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制衡理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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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权制衡~

分权(Separation)意指政府权力在机构、职能、人员三个因素上的分立
制衡(check and balance)则是由分权学说中派生出的另一个因素,它与分权学说相伴而生并进而成为西方宪政理论中另一重要理论。其意为:如果遵循关于机构、职能和人员的分立,那么政府的每个部门都将成为对其他部门行使专断权力的制约,并达到各部门权力的平衡与协调。于是便向分权学说注入“对权力行使实行一套积极限制”的观点。因此,分权制衡就是把国家权力按其性质和作用分为相对独立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和不同人员掌握并使各种机关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平衡这一近代意义上的分权制衡理论在西方世界源远流长
分权思想产生的原因:
一方面是通过阶级分权达到制约权力的目的;
另一方面是通过分权实现管理的科学化.
分权制衡的内涵:
  阶级分权表现为资产阶级在取得经济上的统治地位后,要求在政治上与君主分享政治权力,进而最终夺取政治权力的意愿。管理的科学化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要求,具体说来,它反映了国家机器发展到资本主义时期更庞大、更复杂而需要分工的要求。这时期的阶级分权色彩逐渐淡化,逐渐从政治领域渗透到其他领域,演化成为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深入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因而,许多组织在构建其领导体制时不得不考虑并体现这一管理精神。分权作为一种政治思想,首先,它是为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服务的,也是资木主义社会化人生产的产物,它较之于以专制为核心的封建集权思想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和进步性。反过来,它又促进了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其次,分权思想凝聚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有利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发展。在民主社会里,政府的力量与民间的力量均衡发展,正是因为这一均衡力量的存在,从而使得政府与民间力量形成了互补。
公司分权制衡原则的概念:
  公司分权制衡原则的概念是指公司有效运转的制度安排与实现,是以对公司各种权力合理分配、相互制衡为出发点而进行配置的结果。分权制衡会形成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公司运作的精髓。
公司分权制衡原则的意义:
  分权制衡的运转模式从一定意义上讲与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管理模式有根本区别。坚持分权制衡原则就要对公司内部应该存在哪些权力和权力的适当分配进行分析和界定,对各种权力制衡运作进行制度构建。分权制衡是从权力层面认识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利益均衡原则在制度层面的直接体现。

分权制衡是被西方国家普遍运用在政治体制和其他国家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法理。制衡学说源于分权思想,分权思想可以溯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这位古希腊的先哲在阐释他的“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时,主张把政府的权力分为讨论、执行、司法三个要素,而权力活动又应当普遍地、严格地遵守制定得完好的法律。在分权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衡学说,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当时尚未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为了同封建主分享统治权并反对封建主的专横,便提出了分权制衡学说,主张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项权力应当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去行使,形成三项权力间的相互牵制和相互约束的格局,以保持国家权力间的平衡状态.防止某个机关或某个人的独断专行。18世纪中叶,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论述法和政体以及自由的关系时,强调了专制政体与法律的水火不容,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权力被滥用,保障人民的自由,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他认为,如果国家的权力全部或部分地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的手里,那么人民的自由便不复存在。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由分权制衡学说引申而形成的“三权分立”制度,被各个资本主义国家所广泛采用,并以不同的形式得以体现。
应当指出,不能把制衡学说等同于‘三权分立’。前者是由一种政治、法律思想发展而成的理论学说,后者则是运用这一理论学说所确立的国家政治体制。分权制衡理论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关于事物互相依存和互相制约的基本原理,符合法治精神。因此,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考察检察制度产生及其演变的历史,可以得出结论,检察权的出现就是分权制衡论的具体体现。在这种分权制衡理论的指引下,各国检察权都或多或少地带有法律监督的色彩。
首先,从资本主义国家检察权的起源看,检察权就具有明的分权制衡和法律监督的色彩。“创设检察官制度的最重要目的之一,在于透过诉讼分权模式,以法官与检察官彼此监督节制的方法,保障刑事司法权限行使的客观性与正确性。创设检察官制度的另外一项重要功能,在于以一受严格法律训练及法律约束之公正客观的官署,控制警察活动的合法性,摆脱警察国家的梦魇。”德国当代刑事法大师骆克信(Rokin)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初构想出检察官的目的, 自始乃责令其作为“法治国之栋梁’’及‘‘政治自由的支柱”。战后,联邦德国著名的检察官华格纳、亦指出:“检察官制之创设,乃催生法治国并克服警察国之明显指标。”林钰雄先生在考察检察官史时特别指出:“欧陆德国法系设置检察官还有另一项重要的法治国功能:守护法律,使客观的法意旨贯通整个刑事诉讼程序,而所谓的客观的法意旨,除了追诉犯罪之外,更重要的是保护民权。特重检察官保障民权的功能,乃政治大革命及思想大启蒙的时代产物,准此,检察官乃一剑两刃的客观官署;不单单要追诉犯罪,更要嵬集有利被告的事体,并注意被告诉讼上应有的程序权利。简言之,检察官不是、也不该是片面追求打击罪犯的追诉狂,而是依法言法,客观公正的守护人,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德国20世纪的刑事诉讼法著名学者史密特(Eb. Schmidt)也曾一语道破:检察官乃国家法意志的代表人,而非政府的传声筒。尽管在19世纪初不乏将检察官设想为“君王的耳目”的议论,但定稿的检察官制完全背离了“君王的耳目”的构想,被设定为彻底的“法律守护人”。与之相适应,在德国法上认为检察官是单纯的行政官的主张却少有响应,而司法官说则最获认同,且鲜有标新立异者。由上可见,法律监督在西方国家也是被公认的检察权的基本属性。
其次,从社会主义中国检察权的职能看,法律监督权体现着分权制衡的思想,是检察权的基本属性。我国检察机关肩负着监督侦查、公诉犯罪和监督司法(审判)的重要职能,是遵循分权制衡理论专门设置的法律监督机关。将分权制衡理论与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联系起来加以探讨,对于充实我国检察制度的基础理论,对于正确界定我国检察权的性质,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在分权制衡的理论基石上认真思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理应被看做是我国国家权力结构中发挥自我调节功能,均衡国家机器运行的国家监督制约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洛克首先系统阐述了分权理论,孟德斯鸠则突破性地提出“三权分立”思想。洛克认为国家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立法权高于其他权。这些权力应由不同机关行使,不能集中在君主或政府手中,立法权由民选议会行使,这样就能约束政府权力,以免为害人民。

