。而主要区别是这个“神韵”,在推崇“以形写神”一方看来是较为注重客观对象之神,而在“以神写形”一方看来则侧重于主观对象之神,把神似作为造型的起点。“以形写神”和“以神写形”,它们既有共通和差异的地方,当然也有它们各自的局限性:
东晋顾恺之“以形写神”论里,首先,“神”的概念较为模糊,没有具体所指。这个问题到北宋苏轼时有了具体所指。苏轼提出“传神与相一道,欲得其人之天,法当于众人中阴察之……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或在眉目,或在鼻口”一说,其中“意思”是指人的个性特征,这是对“神”具体的解释。再者,“以形写神”论里也没有对如何选取“形”和如何表现“神”作出阐释。直至清代,石涛在《苦瓜和尚话语录》中云“山川使予代山川而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搜尽奇峰打草稿也。山川与神遇而迹化也。所以终归于大涤也。”这是后代对“以形写神”论中如何选取形的深层阐释。从“搜尽奇峰打草稿”中,我们了解到选取形的重要性,文中指的是要选取典型的形来突出神。而后代一些“以神写形”者中,有甚者会贬低“形”的地位,忽略对“形”的要求。其实,“形”不管时代观念怎么变迁它都是造型艺术的基本要素,一味地追求“神”而忽略“形”,结果必然会纠缠于造型艺术范围之外的一些抽象玄虚的概念。没有“形”,“神”只不过是一座空中楼阁。
从“以形写神”说发展到后代的“以神写形”说的过程中我们能看到,在艺术上,只追求形似是不可能满足作画者或是观画者的审美追求的,画面具备“形”之外得“以神写形”画面才能生动吸引。“形”通过技术上的训练日积月累往往都能达到高的境界,但神却不是技术上的训练就能得到的,有些作品即使在造型上面面俱到也无法打动人,就是因为它缺乏“神”。“以神写形”中,作画者对客观事物的理解与感受至为重要。
如果作画者已经深刻明晰地把握了对象的精神、气质、个性,在塑造形态的时候,要把能体现“神”的“形”加以强调,不利于体现“神”的“形”削弱。作画者应在把握住对象所具神韵的前提下,反复的揣摩对象的“形”,要有所选择的描绘对象的“形”,最终才得以“形神兼备”。
所有有关“以形写神”与“以神写形”的绘画探讨都离不开“形”与“神”。近代绘画大师齐白石先生的“作画妙在似与不似之间”一话,高度说明了优秀的作品都不应该偏废“形”或“神”任何一方,形神兼备才是优秀的绘画作品。中国传统绘画作品中“形”“神”的孰先孰后,孰轻孰重之说,都是基于作画者的艺术实践与学识修养而得出的结果。纵观我国历代绘画理论,形与神间的关系,一直是我国艺术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形与神间的相互对立与相互统一,促进了我国绘画理论的发展。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形神论从其历史发展阶段与理论内涵来看,可以分为形与神、以形写神和离形得似等三个方面。 ⑴形与神:“形”与“神”是中国古代哲学、绘画美学以及文学批评中并举的对立统一概念,属于辩证范畴。早在先秦时期,《周易》及道家学说等就对形神问题作了哲学思考,强调“神”对“形”的超越与统帅作用。汉代人也注重“神”对“形”的重要意义。《淮南子·说山训》云:“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这里所说的“君形者”,指的就是“神”。魏晋南北朝的绘画、书法艺术均视“形”为外相,“神”为内涵。刘勰将“形”与“神”引入文论,《文心雕龙·夸饰》云:“神道难摹,精言不能追其极;形器易写,壮辞可得喻其真。”意谓创作之难在于传神,而形貌的描写则可通过夸饰来实现。这就提出了文艺创作中“形”与“神”的关系问题。艺术美学中的“形”与“神”,肇自哲学中的“形”与“神”,意蕴多变而丰富。综合哲学与文艺,“形”的要义有四:一指与宇宙本体相对举的一切具有能被人感知的自然之物的形体、形貌。如《易传·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如《庄子·天道》:“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二指与人的精神相对举的身体、形貌及其外在表现。如《庄子·在宥》:“女神将守形,形乃长生。”三指人的思想情感或审美体验的物化或表现,即运用一定的艺术手段来进行的审美活动形式。如《荀子·乐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四指文艺作品中创造出来的具有感性形式的艺术形象。如陆机《文赋》:“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体有万殊,物无一量,纷纭挥霍,形难为壮。辞呈才以效伎,意司契而为匠,在有无而黾俛,当浅深而不让。虽离方而遁圆,期穷形而尽象。”钟嵘《诗品》:“五言居文词之要,……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在古代文艺批评中,“形似”的概念首先用在绘画批评中,东晋以前的画论,以“形似”为高,至顾恺之始进而将“传神”作为绘画的最高标准,“形似”转成第二义。