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国家公职人员可以经商吗?

作者&投稿:史邓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公职人员可不可以经商~

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
在我国,公职人员是被纳入到公务员范畴内的,适用《公务员法》。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扩展资料:
“县纪委监委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了专门清理,多名党员受到处分,你听说了吗?”
“听说了,一边领国家工资,一边在外面开公司赚钱,哪有心思为人民服务呢!”
近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一些公职人员因违规经商办企业被处理,成为干部群众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河池市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组成调查组,通过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本人说明情况、查阅相关系统平台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摸排清查。
经核查,28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目前,28名公职人员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注销了相关信息,并作出了不参与经商办企业的承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西河池一些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被处理


一般国家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
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2010年1月18日起施行)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1]19号·2011年3月22日起施行)
第十条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是指个人独资或者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四项所称“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是指个人或者与他人合伙在国(境)外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个人在国(境)外投资入股”,是指在国(境)外以个人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
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五项所称“经济实体”,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公司)、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偿中介活动”,是指通过为市场各类主体提供信息、介绍业务、开展咨询等而收取钱财的活动。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五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08〕11号)等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规定。
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兼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辞去本职或者兼任的职务。所收取的报酬(包括各种经济利益)应当收缴。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所收取的报酬(包括各种经济利益)应当收缴。
第十五条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六项所称“离职”,是指以退休之外的方式离开公职,包括辞去公职、被辞退、被开除等情形。“原任职务”,是指离职或者退休前最后担(兼)任的职务。
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发〔1984〕27号·1984年12月3日起施行)
二、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发〔1986〕6号·1986年2月4日起施行)
一、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
二、凡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已经担任企业职务的,必须立即辞职;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
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或者辞去机关公职。
三、上述机关的离休、退休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者外,不得到国营企业任职。如果到非国营企业任职,必须在离休、退休满两年以后,并且不能到原任职机关管辖行业的企业中任职。离休、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以后,即不再享受国家规定的离休、退休待遇。
四、凡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为其提供方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开办的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失职者要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干预。
八、本规定适用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和各种协会、学会等群众组织,以及这些组织的干部和职工。这些组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非商业性企业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我的老板就是国家公务人员,而且老会算计人,一开始告诉我一百一天,干一天歇一天,结果干了三天我问告诉有十天试用期每天五十,干一天算一天,第七天我又问他,他告诉我一千八一个月,天天干,我不知道机关单位的人员当老板都这么会算计

按规定,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注册公司,也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一般国家公职人员可以经商吗
法律分析:一般国家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一般国家公职人员可以经商吗?
一般国家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2、《中国共产党党员...

国家公务员可以经商吗
一般国家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公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包括个人或者借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证券投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

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经商办企业
一般国家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办企业。《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

公职人员可以注册公司吗
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不能注册公司。国家公职人员不允许开办公司或投资成立公司的相关规定如下: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以他人的名义经营或经营企业;(二)违反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票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公职人员不能出国吗
公职人员可以出国。但是公职人员出境有限制,申办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在职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离退休副司级及以上干部以及保密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的科级及以下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应层级人员为出境登记备案人员,在职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由所在司室、机关纪委和局保密办在本人...

一般公职人员贪钱是什么罪
国家公职人员贪钱,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定罪。《刑法》中对贪污罪规定了好几个不同的量刑幅度,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和当事人贪污的数额及犯罪情节相关,比如贪污的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死刑。 一、一般公职人员贪钱是什么罪?贪...

公职人员可以办理烟草证吗
不可以。在我国公职人员是被纳入到公务员范畴内的,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所以不可以办理烟草证。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主体。

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是违法还是违纪
一般国家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

我是国家公职人员,每月有固定的收入,可以申请工行的信用卡吗
 如果是国家公职人员,属于优质客户,可以直接申请工行信用卡,成功率很高。我们通过以上关于我是国家公职人员,每月有固定的收入,可以申请工行的信用卡吗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我是国家公职人员,每月有固定的收入,可以申请工行的信用卡吗有一定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鄂托克前旗17347137875: 公职人员可不可以经商 -
锺帝氨碘: 1、公职人员经商违法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 . .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鄂托克前旗17347137875: 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经商吗?
锺帝氨碘: 国家工作人员不可以从事商业活动.

鄂托克前旗17347137875: 国家公务员在职期间可以经商吗? -
锺帝氨碘: 《公务员法》明文禁止公务员在职期间经商或者参加其他营利性活动.对于娱乐场所的经营,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郁闷有关的公务员甚至连家属也不能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有...

鄂托克前旗17347137875: 谁知道国家公务员可不可以经商呢? -
锺帝氨碘: 不可以. 公务人员(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以下同)一律不准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

鄂托克前旗17347137875: 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同时经商吗? -
锺帝氨碘: 国家公务员是禁止经商的.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鄂托克前旗17347137875: 公务员是否可以经商?事业单位人员呢?也能否经商? -
锺帝氨碘: 我国《公务员法》惩戒一章中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显然,法律明确指明公务员不能经商.

鄂托克前旗17347137875: 从政的人还可以在在职期间经商吗?比如经营公司,入股企业等... -
锺帝氨碘:目前国家实行的公务员法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是不允许的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意思是公务员不得在在职期间直接参与经营入股等赢利的活动,还有政策规定某些级别的干部直系亲属不得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从政的人不可以在在职期间经商.目前钻空子的人很多,一般不直接参与,通过很多隐蔽手段进行.谢谢采纳 有疑问请追问

鄂托克前旗17347137875: 国家工作人员能不能申请创办私营企业? -
锺帝氨碘: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所以不能申请创办企业、参与企业经营、参股企业.

鄂托克前旗17347137875: 公务员能不能做生意开公司 -
锺帝氨碘: 1. 公务员本人不可以做生意,公务员的家属可以做生意,法人代表不能是公务员. 2.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3.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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