孟德斯鸠指出:国家权力应受到制约,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他把国家权力进一步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权力之间要建立制衡关系。分权制衡论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现代西方民主国家的政治框架大多根据“三权分立”原则来设计。

扩展资

表面上看,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有可能使权力分散,降低效率。但实际上,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可以杜绝胡乱决策,避免错误决策;即使发生决策错误,制约和监督机制也可以作为一种纠错机制而起作用这样一来,从长期看,在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情况下决策效率更高。

另一方面,制约和监督权力使权力循着合理合法的轨迹行使,避免在非法的轨道上浪费能量,从而保证政府职能实现,保证办正事的效率高和反方向的效率低。

另外,对权力进行监督还能及时发现权力行使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或取得的绩效,从而在正确事实的基础上奖优罚劣,激励权力发挥更大的作用。总之,无论是为了发挥权力的能动作用还是防止权力的破坏性,都有必要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权制衡论



这其实可以用拔河这个运动来形容。皇帝和大臣分别在绳子的一头,向着自己的方向拉,这项运动并没有裁判,但却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则,那就是不能太过分,双方的进退都有一定限度。


美国的三权制衡是怎么回事
所谓三权分立,指的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三权平行分设,地位平等,互不从属,而又互相制约。三权分立(三权鼎立),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机构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的政治制度。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资产阶级国家在宪法上规定:立法权,即国家制定、修改...

美国分权制衡是什么意思?
美国政府在实践中受到许多制约和平衡。美国国会制定法律,而美国总统实施法律。同时,法院也可以根据宪法判定立法和行政的合宪性。因此,三个机构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制衡是必不可少的。此外,联邦制度、选举制度和其他制度也有助于制衡权力,确保权力不能被滥用。美国分权制衡的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美国...

权利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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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权制衡”
各种权力制衡运作进行制度构建。分权制衡是从权力层面认识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利益均衡原则在制度层面的直接体现。分权制衡原则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里面进行了具体规定。首先,将不同的权力分配给不同的机构: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由公司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由公司业务执行机构...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体现了什么思想,以及其历史影响
1、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体现了“分权与制衡”思想。“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三权,即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把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议会有立法权、国王有行政权和法院有司法权,用这种方法来限制王权,防止国王暴政。“三权”相互分开、互相制衡,并保持平衡。这些都体现了“分权与制衡”思想。2、...

什么叫做权利制衡? 急
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问题描述:首先我要的是名词解释!另外能给一些具体说明更好 !解析:权力(利)制衡是指基于刑事诉讼权力(利)的设置而构建的刑事诉讼权力(利)之间的互相制约或者互相抗衡关系。

分权制衡原则的理论来源于孟德斯鸠的什么学说
英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 主张分权制衡的君主立宪制 国王掌握行政权 议会掌握立法权 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 其分权原则成为美国的政治原则

什么是有限政府理论
有限政府是人们采用法律、制度等手段对政府权力、职能和规模进行严格限制,达到保护公民权利的一种方式。有限政府理论的提出,为建立近代民主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1、有限政府理论的核心是洛克的自然权利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分权制衡理论。2、个人的自然权利界定了政府权力的有限性。因为在洛克的自然权利理论中...