然而在文学批评中,“形似”在六朝还是褒扬语,也不与“神似”对举。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所说的“相如巧构形似之言”,钟嵘《诗品》评张协“巧构形似之言”等。“形似”主要是指写景状物纤毫毕现,宛如在目。“神”同样具有多重涵义。一指宇宙万物未被人认识时而难以名状的奥秘。如《易·系辞上》:“阴阳不测之谓神。”二指与人的形体或感官对举的内在精神、思想意志或思维活动。如《墨子·所染》:“伤形费神。”《文心雕龙·神思》:“文之思也,其神远矣。”三指人或客观事物天然具有的神采、生趣或本质特征,它们依于形色而又超越形色,无法单凭感官直接感知,而要借助直觉体验、妙悟直契才能把握。如宋袁文《论形神》:“作画形易而神难。形者,其形体也;神者,其神采也。……神采,自非胸中过人,有不能为者。”四指一定时代、一定艺术体式的独特审美特质、风格或韵味。如清刘大櫆《论文偶记》:“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气随神转,神浑则气灏,神远则气逸,神伟则气高,神变则气奇,神深则气静,故神为气之主。”五指艺术创造的最高品格或精湛技艺的神化境界。如殷璠《河乐英灵集叙》:“夫文有神来、气来、情来。”杜甫《寄薛三郎中据》:“乃知盖代才,才力老益神。”清方亨《读画录》:“神也者,心手两忘,笔墨俱化,气韵规矩,皆不可端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一切不可知之谓神也。”在中国文艺美学中,“形”与“神”作为对举的概念,其意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构成了文艺作品审美价值的两个对立统一的不同层次。二是成为艺术家高低不同的审美追求。三是作为审美创造中自由选择的两种对立统一的艺术方法。《淮南子·原道训》:“形神气志,各居其宜,以随天地之所为。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则三者伤矣。”从哲学本体论的层次上,阐明了有、无相生,形、神相依是一切事物和生命存在的根本规律。艺术审美活动也是如此。因而“形”与“神”是构成文艺作品及其审美价值的两种基本要素。不过,就其“形”与“神”关系的发展而言,又可分为三种不同倾向:一偏形似,一重神似,一则主张形神统一,二者兼备。汉魏六朝作家多重形似,如《文心雕龙·物色》所指出的:“自近代以来,文贵形似,窥情风景之上,钻貌草木之中。”钟嵘《诗品》评张协、谢灵运、颜延之、鲍照等人,也一再指出他们“贵尚巧似”。而受道家或佛家哲学影响较大的文艺家,则多重传神而略形色。如苏轼《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云:“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这里体现了文艺创作贵在神韵的审美理想,它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后人也有不同意见者,又提出形神统一论加以驳诘,如明李贽《诗画》云:“卓吾子谓改形不成画,得意非画外。因复和之曰:‘画不徒写形,正要形神在;诗不在画外,正写画中态。’”提倡形、神兼备,辩证统一,成为“形”与“神”关系论中的主流派,促进了中国诗画等文艺创作的健康发展。归纳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关于形神问题的观点,主要有三点:重神、重形、形神并重。总的来说,形神兼备是中国古典美学理论一贯重视的艺术传统。 魏晋南北朝时期,人物画趋于成熟,画家们开始在人物画理论上积极探讨,即从注重描绘人物外形的惟妙惟肖到展示人物内心的精神世界的发展趋向。而顾恺之则是在这一时代中,对于人物画感悟最深,艺术贡献最突出的画家。在对于人物的表现方面,他提出“以形写神”的要求,十分注意刻画人物的内心活动与表情动态的一致性及完整性。虽然顾恺之的人物画已失传,但他的传神论,却为后世人物画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导向作用。其实在汉代《淮南子》一书中对于形神关系早有了一些认识和理解,《淮南子》云:“神贵于形也,主张神主形从。”顾恺之则将这一形神观继承发展,并应用于绘画领域之中,提出了人物画“传神”的要求及“以形写神”的主张,而这也就是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形神论”。 顾恺之(公元345——公元406),字长康,小字虎头,晋陵无锡人,出身士族。师承卫协,擅画人物肖像,神仙,佛像,禽兽,山水等,亦工诗赋、书法。有“才绝、画绝、痴绝”之称,也带着有点“痴黠各半”的味道。他是古代最早的绘画理论家,著有《画云台山记》、《论画》、《魏晋胜流画赞》三部专著。他一生勤勉,现今其存世的模本有《女史箴图》、《洛神赋图》和《列女传图》。关于顾恺之的画法,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说:“紧劲连绵、循环超息,调格逸易,风趋电疾。”相传,他画人物时有时甚至几年不点睛,人问其故,答曰:“四体妍媸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即是说“传神”要靠人的眼睛,言外之意阐述了一个画人物画的要领,即在画家描绘和刻画人物时,要把握对眼神、动作的刻画。因此,他往往要在情绪,精神状态处于最佳时才“点睛”。顾恺之认为点睛之笔:“若长短、刚软、深浅、广狭与点睛之节,上下、大小、浓薄有一毫小失,则神气与之俱变矣。”在民间画家认为“画人难画手”的画决时,顾恺之则说:“手挥五弦易,目送鸿雁难。”据记载,他画裴楷像,在颊上添了三毫,使其形象“神明殊胜”。张怀评他“象人之美,张得其肉。陆得其骨,顾得其神,神妙无方,以顾为贵”。在建康瓦棺寺绘《维摩诘像》轰动京师,张彦远称其:“清赢示病之容,隐几忘言之状。”后世诗人杜甫见后说:“虎头金粟影,神妙独难忘。” 顾恺之的“传神论”,还开展到了巧妙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物的动态所向应与其目光所对协调起来,否则将“大失”。他围绕着这一理论还相应提出了“以形写神”、“迁想妙得”、“悟对通神”等人物画精髓理论。也因为他的艺术理论从而影响并孕育了南梁谢赫的《古画品录》,对于后世更有着及其深远的影响。故而在中国画论上又称人物画为“传神”。魏晋南北朝是个体人性自觉的年代,是文化艺术自觉的时代。中国社会在这个时代产生了相对独立的士人精神结构形态,也正是基于这种相对独立形态的形成,才把人的形、神、气、韵作为专门的学问进行探讨、认识、研究。而这反映在人物画上,就是对于人物的形、神、气、韵、情、态的深层关注,从而产生了如顾恺之,谢赫为代表的众多人物画家。这也使中国传统绘画有了一个相对系统的理论总结,并且摆脱了中国画的哲学束缚,成为了一个独立发展的艺术门类,提高了中国绘画的独立性。 “以形写神”是顾恺之在《论画》中《摹拓妙法》一文中提出的绘画主张。“神”是指表现对象的表情、神态、内在精神气质,是人物画家对于所刻画对象的要求及“神”的表达。所谓的“以形写神”就是画家通过自身的绘画敏感去观察、捕捉、提炼、概括,从而展现所画对象的个性特征,将其“神”传达于作品之上。这是《摹拓妙法》所带来给画家的深层文化意义。顾恺之会提出“以形写神”、“传神写照”这一理论,除了总结前人和自己本人的绘画实践经验有关,其实还有一下几个因素:⒈同先秦哲学和汉代哲学关于“形神”的理论有关。从战国到汉代,很多哲学家都曾经讨论过“形”和“神”的关系。如庄子的“以神遇而不以目视”,他重视和提倡以画抒情,以画写神的绘画品格,甚至可以说庄子就是以画写神,以画抒情一脉的始祖也不为过。而荀子、王充、《淮南子》等都有这方面的论述。王充在其《论衡·别通篇》曰:“人好观图画者,图上所画,古之列人也。见列人面,孰与观其言行?”这里的画是不在场的,画家是不能与之进行交流的,即王充认为交往是很重要的,没有见面就无法进行沟通,那也就不能了解被画对象的内心情感,精神气质。后来顾恺之在《魏晋胜流画赞》中也说到:“一像之明珠,不若悟对之通神也。”“悟”通“晤”,是见面,交流沟通的意思。悟对通神,就是对绘画在主体与对象间交往性质的说明。而这也是构成顾恺之形神论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交往”即“悟”是中国人物画“传神”的思想核心。⒉更重要的是,顾恺之强调“传神”同魏晋玄学和魏晋风度的影响有关。前面说到,先秦哲学和汉代哲学关于“形神”的理论对于顾恺之提出“传神写照”的命题有重大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通过魏晋玄学这个环节产生的。魏晋的玄学之风兴盛,名士们热衷于坐而论道,辨明哲理的清淡风尚流行。玄学有以老庄思想为根本,重新阐述起哲学思想。魏初王弼提出了“得意忘象”、“得意忘言”的主张。“象“是有迹有形,可察可见的表征,“意”则为无迹无形只可心会的义理。“得意忘象”,体现了玄学的思维趋向。超言忘象而追求“意”的理论,不难看出其主张与顾恺之提出的形神论有着必然的内在文化关联。它不仅成就了一种玄远通脱的学术,也直接引导出魏晋最重要的美学主张。而从“玄者玄远,宅心玄远,则重神理而遗形骸”之魏晋名士人生观,也就是任情放达,风神萧朗,不拘于礼法,不泥于形骸,影响到中国人物画,就产生了“传神写照”的美学思想。⒊顾恺之强调“传神”,同当时人物品藻的风气有关。人物品藻可追溯于先秦,孔子《论语》中对于人的道德修养分层次。后有以相术之法从外在形态和观象入手品鉴人物,以认识评价人的品德所在。再到《世说新语》已经可以看出,在魏晋玄学和魏晋风度的影响下,魏晋的人物品藻有一种略形而重神的倾向。想“神姿”、“神隽”、“神明”、“神采”、“风神”、“神味”等概念大量出现在人物品藻中,这些和“神”有关的概念,并不是指人的道德学问,而是指人的个性和生活情调。即“汉代相人以筋骨,魏晋识鉴在神明”。⒋顾恺之强调“传神”,还同老子美学的影响有关。顾恺之所谓“四体妍媸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除了说明他画人物特别注重眼睛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它说明顾恺之的“以形写神”、“传神写照”的命题也包含了一种形而上学的追求。