权力制衡的名人认识
所以他着重依据英国的政治制度,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孟德斯鸠在分权制衡学说史上的理论贡献,主要不在于他的分权思想,而在于他明确阐述了权力制衡的原理。他认为,“制约”和“均衡”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所谓“...

三权分立是谁提出的?
三权分立,是西方一种关于国家政权架构和权力资源配置的政治学说,主张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不同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相互制约制衡。法学家孟德斯鸠1748年发表《论法的精神》,提出了三权分立(separation de trois pouvoirs)的观点和主张,指出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利分别应该由...

郧县13732976112: 简述分权制衡思想 -
之皆禾乐:[答案] 分权制衡是被西方国家普遍运用在政治体制和其他国家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法理.制衡学说源于分权思想,分权思想可以溯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这位古希腊的先哲在阐释他的“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时,主张把政府的权力分为讨论、执行...

郧县13732976112: 分权制衡通俗来说是什么意思? -
之皆禾乐:[答案] 分散权利达到制衡

郧县13732976112: 分权制衡理论是什么 -
之皆禾乐: 这其实可以用拔河这个运动来形容.皇帝和大臣分别在绳子的一头,向着自己的方向拉,这项运动并没有裁判,但却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则,那就是不能太过分,双方的进退都有一定限度.

郧县13732976112: 分权制衡原则的基本内容 -
之皆禾乐:[答案] 分权制衡是被西方国家普遍运用在政治体制和其他国家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法理.制衡学说源于分权思想,分权思想可以溯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这位古希腊的先哲在阐释他的“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时,主张把政府...

郧县13732976112: 完成分权制衡理论的是谁? -
之皆禾乐:[答案] 分权制衡是被西方国家普遍运用在政治体制和其他国家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法理.制衡学说源于分权思想,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由分权制衡学说引申而形成的“三权分立”制度,被各个资本主义国家所广泛采用,并以不同的形式得以体现. 分权思想...

郧县13732976112: 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的具体意思 -
之皆禾乐: 权力分立(分权),是指国家权力不能集中于国家机构的某个部门或一部分人,而应当合理地分割成若干部分,由宪法授予不同的国家机构(部门)和不同的人们所执掌.即政府权力在机构、职能、人员三个因素上的分立. 制衡:如果遵循关于机构、职能和人员的分立,那么政府的每个部门都将成为对其他部门行使专断权力的制约,并达到各部门权力的平衡与协调. 分权制衡就是把国家权力按其性质和作用分为相对独立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和不同人员掌握并使各种机关之间相互制约.

郧县13732976112: 分权制衡原则的三个因素是什么?
之皆禾乐: :一、按照不同的功能把政治权力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二、不同功能的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分权制衡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上的贯彻,通常体现为按不同功能权力设置不同的权力机关,这些权力机关之间具有相互监督、相互否决的权力.[5]接实际运作来看,分权制衡理论有二权分立、三权分立等形式.我没有弄过,还真不是很清楚,希望资料可以帮你吧!

郧县13732976112: 政治原理学里面有这么一个简答题 简述“分权制衡”原则的制度安排 -
之皆禾乐:[答案] 分权制衡是被西方国家普遍运用在政治体制和其他国家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法理.主张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项权力应当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去行使,形成三项权力间的相互牵制和相互约束的格局,以保持国家权力间的平衡状态.防止某个机...

郧县13732976112: 分权制衡原则两层含义是什么?
之皆禾乐: 首要因素是将政府机构区分为三个范畴: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第二个因素是指一切政府活动都可被分类为立法、行政和司法职能的行使,每一种职能应当单独委托给适当或“恰当”,的政府部门.第三个因素是“人员分离”,即政府的三个部门应当由相当分离和不同的人群组成,而且成员身份没有重叠,也就是说政府职能必须分别握于不同的人手中以保障公民自由.[分权(Separation)意指政府权力在机构、职能、人员三个因素上的分立.清楚了吧!

郧县13732976112: 分权与制衡是在什么时期由谁提出来的 -
之皆禾乐:[答案] 17世纪的英国人洛克最早提出,不过他的理论并不是三权分立,更像是两权分立.18世纪法国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奠定了近现代分权的基础.经典的话有:凡是掌握权力的,就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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