在《老子》第一章:“常无,欲观其妙,欲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而顾恺之追求的这个“妙”也就是老子这里所体现的着“道”的无规定性和无限性的一个“妙”字。顾恺之在绘画创作实践中,注重与表现人物性格及构成传神的都方面因素的运用。他作品中的“形”,“神”是其所感受、所理解、所熔铸的“形”、“神”。在“形”、“神”的反映过程中,必然地有顾恺之本身的主观情思在发挥作用。顾恺之提出“迁想妙得”一词概括了自己有关这个问题的观点。所谓“迁想”,就是发挥艺术的想象,即指画家自己的主观情思迁入到所画对象中,达到了情景交融、主客观统一。“妙得”即把握了一个人的风神,神韵,突破了有限的形体后,而可以通向无限的“道”。“迁想妙得”这种浸透画家思想感情的绘画对象的“形”、“神”,加以“迹化”,这就造成了经过画家主观感情铸熔的审美意象,这种审美意象,由于精神特质已经被艺术家的思想所强化、所理想化,因此就有了更加感染人的艺术魅力。 从神之“神”到人之“神”“神”,许慎《说文解字》卷一说:“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声。”又同书卷十四说:“申,神也。七月阴气成,体自臼束,从臼,自持也。”当代古文字学家认为:从字形发展来看,“申”本为象形字,像电光回曲之状,其语义隐含有对自然神祗崇拜的意义。后来由于汉字形声化的原因,申字增加了一个与对祖先之神灵崇拜相关的符号“示”,就构成了“从示从申、申亦声”的会意兼形声之“神”字。“申”本与自然神祗相关,“示”本义则是祖先神崇拜的象征物。神字产生之后,“申字隐含的自然神祗崇拜的意念,融汇入神字的语义里”,同时,神字增加了“示”符,由于“示字所表述的是祖先神灵崇拜,这就使得新创造的神字的语义内涵扩大,自然神祗崇拜和祖先神灵崇拜这两方面的意念,都包含在神字的语义里了”①。因此,由申字加注祖先崇拜的象征物“示”符,所构成的新字“神”,其所表述的语义概念,已经不是单纯指自然神祗,而是“把自然神祗与祖先神灵糅合起来,合二为一地表述所有与‘神’相关的观念”。从神灵之“神”到人物之“神”,这中间转换的一个关键是“神”的抽象化与向形而上的形态的转化,抽象化倾向首先体现在“神”之语义从专指雷电之神到泛指自然神灵,再到自然神与祖先神的通称,《国语》卷十八楚语下:昭王问于观射父,日:“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平?”对日:“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日觋,在女日巫。”这里“明神降之”中的“神”,已经带有了一定的形而上色彩,是指神灵之所以为神灵的所具备的“神性”,而非指神灵本身。“神”的进一步抽象化与形而上学化可以从汉初《淮南子》中见出,《原道训》说: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元也(原作“生之充”,据王念孙校说改);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则二者伤矣(“二”原作“三”,据王念孙校说改)。今人之所以眭然能视,然能听,形体能抗,而百节可屈伸,察能分白黑、视丑美,而知能另同异、明是非者,何也?气为之充而神为使也。在这里,“神”已经成了与“形”对立而存在的一种概念,是指人之所以“眭然能视,然能听,形体能抗,而百节可屈伸,察能分白黑、视丑美,而知能另同异、明是非者”的依据。“神”从神灵本身进而指神灵所具有的“神性”,从神的“神性”进而指人所有的与形相对的一种概念,“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元也;神者,生之制也”,神是“生之制”,而形则是“生之舍”,神既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依据。蔡仲德说:“《淮南子》认为人的‘生’(生命、性)是‘形’、‘气’、‘神’三者的统一体,‘形’是其物质载体,气是其根本,而神是其主宰。”②与“形”相对的“神”在《淮南子》中又被称为“君形者”:《说山训》: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悦);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葛路《中国绘画理论发展史》说:这里所说的“君形”,我认为就是神似。古人经常把君、臣一类的词借用来形容事物的主次关系。山水画有把主山比为君,群峰比为臣的。画西施虽然美但不使人喜欢,画孟贲眼瞪得大,却不令人生畏。原因何在,没有做到神似,即没有表现出他们各自特有的神态。③其实,《淮南子》这段话,无非是说画中的美女西施“之面”,是“美而不可说”,勇士孟贲“之目”,是大而不可畏,是因为没有“君形者”,即那个与人之形相对而存在的人之“神”,因为画仅仅是画,画中人并非真人,而“君形者”——“神”是只存在于活生生的真人那里的。对于《淮南子》来说,不是批评某一幅画不能传神的问题,而是根本认为绘画就不可能传神。神之“神”已经转换成为人之“神”,但人之“神”能否及如何表现于“外”,被感官所感受到,这仍然是一个大问题。 神能够成为“君形者”,是形神这一对对偶范畴发展的结果,而形神问题的发展最终为传神论提供了哲学上的依据。按照张立文的看法,形与神作为一对对偶范畴,是思想史发展的结果,本来,神与形各为单一范畴,神指神灵,形指形象、形体。直到战国时,形神概念才有长足发展,而逐渐接近后来所谓形神对偶范畴的含义。神本来是与人相对成立的一对概念。《左传桓公六年》:“夫民,神之主也。’’后来却又开始与形成为对立概念,其间的转换,经历过“精”与“精神’’两个范畴的过渡。《管子内业》:“凡人之生也,大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又说:“思之而不能,鬼神将通之,非鬼神之力,精气之极也。”张立文说:“形体由地而来,精神由天而来,精是一种细微的气,它相对于构成形体的气来说,是精气,这种精气在人体中具有思虑智慧的功能。‘恩之而不能,鬼神将通之,非鬼神之力,精气之极也。’把人的精神活动、意识现象看作是一种特殊物质构成的,形体与精神可离为二,因为精气在形体之外独立存在,又可合一而为人。这是对形神关系的稚气的探索。这里与形对立的还不是神,而是精。《庄子知北游》:“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在宥》:“抱神以静,形将自足。”又曰:“神将守形,形乃长生。”《天地》:“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成玄英疏:“禀受形质,保守精神,形则有丑有妍,神则有愚有智。既而宜循轨则,各自不同。”第一例句中,出现了“精神”一词,而“形本生于精”,“形”仍与“精”相对,第二、三例句中,“抱神以静,形将自足”,“神将守形”,“神”已经成为与“形”对立而成的概念。《荀子天论》:“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不苟》:“形则神,神则能化矣。”形与神两者已经明确地作为对偶概念而成立。从神灵到神灵的抽象的“神”即神性,再到人所具备的形体之外的“精神”,神的概念,由与人对立而存在的概念,转换成为与形对立的概念,这是《淮南子》中以神为“君形者”观念史的史前史。张立文说:“形与神范畴是中国哲学范畴系统中由天道部分向人道部分演变的关节点。”但是,自《庄子》到受其思想影响很大的《淮南子》,尽管确立了形与神作为对偶范畴的成立,其对于形与神之间的关系,认识仍然是含糊不定的,而且这个神仍然是一种十分抽象的东西,“抱神以静,形将自足”,“神将守形”(庄子)也好,“形具而神生”(荀子)也好,“神贵于形也。故神制则形从,形胜则神穷”(《淮南子》)也好,这些说法都只注意了形与神对立存在性与相互依存性,但很少有对人之“神”的自身的特性,进行分析与定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佛教佛教净土宗初祖慧远大师的关于形神的论述,可以说是“神”由抽象的纯粹与“形”相对的概念,进化到可以表现于“形”的“神情”的一大关捩。慧远大师说:神也者,图(应为圆)应无生(应为主),妙尽无名,感物而动,假数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灭;假数而非数,故数尽而不穷。有情则可以物感,有识则可以数求。数有精粗,故其性各异,智有明暗,故其照不同。推此而论,则知化以情感,神以化传;情为化之母,神为情之根。情有会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夫情数相感,其化无端,因缘密构,潜相传写。……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李泽厚、刘纲纪在《中国美学史》中说:“……慧远大师也承认神是‘感物而动,假数而行’的,即神的活动要以‘物’和‘数’(自然之数,即自然运行的规律、法则、过程)为凭借,但慧远大师认为‘神’不是‘物’,也不是‘数’,所以‘物’虽灭而‘神’不会灭,‘数’虽尽而‘神’不会尽。慧远大师通过对神的不可名言的微妙性的强调,最后把‘神’看作是可以独立于物和数而存在的。其次,为了证明神可以独立于物和数而存在,慧远大师又声称化以情感,神以化传;情为化之母,神为情之根;情有会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他把神与情联系起来,生的变化推移是和情的感物分不开的,而神又为情之根,因此‘情’在感物化生的同时也就把‘神’暗暗地移传给不断产生的新的生命了。这就是他所谓‘情数相感,其化无端,因缘密构,潜相传写’。前形虽死,‘神’却可以暗中传于后形,就像前薪之火可以传于后薪,不绝地燃烧下去一样。”

长久以来,形神兼备一直是中国传统绘画审美的理想追求。历代画论都会把形神问题放在首要的地位加以阐释,但对于形神的阐释,各家又互有出入,互有对立。它们孰先孰后,孰轻孰重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不同的看法。
一.何谓“形”?何谓“神”?

  平日里,我们常会听到“形神兼备”才能称之为一幅好画的说法,但是什么是形什么是神我们又是否知道呢?直接的从字面上理解:形即形状,神即精神。它们是中国传统绘画中的两大元素,一个是揭示事物的外延的,一个是揭示事物内涵的,一个外在一个内在,两者关系是辩证的统一,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有形无神,则为木偶,陷于自然主义;有神无形,则为虚幻,容易脱离现实,形成唯心主义。形是神的基础,神亦是形的统率。形神兼备,才能成为一幅好画。
  在我国古典画论中,“形”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韩非子论画》中:“客有为齐王画者?’曰:‘犬马难。孰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马,人所知也,旦暮磬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者,不磬与前,故易之也。”犬马是有形的东西,我们早晚都能看见,不容易画像;鬼魅是无形的,比较容易画,因为没人见过就不用管像不像。由此,我们可知,形是指画中客观事物的外在视觉现象,形是对象的外部形态特征。
  神,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尽相同的内涵,但概括来说神有三方面涵义——画家自身的精神,所画对象的精神,画上表现出来的精神。石鲁先生的《学画录·造型章》中曾这么阐释“神”的内涵:他认为“画贵全神,而神有我神他神,入他神者我化为物,入我神者物化为我,然合二为一则全矣。”这里说的“我神”就是画家自身的精神,“他神”就是对象的精神,我神、他神的合二为一就是绘画表现出来的精神。
  总的来说,形是相对事物外部而言的,是对象的外部形态特征;神则是相对事物内部而言,是指精神、气质、品德等因素。

二.以形写神

  “以形写神”这个说法,始于东晋著名画家顾恺之,它的大致意思是指在描绘对象逼真的前提下,表现对象的精神面貌、气质和风姿。这个美学观点的形成有它的历史传承原因。
  首先,在顾恺之之前,已经有了若干对形神方面的记载:如早在先秦时期的《庄子·知北游》中:“夫迢迢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再《荀子·天论》中:“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汉代时《淮南子·说山训》中:“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悦;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矣。”《淮南子·原道训》中:“以神为主者,形从而利;以形为制者,神从而害。”等,这些关于形与神的论述对魏晋南北朝的美学思想都产生了影响。加之魏晋南北朝时期,各类艺术和美学思想都有了极大的发展,绘画方面的题材愈渐贴近现实生活,画家已经开始注重刻画人物的个性。在这种前提下,有“三绝”之称的顾恺之,之所以会提出“以形写神”说不足为奇。
  在我国画论的发展史上,顾恺之是最早留有成篇画论著作的画家。而“以形写神”是他画论的核心。他留存下来的仅《魏晋胜流画赞》《论画》《画云台山记》三篇文章。而《魏晋胜流画赞》一文,主要是顾恺之对人物画作品的具体评价,我们从字里行间可知顾氏评画是以所描绘对象之神为依据的:如评《汉本纪》之“龙颜一像,超豁高雅,贤之若面”,评《小列女》“面如恨,刻削为容仪,不尽生气,又插置丈夫支体,不以自然”,评《壮士》“有奔腾大势,恨不尽激扬之态”[…… 除去文字资料,传为顾恺之的《女史箴图》(见图1和图2)及《洛神赋图》(见图3和图4)等图像资料里,我们可看到顾氏笔下的人物形象、姿态各异,对神的刻画更是淋漓尽致,不得不令人惊叹。从流传下来的文字图像资料来看,无一不反映顾恺之对“传神”的重视,而在他看来“传神”又必须“以形写神。”那么是如何以形写神呢?
  
  在《论画》中“若长短、刚软、深浅、广狭与点睛之节上下、大小、浓薄有一毫小失,则神气之具变也”这段论述,能得知顾氏重形体之传神作用。形乃是造型艺术的基础。正确、严谨的造型在顾氏看来是使画面具备神韵的大前提,对形之刻画容不得分毫之误差,形不正确神则扭曲。
“以形写神”是顾恺之画论的核心,“以目传神”则是顾恺之“以形传神”的核心部分。《魏晋胜流画赞》中云:“以形写神而空其实对,荃生之用乖,传神之趣失矣。空其实对则大失,对而不正则小失,不可不察也。”眼睛是精神的集中体现,他认为,欲为一个人传神,在画人物时,必须注意他的眼睛,更具体说是重视人眼睛所注视的东西,如果视线无所对,则无法表现出眼睛的神气,是为不传神。再者,《世说新语·巧艺》中云:“顾长康画人或数年不点睛,人问其故,顾曰:‘四体妍媸,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 。”这段侧面记载对眼睛描绘的强调不仅是对绘画的研究,还表现出顾恺之把眼睛视为传神写照的关键。除了“以目传神”达到传神的目的,顾恺之还提出了要多与画外人物感情交流以及“迁想妙得”的方法。“迁想妙得”之说,与形神也有关,但这主要是从画家自身创作的角度而谈的:要做到传神,必须要观察对象的自然状态才能看出这个人的性情,大凡每一个人都有一些特点,而这些特点正足以表现这个人的精神。特点有的在眉宇之间,有的在鼻口等。也就是把作者的思想及体会迁入到所画的对象身上,以深切体会对象的思想感情,然后才能领悟对象的奥妙之处。既已得到对象的奥妙之处,掌握了对象的思想感情及主要特征,最后用艺术的表现手法表现在画面上,所画的艺术形象不但生动地表现了对象的思想感情也巧妙地表达了作者自己的感情,因此画面上具有丰富生动的思想感情,使所画之物、人栩栩如生,看画的人也被感染。艺术作品的“神”是作画者通过画面,向观者直接表达自己对客观世界的真实感受而不外借的一种力量,亦是自身生活素养和技术修炼的结果。
  以上所述顾恺之“以形写神”观点直至唐朝,主要都是针对人物画而言。五代后,山水花鸟画大盛,宋代文人画兴起,顾恺之“传神”论的涵义也随之起了变化,不再局限于人物画,山水花鸟也都有了各自的传神标准。但是后来以传神为中心的绘画美学理论都是在顾恺之绘画美学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三.以神写形
  与顾恺之先形后神的“以形写神”观点相对立的则是先神后形的“以神写形”论。
唐代,张彦远在其《历代名画记·论画六法》中载:“彦远试论之曰:‘古之画或能移其形似而尚其骨气,以形似之外求其画,此难可与俗人道也。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这是张彦远对谢赫六法中“气韵生动”的理解,它的意思是“古代的画,不专在形状相似,而以得到骨骼气力为尚,这种在形似以外论画,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现在有些画纵使得到形状相似,但是缺乏气韵,没有气韵就没有精神,用气韵来要求画面,那形似自然就在其中。”此段记载,强调了张彦远主张表现对象的神,以神带动形,气韵高于形似的观念。“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他认为空有其形,没有神韵是不行的。不过,这不代表他排斥形似,张彦远的论述只能说是他除去形似这个要求外,更高的追求是气韵,气韵放在先于形的位置。再具体来说,张彦远所指的气韵生动包括了三方面:一是画家本身的气韵,二是对象本身的气韵,三是画面的气韵。画家自身必须具有蓬勃的生气,丰富的文艺修养,敏锐的眼光以及熟练的技法,这是气韵生动最基本的一环。所画对象的本身应有生动之状,须神韵而后全,人物鬼神,山水花鸟,飞禽走兽都有各自的精神状态,应把握好对象的精神所在,始能作气韵生动的表现。具备以上两大前提,画家既有气韵,对象也有气韵,合二为一,表现在画面上,画面则形神俱全。
宋代,主张发展个性、抒写性灵的文人画兴起,反映自然美的绘画日趋兴盛。“重神轻形”是当时的评画标准,这也是古代画论发展的一大变化。北宋欧阳修是“重神轻形”美学观的代表人物。其在《盘车图诗》中云:“古画画意不画形,梅诗咏物无隐情。忘形得意知者寡,不若见诗如见画。”拥护“重神轻形”主张的著名人物沈括,他在其《梦溪笔谈·书画》中说道:“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以形器求也。世之观画者,多能指责其间形象位置,彩色瑕疵而已;至于奥理冥造者,罕见其人。”由此也可见,沈括这位通才也是强调神韵的。
北宋苏轼尤为主张“重神轻形”观,而且他的影响相对较大,其中《以书陈怀立传神》最为突出,文中载:“传神之难在目,顾虎头云:‘传神写影,都在阿堵中。’其次在颧颊,吾尝于灯下顾自见颊影,使人就壁模之,不作眉目,见者皆失笑。知之为吾也,目与颧颊似,馀无不似者,眉与鼻口,可以增减取似也。”此话看出苏轼不否认顾恺之“以目传神”说,但是面部的颧骨脸颊等也很重要,灯下照在墙上的侧影,模下来,虽然不画眉目,也一看就知道是谁,可见颧颊像了,别的就容易像,至于眉毛、鼻、口,可以增减取似。苏轼在他的《以书陈怀立传神》中还提到“传神与相一道,欲得其人之天,法当于众人中阴察之……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或在眉目,或在鼻口”,这短短的一句是说明每个人的个性特征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外在表现也不同,抓住了这个特征也就抓住了“神,要如何去抓呢?就要“欲得其人之天,法当于众人中阴察之”。就此看,苏轼对“神”的概念有了具体的阐释,在顾恺之之时,“神”的概念还是比较含糊的。这是古代画论中的一个进步。除去上文所述,他在《书鄢陵王主簿所画二首》中“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的论述也常被后代一些“重神轻形”者引用,苏轼认为如果绘画仅仅是追求与对象外形上的形似,并把形似作为品评标准的话简直就是幼稚的见解。这就像作诗一一样,如果仅仅以局限于诗所描绘的对象,没有艺术联想和想象力,不能在直接描写的对象身上寄托丰富的意蕴,那就不是一个真的诗人。诗和画相通,苏轼不追求形似,要求绘画要像诗歌学习,具有诗一般的艺术意境。
  到了元代,“重神轻形”的观点得到进一步的弘扬。如倪瓒《答张仲藻》中云“仆之所谓画者,不过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耳。”宋元时期,画家们虽重形但并不代表贬低形。但到了明清时期,不但不求形似,更有甚者贬低形似。
  以上所述,都是魏晋南北朝后不同历史时期对顾恺之“以形写神”论的不同看法,而且尤为偏重于“神”。
四.“以形写神”与“以神写形”
无论是“以形写神”还是“以神写形”,我们不难看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都是推崇绘画作品要有“神韵”。而主要区别是这个“神韵”,在推崇“以形写神”一方看来是较为注重客观对象之神,而在“以神写形”一方看来则侧重于主观对象之神,把神似作为造型的起点。“以形写神”和“以神写形”,它们既有共通和差异的地方,当然也有它们各自的局限性:
  东晋顾恺之“以形写神”论里,首先,“神”的概念较为模糊,没有具体所指。这个问题到北宋苏轼时有了具体所指。苏轼提出“传神与相一道,欲得其人之天,法当于众人中阴察之……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或在眉目,或在鼻口”一说,其中“意思”是指人的个性特征,这是对“神”具体的解释。再者,“以形写神”论里也没有对如何选取“形”和如何表现“神”作出阐释。直至清代,石涛在《苦瓜和尚话语录》中云“山川使予代山川而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搜尽奇峰打草稿也。山川与神遇而迹化也。所以终归于大涤也。”这是后代对“以形写神”论中如何选取形的深层阐释。从“搜尽奇峰打草稿”中,我们了解到选取形的重要性,文中指的是要选取典型的形来突出神。而后代一些“以神写形”者中,有甚者会贬低“形”的地位,忽略对“形”的要求。其实,“形”不管时代观念怎么变迁它都是造型艺术的基本要素,一味地追求“神”而忽略“形”,结果必然会纠缠于造型艺术范围之外的一些抽象玄虚的概念。没有“形”,“神”只不过是一座空中楼阁。
  从“以形写神”说发展到后代的“以神写形”说的过程中我们能看到,在艺术上,只追求形似是不可能满足作画者或是观画者的审美追求的,画面具备“形”之外得“以神写形”画面才能生动吸引。“形”通过技术上的训练日积月累往往都能达到高的境界,但神却不是技术上的训练就能得到的,有些作品即使在造型上面面俱到也无法打动人,就是因为它缺乏“神”。“以神写形”中,作画者对客观事物的理解与感受至为重要。
如果作画者已经深刻明晰地把握了对象的精神、气质、个性,在塑造形态的时候,要把能体现“神”的“形”加以强调,不利于体现“神”的“形”削弱。作画者应在把握住对象所具神韵的前提下,反复的揣摩对象的“形”,要有所选择的描绘对象的“形”,最终才得以“形神兼备”。
  所有有关“以形写神”与“以神写形”的绘画探讨都离不开“形”与“神”。近代绘画大师齐白石先生的“作画妙在似与不似之间”一话,高度说明了优秀的作品都不应该偏废“形”或“神”任何一方,形神兼备才是优秀的绘画作品。中国传统绘画作品中“形”“神”的孰先孰后,孰轻孰重之说,都是基于作画者的艺术实践与学识修养而得出的结果。纵观我国历代绘画理论,形与神间的关系,一直是我国艺术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形与神间的相互对立与相互统一,促进了我国绘画理论的发展。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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